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海浪

银色的月光下,秋风秋韵,逝去的岁月,如秋叶飘飘洒洒扑向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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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的邀请

(2007-10-05 17:21:00) 下一个

(200010月于悉尼)

那还是2000年悉尼奥运会后的一次假日之旅。

那时我们有八周的假期。想想有八周闲暇的日子有多么惬意呀!八周的假期真是让人放松又放松, 混身舒舒服服,懒懒洋洋得,不知不觉地就那末一周又一周地过去了。等到剩下的日子不多的时候,忽然意识到:不能浪费剩下的最后日子,远离悉尼,上哪一游。

又是一个周末,既然打算走出悉尼,理所当然的不能在家坐着不动弹,我和坚妮商量:不论去哪儿都行,就是别在家傻呆着。商量来商量去,最后我们决定去卧龙岗(离悉尼90多公里的一个城市)附近的任何一个值得一游的地方。

就这末简单,我们上路了。到了火车站先买好票,进站以后,我们对着巨大的铁路线路图开始选择具体的地点,即我们要抵达的那个车站。坚妮听说:在卧龙岗前或后两三站有个好去处。不过她也是只有个模模糊糊的印象,道听途说,并不清楚究竟是哪一站,站名叫什麽。我们只好边等车边试图寻找一个合适的人选,好前去“咨询”。

等了几分钟,坚妮终于俘获到她认为信得过的人:一位红脸庞,大高个儿,健硕的澳洲中年男子。坚妮上去“Excuse me”的时候,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信得过的男子。嘿,还真透着点儿质朴憨厚,乐于助人的劲儿。 我想坚妮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中年男子带着坚妮重新站在线路图前,指指点点地说着什么。我也赶快凑上去,以便也参与些意见和建议,行使我的发言权。“我建议你们在布莱下车。在这条线路上,最美的地方就属布莱了。到那儿后实际就到了山上。从山上往下望去,想象吧,能望到海滩,丛林,。。。风景实在是真美。真的,挺值得去的。我建议你们就去那儿。我的意思是:你们可以一览优美风光,领略悉尼城里享受不到的幽静。你们当然喜欢原汁原味的东西吧!那就是大自然的本色(Original color)。”

一列火车进站了,那是中年男子等的火车来了。他登上车,还直个劲儿地探出头来祝我们“好运”,火车就那么载着他的一串“好运”祝福驶出了站,随着渐远的隆隆声而去。那我们就去布莱吧!我们不约而同都信任那位中年男子,我和坚妮就这样决定了我们的目的地。

其实我们的故事是从中年男子离开后才开始的。说是故事,其实什么情节也没有,就那么开始,就那么结束了…….故事的主人翁出场时,我们根本就没意识到这故事就这么开始了。后来我说是坚妮先跟他说话的;坚妮一口咬定是我先跟他打招呼的。总之,我们也不明白他是怎么出现在我们面前,而我们又是怎么和他聊起来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我们大约在线路图前又讨论了一会儿布莱,这位就上来搭腔了。这也是位中年男子,也是高个,健硕,红脸庞,唯一不同的是眼里闪烁着些狡诘,脸上显露些顽皮。他推着一辆自行车,车后座上捆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大旅行袋。后来我仔细地回忆,他好像是我们在线路图前指指点点时,推车走过来的,微笑着,极想交流的样子。我确信他是在对坚妮笑呢!因为我和坚妮在一起时,常有陌生男士对我们微笑,和我们打招呼,但我知道他们不是冲我的。在这里我不得不插点儿无关本题的话。坚妮是我的好朋友,长得天生丽质,漂亮是没得说的。我们俩在一起时,总有男士没话找话说,中外人士皆有,留地址、记电话,在这种情况下,我往往很知趣,离开二十公分,恭候。

好啦,言归正传。天知道,他就那么十分自然地向我们走过来,参加到我们的讨论中来。
“可以问一下吗,你们打算去那儿?”
“我们实际上刚刚确定了要去的地方。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今天有时间,又想去什么地方玩儿玩儿,刚才有人建议我们去布莱, 我们接受了这个建议,就这样。”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正好去卧龙岗附近的一个地方,那里的风景也不错,我想比布莱还美呢!你们不妨和我一起去吧。”
说着他伸出手,自我介绍:“我是约翰,认识认识吧。”
我们俩分别和他握了握手,报上自己的名字,说了“很高兴认识您”的套话。接着,约翰进一步否定了刚才那位中年男子推荐的地方。他说,布莱好是好,就是离火车站远,下了车还要走很长的路,车次少,现在已是下午了,回来时天那么黑,你们人生地不熟的,去那里是不太现实的,匆匆忙忙来去,返回时还不知道是否能赶上车。我们直点头,嗯,说得有道理。

