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谷爱凌返美的时间是她是否是个爱国者的试金石。
中国的法律明文规定加入了外国籍,中国的国籍就自动丧失了,大家都是这么理解的,谷爱凌之前这个不存在争议。中国人移民国外取得外国籍,每次回国按规定都必须在几天之内到当地派出所报告,按规定入了外国籍都要主动到当地派出所销户口,目前因为很多领导的亲属都有外国身份,所以对这事儿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如此,外籍华人回国探亲做生意时总是小心翼翼,生怕一个失误就被销户。有人做得太过分,入了外国籍后还通过关系拿中国护照回国,前几年中国有关部门还强调这种行为属于欺诈,是犯罪行为。现在事情明明白白,中国为了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的拿到奥运金牌,视法律为儿戏,拿代表国家尊严的国籍和护照做交易,按以前的法律解读,谷爱凌的行为就是欺诈,就是犯罪,好多人还在这儿咬文嚼字瞎耽误功夫。不过就这种现象来说,也没必要非要分个是非曲直,因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西人确实不同。西人普遍认死理儿,法律订了就严格执行,如果理解不同,就按以前的相似判例为准。中国人是目标定好了,干起来再说,规矩是为目标服务的,办事以红头文件为准,也是一种文化。滥发护照多拿了两块金牌,虽然提振了国内民众的情绪,对外则展示的是一个没有信誉的国家形象到底值不值得呢?从多数中国人的角度,中国白给的国籍护照,不要白不要,反正美国中国都不会把我怎么样,谷爱凌和谷燕做的没错。但是拥有美国主流价值观的人不会认可这种行为,明知这在中国是违法行为还参与其中就有罪恶感。尤其是谷燕,在中国这种生存环境下,爱凌在中国能这么受到追捧,谷燕不可能不上下打点,拉关系分红行贿,你以为你有本事得金牌,每个中国人都在乎?都无条件为你挣钱铺路?
尊重文化不同,谷燕和爱凌如果喜爱这种所谓中国文化,弃美投中,在中国也得到了丰厚得回报,中国也对得起她们。如果还是喜欢美国环境,要在美国定居生活,就是作为商业机会借机在中国大捞一把,在巨大利益面前,被美国人说三到四也值得,也可以理解,但是把一家人包装成心系祖国的爱国者形象,就有点儿不太厚道。当然很多中国人包括现在坛子里的人会骂,人家有本事怎么着? 你就是嫉妒,有本事把你家孩子培养成世界冠军。那就别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