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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中国钓鱼岛岂容他人肆意“买卖”

(2012-09-11 04:26:32) 下一个
http://world.people.cn/n/2012/0911/c14549-18971056-1.html

人民日报:中国钓鱼岛岂容他人肆意“买卖”
国纪平

今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日本政府的这一行径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

一、钓鱼岛自古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一)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早在1403年(明永乐元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中就明确记载了“福建往琉球”航路上中国的岛屿“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

中国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大量《使琉球录》,较为详尽地记载了钓鱼岛地形地貌,并界定了赤尾屿以东是中国与琉球的分界线。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是现存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明确记载了“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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