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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心里的旋律

(2008-08-18 14:01:14) 下一个
今天早上,边烫衣服,边听网友在论坛上贴的歌,再次被一首老歌深深打动,陈奕迅的《K歌之王》。尤其是听到那句“我已经相信有些人永远不必等,所以我明白在灯火阑珊处为什么会哭”的时候,只觉得心被什么揪住了似的。那句旋律,实在是太凄美了。

陈奕迅一直是我喜欢的歌手,虽然他不很帅。一个朋友长得有几分象他,从第一次见面就觉得跟那朋友很投缘,一直到现在都和他相处得很愉快,熟络得不必说“谢谢”“对不起”之类的客气话。有的歌靠歌词感人,有的歌靠的是旋律。陈奕迅的歌,词写得一流,很多都是由林夕等大牌词人操刀。可我认为他的歌更胜在旋律,悠扬流畅,经他浑厚的声音唱来,听似平和的演绎,却句句唱到人的心里。不少歌手是用哭腔唱歌的,可你哭得再是撕心裂肺,听众也不见得买帐,不为之动容。陈奕迅那么缓缓地,直白地唱着歌的时候,他可能自己也没想到,这些如泣如诉的歌声,醉倒了一大片人吧?

曾经看过陈奕迅的一个访谈节目,他在现场清场了几首,都是我喜欢的,其中有《SHALL WE TALK》,《明年今日》和《不如不见》,即便没有音乐伴奏烘托,同样是唱得动情,让人不知不觉地就走到歌中的意境去了。那一句“明年今日未见你一面,谁舍得改变离开你六十年,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道别亦听得到你讲再见”,这么多年,我还是没听够。

前两周写了一篇博文,是关于陪儿子练琴的事。有不少网友留言说,别让孩子练了,多可怜啊。我不是个狠心的母亲,可至今还没彻底放弃让孩子学琴的计划,只是盘算着,怎么能够提高他的兴趣,不放弃音乐。我从小在父亲的监督下学琴,练得苦的时候也哭过,责怪父亲为什么不给我一个轻松自在的童年,晚饭后不能跟邻居的小朋友一起玩泥沙。可在懂事后,我一直都感激父亲,多谢他给了我这么一段有音乐相伴的日子。工作后我已经不弹琴了,放在琴键上的手指已经僵硬,可父亲还一直坚持着。我从不用担心他退休后的日子会失落沉闷,退休前他是银行里业务文章的写作好手,退休后还忙着,忙钓鱼和教邻居朋友的孩子弹琴。他时而在国内钓鱼杂志发表《浅淡如何在湍急的河流钓鲤鱼》《怎样自制鱼饵》之类的文章,时而带着得意门生参加音乐表演。他爱生活,爱音乐,快七十六岁了,身体一直健康,思路依旧敏捷。父亲教弹琴的时候,很着重音乐的表现力。只有从心里弹出来的旋律,才会是美的乐章。有朋友以为,我爱写作爱音乐,想必是个浪漫的人。其实在感情的世界里我很现实,和老公不过是最普通的一对相依为命的柴米夫妻。回味三十多年的人生,至今最浪漫的事,还是在十多岁的时候,吃过晚饭,当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洒入家里的客厅,我和父亲陶醉地,合奏一曲《多瑙河之波》。

上大学的时候在乐队里弹琴,周末在学校舞会伴奏。玩乐队也是一种快乐的体验,因为可以用音乐去表达传递内心的情感。那时候街上流行什么歌,我们就弹什么。记得有一个优秀得差点让我崇拜的男生对我说:“你是不是就知道这些流行歌啊?世界名曲你听过吗?”这么句话,让我把对他的好感一点不剩地抛进了学校边上的紫阳湖。别以为你揣着个破录音机,装模作样地放盘世界名曲大杂烩的盗版磁带,就把自己当音乐人了。当世界名曲从我指尖里弹出来的时候,你可能还在山上放羊呢!就算你是阳春白雪,也用不着用这种讥讽的眼光,瞅着我这个下里巴人。流行歌曲怎么了,它们之所以流行,因为紧贴时代脉搏,唱出当代人的心声;因为它旋律动听,让人心弛荡漾。今年回国的时候和老同学见面,谈起那个优秀男生的近况。听说他的事业相当成功,名字前挂了很长一串头衔,但就是没结成婚,被女朋友飞了。我想起他十多年前对我说过的那句话,止不住幸灾乐祸地说了声“活该!”我可真够歹毒的。有句话说对了:千万不能得罪女人。

最近又跃跃然写连载了,《所谓爱情》,已经完成了九集。跟往常一样,得到了很多朋友的支持鼓励,谢谢!有朋友夸张地说,你真专业,都可以出书了。此话实在太过奖,我一点都不专业,学财经的,弄点理财规划还行,写作是外行。我不懂什么叫布局,铺垫,修辞,想到啥就写啥,写了就斗胆在网上贴。这样的业余写手,其实是最需要鼓励的,虽然想在网上混,就该有承受砖头的能力,但还是虚荣地喜欢掌声,这点不承认都不行。谁不爱听好话?好话就是好听!至今最让我得意的留言,就是简单的两个字:“好看”。朋友们在阅读这些拿不出手的拙作时,如果能不必考虑我是如何构思,如何塑造人物,如何推动情节发展的,而是直接能为文中的人物情节感动,心里暗叫“快贴下一集”,这就是我要的成功了。这跟听歌是一个道理。能够象陈奕迅的歌曲的那样,让人不去理会他是怎样运用低音高音,怎样配器,当旋律响起的时候,心里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好听。” 那就是好歌。

今天怕是没时间完成《所谓爱情》第十集了。网上听过《K歌之王》,旋律还在心里飘来荡去的,当即决定,得去趟城市广场,买他的新歌加精选合辑,放到车上听去。已经发誓本季度不添新衣的我,又一次迷失在城市广场的时装店,回到家后,还要心血来潮地写下这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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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4)
评论
ragtimefox 回复 悄悄话 我跟读了你所有的小说,而且读了好几遍。写的真的非常好,非常真实。我喜欢你的风格。
猫鼠一家亲 回复 悄悄话 Hi, 我是昨天才开始看博主的小说的,很喜欢。先是看了“所谓爱情”,又一口气看完了“欲爱不能”,今天开始看“竞争者”。注意到所有的场景都发生在广州、武汉和多伦多,想必博主与这三个城市大有渊源吧?
clair 回复 悄悄话 太谦虚了,你写得很好,很吸引读者,看得出来是用心在写.静候下文.
海边彩虹 回复 悄悄话 祝,好心情。关注你的“所谓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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