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恺钜——改命造运,广结善缘

一個人的命,從出生那天起,從東向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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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天大楼横卧的内在原因——另一只眼看中国工程设计的弊端

(2009-06-29 23:25:39) 下一个


一座刚刚建成,尚未完成内装修的大楼,在一分钟之内,倒了下来。

恺钜不愿意人云亦云,用倒塌来说这幢坐落在上海闵行区,如今举世闻名的大楼。

恺钜认为,这幢楼毫无疑问是倒了,但并没有塌!

从现场照片上看,这幢楼除了“躺”了下来以外,仍然有鼻子有眼,好好的,甚至连玻璃都没有碎掉。你信不信,如果不去拆除,用不了多久,里面肯定住满了人。

如果说是建造质量不行,恺钜有个疑问,这幢楼从“站”到“躺”,这期间的震荡冲击,远超过了地震所产生的破坏,这个质量如果在四川,那么,将有多少学生的生命能在去年的大地震中得以延续?

以一个从业多年的工程师的眼光,恺钜在看到现场照片的当时,就断定是在设计环节出了问题。

恺钜身在海外,但是多年来,有过很多次和国内的顶级设计院合作的经验,很熟悉他们的思维和工作方法。

我认为,国内的那种僵化的,短视的,自私的设计理念如果不改变的话,诸如大楼倒塌,大桥断裂,隧道塌方的事故,还将层出不穷。

恺钜非常敬佩国内工程师的敬业精神,他们的图纸完美无缺,仔细周到,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恺钜也深切地感受到了他们在设计上的那种僵化的,各人自扫门前雪、但求无过的短视和自私。

恺钜谈几件往事,大家可以从中清楚地看到恺钜所言不虚。

恺钜手里掌握着行业内的最前沿的技术,鉴于保密协议的约束,恺钜不方便透露具体细节,这点请大家原谅。

事情是在九十年代末,当时恺钜是作为总工程师参与了中国西部的这一项目。

其中的土建部分,按照国家规定,外国公司必须和国内设计院合作。所以,我们的土建设计委托国内某省级设计院来完成。

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事情比较多,恺钜专程从澳洲飞回中国。

第一个问题,现场钻探。这是由项目甲方负责的。

钻探报告出来以后,我几次要求增加钻孔密度,一直得不到甲方响应。理由是他们的钻孔分布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没必要再增加了。

他的话没有错,国家标准是符合了,即使出事,是国家标准有问题,他已经没有责任了。但是,从整个设计来说,载荷最大的区域,它的地质情况却没有反映出来。这是几亿元的投资,一旦在这里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按照程序,他没有错,我就更没有责任了,但是却为这一项目,为国家留下了一个隐患,最终,当然是老百姓为此买单。作为一个项目负责人,不能因为从程序上自己的工作已经做好了,而不顾实际情况,为将来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厂房设计的,也是最莫名其妙的问题。我对厂房内立柱的安排,遭到了国内设计院强烈的反对,一直无法沟通。这次我亲临设计院,和他们的高工们面对面坐下来商谈,由于没有语言障碍,恺钜和他们言谈甚欢,会议气氛很和谐。负责厂房立柱设计的是一位老资格的女高工,她认为,我坚持不让她在这一位置增加一根立柱要增加很多成本,而且设计的计算也要复杂许多。尽管她说得很客气,但是我听得出来,她在批评我不听她的意见,一意孤行。等她说完了,恺钜问了她一个问题,如果工程的第二阶段项目上马,厂房还是请她来设计,将如何从现在设计的厂房通到后面新建的厂房?她一下子傻眼了,因为她坚持要的那根柱子,正好在两个厂房的通道中间,那时候,再想办法移走那根柱子,不仅耗资巨大,而且会影响到整个厂房的结构安全。这时候,她有点不好意思了,她说,我真没有想到,你们考虑得那么远。我指着图纸上的虚线对她说,这个项目,我们只负责做第一期的设计,但是,我们的设计,已经为今后三期的扩建,留下了伏笔,所以,我们的管线设计,道路安排,配套设施等等都是按照四期工程来考虑的,绝不会出现为了扩建,而影响第一期项目的生产的情况,更不会为了扩建而把整个工厂重新造一遍。

恺钜再举一个例子,九十年代初,我们在中国南方的一个项目。

我们设计的容积为 500 立方啤酒罐的基座设计也是委托国内某设计院完成的。当初我们的设计无论如何都不被接受,理由是,基于安全因素,国家标准规定,大罐是不能建在屋顶上的。

500 立方的大罐,直径约五米半,底部是 70 度的圆锥形,为保证适当的工作空间,大罐的基座内部空间净空高度约 5 米。

我们认为,这是基座不是屋顶。 500 立方的大罐,基座也一定很大,基座里面可以走人,很正常。把它封闭起来,综合利用,可以节省投资,增加厂房面积,何乐而不为。

这场官司一直打到中央劳动部,才使设计院接受了我们的设计,现在,这已经成了国内啤酒厂的标准设计了。

恺钜讲述这些自己亲身经历的往事,是想说明,在这次的楼房倒塌事件背后,以及其他的很多诸如大桥断裂的事故背后,不仅是建造质量的问题,材料的问题,我们还应该考虑到设计,以及施工的安排问题。在这些软件上如果出现了失误,后果同样是触目惊心的。

恺钜在网上看到,事故发生时,倒塌楼前正挖开约两个篮球场大小的深度为五米的坑,用于建造地下停车场。这种先建起小高层楼房,再在楼前开挖车库的方式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原谅的,严重的错误。

错误一,为什么在设计的初级阶段,没有想到要为居民配备停车场?即使是经济适用房,住的都是穷人,你也应该想到这一点。虽然目前穷人没有车,但他们生活在为穷人谋福利的国家,五年,十年以后,穷人还不可以有一辆车吗?这真的是设计人员的短视,还是有人命令他们视而不见?

错误二,既然要造地下停车场,为什么不把它和整个大楼连在一起,设计成一个整体?俗话说,独木难支,众志成城,如果停车场和大楼连成一体,不要说刮一阵风,就是八级地震,按照大楼现在的表现,恐怕也很难把它震垮。

错误三,房子造好了,还要开挖地基,对大楼的影响,事先毫无预计,也根本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如此施工,就是没有天气的原因,对大楼的损伤也已经无可挽救。

好在老天爷慈悲,特地下了场雨,让那大楼早点“躺”下,免得日后给无辜的老百姓带来另一个无言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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