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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罪犯杨佳当英雄
------ 红军战士与杨佳的政治待遇比较
作者:谢盛友
如果杨佳真的是凶手,没有人说杨佳不该被处决,因为杨佳案子的司法程序的审判过程比宣判结果更重要。
我们追求的是司法独立,审讯公开,判决公正,我们不是要把罪犯杨佳当英雄。法治国家的好处在于,依法判决罪犯,并严格执行判决结果,对犯罪分子,受害人和整个社会来说都是负责任的作法。刑期也在宣判中被确定下来,并按期结束。
用杨佳的话来说,就是“给社会一个说法”。
中国大陆很多人把杨佳当英雄,台湾那边也有很多人把陈水扁当英雄,这种将罪犯当英雄,都是在火上加油,更加激化社会矛盾,更加刺激社会分裂。那可不?大陆有人在网上给杨佳建立纪念馆,有人建议成立杨佳博物馆,台湾则万人游行示威挺扁。也够丢人现眼的,两岸人就这等水平!
一个年轻人杀了6个警察,这样的案件为什么不可以公开?为什么不让堂堂正正的司法程序加以展现?这明明是独立司法建设得分的事情,这回糟了,又丢分。
杨佳被判了死刑,为什么不让他心悦诚服?人犯罪了,你公开公正地对待他,让他和家人心悦诚服,让社会心悦诚服,不行吗?这不就是建设和谐社会吗?你为什么非要死人也不放过?
《世界人权宣言》第10条规定: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1 款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所前一律平等。在判定对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确定他在一件诉讼案中的权利和义务时,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根据新华社报道,2008年11月26日杨佳被执行死刑。... ...闸北袭警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
杨佳被处决,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就搞不懂了,他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剥夺政治权利呢?他生前有政治权利吗?若有,应该是他活着的时候被剥夺;若没有,你剥夺的是什么呢?他死了,政治权利自然也就没有了,你还剥夺什么呢?难道我们的司法是,死人也不放过?
什么叫作政治权利?我今天做了一些功课: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政治参加的权利、民主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及游行示威等权利,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剥夺政治权利”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百度】
按照中国的法律常识解释,简单地讲,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杨佳被处决前,德国发生了更加重大的司法事件。
主要恐怖分子之一克里斯蒂安-克拉尔(Christian Klar)近日被释放,虽然他直到今天对前联邦总检察长布巴克的谋杀真相保持沉默,至今毫无反悔之意。但他的获释符合民主法制国家原则。一位遭克拉尔杀害的牺牲者的女儿明确地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尽管她为父亲的被害痛苦不已。她说,克拉尔的释放是对人道主义法治国家的尊重。她还说,按照法院的规定,终身监禁需尊重人的尊严,绝不能将犯罪分子一棒子打死,即便对最为严重的犯罪组织也要给他们以悔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重获自由重新做人。
因犯有9项谋杀罪,克拉尔1985年被判终身监禁。30年前,克拉尔是红军旅恐怖分子第二代的重要人物之一。在1977年至1982年间,克拉尔几乎参与了左派极端恐怖组织红军旅的所有行动,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最直接的参与者。
30年前,德国的红军旅(RAF)曾让人们度过了一个恐怖之秋,它拉开了此后漫长的恐怖年月的序幕。那年,红军旅经过精心策划,在卡尔斯鲁厄的大街上,枪击杀死了当年的德国总检察长。在红军旅看来,检察长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代言人,以维护这个腐朽制度为己任,必须铲除。此后,红军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谋杀了德国政界、经济界以及其他领域的诺干重要人物。
1998年,德国红军旅宣布解散。今天,大多数同这个组织有关的恐怖分子不是已经在狱中自杀,就是已经获得大赦或刑满出狱。红军旅主要人物之一莫恩豪普特(Brigitte Mohnhaupt)在狱中度过了24个春秋会后,早先的时候已经重获自由。本来,她同克拉尔(Christian Klar)一样都是在1985年被法院重判无期徒刑的。
写于2008年11月27日,德国班贝克
才看到,翁安事件反映的更直接,几万人围攻政府.
