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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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央緻上海海關公開信 請出示你們的法律依據

(2008-07-10 21:35:11) 下一个

(ZT)
中國上海海關有關負責人:
   
  七月二日一早,我接到親戚的電話,告知我托他的太太帶到上海送給一位讀者的一包書剛剛被上海海關扣下了,詳情還不知道,隻得到了太太的一個手機短訊。我讓他再問問情況,一會兒,多得到了一點信息,說是海關人員說:此書是 2008年出版的,尚未顯示在他們掌握的禁書單上,但是仍需留下審查。
   
  七月三日,我與他的太太直接通了電話,她說,她告訴海關小姐,她隻是爲别人帶的,并不知道裏面包的是什麽。那位小姐态度倒是十分和藹,說:“按規定,我們必須留下來檢查。我們看過了沒有問題,會打電話通知你來取回。”還給開了個收據。她說她對這位小姐說:“你們這個規定應該公布出來讓我們知道,我們好遵守,下次再有人讓幫着帶東西,若屬于不讓帶的,我們不帶就是了。”那位海關小姐回答說:“那我們不能讓你知道,這是我們内部掌握的。”
   
    書是我請這位到上海出公差的美國公民帶給上海的一位要看書的讀者的,就這包屬于我個人的、由美國合法出版社合法出版的書籍的被扣留,我有如下問題要求中國上海海關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哪一條法律:憲法?治安法?刑法?出版法?還是什麽法律,允許中國海關這樣的執法機構自行制定不予進入中國境内的外國公民知曉的,制約他們攜帶物品的“内部掌握規定”?
   
    中國海關的“内部掌握規定”中的哪一條,哪一款規定了:美國人從美國帶入中國境内的由美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需經中國海關扣留、審查後,若無問題方可退還帶書入境的美國公民?
   
    中國海關“内部掌握規定”中限定的“有問題或沒問題”的具體鑒定行文是什麽?
   
    “我們看過”,這個執行審查的“我們”是誰?是中國上海海關内部的一個專門審查外國公民帶入中國境内的由外國出版社出版的書籍的機構?還是要上交什麽其他部門審查?
   
    如果是中國上海海關内設有這樣的一個審查部門,那麽這樣一個文字審查機構的設立,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哪一條、哪一款?
   
    如果這個“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以外的什麽機構,那麽這個機構是誰?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這樣一個執法機構的隸屬關系是什麽?
   
    如果是橫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哪一個法律、這個法律的哪條、哪款規定海關需要爲這個機構代爲扣留外國公民帶入的外國出版社的圖書,交由他們審查。這個橫向的單位憑什麽有對海關下達指令的權力?
   
    如果是縱向的,請問這是國務院機構中的哪一個?如果不是國務院機構而是如中共中央宣傳部這樣的共産黨部門,那麽憑的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哪一條法律,共産黨的機構可以有比國家執法機構更大的權力,可以命令執法部門代他們扣留外國人帶入中國境内的外國出版物?
   
    最後,無論這個“我們”是誰,我想請實施審查的這個“我們”考慮以下事實:
   
    我在海外雖然對國内情況了解不詳,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中國共産黨總書記胡鍧?壬?珜У摹敖?⒑椭C社會”,我還是耳熟的。何謂和諧?人長一張口,有口皆要言,一個人人能夠講話,一個人人能夠講真話的社會才會是和諧的。
   
  你們扣下的那個包中有三本一套《李銳日記》,時間涵蓋1947-1954,1960-1965,1966-1979,這在書的封面上用黑色字體印刷,一目了然;另一本書是《雲天孤雁待春還——1975-1979李銳家信集》,1975-1979幾個大字也是一目了然。李銳何許人?1917年生人,如今已屆 91歲高齡,一二•九時期加入中國共産黨的共産黨元老,曾經擔任過高崗、陳雲、毛澤東(兼職)秘書,湖南省委宣傳部部長,水電部副部長,國家能源委員會副主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常務副部長,中共中央委員,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這兩冊書内容何涉?1947-1954李銳官不大,先是當的一個共産黨占領地區的報社社長,後來在被共産黨解放了的東北當了一段高崗、陳雲的秘書,然後随大軍南下,到湖南辦報、做宣傳工作,1952年北上北京,開創新生共和國的水電事業。有正常理智的人都能判斷,這一時期日記不會含有國家機密,即使涉及國事,一個局級幹部所知“秘密”有限不說,即便真是當時的“機密”,也已是55年前之事,早無秘可言。1960年至1979年,李銳是一介戴罪之身的平民,與國家機密遠隔千山萬水。若如此之人的如此之言,再不能通過“我們”的審查标準,敬請中國上海海關轉告這個“我們”,他們是在公然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建立和諧社會”的号召,是在“惟恐天下不亂”地制造事端。在他們下手簽下:“不予通過審查”的批示之前,請好好想一下自己最後會落得個什麽下場。
   
    我拿着你們的收據,等待着你們的答複。若得不到你們對扣留我的書籍的有法律依據的回複,我将委托我的律師在中國上海地方法院對你們提起起訴。若不獲受理,我将在美國對中國上海海關提起訴訟,勿謂言之不預。
   
    此緻,
   
    敬禮!
   
    李南央(美國溪流出版社出版《李銳日記》、《雲天孤雁待春還》二書的編者)
   
    于美國舊金山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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