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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同性恋朋友

(2008-03-20 18:59:23) 下一个
                                                      我所认识的同性恋朋友
                                                                     桦树

        这个礼拜放春假。我总算有时间在后院锄地松土并撒下花籽,剩下的就是耐心地等着它们发出芽儿。喝完咖啡,尚余些许闲暇,一时兴起,来和一篇老秃笔笔下的同性恋。

        掰开指头算算,我的同性恋朋友可谓真不少,亲密者至少二三,曾往来的也总有八九。唯一可惜的,是没有一个女的。

        80年代初出国前,我对同性恋的认知几乎是零。同性恋对我来讲仅仅是个词汇,理解它的字面含意就是同性之间性的相恋。来美国后,因缘际会,使我接触到了很多同性恋。比如我读研究所的系里面,听同学们说小一半的学生和多一半的教授居然都是同性恋,当时我惊得汗不敢出。再比如我读书时在中报打零工做兼职记者,我的第一次采访,就是84年好莱坞的同性恋大游行。

        记得采访那天的傍晚,我走进日落大道上一个著名的同性恋酒吧。抬眼望去,我突然觉得腿都有点软了。只见吧台旁,桌子前,三三两两坐着,还有站着的很多年轻和中年的男士们。他们大多个个相貌相当俊丽,身材挺拔,神态优雅,彬彬有礼,说话轻声细语。偶或你被一对眸子吸引住,那眼神就是那种典型的沉静但会说话的,勾魂的,欲语还休的,深情款款的,动人的,话中有话的……等等等等,总之我的形容词用完了也还是不能完全表达的那种眼神。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看到如此众多,如此漂亮的男人们同时出现在眼前,我只有那种屏住呼吸的震撼,至今还记忆犹新。 以后,我再不曾在别的地方看到类似的场面。按老秃笔的思维方式,那才真真叫做浪费了上帝的造就呢!

        从对男同性恋朋友们的认识,我归结出了他们身上几个较为特殊的共同特征:(当然我不太了解老秃笔所感兴趣的同性恋的角色定位,我想人家愿意怎么恋就怎么恋,那是私事。此问题今天不在讨论之列。)

        第一,他们大多长相较为漂亮,也非常在乎自己乃至别人的外貌。他们说话语速通常较慢,不疾不徐,很少开怀大笑或是发怒狂叫,少粗口; 有些人动作明显的女性化,例如兰花指之类的;

        第二,他们同情心强,乐于助人,容易交往,大多心地良善。我更觉得他们就像是我的女性朋友,但却没有女性身上那种普遍存在的,要命的妒忌心;

        第三, 他们性格温和且极为敏感,有较突出的感受能力。比如大家讨论一些模糊的论题,诸如法国新浪潮流派的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影片时,往往某个男同性恋的发言会让你后脑勺一麻,鸡皮疙瘩起满身。他们很善于体会和表达那种我们俗人经常有意无意忽略掉,或是由于忌讳而永远不会启齿并深入进行思考的情感灰色地带和细节。当然,与之并存的是他们比较情绪化的个性,他们似乎比大多数人更需要关注和呵护,内心深处有永恒的不安。他们鲜有领袖欲,独来独往者占多数。这些朋友心灵很容易受伤,受伤后又往往一人躲在角落,孤独地品舔自己的伤口。我试图找到一个比较概括和贴切的词汇来表达那种性格特质,觉得英文里vulnerable 这个词略为接近,多少是脆弱易碎的精致。当人们频繁地面对这种气质时,难免会有点儿起腻和不耐。

        第四,男同性恋者对情感较为忠实并痴情;不似一般男性容易喜新厌旧,见异思迁。

        写到这里,我自己都忍俊不禁,这不是在信口开河吗?万一有哪位同性恋的网友不小心读了以上文字,您可千万不要认真。下面我就讲一个我的同性恋好友的故事。

        初次遇见爱德已经是二十多年前了。 那是我抵达美国后的第三天,一个初秋的下午,在系学生事务办公室里。桌子后面坐着拥有毛毛狮狗般栗色卷发的秘书西西丽娅;桌子前面站着清汤挂面懵懂的我;门口的靠背椅上还坐着一个男青年在看报纸,报纸遮住了他的脸,能看见的只有他两条慵懒的长腿。 我是去报到的,但却不会说英文。(现在回想这些真是不可思议,我怎么脑子一热就出国了呢?)西西丽娅和我先是礼貌地各说各国话,还彼此默契地频频点头;继之我们比手语;直到最后终于放弃,仅剩下对视。

        突然,“我能帮助你吗?”一声怪腔怪调的中文从背后传来,西西丽娅和我几乎同时转过头去。

        只见那个读报纸的男学生有点害羞和兴奋:“我会说一点儿中文”,他又小心翼翼地说,颊上竟泛起了红晕。

        可能你真会相信,这冥冥中有一只大手,当你实在过不去的时候,它就伸出来帮你一把。于是爱德带我去见系主任,并充当我的翻译。 其实以他当时的中文程度基本听不懂我的意思,但他尽管自己就翻译了过去。就这样,一切顺利。临走时,系主任微笑着对我说了好些话,估计是安抚我;爱德又对系主任说了好些话,然后他们彼此就笑了起来。

        出来后,爱德请我到北校园的餐厅去喝杯咖啡,我们在外面的花园找了张桌子坐下,这时我才有机会仔细地端详这个学生。 爱德看起来二十三四岁,身高至少6尺2寸,金发,肤色白挚到近乎透明,隐约看到一跳一跳淡蓝色的血管。他身材消瘦,脸是典型西方人的正面略窄,而两侧削平略宽的标准型。他凹陷的眼睛大且湛蓝湛蓝,真算得上是个帅哥。

       我先是对爱德谢了又谢,可他说不谢,小意思。因为他自己也是国际学生,两年前从英国来读博士,所以驾轻就熟。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来说:“你知道系主任为什么笑吗?因为他让你去找一个像我这样说英文的男朋友”,顿了一下,接着说“可是我告诉他,我是同性恋”。他看我没反应,又说:“你知道什么是同性恋吗?”