2008年10月13日,上海高等法院第五法庭对“杨佳袭警案”二次开庭审理。法庭播放了一段芷江西路派出所大门口的现场录像,可以看到几位民警将杨佳架到一间屋子,却没有任何屋子里面发生的事情。法庭出示几位当事民警的证词,警察们一致声称没有殴打杨佳,并解释案情还未查明,怕杨佳跑掉,所以才一齐动手把杨佳抓进屋内。这段情景和警察们的解说,令人蹊跷。
杨佳当庭反驳说:“他们说的都是假话。当时被七、八个民警抬进里屋,摁倒在地,拳打脚踢了两三分钟,身上有好几处淤伤,衣服、裤子都被撕裂。”杨佳还具体指出每个警察的证词中错在哪里,假在哪里。
对以上各自陈述,其中有几个地方值得人们思考与追问:
杨佳被抓进派出所,等于进了老虎口,插翅难逃,他还有什么反抗能力?何以要七、八个警察把杨佳抬进屋子?在那种情况下,警察究竟有什么目的?在这个屋子里,警察们是怎么“招待”杨佳的?
警察们的证词说“事情还没弄清,怕杨佳跑掉。”所以要牢牢控制杨佳,警察们果真那么敬业,为了查一个破单车,需要众多的警察大动干戈吗?所以,怀疑警察在撒谎。把杨佳抓进屋子,是公务的延续,还是要对杨佳一点教训、让杨佳牢记警察们的厉害呢?
法庭的失职在于没有继续追问在那个黑屋子里发生了什么?而杨佳似对屋子里发生的一切记忆犹新。他在法庭上坚持说,在屋子里遭到了警察们的拳打脚踢。这里,人们更相信杨佳陈诉的是事实,相信杨佳说了实话,而警察在诡辩。
进一步分析,在大上海的街上,不知有多少无牌单车奔跑,为什么警察们为一个破单车的出处非要查一个来龙去脉?一定要杨佳出具单车证明,这是不是小题大做呢?而且,就这样把杨佳抓进警察局审问达6小时之久?而警察们明知杨佳是北京外地人,住宿不便,他们却在半夜三更将杨佳放出?这是不是故意折磨杨佳?
更值得疑问:杨佳写了无数的投诉信,警察局为什么不敢法庭出示?而法官出示的一份“投诉信件”,杨佳当庭反对说,其中很多都不是他的话。是编的如果杨佳指出的是事实,警察局是否涉嫌做伪证?如果修改了杨佳的投诉信,这是不是知法犯法呢?
最后要问:当警察和杨佳双方各执一词时,法庭却没有任何深入调查的资料示众,法庭用什么充实的事实来说服民众?这样草率的庭审有何意义?而法庭究竟应该站在什么立场上来审理?
我们根据前面发生的事实加以推理:假如杨佳在警察局没有受到虐待,没有受到警察们的侮辱和殴打,他会有如此深仇大恨而一连杀掉六个警察吗?如果按照警察的描述:警察们一直都很耐心、很善良,很苦口婆心地对杨佳做法制宣传教育。假如这种情况成立,从逻辑分析,杨佳的杀人行为就不可思议了,那么,杨佳很可能有精神问题。但在二审辩护律师要求重新对杨佳做精神鉴定时,为什么法官要当庭拒绝呢?
杨佳与警察,究竟谁在撒谎?道理应该不辩自明。这与周老虎案有一些共同特点,即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识和逻辑关系是骗不了全国广大民众的。
而“杨佳袭警案”要想得到公正的审理,建议异地审判杨佳。但中国司法现状不容乐观,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将本案移交国际法庭,或者引入国际法庭的律师参与。这样的话,“杨佳案”才有可能得到真正公平公正的审判。
1) 杨佳被抓时,身上穿的白衬衫居然没有一点血迹?请问世界上有谁能做到用短刀连杀10人,身上却滴血不沾?
2) 杨佳在二审时为什么对“杀人”的事说不记得了?而对警察的死则认为他们死有余辜!
