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阳光,火辣辣地晒进教室,靠窗坐的同学纷纷把书包放在窗台上,然后就可怜兮兮地缩在书包的阴影下边。课间男生的打闹也由推推搡搡飞粉笔头,变成了用各种水枪来回泚水。小五观察到的水枪有这么几种:街头小贩卖的劣质塑料水枪,手枪形状,没准头,也泚不远;由圆珠笔芯改造的水枪,活塞原理,精准及远,但水量不足;由医院用的胶皮管儿一头打结,另一头套水管上作的水汽球,准确及远而且水量较大。
郑强就是用水汽球的高手,郑强的妈妈是三零一的护士,胶皮管儿要多少有多少。在他的课桌里总放着好几节儿,全灌满了水跟一个个肥胖的蛋清肠一般。下课铃一响,郑强的手就伸进课桌里开始解水汽球上打的结,等老师前脚一出教室门,后脚郑强的“对手”就在细细的水柱下开始嚎叫。
这时候,女生们往往会躲到教室角落里去,省得受了池鱼之殃。
有一次刚上课,郑强照例把用剩的水汽球打个结扔在课桌里。政治老师走上讲台,开始激情澎湃地大讲剩余价值,大家的眼皮纷纷发沉,眼看就要沉沦到半睡眠状态中去的时候,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政治老师的吓得粉笔当的一声就掉地上了,郑强的课桌也开始哗哗地往地上流水。
老师满脸通红,一声怒吼,郑强只好低头出去。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对这个小小插曲满意得要死。这时候,潘举手了,“报,报告。”老师老大不耐烦地抬抬下巴:“潘芝花,什么事?”
“老师,我想把郑强的书包拿出来,要不他的课本都泡了。”潘说话的时候有些脸红。老师看看她,点点头,潘快手快脚地把郑强的书包拯救出来,浸湿的书本也都晾到了她身边的窗台上。
小五对此大为不解,郑强本来就是那种发育得半大不小连狗也烦的男生,而且这次纯属作法自毙,正要等着看他的笑话,潘为什么要帮他?潘对此含笑不答。等到了下课的时候,小五抓着拍子冲出去抢占乒乓球台:学校有十几个水泥球台,由于风吹日晒的缘故,只有五六个比较平滑,其他的全都有大大小小的坑,打起球来FULL OF SURPRISE,所以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铃一响,学校的各个教室都会窜出几个举着拍子的学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直奔好球台,现在想起来场景颇为壮观。(对了,前几天我还梦见抢到最好的台子,欢喜得当场醒过来,硬是再也睡不着了!)。
潘的乒乓球永远停滞在“磕鸡蛋”的水平,自己很有自知之明地站在旁边看着小五和几个同学打五个球的擂台赛。正打着,郑强被老师从教研室“释放”了,就看他一溜小跑直奔潘,小五以为他要怎么感谢潘呢,没想到他砰地一声把潘推得坐倒在地上,大声嚷嚷:“谁让你管闲事儿?”
潘慢慢站起来,很平静地看着郑强,什么话都不说,郑强还想再推她,小五醒过闷儿来,从后边儿揪住他的衣服:“郑强!你有病啊你!”
郑强挣脱了小五转身走了。从那以后,郑强总是离潘远远的,不再骚扰她了。对于小五而言,那时候男生是世界上最最奇怪的动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吵吵闹闹、眼神古怪而且身上的衣服永远不合身儿!唯一的例外是男生的体育课代表大马。大马是个假冒伪劣的回族学生,平时在学校吃饭一根儿筷子上扎三个猪肉白菜包子,吃得满嘴流油。小五认为,他报回族纯粹为了那中考高考的照顾少数民族的加分儿!
大马是班里最高大的男生,初二就已经一米七了,平时班里的日光灯坏了乱闪总是他站到桌上去拧那个启辉器。班里男生打打闹闹他从不参加:实在是个头体力太悬殊了,胜之不武。小五是女生的体育课代表,经常和大马在上体育课后一起收拾垫子、跳马、跨栏、实心球之类的器材。
学校的体育器材室永远是灰尘满地,器材放好了,临关灯锁门之前,大马总会拍拍手,和小五很默契地相视一笑。
小五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喜欢大马:虽然平时大吃猪肉,大马脸上的回族特征还是很明显的,高高直直的鼻梁,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线条优美柔和的嘴唇,黑亮的头发有着天然的发卷儿。这样的一张脸就算是长在女孩子身上都是美女了。初二的学生,喜欢一个人需要比这更多的理由吗?需要吗????
大马笑的时候,小五就会觉得阳光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灿烂。
在小五面前,大马经常笑,那段人生,是阳光最灿烂的日子。
那年的暑假,小五照例和爸妈去了杭州。再开学的时候,看见同班同学就觉得不对劲儿:怎么人人都好像变了许多?男生们仿佛见风就长一样,突然都高了,声音也突然低沉起来;女生上体育因为“倒霉”而请假的突然增加了。潘倒没长个儿,只是变得更加丰满,脸上细腻白皙,不再红一块儿白一块儿的,一双杏眼眼角微微上挑,就连不大明白事儿的小五也暗暗觉得,潘开始有些象聊斋里的狐狸精了。
明天贴结局,我一直试着找自在飞花轻似梦的箫独奏,可惜只有下边的这个LINK,好像不能听了,不知道网上各位达人能否找到,
> 女孩是很常见的事情”,但仍然认为那时候的男生是世界上最最奇怪的动物,这
> 个不矛盾呀,呵呵。
嘿嘿,小五您现在是有儿子的人了,我不知道加拿大的教育和中国的教育能差多少,
但就算是不欺负女孩子了,肯定还有别的让人头疼的事儿。我不跟您抬这个扛。:-)
华明啊,我跟你抬一杠玩儿,现在“虽然知道了十岁出头的男孩欺负自己喜欢的女孩是很常见的事情”,但仍然认为那时候的男生是世界上最最奇怪的动物,这个不矛盾呀,呵呵。
结局嘛,等我码完了就贴出来,和你想的不一样,但愿你会喜欢。
丁香:你不介意我就踏实了。这个好色之心,这个人皆有之,我们姐儿俩同疾,嘿嘿,同疾!其实看看我后来的男朋友,包括后来的真命天子良牙大人在内,全都多少有大马的影子,实在是初恋的映象太深刻了。
现在我知道小五是没嫁成大马同学了,难道潘同学和郑同学最后到一块儿了?;-) (我就是小人之心瞎猜,没准儿小五说的结局就跟饭店里的故事一样,是各位人物后来的走向而已。如果说错了话小五多担待。)
另外,我觉得十岁出头的男孩欺负自己喜欢的女孩是很常见的事情啊,故意引那女孩子注意而已。小五就算当时不知道,不会现在也不知道吧?
我那时候是真的喜欢大马同学,觉得要是香香公主有个弟弟,少年时当是大马的模样。不过大马的父母是很正统的回族,估计不会想要个汉族媳妇,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