约翰是去卧龙岗附近的一个乡镇俱乐部参加唱歌比赛的,他说他准备唱两首歌。他用头示意自己自行车后座上的旅行袋里是他的演唱服装和晚餐。我们这才上下仔细打量约翰:他穿得很普通,丝毫不像去参加演唱的样子。从头到脚唯有那双黑白相间的皮鞋是新的,还够得上参加演唱的水平。约翰意识到我们注意他的服装,他就把扎在衬衫外面的西裤上的腰带指给我们看。那腰带还真是挺特别:中间的金属徽章很大,上面有一只展翅翱翔的鹰,鹰的下面有一排小字。约翰说那就是他今天去的这个俱乐部的标志。标志下面有约翰的名字,刻得十分有艺术性。约翰为此特别自豪。不错,我们也认为这样东西是很有光彩的。

火车进站了,我和坚妮帮约翰把自行车搬上火车,找好座位,坐定不久火车就启动了。我们三人坐在相对的二人座位上。坚妮和约翰坐一条长椅,与我相对。随着火车行进的节奏,我和坚妮开始吃我们带的汉堡包和水果。这是我们的午餐,我们要在到站之前把它们消灭光,然后轻装上阵。我们俩大啃大嚼之时,约翰也开始处理他的食品。在这一通“吃”的战斗中,约翰至少消灭了西红柿,黄瓜,梨,橘子各一,又开始攻克一只大苹果。我和坚妮也不示弱,一会儿就把食品袋干瘪了。

这顿大啃大嚼一结束,坚妮的悃意就上来了,她眯上眼睛随着车厢的晃悠就睡了。

约翰的嘴一完成吃的任务,就开始了说的使命。反正不知道你熟悉不熟悉这一类澳洲男人,他们闲聊的话题总是不会离开那些事儿的。他说得挺热闹的,接着伸出带着戒指的手,说:“这其实是一只装饰戒指(dressing ring), 可是好多人都把它当成结婚戒指。”您明白了吗?他还是单身呢!他还特别说到他的中国女朋友就不懂这两种戒指的区别。 坚妮听到这睁开眼和我对视了一下,原来她没睡着!我们都明白他想表白什么,不过都不想捅破这层纸。因为毕竟不想和陌生人谈论这个话题。坚妮是单身,如果想谈也应该是她。所以,以后的话题基本都是约翰在改变。他谈了他的几位中国girl friends, 听他的意思,这几个人都有点儿缺心眼儿,或不太懂西方人的一些习俗。接着他又谈起他的俱乐部,谈起他们定期举行演唱会,都演唱些什么歌曲,大约什么人参加。我和坚妮其实是听众,主要是我们的英语来得没那么快。我们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一路基本没停。车上人不多,约翰的声音挺大的,我想满车的人都在听他的故事。我们仨成了这趟车的主角。

火车到了卧龙岗车站,下去了一大批人,又上来一大批。从卧龙岗出发后又停了三,四站。车再停下,约翰告诉我们:我们要在这里换车,下车吧。说着他推着自行车往下车方向走去,把他的旅行袋顺手递给我们,好像天经地义地我们该跟他走。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坚妮忽然说:“我们还是重新决定一下到底去哪儿,难道我们真的要跟着这个人走吗?” 是呀,我们干吗要跟这么个陌生人走呢?我们现在才想起来要认真地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坚妮比我表现得坚决,我自己对他的演唱会还是有点儿兴趣的。而且怎么看这个约翰都不象坏人,来都来了,又这么走了,我有点儿不忍。

我们逐渐和约翰拉开距离,趁他走进厕所,我们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又上了我们来时的那列火车。这趟车的终点站就是这里,然后返回悉尼。我们坐在原来的位置上,等待开车。这时我们看见约翰在车下,推着他的自行车逐节逐节的车厢在寻找我们。他的目光是焦急的,他太想带我们俩去他的音乐会了,怎么能把我们给丢了呢!他终于看到了我们,眼睛一亮,他挥着手冲我们喊:“哎,你们上错了车,这趟车是返回悉尼的,我们要换乘对面和这相反方向的车,才能到我们要去的地方,快点儿,跟我来!”坚妮根本不想理他,我却有点儿过意不去,赶快走到车厢门口,对他说:“实在对不起,我们不想去你的演唱会了,太晚了,我们担心乘车返回….”“不用担心,有我呢,我和你们一起今晚返回悉尼。”他让我们绝对放心,他会和我们在一起。约翰极力劝我们跟他一起去,看得出来,他如果把我们俩带到他的演唱比赛会上,他会是多么得意:我带来两位客人,不平凡的客人。这种小镇基本见不到中国人,况且是中国女人。然而,我们不能妥协。坚妮不去,我是不能一个人跟他走的。

约翰眼中的最后一线希望暗淡下去。“好吧,那就愿你们好运了。”我回到座位上不久,车就启动了。当列车徐徐行进渐离渐远时,约翰脸上那种失望的表情如此淋漓尽致,他是如此沮丧、无奈,以致好久好久以后,我仍然记着,难以忘怀。


(后来我偶尔和朋友讲起这件事,他们都说你们的决定没有错,跟一个陌生人走是有一定危险的。然而,我仍旧觉得对不住约翰。好多年过去了,我每每想到这件事,就不由自主地嘀咕:他会是坏人吗?我们的做法会伤害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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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sunnywindyrainy 回复 悄悄话 他是有点儿weird,如果跟着他走,肯定会有什么的。
女人的直觉这样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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