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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之害人篇

(2008-10-02 14:45:59) 下一个

圣人说:小酒怡情,猛酒伤身,色酒痒性。

怡情和伤身,一益一害,黑白分明。唯有“痒性”比较居中,可以是好,也可以是不好,值得研究。

“性”不必多解释,看官都是老中医,谁都懂这一味药。至于“痒”,就有点暧昧了。大约是说喝到一定程度,感觉心尖象被猫儿小爪又挠又抓,行动上便坐卧不安,仿佛患了相思病的小哥哥,想吃锅巴围着锅台转。反正,偷着还是偷不着,拿下还是拿不下,都牵肠挂肚,怎一个“痒”字了得啊。

“痒”到这种程度最好,酒仙管这种境界叫喝出“状态”了,已然仙人也!

但,如果这种“痒”再增一分,“痒”便成了“害”。“痒性”成了“害性”,那就麻烦了。西门大官人当年就因为没把握好这个度,“酒后乱性”,枉送了卿卿性命。酒是色媒人,茶乃花博士,信哉!

“痒”到这种程度,酒仙也只好叹口气:“酒害人!”

其实,“痒”和“害”这两种极限状态之间,还有一种状态曰“伤性。”

历史上,因酒伤性,最出名的当数东汉的周泽先生了。

讲讲这个故事吧!话说当年周泽官拜太常之职,事业一帆风顺。可美中不足的是,夫妻生活不和谐,常常是一鼓不作气,再而竭,三而衰。久之,老周干脆卷铺盖到办公室打地铺,避老婆如避虎避狼。

当然,周太还是不会轻言放弃的。有一天便借口关心起居,到办公室看望老公。也许周太猴急了一点,办公室内,白昼之下,便对老公上下其手。无奈呀,还是一二三衰,二二三竭。

终于,太常周泽下头不怒上头怒,按铃叫来保安,把太太捆起来关进大牢,罪名妨碍公务。

后来,这事传到社会上,妇女团体暴怒。各家博客争相八卦,太常周泽便名垂青史了。《后汉书》记载了当时的民间谚语:“嫁人不嫁周太常,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既作事,复低迷”。

再后来,“太常斋”便成了日常语,讥讽老公借口工作压力大,在闺房里拿不下老婆。

当然,周太常是知其不可为而避之,借口吃斋喝酒,以躲如狼似虎的老婆。历史上更多的则是因嗜酒而造成不能为。比如李白,他曾在《赠内诗》里对老婆说:

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
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

所以呀,酒可喝而不能滥喝,“太常斋”可吃而不能常吃。不然,吃成了习惯,麻烦就大了。君不见,才子元稹也曾因喝过量而《惧醉》:

闻道秋来怯夜寒,不辞泥水为杯盘。
殷勤惧醉有深意,愁到醒时灯火阑。

折腾了大半宿,还是不成,睡着了还愁到醒,何苦呢。

酒害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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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周泽传》:“以(周)泽行司徒事,如真。泽性简,忽威仪,颇失宰相之望。数月,复为太常。清洁循行,尽敬宗庙。常卧疾斋宫,其妻哀泽老病,窥问所苦。泽大怒,以妻干犯斋禁,遂收送诏狱谢罪。当世疑其诡激。时人为之语日:“生世不谐,作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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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x潇潇 回复 悄悄话 酒是可以改变心情的,我有体会。
dongfangshaoer 回复 悄悄话 趣文;笔调诙谐而不浮躁;顶一个!
处方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翎翅的评论:

问翎翅好!“失宰相之望”是与酒关系不大,哈哈,俺是胡说,跟好饮之人抬杠~~~
翎翅 回复 悄悄话 写得有趣。太常之事,很幽默。但“失宰相之望”似与酒关系不大,乃其性简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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