而对本帖的质疑,除了骂帖外,基本没有真凭实据,求证过程中,笔者又从消息来源获知两个令人发指的消息:
1) 杨佳在二审时已经被注射了特殊药物,之前很多人说推迟一审是因为奥运,这当然是一个原因,最主要的原因上海公安在杨佳身上用的药物还没有见效,这同时解释了为什么,一审是秘密进行的,二审却部分公开。
2) 杨佳的母亲已经被公安关进了疯人院,现在上海公安的人已经能高枕无忧了,因为,“杨佳弑警”案的俩个知情人,一个将死,一个已疯!
笔者和大家一样关注此案的发展,是希望中国是个法制的社会,而不是象现在这样黑箱作业,笔者更希望这位上海老公安说的都不是真的!!!
ZT谁是杀死上海警察的真正凶手——为杨佳鸣冤送行
柳鲲鹏
http://www.wyzxsx.com/m/quantum6
2008-11-27
关键字:杨佳 警察 笑贫 凶手
简介:杨佳最初并没有动刀的想法,究竟是什么幕后黑手在推动整个事情恶化?是当局完全正确的屁民政策,这才是真正的凶手。在天有灵的警察们,尔等是否清楚,到底谁是真正的凶手?活着的警察们,尔等到底有没有明白,将来有一天,幕后凶手会向尔等开刀?杨大侠,今天吾没有任何力量来拯救汝,但是将来的历史总是会为汝雪冤的。
26日的新闻报道说,当局装模作样的“法制”后,杀害了杨佳。但是此案发生之后,全国人民的观点普遍认为杨佳不应该死刑。古今中外都知道“人命关天”、“杀人偿命”,当年刘邦三法定天下也有一条“杀人者死”,为什么今天都认为杨佳不应该死?主要是因为人民都对当局失去了信任,对警察的印象也非常的差,所以杨佳杀人要么是被残酷迫害要么是被精神病,这两个理由都不应该判死刑。但是吾今天提出一个问题:究竟是谁杀死了上海警察?真的是杨佳吗?
有人听了这个问法,十分恼火:难道不是杨佳拿着刀杀的警察吗?难道连这个事实也要否认吗?吾要反问:谁杀人谁就是凶手,那些执行死刑的枪手难道也是凶手?举两个例子看看什么是真正的凶手:
古代被冤枉的人由刽子手砍头,以后有人找这些刽子手报仇雪冤吗?当然没有,他们找的人是那些制造冤案的人。
有人雇佣杀手杀害一个人,请问,真正的凶手是杀手,还是雇佣者?显然,没有人认为抓住凶手就破案了,一定要找到雇佣者。
好,说到这里显然大家认同,杀人的人,并不等于真正的凶手。真正的凶手是谁的?是幕后的黑手,是推动整个事件恶化的要素。现在,就让吾等从整个案子过程来看看,到底谁是凶手?
首先必须承认,杨佳开始并没有任何犯案的动机,因为他这样做不会得到任何好处。
后来被警察残酷迫害(这个也必须承认),杨佳才不得不动刀复仇。显然,警察在残酷迫害杨佳的时候,完全没有料到平常软弱可欺的草民(或者叫屁民)竟然敢反抗。
是什么造成了警察平常耀武扬威,动辄欺压草民呢?毫无疑问,是把草民当算屁的一贯政策,和在任何情况下都鼓吹自己完全正确的政策,因而形成的整个当局作风,让这些警察平常肆无忌惮。
是谁在执行这些政策?是当局,是当局的人。
当局又是执行谁的策略?当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种策略,是笑贫的对外洋奴对内残酷的行动。为此当局在所有场合跟以前的时候划清界线,全面否定以前的时代和做法。
说到这里,凶手真正找到了,是当局执行的政策导致的。而警察就这样成了这种与民作对政策的牺牲品,到现在也不明白自己怎么死的,杨佳动刀不过是被这个幕后黑手推动而已。如果当局不改弦更张,那么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警察死于非命。而后来的此起彼伏的群众事件,正在不断的证明这个论断。没错,这些力量还是那么渺小,还可以被当局用武力河蟹,但是这些力量会不会不断扩大?会不会不断削弱当局的力量?当局真的相信自己可以永远掌握政权吗?可以永远控制局面吗?
