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与黑哨
首先我们得弄清楚什么是股份公司。简单地说,就是我们一些人凑份子办了一个公司赚钱,那么只要出了钱的人就是股东,这个公司当然就是属于股东的。但是,如果有成千上万的股东,那么每一个股东都参与经营是不可能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就应该是由股东投票选出董事会,董事会决定公司的高层的领导以及公司重大事项,这就是叫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股东的投票权不是一人一票,而是按照出钱的多少(这就是资本主义的核心),这样一来,大股东们实际上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小股东只能打酱油,这个格局不可能改变(除非推翻资本主义)。当然在很多时候,所有的股东利益是一致,都是想公司赚钱,大股东赚大钱,小的赚小钱,你好我好。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当大股东的利益和小股东的发生了冲突的时候,指望大股东会牺牲自己去照顾小股东就是太天真了。
所以说,这时就政府和法律应该站出来,为小股东说话,对大股东加以约束,不能太过分了。因为资本主义不能不要,总不能让大股东靠边站,小股东来作决定。这样一来,公司重大事项必须得让小股东知道就变成了最重要的约束,小股东虽然不能作决定,但总可以走人,不跟你们大股东玩了,把股份卖了完事。
所谓上市公司就是把股票拿出来公开的卖,只要有钱谁都可以买股票而成为股东,这样一来,上市公司就必须把重大事项公开,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股东。
当然,虽然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理应知道公司的状况。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应该公开,这样公司是没有办法做到的,这里就应该由法律来规定那些东西必须公开。美国法律体系的特点是法律条款只确定大框框,具体细节其实是由过去的案例来规定,所以你只有把律师办公室那一满书架上的厚本本读懂才有可能弄明白(那就是过去的案例),所以律师能挣大钱。
我没有读过那些厚本本,只能说最简单的。比如说,商业机密是可以不公开,苹果公司的保密是公认做得最好的,尽管你有它的股票,是它的股东,但是,它的新产品在发布之前你还是不能知道。但是,如果政府的监管部门对它在进行调查,那么就一定得公开。
道理非常简单,小股东其实对大公司的了解非常少,买股票说到底只能是出自于一种信任,相信它不会有麻烦。如果公司有了麻烦,大股东因为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是能够知道的,结果就是大股东早就逃之夭夭,小股东却被蒙在鼓里,还正在做发财梦。所以说,必须公开这种信息,大股东卖出股票必须提前申报经过批准,用这样的一系列措施来约束大股东。不然的话,小股东总是上当受骗,股市是不可能存在的。
即使是这样,小股东还是在黑暗中,因为他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所以不可能知道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公司到底是不是存在不正当的行为。所以说,资本主义就是简单的一点,对钱平等。例如巴菲特能够拿起电话来直接和可口可乐公司的CEO讲话,你就算有可口可乐的股票,如果也打电话,能够等到一个真人就是运气不错了。这不是资本主义不平等,而是你太天真。
曾经有一个安然公司,是美国的能源巨头之一。2002年,在几周内轰然倒下,超过两万人失去了工作,股票价格从90到基本为零,很多股东当然是血本无归,更严重的是许多人的养老金化为乌有。以后引起了非常复杂的刑事诉讼,导致一些人铛锒入狱。
美国恐怕每天都会有公司破产,但有人因此而进监狱并不多见。原因就在于安然公司的经营者知道公司恐怕要完蛋,但还是发布乐观的消息,同时卖掉自己的股票,那些不知情的投资者却还在进场,做了替死鬼。这就是典型的欺诈(fraud),最常见的白领犯罪。这里的关键就是大股东欺骗小股东而得获得利益。
安然事件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商业丑闻之一,让人知道了小股东是多么容易上当,大公司是能够多么容易欺骗投资者。“安然事件导致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的产生,该法案被视为自1930年代以来美国证券法最重要的修改。”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強化公司高管層對財務報告的責任,公司高管須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宣誓,提供不實財務報告將獲10年或20年的刑事責任。”
在此之前,这种欺诈面临的处罚并不严重,只要交出钱,很少有牢狱之灾,就是有,也是象征性的,估计是因为白领犯罪并不会造成人身伤害,只是钱财。就像在安然事件中,美国公众最气愤的是把很多人养老的钱弄得没有了,新闻总是在强调这一点,激起了公愤。至于投资者,那多半是有钱人,他们上当受骗是因为自己学艺不精,太贪心,倒霉就算得到了教训。
但是现在不行了,有人可能因为虚假的财务报表而蹲10年以上的大牢,以前董事长往往以不知情作为辩解,现在也不行了,管你知不知道都是一样的。
现在我把新闻媒体近期关于阿里巴巴的关键词引用如下:
“1月23日,工商总局公布《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调查显示,淘宝网的正品率只有37.25%,是所有样本中最低的。
一直以来对“假货”颇为敏感的阿里巴巴做出了强硬的回击。1月27日淘宝网官方微博发表“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文章不仅言辞激烈地炮轰工商总局抽检程序失当,还点名指责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司长刘红亮“吹黑哨”。
一家企业与官方如此“掐架”着实罕见。1月28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一份名为《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将整个事件推向了高潮。
监管层关于淘宝假货问题的披露立刻引来了西方媒体的关注,“中国扣留这份报告,直到阿里巴巴IPO后才公开”成为不少媒体的头条。
这份白皮书也成为美国律师眼中的关键证据。
即便后来“阿里巴巴与国家工商总局握手言和”、工商总局出面称这份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依然没能阻止事态扩大。”
这种事情太让人吃惊了,简直是天方夜谭。
工商局是一个政府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维持市场规范化,从前面的讨论可以知道,最重要的就是保护消费者和小股东的利益,因为他们在大公司面前是太脆弱了。现在倒好,他们携手共进,那么他们怎么办?
