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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达.诺克斯(Amanda Knox)

(2016-10-20 06:42:17) 下一个

                                         阿曼达·诺克斯(Amanda Knox

 如果2007年就在美国的人,应该对她不陌生,当时此事在美国,甚至世界上都是轰动一时。我想可以这样来概括,红颜命薄或者红颜祸水,就看你站在那一边了。

开始时事情并不复杂,阿曼达是一个在意大利的小城里读书的美国交换学生,有一个才认识一周的意大利男朋友(索莱西托)。这时她的室友,一个英国来的女孩(梅雷迪思)被性侵而且被人残忍地杀害,那一对爱鸟说那一晚他们都在拉法埃莱的住处相亲相爱。

后来事情就变得扑朔迷离了,首先来说一些可以确定的东西,主要根据我看的一个netflix的纪录片。

 

办案的检察官一开始就认为:1,被害者尸体被被子覆盖,一般只有女性杀人者才会这样做;2,从现场大概看来,凶手不止一个(但那时还没有DNA或者指纹的证据),  3,被害者的亲属说,梅雷迪思曾多次在电话中抱怨,阿曼达喜欢带自己的男友回宿舍,经常用暧昧的话语挑逗梅雷迪思,而阿曼达平日为人非常圆滑,被同学们私下称为狡猾的诺克斯4,阿曼达在出事以后,表情,神色不对头,5,警方发现一个监视器的录像,发现她在那天晚上曾经出现在离现场大约一公里的地方,她并不是一晚上没有出门,在说谎。

Bingo,那不是阿曼达还有谁,而且是进行性游戏而产生的冲突。

警方就立即把这一对情侣分开长时间审问,双方都得到了突破。男的承认说谎,阿曼达并不是整晚都和他在一起;女的就更彻底的,说她和男朋友再加上她工作的酒吧的老板涉案,

原因是性游戏不成,酒吧的老板愤而杀人。

于是三人都被逮捕,但是,问题马上就来了。酒吧老板有不可怀疑的不在现场的证据,因为很多人说他当晚根本就没有离开酒吧。后来DNA和指纹的分析来了,事情就开始变了,在被害人的体内发现了一个惯犯DNA,而且在这个惯犯家里发现了作案凶器,上面有被害者和阿曼达的DNA。这个惯犯开始跟朋友说阿曼达与此事无关,后来经过警方的审讯,就一口咬定阿曼达就是凶手。

事情看来非常清楚,惯犯强奸了被害者,阿曼达是杀人凶手。

但是,这个案子两次经过意大利最高法院的审理,最后结果是惯犯仍然在监狱里,但阿曼达和她的男朋友无罪。这个案子关键就是阿曼达认罪和DNA证据,最高法院却认为这两个都有问题。

阿曼达说警察对她使用了暴力,警察当然不承认,但当时没有律师在场,也没有录像,只能各说各话。不过录音中她哭得一塌糊涂,说她崩溃了不为过。最高法院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比如像阿曼达是一个孤身处在异国他乡的年轻女孩子(只有20岁),完全不了解意大利的法律(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且还可能有语言问题,又没有律师在场,因此推翻了她的认罪。

阿曼达的律师找了一大堆CSI的专家,有美国还有意大利的,都认为警方在现场收集和分析物证上极为不严谨,还有不少独立的专家,基本上都认为DNA的证据有重大的缺陷。比如说一个意大利的专家,当了解到警方不是把标本一个个分析,而是许多一起做的时候,大为不解,因为这会造成标本的污染,违反了CSI的基本规则。所以最高法院也推翻了DNA的证据。

特别是警方告诉阿曼达感染了艾滋病毒,目的是对她施压,实际上却没有,实在是太过分了。还有警方就凭阿曼达的供词就逮捕了酒吧老板,居然没有先调查有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据,而这应该是办案的基本程序,所以怀疑警方在乱来不是没有根据。

 

直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人认为阿曼达是凶手,意大利多一些,美国少一些。当然,她到底是不是凶手,只有当事人才真正知道。我们这些旁观者,只能猜测,我以为她不太可能,主要原因有三个。

首先是感觉不对,到不是因为阿曼达一付天真无邪的样子,而是现场十分血腥。被害者是被人割喉而死,这不是一般人干得出来的,凶手必定十分冷血。阿曼达是那种美国规规矩矩的家庭出来的,从来没有犯罪前科,记者们对她的过去挖得极深,也没有人说她具有暴力倾向,虐待动物等等等,这样的人突然去把人的喉咙割掉,不太可能。很多人是连鸡都不敢杀的,我现在就不能,这样杀人就是不说要在军队战场上训练,起码也要有打架斗殴的经验,阿曼达都没有。如果是用枪,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当然这只是一种感觉。