在天有灵的警察们,尔等是否清楚,到底谁是真正的凶手?
活着的警察们,尔等到底有没有明白,将来有一天,幕后凶手会向尔等开刀?
杨大侠,今天吾只能用笔为汝鸣不平,历史的明天,吾必将为汝雪冤——如果没有这一天,那是因为中华民族灭种了。
乌有之乡 http://www.wyzxsx.com
回复clinton-2007的评论:
ZT 杨佳究竟有沒有殺那六个警察
众多的事实证明,那六个警察究竟是不是被杨佳所杀,在全社会人们心目中的疑问越来越大了。因为法院认定杨佳杀警的依据都是与杨佳有利害关系的警察所提供的一面之词和一些无效证据组成,没有确实可信的第三者证词和客观科学的证据,很像一起“莫须有”的冤假错案。 试想,难道警察就真的是那么的毫无反抗能力,看他们平时是很会打人的,什么擒拿格斗、空手夺刀,舆论宣传得神乎其神的。看事后公安拍下的凶器,只不过是一把有些钝的单刃宽短刀,是没有什么杀伤力的。从当时网上的照片看,杨佳衣服上也没有什么血迹,竟然能杀了这么多人?人们都只不过是听上海公安说杨佳杀人了,一传十,十传百的,越传越多。
如果那些警察真的是杨佳杀的话,上海公安为什么不提供全程监控录像,为什么没有社会上的第三人站出来证明,为什么一审时要搞得偷偷摸摸,为什么要把杨佳母亲暗地里绑架到疯人院关了。
对于这起全世界轰动的案件,难道法院真的就愿意那么随便地稀里糊涂地判了,难道不是幕后高层权力黑手指使的结果吗。至于这起案件的最终幕后黑手是谁,想必大家已猜出七、八分了。
正因为种种异常的问题不断出现,打破了人们已有的思维,我们不得不怀疑:杨佳究竟有没有杀人?
来源:
Sina BBS » 談天說地 » 杨佳究竟有沒有殺那六个警察
杀人就得偿命这是古往今来、天经地义的事情.
古往今来的事不一定就代表正确,比如三妻四妾。
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天经地义的事和道理。
老谢的观点有进步,但不彻底。还是各打五十大板,中庸之道。
共产党的前身是德国人,一个德国神经病.
不和美国比,和谁比?和非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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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2008-11-29)
最近网络关于杨佳的议论很多,我也说说我的看法。
杨佳到底该不该死?有人在网上给杨佳建立纪念馆,有人起哄说成立杨佳博物馆……。国内有些网民怎么啦?怎么一点认知能力都没有?他犯了罪啊,不管他事前多有理,杀人就得偿命这是古往今来、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杨佳就不该死,只是因为他杀了你们讨厌的警察吧,只是因为警察是维护你们讨厌的社会的工具吧,想想那几个被杀警察的家属吧,他们是整个事件中最无辜的人,请务必保持思维的独立性。这一点不仅对于我们国家重要,也对于我们个人更加重要。
杨佳虽然已被处死,或许有些人终于松了口气,但是一场没有公审的判决,一次本该正义的审判,在遮遮掩掩下却变了味,显然无法让杨佳和其家人心悦诚服,也无法让整个社会心悦诚服,可以说在整个事件中没有胜者。
1、杨佳:用生命的代价换取他的尊严,但是这个代价太大了,他还很青年,本来应该报答其父母的养育之恩。他走了,他的父母也不得不孤独地过完余生。
2、上海警方:正如不少警员在谈到此案时都坦言,杨佳的行为让上海公安颜面无存,公众私下几乎都认定杨佳被打的事实,警方显然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知法犯法,如果警方文明执法,即使碰到杨佳这种偏执狂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3、六名牺牲的警察和其家属们:请允许我用牺牲这两个字,不管有些人愿意不愿意承认,杨佳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是不争的事实。即便有较长的时间,六个家庭的伤痛也无法抹平。如果要追究责任不仅要追究杨佳的暴行,相信几个暴打杨佳的同行理应愧疚一辈子,正是你们的错误使六个家庭从此欢乐不再。
4、政府公信力:正义的审判变得如此遮遮掩掩,杨佳的母亲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是谁给予你们的权利?为什么不公开审判?警方到底想掩盖什么?为了你们小集体利益,受损却是政府的公信力。
相信时间会给予公众一个公正的说法!
