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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Choices 的真相 - 驳 《理智与感情》

(2007-11-07 17:45:33) 下一个
《理智与感情》首先你没有看到这个新劳资关系条例出台的时机。
现在,各个公司的趋势是Cut Cost ,Outsourcing。 Outsourcing 可以Cut一部分Cost,在这这一步棋走完了以后,或者有些公司根本就没有机会Outsourcing ,Cut Cost还要继续,那么,从哪里来Cutcost呢?那就是雇员工资。

任何雇主,如果公司里有雇员工会的话,在旧劳资关系法下,每年或每几年都要和雇员工会谈判来商量工资的标准,然后,由工会出面进行投票,如果大部分雇员都认可,那么,工资标准就定下来了,今后一年或几年,工资就按这个进行调升。
在这种条件下,如果雇主要Cut 雇员工资的话,工会就会出面和雇主谈判,谈判不成的话,当然会罢工,这是民主社会赋予的权利, 在澳洲,法律还规定了每年可以把几次工。
俗话说,一根筷子易折,一把筷子难断。因为有工会的存在,雇主要Cut雇员工资的时候,他不得不投鼠忌器。但他的心理肯定不甘心,他就跑到Howard 那儿去告状,但他肯定不能用他要Cut雇员工资作为理由,于是他就说,我要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所以我的企业得要灵活,我想Cut 雇员的时候就Cut,想要削减工资就削减。

大家都知道,John Howard 是帮着有钱人的。在上一届大选中,他连提都没提WorkChoices立法,为什么?因他知道,提出了WorkChoices作为他的一个竞选政纲,会引起一场很大的争论,他能不能当选,还是个问题,所以他根本就不提。在大选完了以后,他发现自己掌握了参众两院,这可是几十年难遇的好机会,他也就更待何时了。

所以,WorkChoice 的出台,就满足了雇主的要求 - 削减雇员工资和给予雇主无限权利解雇工人,限制工会在企业的权利。
在做法上,WorkChoices 并没有让雇主削减最低工资,而是通过迂回的做法,只要满足Workchoices 的6 项要求,你签订的AWA 合同,每个星期就会少$106, 雇员具体的损失在于加班补贴,节假日补贴,倒班补贴等等。
这种Cut 收入的方法很隐蔽,一般人还不一定看得出来。
那么,每人每星期的$106去了哪里?当然是雇主的口袋。
通过允许雇主和雇员签订AWA,把雇员变成一根一根筷子,雇主就可以一个一个折了。从雇主来说,他的竞争力肯定比以前强了,因为在新劳资关系法下,他确实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但是,雇员的利益又有谁来保护呢!

在这种前提下,我再回答你的观点,

《理智与感情》,你说商场如战场,没错;工资是要谈判,也没错;技术好的是处于有利地位,太对了。按照一般的逻辑,工资是一年比一年高,因为有通货膨胀的原因,所以每年跟着通货膨胀的百分比来涨工资,那你就不会一年比一年钱少。但是,政府通过一个新的立法,雇员还没来得及和雇主商量,雇员的工资就已减少$106/周,这就错了。

Fairness Test 的测试结果还没有出来,现在还没有依据说它到底Fair 还是不Fair。
但是,OEA(Office of Employment Advocate)的上一个季度的澳洲雇佣报告应该是上个星期出来,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见踪影,这份报告一直都是准时出版的,这次,OEA的解释是太忙了,所以没做出来。这个后面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John Howard 觉得这个报告会指出AWA 的合同即使经过了FairnessTest,它给雇员的收入也会比以前少,所以他不敢在大选以前公布出来。

还有一点你要知道, Fairness Test 不是John Howard 原来就想放进 WorkChoices 里面的。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想要做到公平的话,他就不会取消旧的劳资关系法,和把旧劳资关系法里有的这个测试取消。
Howard 其实从一开始的想法就和我上面讲的一样 – 帮助雇主Cutting Cost。

这就不难解释,这些年以来,各大公司一直在CuttingCost,而他们的利润一直在升高,CEO们的薪酬也在一直升高,为什么削来削去都是employee的收入,而不是CEO们的收入?前一向,Coles的老板给开了,还付了他百万的分手费。而根据WorkChoices,雇员给开了,老板是不需要给分手费的。《理智与感情》,这难道就是你所说的公平!

雇员和雇主的关系,永远是雇主比较Powerful。所以我们的法律,应该更多地保护弱者的利益。现在的WorkChoices 给予了雇主比以前更大的Power,雇主可以随便处置雇员,这也就是雇员一个星期会少收入$106的原因。


《理智与感情》,关于和老板谈判的能力的问题,你把着重点放在了技术高低方面,这可能是和你做技术有关。你这么看问题时有局限性的。
现在,澳洲男人的平均工资大概是$55,000, 女人的平均工资大概是$40,000。我们以这个标准来划线,高于这个平均工资的,就意味着他们有和老板进行一对一谈判的能力;低于这个工资的,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没有或欠缺和老板一对一谈判的能力。
那就是说,在整个澳洲的Workforce 14million中,有7million 在Workchoices下是会Worse-Off的。
按照你的逻辑,是‘赌服输的事,技不如人,无话可说。谁让咱没资本呢’的事。这种说法是不是太冷酷了一点。 澳洲人本来是很热心和乐于助人的,真不希望澳州也走到‘为富不仁’的这一步。

最后你说的大家都高科技,就更没有逻辑了。
首先,大家都高科技了,也就没有高科技了,高科技也就挣不了大钱了。
其次,大家都高科技了,那你去餐馆,谁来伺候你;你去医院,谁给你做nurse。
其实,不管社会怎样发展,总是有大概一半的人在平均工资以下。他们本来就收入不够,政府还帮助雇主克扣他们,这也难道是你认为的公平吗?

在海外的中国人,相当一部分是做Professional 的工作,过的是高于平均收入的生活,我也是一样。我们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受到WorkChoices 的影响,但并不等于我们就要漠视低收入人群的利益,随便他们被政府和雇主宰割。
现在,WorkChoices 还没有扩展到各行各业,等到Howard 一旦再度当选,WorkChoices 势必会扩展到各行各业,到那时,我们的好日子也就可能结束了。
谁知道,低收入者的Cost Cutting完以后,下一个到谁了,就是中产阶级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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