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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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樱,心里痒痒

(2016-12-05 07:13:38) 下一个
 
心里痒痒
野樱
 
写小说是费劲儿活,长篇更是挑战,但如果搞清楚了为什么写,能在写作中体验到收获和升华,那么挑战一下应该是值得的。
这篇旧作已经一稿稿改过几次,可以说是随着我在成长。在多次的遇阻撒手后,我始终无法放弃。
原先的开头是平铺直叙的手法,也是新写手最安全容易的写法,但就像是一段平庸没有新鲜感的音乐,无论接下来有多么跌宕,还是容易让人转换频道。最近这一稿用了这样有点意识流的开头,之中的每一个意象都有隐喻的意味,这就有了小时候藏猫猫的乐趣。
我觉得故事讲得好的,都是要摆摆噱头,有点狡猾的诡计。这让我想到了小时候弄堂大院里的业余说书人。盛夏入夜的时候,弄堂里的大人小孩搬着藤椅竹榻聚集在院子里,听那个叫阿三伯伯的说书。他摇着大蒲扇,小三角眼在浓密的眉毛下面贼亮贼亮地眨巴,一副诡谑的聪明样。
我肯定没有他那种在世俗里千锤百炼的机智诙谐,但向往有一天也会让听我讲故事的人追着不肯走开,在最紧要的关头也撂那么一句:且听下回。
(18x22inch,acrylic, yeying )
 
写小说几乎就是一个灵魂附体的过程,类似巫婆巫师作法,不同的角色轮流附体,男女老少,高尚的,龌龊的,平庸的,独特的,一个一个地钻进你的心里,时空倒错交替,深入进去还要收得回来,穿越之后还要回到现实。某些时段真有了精神分裂的趋势。这对身心健康并无益处,更糟的是还会上瘾,激烈时甚至头顶欲炸发汗虚脱,还是欲罢不能。下定决心丢开去,又始终阴魂不散,不编圆了很难就此撒手。
我大概是染上了这样的病毒,翻来覆去地想要编完这个故事,但始终在某个地方遇到阻碍,原地打转到肚肠根子都发痒。一狠心丢开,一年不碰,可是只要一个莫名的刺激,就犹如一场春雨后泡软的种子,芽尖就使劲往外拱,就想要做些什么。
那么,就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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