厦门 陈森
《联合早报网》
警察可能就是一群杀人犯。。。。。。
司法给了社会一个说法,可是没有给这事背后的原因一个说法。。。难以服众。。。
同时,也很令人生疑的是,就在我们WXC的一个公共论坛上,有讨论杨佳案的帖子被毫无道理的删了。这说明什么?为什么网管会害怕这样的帖子?为什么连在所谓言论自由的北美的论坛上会发生这种事情?如果杨佳案的司法程序真的是那么独立和公正,有必要压制这种讨论吗?
这个说的对!警察是替罪羔羊,社会不公平制度的牺牲品。杨加已经成了社会被不公平而压抑的老百姓反抗的代表,行为的确过激,但极大程度展示出人民对不公平和不透明的社会的反抗!双方都是悲剧色彩!
另外,标题的确有点莫名其妙,误导读者,起码加个德国红军;再者拿阿扁和杨加比欠佳,不客观,这里植入了你的成见。
雄。說明弱勢群體不可欺。所以得到有識之士的讚揚。
骨子里从样媚外到极点, 动不动又把美国人拿出来比, 美国人真是你爹啊。
你的意思是, 杨佳没有被当场击毙,是因为中国警察高度仁慈,坚持不用武器,对杨佳多次以礼相劝的结果?
杀人偿命一说, 你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文明社会, 就是偿命, 也要经过法律程序, 小朋友!
十万万人齐下跪,羞杀千年太监魂
为什么争论的这么激烈?为什么看法差这么远?不光是因为中国不是个法制社会,而且还因为中国两极分化所以看问题的观点也就出现了不同的两极分化!这是个社会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他们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枪干子来对待这些大多数弱势群体,并且警察也有他们十足的条件不讲道理,其实就是因为他们有特权无监督,所以老百姓恨他们!(这叫国家恐怖主义,现在的警察是这个主义的工具那就是国家恐怖分子)!网络时代的弱势群体在网上发泄发泄很正常的!共产党当局最好别把这个茶壶盖上面的小眼眼都堵上当心茶壶会暴的!茶壶在暴的时候你再用什么打它都没有用!也没有任何意义了!什么时候文明可以战胜野蛮?在中国的现实社会里这恐怕还需要一个很漫长的过渡时期!希望参加讨论者都是抱着文明的立场,都是在为了战胜野蛮在争论!
十万万人齐下跪,羞杀千年太监魂
回复屈披披的评论:"杨佳被判死刑是应该的,被杀的警察也是很冤枉的.网友把杨佳当英雄,只能说明大家对司法不公,警察不称职早就有一肚子气.这种情绪是对事不对人.当局应该反思."
共产党的前身不是和杨佳一样吗?官逼民反
呼唤人性 评论于:2008-11-27 15:06:33 [回复评论]
前言不搭后语,您还blog呢! 您还不如去搞blow job算了。
连这个都不懂,还有脸写出来,真不知该称你是sb还是弱智。
你说杨是罪犯,
你说,应该这样应该那样
废话,谁不知道应该如何如何
可是事实上应该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你说怎么办?
大家说他英雄,其实是向不公平挑战,发泄自己的心声,你说是错的。那你说怎么办?大家还有其他办法抗衡吗?
快60的人了,不知你是幼稚还是因为你是领导人的后代,说的东西太奇怪了
如果杨佳因为行凶而被当场击毙,我也无话可说,他活该.