资本主义的核心就是逐利,这是由那种组织结构而确定的,不可改变。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不管是马云自己,还是别人都会认为它是资本主义的东西,难道马云是一个大圣人,办公司是为了所谓的人民利益,就算他是,股东们也不会答应,他就会走人。怎么会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者的人把他基本原则都忘记了。
坦率的说,我现在对应不应该买阿里巴巴有点不知道了。当然,我买的出发点只有一个,只能是赚钱。我根本不是圣人,所以马云要是圣人我会离阿里巴巴远远的,圣人有更要紧的事做,不会开公司。
照理说,中国做实业最重要的就是和政府的关系。马云真是牛到天上了,跟工商局叫板居然是大获全胜,这个背景不是一般的,从这一点来说,应该买。至于打官司,那根本不是问题,工商局已经说了那个东西不是正式的东西(实在有点在打自己的耳光)。阿里巴巴一口咬定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被调查,也就是说,你们打官司找错了对象,被告应该是工商局,是他们不公布调查。当然你不可能告中国的政府机构,甚至你不可能让中国的政府官员到美国来出庭作证,谁能有证据说阿里巴巴知道这个调查。
而且更重要的是,由于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受到的追捧,现在华尔街在阿里巴巴有重大的利益,现在是中国政府机构和华尔街联手,还怕人告吗?
但是,这算不算是官商勾结?如果是官商勾结,那么谁会倒霉,看看阿里巴巴的上市就不难理解了。卖假货并不稀奇,不要说亚马孙,就是沃玛都发生过这种事情。问题在于阿里巴巴是不是重视,有没有一套成熟的体制来减少这种事情的发生。工商局说它没有,那么肯定假货会泛滥成灾,消费者会减少,阿里巴巴的前景堪忧。这样一来,工商局在阿里巴巴上市前不公布它的调查,谁是获利者,只有那些持有原始股大股东(包括马云),而那时买阿里巴巴的散户则是冤大头。
能明确地是工商局的确吹了黑哨,只不过不是对马云,而是对消费者,投资者,以及马云的竞争对手。马云真是够可以的,别人帮你成为了中国首富,你毫不领情,还说别人吹黑哨,这算不算吃饭砸锅?更让人惊奇地是,工商局居然咽下了脸上的别人吐的口水,要成佛了。所以说,这些事情实际上破坏了政府和企业的正常关系,政府本来应该是监督公司的,现在就像是牧人和狼联起手来,那么羊怎么办?
我们完全不知道背后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有一股神秘的力量让马云咄咄逼人,工商局忍气吞声。既然是神秘,我们完全不能预知下一步,如果有一天这个力量反水,我们这些散户一定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如果认为股市不是赌博,那么完全的不确定性就是市场的最大敌人。所以说,阿里巴巴的股票不是没有风险的。
在美国历史上有一段时间,大公司和政府的亲密关系是毫不避嫌,通用的老板曾经公开地口出狂言,对通用有利就是对美国有利。到了7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兴起,美国人开始会过神来,对通用有利肯定是对它的大股东有利,至于对民众是不是有利那还是一个问号。现在由于民众的反感,这种话现在是没有人敢说了。
美国是没有国有企业的(除了邮局,现在在私有的互联网公司的冲击变成了一个填不满的亏钱的大坑),那么从理论上,或者公开的说法,美国政府在经济上的作用就是保证市场的规范和公正,有点像一个裁判,所有的经济实体在场上抢钱(不是球),犯规了就吹哨,给处罚。由于消费者和小股东永远是弱势的一边,所以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监督大公司(也就是大股东)不能肆意妄为。
那么当然,当发现了大公司有不正当的行为,就应该吹,怎么能等一等,到上市了再吹,就像等到进了球才吹,这个裁判是干什么的?
但实际上在美国,钱就是一切。所以在美国政治中,大公司从来都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因为它们有钱,可以利用政治捐款,院外游说来非常有效地影响(有人说是控制)美国政治,这实际上是美国政治的最根本的东西,或者说是现实。政策只对一个公司有利那就绝对是黑哨,如果对所有的大公司都有利就难说了(还得考虑有小公司),如果对所有的企业都有利那当然就是政府的理想。
所以说,大公司都竭尽全力来影响美国政治,小企业就要有各种组织,像商会,工会联合起来显示自己的力量。各人都得发出自己的声音,指望有谁发善心来代表你那就是痴心妄想。
但是,公平的政府只能说是一种理想状况,任何法律只能是对某些人有利,对另一些人就必然不利(所以所谓的黑哨只能在明确法律下才能判断),就像你不可能找到对双方都有利的裁判判决。裁判的任务不是帮助球员进球,而是保证球赛能够有程序地进行下去。只有从这一点上说,裁判对双方都有利,不然就没有比赛了。
我们应该知道,裁判都是人,必定会存在有意或者无意的错判,好听一些就是,误判是比赛的一部分。但是,绝不会有裁判承认自己是吹黑哨(除非在法庭上)。如果我们承认美国政治就是各种利益集团的公开或不公开的角力,里面的弯弯绕就肯定是太多了。美国政府不可避免的会吹黑哨,但是公开地是不敢承认的,更不会在什么白皮书中自己说出来,如果这样,一定会被告倒。
中国真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政府官员连说话含蓄都不知道。搞政治的诀窍就是知道哪些话是只说不做,也许更重要的是有些事是只做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