其次,那个意大利检察官认为阿曼达谎话连篇,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在DNA上较真。这样的人做检察官也是奇葩了,说谎就有杀人的可能,那么这个世界上人人都可能杀人,而实际上我们经常可能会有非常痛恨某个人的时候,最经常就是自己配偶,但杀人是下不了手的。其实认真想一想,除了DNA,说阿曼达是凶手并没有证据,如果DNA有问题,说她有罪就没有根据。至于她在离现场一公里的地方出现过,只能说她不诚实,不能是确实的杀人证据。认罪这个东西实在是靠不住,中国的认罪造成了多少冤案,所以现在很多国家,也包括中国,都在强调物证。

最后一点最关键,阿曼达说他根本就不认识那个惯犯,警察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他们之前有过接触,那就是没有,要是有的话那个惯犯不会不说。这实在是不和情理,他们是怎么到一起来的呢,难道有人会在街上拉住一个陌生人说:我们一起去迷奸一个女孩去,所以检察官的性游戏的立论不怎么站得住。

 

单单从纪录片来看,我对阿曼达没有什么好印象,全部在谈自己所受的屈辱,而且表情有些夸张。但是,正因为她的“招供”,完全无辜的酒吧老板被抓进了监狱,很多人说,那个老板其实对她不错,她只是强调是警察要她这样说的,反正自己是没有错的,的确很有些像美国流行电视剧中那种被宠坏了的有钱人家的娇小姐。

她是不是喜欢性爱,是的;她是不是说了很多谎;是的;她对受害者是不是缺乏同情心,也许;她是不是自私自利,很可能;但是,这都不能是她杀人的证据。这个案子应该那种“激情犯罪”,性游戏不成,就杀人,至于吗,这只能是那种有严重暴力倾向的人才会做的事情,自私自利,老谋深算的人不会干,他们只会为利益而行凶。

特别是她在还没有DNA证据的情况下很快就招供,这完全不是一个老练罪犯的行为。她应该要求有律师在场,而且她是美国人,完全可以要求美国领事馆介入。所以最后意大利最高法院推翻她的招供,并非没有道理。

我对她的男朋友的印象非常好,是那种性格比较内向的意大利小伙子,一片痴情。他自己已经在监狱里,还想着阿曼达,给她送礼物,他从来没有说是她杀的人,得到的却是阿曼达冷冰冰的回答:我们的事已经过去了。

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全在于阿曼达胡言乱语,他才最可能是极其倒霉的冤大头。

阿曼达真是非常幸运,有一个非常爱她的家庭,竭尽全力而且还有能力帮助她。这个案件反复多次,律师费肯定不会少,一般的家庭难以坚持下去。而且她的家大约花了一百万美元,专门雇佣一个公关班子,在媒体上想办法来改变公众对阿曼达的印象,因为她已经作为像狐狸一般的阿曼达而全球闻名(foxy amanda是新闻的头条)。他们不能看着自己刚踏入人生的孩子背负这样的恶名,还有几十年怎么过,这样的父母也真是难得。

 

这个案件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意大利人的民族情绪。因为阿曼达的家人活动能力不小,美国官方数次表态,由于舆论的一边倒,希望意大利方面对美国人能够司法公正,当然同时也会说尊重意大利的司法系统,但意思谁都明白。

我不认为意大利最高法院会买美国人的帐,此案的确是证据不足。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阴谋,反而认为意大利最高法院能顶住舆论压力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直到现在仍然有许多意大利人认为美国这个邪恶大国干涉它国内政,那些法官都是“汉奸”,说错了,应该是意奸。

我的观点或许有许多人不同意,两个人是不是有罪,比民族大义要更为重要。难道因为要考虑民族情绪,就把两个可能无辜的人送进监狱,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只要民族利益需要,就杀了拉倒,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如果阿曼达不是凶手,那完全就是飞来的横祸,无法避免。也许我在美国有些和阿曼达在意大利相似,才会有这种观点,比如我读书时的室友有什么事,因为中美关系不好,难道就应该把我关进监狱?

 

这个案件轰动一时,原因正如美国作家华莱士(David Foster Wallace)说:电视粗俗下流而愚蠢,并不是因为电视观众们粗俗下流和愚蠢。那是因为人们在那些粗俗下流愚蠢的兴趣爱好上极端相似,但在优雅美好高尚的兴趣爱好上却又大相径庭。”

由此我想起曾经有个港台女作家说过,她要上等人的生活,下等人的性欲,受到许多人的追捧,我觉得莫名其妙。我只觉得此人无比虚荣和虚伪,也许还粗俗愚蠢,连性欲都要区分上等人,下等人是不是有些无聊,那个东西难道不是一样的吗?