        我一脸茫然,先是摇摇头,然后使劲儿地点了一下头:“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他把话头接过去:“我和你一样,喜欢男人。”我又使劲儿地咽了口吐沫。

        “中国有同性恋吗?”他眯着眼睛问我。

        “没有。”这次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嘎。。。他乐了起来,这下轮到我有点不好意思了。此时夕阳放射出耀眼的金光,把爱德的头发,眉毛染上了一层金红。我看着他俊美的脸颊侧影,心想这要是个女人肯定会很漂亮。

        也许是爱德乐于助人,亦或是他对我这个从没有同性恋的神秘中国来的学生充满了好奇,总之我们变成了好朋友。后来的两年里,我们时不时地约在星期六上午去Westwood 的一家咖啡馆吃新出炉的烤酥饼,还有一搭无一搭地聊聊闲篇儿。有一天我问他你的男朋友是谁呀?他忸怩了一下,伸出右手涂黑了指甲盖的小拇指给我看,说他现在available。原来涂一个小黑指甲盖就是代表这个意思呀。他不无伤感地告诉我,其实他只有过一个同伴,一共只见过两面。第一次是他十七岁的时候;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是他来美国留学前。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问。回答是个四十多岁的神秘男人,安静迷人,令爱德无法忘怀。

        有一天爱德急匆匆的打电话找我,说他很想去中国工作,问我能否帮忙。我说让我试试。后来找到了一个外国专家的名额,爱德就兴高采烈地去北京了。

        86年冬天,我到北京出差,顺便去看望爱德,他当时住在西郊的友谊宾馆,就是原来给苏联专家住的那种里外小套间。我问他情况如何?他说还好,博士论文写完了,正在世界各大学求职。我问有回音吗?他说美国和欧洲已有几个不错的大学给了他offer,但是……他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我说当然回美国呀,你的专业当然是在美国最有前途呀。他也不说话,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会儿从厨房给我端了杯咖啡过来,一会又到书桌前摩挲摩挲。终于他拖过来一个四条腿的小板凳,坐在我的面前,神情很严肃的样子。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有新的爱人了。”他的双眼灼灼放光,我不自觉的紧张了起来。然后他就前前后后地给我描述了他的爱人。

        事情发生在爱德到北京的半年后。一天下班后,朋友请爱德去看电影,回到宾馆时已经是夜里11点。熟悉友谊宾馆的朋友大概还记得,宾馆大院里有一幢一幢的粉红色楼房,铺着方格水泥砖的小路通往各处;小路一边是齐腰的柏树,拦腰剪得平平整整。那天夜里,当爱德沿着小路往家走的时候,突然,柏树后面跳出来一个大人,爱德顿时吓得大叫起来。此人赶紧举起双手并示意爱德别嚷嚷。待爱德平静后,借着昏黄的路灯看到这是个相貌清秀的小伙子。“你要干什么?”爱德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小伙子说:“我是个同性恋,我跟踪你好久了。”于是如此如此,过程省略。反正最后就成了恋人。

        我问爱德这人是哪里的?回答说是南边大兴县的一个农民,姓王,姑且我们就称呼他小王。爱德又说:“你知道吗?我很犹豫。我不能回美国主要是为了他,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让我带他出国。”爱德眼神黯淡了下来。“你想,美国欧洲的签证都太难了,另外生活费又高,我一个人的薪水养活我们俩会很吃力的。出国后我要供他先学英文,然后再去上学,不然他什么也不懂。 想来想去,我只能选择去新西兰。”我傻看着爱德,终于问了一句:“你决定了?”爱德点点头。

        没过多久,我就接到了爱德从新西兰寄来的明信片。

        88年春天,我在家里突然接到爱德的一个电话,说他来洛杉矶开会,会住两天,并约我星期六在老地方吃酥饼。我告诉那个酥饼店早就不在了,于是我们改约在圣塔莫尼卡海边的一家小馆。停好车后,我朝餐馆走去,远远就看到一个人穿着色彩明媚的湖蓝色上衣,我想那一定就是爱德了。他总是敢于和喜欢穿那种鲜艳的颜色,好比鹅黄,青绿,而穿在他的身上又总是再合适不过。

        坐下来还没来得及寒暄,爱德第一句话就告诉说小王离家出走了。

        “走哪里去了?”我惊讶。

        “不知道。”我从没见过爱德这么难过的样子。“我每天一下班就马上赶回家等他,生怕错过了他。我已经等了好几个月了。看来他不再需要我了。”他强打起笑容试图调侃自己,不过不成功。

        我看着他半晌,想说点什么但还是什么也没说。

        几年后,爱德回到美国,在一所名牌大学执教。后来终于返回他的国家,现在英国的大学当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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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nightrose 回复 悄悄话 这位痴情的人真是够可怜的。
我倒是有个女性同性恋朋友。外表很英气(但是这年头英气的女人很多,所以也不奇怪),性格也很有担当,对爱情很勇于付出,每周末开车6小时去看望女朋友,再开6小时回来,周周如此,却从不要女友开过来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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