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若小安是男人】~~~

(2011-10-24 00:59:06) 下一个
林某终于作楚囚,
假名欺世一时休。
难堪微博糊涂处,
原若小安非女流。

【若小安是男人】9月27日,杭州警方找到“若小安1”微博撰写者。其人,林某某, 男,1980年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为提升网络知名度,他从今年1月开始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