我是那种过去很传统的读书人的家庭长大的,从来没有人和我谈过性,很小就作为知情下放农村了,我的性启蒙完全是由贫下中农完成的。记得那时候有一个很帅的小伙子娶了一个很壮实的女孩,长得有些对不起观众。我十分不解,然后一个贫下中农就来启发,这个小伙子精得很,结婚首先是要实惠,能干活,会过日子,至于床上的故事,关了灯都是一样。

在这一点上,我基本同意贫下中农。当然,我并不认为性爱就是粗俗下流和愚蠢,那是人的本能,或者是最重要的潜意识,只是用这个实例最好解释华莱士的这句话。

女主角清纯漂亮,男朋友有些像古罗马留下来的雕像,然后是多人性游戏,还要加上极为血腥的谋杀,还有什么比这更能吊足人们的胃口。就像华莱士所说,在这一点上人们爱好极端相似。

意大利的小城可能有些像德州的小镇,由于宗教的强大,实际上是相当保守的。由于阿曼达承认了自己是因为多人的性游戏不成而杀人,而且她在日记中津津乐道谈及她和不少人的性关系,全部被媒体弄到了台面,所以引起了公众极为反感,认为她是一个蛇蝎美人,杀人那是当然的,造成了极大的公众压力,结果这个案例被认为是媒体影响司法的实例。

纪录片中有一个从头到尾报道此事的记者说到,我们只是报道事实,不作评论,没有添油加醋,都是警方公布的东西,或者是当地人的言论。作为记者,我们只是做自己的工作,哪一个不想自己的东西上头条呢?

所以还是回到华莱士,媒体如此这般是因为我们就好那一口,任何批评媒体的人都不要忘记这个前提。

 

受害者的亲人当然非常不幸,他们仍然相信阿曼达与凶杀有关,让人有些失望的是,大家都似乎把他们给忘了。如果很多事情都有些莫名其妙的话,只有阿曼达的家庭的确让人非常感动。

最新的状况是这样,阿曼达写了一本书,预付稿费就拿到了400万美元,估计全部收入可能有一千万。但是,她在监狱里呆了47个月,值不值大家自己评价。不过考虑到这种名声不容易消除,她又变得有钱,什么样的男人会与她结婚,将来她的孩子怎么看,都是一些不好办的问题。起码要胆子大的男人,比莱文斯基的条件还要高。

在纪录片中阿曼达说,在公共场合时常有人认出她来,经常就会有那种暧昧表情(我估计是男人),还有人干脆说:我知道你。阿曼达想:你TMD是谁?你TMD知道我什么?阿曼达原来在美国有一个男朋友,出事后支持她并说要与她复合。但是,在纪录片中明显是她孤身一人在生活,仅有一只小猫作伴。也许她的书中会给出答案,但我没有兴趣去读。顺便说一句,她已经29岁了。

这个案子中的另一个明星是那个意大利检察官,虽然他的这个明星案子被最高法院打了回票,照理说要灰头土脸,却得到了提拔。

阿曼达的那个意大利的男朋友现在自己开了一个网络公司,也不错。但是稿费是没有的,尽管他一样在监狱里住了那么长的时间,倒霉蛋永远没有运气!他在纪录片中仍然说,与阿曼达相处的几天,是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根据两性战争的理论,男人对女人都是存在着一种深深的惧怕,特别是那些漂亮的女人,因为害怕失去自我,继而失去对周围的控制,所以对美人要加以诋毁。这就是红颜祸水的由来,我是有些相信的。

当然,也有人十分同情阿曼达,要不是她长得那么漂亮,事情也许不会到那一步,这就是红颜命薄,我也有几分相信。

也许有人问我到底是什么观点,我不知道。我想说的是,哪怕美人引起了那么多故事,或者是麻烦,但我们还是需要她们,没有了美人,这个世界就太有些单调和乏味了,她们为这个世界增色不少,所以伤害美人应该罪加一等。被害者也是一个美人,而意大利的法院虽然认定那个惯犯杀了人,却只判了16年,真是不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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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ngxipi 回复 悄悄话 女主确实很漂亮
linmiu 回复 悄悄话 其实被冤枉的人往往都和罪案有一些联系,或是怪异的言行,为了保护自己不卷入麻烦,也会撒谎。
Amanda说是酒吧老板,明显属于压力下的乱咬。当时意大利媒体把Amanda塑造成致命女人的形象,再加上她的照片,她就犯了可恶罪。
罪犯很显然就是在犯罪时间出现在犯罪现场、验出DNA、且有人证的那个惯犯。挺危险的是警方明明知道错了却不想改。
幸亏Amanda的父母还有实力,拿出100万美元到意大利先做公关,重塑Amanda的个人形象,希拉里也暗中使力,她才重获自由。
我们这里也卖她的书,可我因为已经很了解这个案子了,就没有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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