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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圣地亚哥

(2012-04-10 21:33:03) 下一个

     从圣地亚哥开车回家的路上,我习惯地打开收音机,听强尼和肯的脱口秀。听到强尼说,“今天新闻报导,圣地亚哥是美国最适合居住的前10位城市之一”,我把音量调大,心里很赞同。

     圣地亚哥的优点实在太多。首先,它气候宜人,纽约寒冬腊月时,这里温暖如春;北京三伏酷热天,这里凉爽如秋。一年三百六十日里,几乎有三百天是艳阳高照。碧蓝的天空映照着碧蓝的海洋,临水而居,却无潮腻,估计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这里更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了。

     圣地亚哥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最底端,和墨西哥的蒂华纳接壤,从洛杉矶沿着海岸往南开,需行驶一个多小时。这个城市不大不小,既不拥挤,亦不寂寞。老城镇弥漫着浓郁的地中海味道,建筑是西班牙风格的:喷水池、拱门、廊柱、弧形屋顶、攀援的藤蔓;新城则依山傍海,自然多于雕琢,瑰丽高贵,又现代简洁。城市处处新鲜整齐,百分百的美国平民气质。

     正值上下班的巅峰时刻,高速公路上车行缓慢。我打开了车窗。左手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和高耸入云的棕榈树,夕阳半遮半掩,就快要落入水中;右手边是连绵起伏的山丘,沟壑纵横,早春二月初临,一丛丛的野花就已蓬勃地盛开。待车开到卡斯博德,花儿竟开得漫天漫地,好像千万只鸟儿,扑啦啦惊起,转眼就覆盖了山岭。圣地亚哥是美国最重要的海军基地和世界生物研究中心。这个城市有非常多的观光胜地:海洋公园、航空母舰、跨海大桥、深海港口、数百里的海滩、各式现代派的建筑、大学、教堂……还有世界最知名的、住着咱家大熊猫的动物园。不过我最眷恋的,还是那自然形成的日落崖。

     我常常黄昏时一个人开车去那里小坐,看海上变幻莫测的云,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天色一暗,凉风袭来,海水颜色开始变深。我过去并不甚了解海天一色的意思,直到看海看得多了,才明白天空的颜色决定着海水的颜色。晴空万里,海就是碧蓝;漫天阴霾,海就是浓灰;薄云淡雾,海就是雪白。夜色越深,海就越黑,目不转睛地盯着,会出现被吞噬的恐惧。哗哗的浪涛声终于使我冷得打颤,于是爬回到车里。

     朋友总是问我,圣地亚哥这么好,还不搬过来住?我听了总是笑着摇头。什么东西过分的好了,就少了珍惜。诚实地说,面对这个几近完美的城市,我心底却有一丝说不出的遗憾。它就像是个穿戴整整齐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满脸笑容、阳光向上、不知苦难为何物的年轻大男孩儿。它如此健康,略逊个性的美撩拨不起我灵魂深处的热情和眷恋。

     翻翻历史,这个城市的人文记载实在太少。当后伊丽莎白时代的大英帝国变成了日不落国时,英国的海盗占领了这片土地。18世纪末,西班牙传教士开始在加利福尼亚沿海建立聚集点。1821年,墨西哥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从西班牙帝国手中得到了圣地亚哥。30年后,也就是中国鸦片战争的时代,美墨战争开打,最终,美国仅用1800万美元就获得墨西哥一半的领土,约2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包括圣地亚哥——写到这里突然感叹,这是不是就叫做弱肉强食呢?

     朋友听完我的话面露不屑,说你不了解圣地亚哥的人文精神,于是坚持要带我去海滩,体会什么是个性。

     那是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西侧的悬崖下面,叫做Black Beach(黑色沙滩)。我跟在他们身后,走上了坡度陡峭的羊肠小路。鞋子踩在碎石和沙土上常常打滑,寸步难行,时时要手脚并用,抓住矮小的灌木以保持平衡。穿着牛仔裤的男生干脆坐在地上顺势滑下,可我穿的是裙子啊!步步惊险,浑身大汗,最后才辛苦地落到了悬崖下的沙滩上。

     我低头拍打着衣服上的尘土,站起身一抬眼,竟是傻了。

     只见沙滩上躺着坐着一大片一大片的人,玩沙的,打沙滩排球的,男男女女,胖的瘦的,高的矮的,年轻的年老的,全都光着身子,一丝不挂。

     “啊!这该怎么办?”我慌张地转过头。

     大家笑了起来。“戴上你的墨镜。”朋友说,“这是全世界最大的裸体海滩。”

     我们五六个人沿着海水的边沿走,尽量离天体爱好者们远一点儿。偷偷地瞅过去,只见身体难看者居多,皮肤松弛,塌塌拉拉。真实的人体原来是这样的啊?这样的平凡,有点儿扫兴。但只见人人神闲气定,表情十分坦然,享受着这无束无缚的自由,只有我自己觉得羞。原来我是有畏的。

     或许本色和真实,就是圣地亚哥的性格。

     这个平凡的城市还记载了一件惊天动地的罗曼史。圣地亚哥有一座跨海大桥,是世界上最长的箱梁式大桥之一,高60多米,美国军舰都可以从桥下随便穿行。此大桥连接着圣地亚哥和科罗纳多半岛,半岛上有一家旅馆,全木结构的建筑,白墙红顶,手工搭建,没用过一根铁钉,旅馆的名字叫科罗纳多。

     很多年前,就在这个旅馆里,风度翩翩、一头金发、眸子深邃的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遇见了一个相貌平凡的普通圣地亚哥女人,她就是沃丽斯-辛普森太太,结过两次婚。两人一见钟情,陷入爱恋,最后国王执意要娶辛普森太太为妻。

     消息惊爆后,天下大哗,王室蒙羞。英国内阁以总辞职相威胁,向国王发难:或女人离开,或国王逊位!

     最后国王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他向全国人民发表了告别讲话,坦然地宣称:“如果没有一个我爱的女人在身边给予我帮助和支持,我觉得我不可能担负起国王这份沉重的职责,所以我选择放弃王位。”国王的弟弟、当今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的父亲继承了王位,只做了325天国王的爱德华八世被封为温莎公爵,这就是那段“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传说。

     记载此轶事的文字贬多褒少,恶毒词句如滔滔江水,但人们都十分好奇,辛普森何能何德,能让身边美女如云的英王为她而放弃王位?

     1987年,温莎公爵夫妇留下的100多封书信被遗嘱执行人公布,令人读之动容。

     沃丽斯 辛普森,这个出身贫寒的圣地亚哥女人,身上散发着一种质朴的魅力。她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坚强幽默,有情有义,同时很有女人味。她虽不漂亮,但气质优雅,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向她袒露内心世界。

     不过我在想,温莎公爵想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又何罪之有呢?

     所以,尽管圣地亚哥没有罗马的辉煌、巴黎的浪漫、伦敦的高贵、北京的悠远、东京的现代、纽约的五彩生动……它仍然被评为了全美国最美好的城市,名至实归。

     圣地亚哥的名字起源于西班牙语Santiago de Chile,与智利的首都同名,延续成英文为San Diego,读起来好像温情且诗意。只可惜,最近有人改称它为圣迭戈,从飞机地图上电脑音译出来的名字,完全损坏了它的美好,每次听到,都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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