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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与民主的公平

(2019-10-13 23:35:47) 下一个

 

 

总有人说,科举是一个非常公平的制度,他给了底层人上升的渠道,或者说公平的机会。科举形式的确简明单一,有非常直观朴素的公平。因而也很原始低级落后甚至实质上完全无效乃至负效果。也就是说实际上非常不公平。

 

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公平?科举的目的是公平吗?科举形式或许还算公平,但是科举的目的绝对不是公平,甚至可以说科举的目的就是不公平。所谓公平,就是人人生而平等。所谓平等不是平均,而是人格和机会的平等。所以民主才是更上几层楼的公平。

 

大家经常把科举,高考,爬藤等联系比较。因为这几样确实有很多共同点。先不提形式上的相似之处。从目的上来看,无非两大要素,选拔人才和培养人才。科举选拔的成分极高,教育的成分很低。而爬藤的教育成分要高很多,而选拔的成分要低很多。

 

其中的关键差别在于选拔的可持续性。科举选拔的一次性极强。可谓一步登天。之后的再选拔和竞争就只限于极小的圈子里。高考一考定终身的程度没有科举那么高但是依然很明显。爬藤虽然可以确定阶段性的优势,但是全方位的竞争和选拔会持续终生的。换句话说就是科举是以一次的比较高的公平竞赛来决定是否获得以后的长期的极度不公平的地位。而爬藤则只是一系列比较复杂不那么明了公平的竞争中的一环。充分连续的竞争最终导致实质上的更加真实的公平。即所谓在全面市场竞争条件下,傻瓜不会受骗理论模式的体现。

 

实际上大家真正关注的公平是选拔领导干部的公平。社会需要真正有领导力的人才,人才向往领导位置的各种良好待遇。社会不希望给出待遇却让滥竽充数的庸才上位。这样不仅仅是损失待遇,更可能导致整个社会发展的重大失误。而人才也希望全面发挥自己的潜力。双方都要公正公平地实现各方的目标。也只有能最大程度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才是更加公平公正的。不能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不论形式上多么公平,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形式公平与否不是目的,结果公平才是公平。

 

以这个标准来看,科举制是否比封建制还要公平呢?其实是不如封建制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欧洲黑暗的中世纪和中国公平的科举制度几乎同时并行。前者很快孕育出了文艺复兴,资本市场,工业革命。而科举的中国每况愈下,不复汉唐雄风,被近代欧洲轻松打翻在地。就是中国自己的所谓经典国学也都是封建时期的产物。大一统以后就再无进步。科举以后更是一片惨淡。别说为人类社会做贡献,就是对中华文明自身的发展的推动都乏善可陈。可见科举制度是一个极其恶果的制定。

 

那么为什么这个貌似给寒门机会的公平制度完败于完全不公平的血统封建制度呢?关键在于两点,选拔人才的服务对象和选拔人才的全面持续。

 

上面提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是双向的。选拔出来的人才越是能够服务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个选拔才越是从根本上公平公正的。也就是说选拔的参与面越广越具有全面的代表性越好。同时选拔的时间越久越好,与时共进推陈出新,决不允许吃老本才好。

 

封建制的血统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拥有权或者股权的血统继承。但是经营权还是要交在选拔出的人才手里的。门客三千这种事在科举时代反而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实际上寒门打工仔的机会在封建时代比科举时代其实好得多。因为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一家,根本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而且奇技淫巧,鸡鸣狗盗之类的本事通通不被认可的。科举的所谓寒门上升机会其实完全是一种误导。其实是大股东把持经理人打压消灭小股东。最终不是一些寒门经理人上升成小股东,而是从小经理人多出几个大经理人而已。而且由于没有那么多股东请经理人了。经理人的待遇反而是越来越下降的。从春秋战国的六国拜相,到大清的奴才大学士就可见一斑。

 

十个公爵比一个国王的社会就是要更公平。一个国王再严谨的科举也不如十个公爵的市场来得更公平。一百个伯爵的市场就更公平。一千个子爵一万个男爵就更自然基本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十万个骑士百万个领主就可以算是贵族民主制度了。如果这些公侯伯子男,或者总统,联邦、州、县镇的各级议员,又是由千万亿万公民选出来的,就是现代代议制民主了。乃至于理想化的事事公投的绝对民主,从独裁到民主无非就是权力的共享范围和制衡程度的量变。而这些权力包括选拔人才权力的分布比选拔形式,才更是决定选拔公正公平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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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ily 回复 悄悄话 好文。同意楼主和HBW 的评论。 长期持续, 稳定发展需要选拔人才动态化,选拔的参与面的全面,广泛化!
HBW 回复 悄悄话 同意博主的观点。
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之一就是“静态与动态”。东方人希望从混乱的社会中建构静态的阶层架构,而西方人是在混乱的动态中找平衡。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也都体现出这种差异。西方社会的动态模型更符合大自然的本质,所以会高速合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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