但是,杨佳被捕入狱了,他成为了一名犯人,他就应该受到公正的审判,之后的一切,那么多的疑点,有合理的解释吗?
杨佳之前的善良与阳光,不能为他杀人行为开脱,同样,没有当场击毙也不能成为没有合理审判的理由.
至于那不幸殉职的六名警察,你不能把他们看做六个个人,他们头上戴的是国徽,做为代表国家的执法者,牺牲生命乃是本职。
杨佳选择他们进行报复,对于他们个人来说是不幸,但事件的本质只不过是时间地点的巧合。杨佳要报复的是国家机器加给他的不公正,不是针对个人。
杨佳,陈水扁,Klar都是罪犯, 不是英雄,我们不要把罪犯当英雄。我们要司法独立,审讯公开,判决公正,最为严重的犯罪组织也要给他们以悔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重获自由重新做人。
你人为杨佳精神正常吗,你认为我们的司法正常吗
“很多人只想杨佳的“权利”,那6名连反应都没有就离开人世的近50岁的人有权利吗?刚在WXC上看到一则消息,阿拉斯加警方当场击毙一名杀人枪手。”
说得好!那6名老警察就该被杨佳杀害吗?
如果杨佳被当场击毙,现在估计不会有多少争论。
挺杨,主要是表达对于中国政府和警察的不满
拿水浒故事或贺龙来比,没有意义。谁还愿意现在是个暴力革命的时代?
以暴治暴,恶性循环。这就是中国司法的最大问题。
都是持械创警局的好汉,
贺龙用两把菜刀,起因是其走私(贩私盐)被警察收缴了赃物,
杨家用一只匕首,起因是莫须有的被警察诬陷为偷车贼而拘留挨打。
怎么看都是杨佳根正苗红,苦大仇深一些,
如果贺龙是“两把菜刀闹革命”的老前辈,
杨佳怎么都算是“除暴安良”的义士。
要是当场击毙了也就算了。这倒是结决问题的好办法。还是你高啊。
---法庭应该是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但你说的“人人有资格”容易误解,因为没犯法的公民是不需要什么审讯的,不管是怎么样的审讯。具体的就不多说了。
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活人都不放过,死人就更别提了。
扬佳不是十恶不赦的罪犯,而是忍无可忍的草民。
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剥夺政治权利呢?他生前有政治权利吗?若有,应该是他活着的时候被剥夺;若没有,你剥夺的是什么呢?他死了,政治权利自然也就没有了,你还剥夺什么呢?难道我们的司法是,死人也不放过?
实现你的理想,需要鲜血和行动。这就是中国的现实,很残酷。
人都死了,谁还在乎剥夺政治权利?太迂腐了吧。
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我到真觉得扬是个英雄。应为他的死换来了人们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关注,和对警察执法的规范。他的死是壮烈的。他是一个唐吉柯德式的英雄。
请废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的附加刑
其实我倒希望法庭仅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样也比现在判死刑公平点。
莫将罪犯杨佳当英雄
你文章头一句话太武断。严重败笔!!!!
杨也许有罪,但是否得到公平审判?而且他和陈水扁根本不同。一个是鱼肉人民,一个是被人鱼肉。你的文章前半部完全错了,后半部失焦。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案件重点。
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用杨佳的话来说,就是“给社会一个说法”。
莫将罪犯杨佳当英雄
那是他们的自由。但陈有分辨的自由和权利,他自己放弃了,说明他心虚。而杨连请个自己的律师都不行,何谈公平审判。
台湾那边也有很多人把陈水扁当英雄
应为人心向背很清楚。
支持陈水扁和杨佳,不可相提并论。
一个是愚昧无知,一个是理性思考。
杨这人可能有点偏执,他母亲就有点神经不正常,而神经病是遗传疾病,杨没有充芬的辩护和审理,就被判死刑。冤。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就搞不懂了
死刑都不应该,何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问题是他为什么这么做。蝼蚁尚且偷生,所以杨这么做必由原因,或者它是个疯子。但无论如何,罪不必死。
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