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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一黄昏

(2010-12-02 09:19:47) 下一个
黄石一黄昏

我极喜爱旅游,不管到什么地方。大概是我的运气特好,总能看到料想不到风景,遇到难以忘怀的人物。我在别的方面运气就差得多,比如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孩满怀柔情地向我走来,心中狂喜,但是,她却越过了我,径自走向了后面的一个帅哥。
运气总数就在那里,一个方面得了,其它的地方就不能再指望。所以我并不沮丧,这个运气我非常,非常地感谢上苍。

我来美国后,曾经和两个同学出去旅游。我们三个人都能开车,通常情况下,我们在一个地方玩到天黑,晚上就开始赶路,到下一个风景点。于是在一周里面,我们只住了一天旅店,不好意思,那是因为身上都发臭了。有两天野营,其它的时间我们轮流开车,在车上睡觉。
在还车的之前,我们找到了一个垃圾箱,简单得很,把要的东西拿出来,那不多,其余统统扔进去,包括被子,肯定不能再要了,这时候我们才惊奇地发现,车其实是很可以装一些东西的。
我们开了超过7000哩,租车行的那个女孩吃惊地说:你们怎么能够不睡觉?我的英语不好,轮不到我说话,同学笑着用哲学家的口吻说:睡觉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情,人活着不是为了睡觉,我们只要能不睡就不睡觉。
于是我们都很得意。

吃饭我们也非常凑合,大部分是面包,牛奶,水果。当然,有时候就会实在熬不住了,冲进一个中餐馆。
据说吃自助餐的最高境界是扶着墙进去,再扶着墙壁出来。后一条没有问题,前一条就算是做不到了,太性急,人最后的一把力气还是很惊人的。
结果有一次我们在怀俄明的一个小镇冲进了一家中餐馆,进去后才发现情况不对,不是自助餐,但实在没有力气出来了,最后的力气都冲光了,就都知道今天要丢人现眼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那个waitress 的工作就只能跟我们不断地盛饭,我终于有点不好意思了,对同学说:你能不能慢一点,我们一起加饭,让人家少跑两趟。他瞪了我一眼,说:你倒是惜香怜玉,那就让碗空一会吗,要从自己做起。然后还是用哲学家的口气理直气壮地说:要知道这一顿饭我们已经盼望了两天,从今天早上起我就没有怎么吃东西,现在我一看到面包就想吐,脸皮是永远斗不过肚皮的。没关系,我们把小费给好一点。
就这样,我们的肚皮开始圆滚了起来,但还是比不上waitress越来越吃惊,睁得越来越圆的眼睛。

所以我们虽然走了很多地方,其实花的钱并不多,租车我们弄到了一个很好的DEAL,汽油那个时候只几毛钱。
那一趟有两个地方印象很深,一个是Zion国家公园,好像这个公园很少有人提起,其实这是美国最好的国家公园之一,极有特点,非常的壮观,那种风景我在中国就从来没有看到。
特别我去的时候正好有三个人在攀岩,已经快登顶,我用望远镜一看,才发现还有一个女的。那时正是黄昏,我们在的谷底已是漆黑一片,但夕阳却洒在她橙色的上衣,银色的金发上,在深红色的万丈峭壁衬托下,正闪闪发光,真是光彩夺目,像星星一样。
我佩服地一塌糊涂,心想,人这样爽一把真是一生足矣,我算是永远做不到了。
我们去的时候是能够自己开车进去的,现在不让了,所以我们能一直看到他们登顶。

实际黄石公园有点名过其实,它的特点是把很多不同的风景集中到了一起,就单个来说,一般得很。比如有一点水把石灰石弄成了像梯田一样,那和松潘的黄龙根本就不能比。
我们说的黄石公园是两个国家公园紧靠在一起,另一个是grand teton,那倒是真正十分的美,特别是在湖中看连绵山峰的倒影。我们走到那里,发现有湖边一个露营的地方,就再也不想走了,
我们的帐篷旁边是两个年轻的小伙子,来自波士顿,已经住了几天了。他们说,有hiking 的小路可爬到grand tenton很高的地方,上面的风景极好,只可惜我们没有时间去。
他们就有点意思了,父母亲存了一笔钱给他们上大学,他们就跟家里说,把这笔钱给他们出去一年周游世界,回来他们自己贷款,打工,保证把大学读完,父母亲居然同意了。
看来美国的父母亲跟中国的还是很有些区别,我读大学也是父母亲给的钱,但如果我也提出这个要求,母亲的眼睛一定睁得比那个waitress的还要大,认为我的脑壳子进了水。看了我的故事的人应该知道,母亲认为我的脑壳子经常进水,但这一次不是一般的水,而是洪水,已经把脑子完全冲坏了,年轻人怎么能不学习,光想到玩,她不得不花很多时间来清理。钱是一毛都得不到,忠告和格言则肯定可以得到一箩筐。
他们刚刚从欧洲回来不久,在美国西部转两个月以后就开车横穿加拿大到阿拉斯加去过夏天,到秋天就开始往南走,一直到迈阿密,慢慢地,一点点追着把北美大陆的秋天看个遍。这不奇怪,来自新英格兰的人自然热爱秋天。
我真是非常地羡慕他们,如果我能赚到足够的钱,这正是我退休了以后想做的事情。但是要知道,在年轻的眼里,风景会格外的美,红叶会格外的鲜艳,叫人终身难以相忘。
有一个说,他们一直都很节省,指望还能剩下钱到非洲去一个月,然后就有些黯然的说到,接下来他们就得去兑现自己对家人的承诺了。
另一个安慰到:不要想那些事,那还是很遥远的。
这就是年轻人的幸运,七个月以后的事情在他们看来是遥不可及的,而人一上了年纪,就会发现时间过得飞快……..

到了傍晚时分,我们一起升起了篝火,其中一个拿出一把吉他,开始自弹自唱。慢慢地人越来越多,大人小孩都来了,带着自己的食物和啤酒,于是我就吃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的东西,薯片,在火上烤的咸肉条,火腿,蔬菜,还有罐头的豆子汤,在火边一加热真是鲜美,我后来自己买来吃,却发现远没有那一天的好。
我认为他的歌唱得不错,可巨星总是最后才登场。一个中年妇女拿过了他的吉他,就再没有人敢唱了。她唱得是那种典型的美国乡村民谣,节奏明快,却是忧伤;嗓音有些沙哑,但是磁性十足。
实际上,那些歌我都没有听过,大多听不懂,但真正的音乐是不需要什么歌词的,我真正听懂了很多,很多,听懂了她在惋惜失去了的爱情;听懂了她在追忆不可复得青春;听懂了她看到自己的恋人在晚霞中消失,心如刀绞,自那以后,她只要看到晚霞就不可自制地万分惆怅,莫名地忧伤。
有一首我基本听懂了歌词,也许是猜懂的。她唱到:有一天她看着恋人慢慢离开,感到自己的心裂成了两半,有一半随他而去,但毫无知觉,她却不愿意呼唤他回来,因为那爱情实在是太美好,就像天堂一样,然而太好的东西必定不能长久,不能是天堂,与其看到慢慢地fade,不如分开,好有一个永远不忘的回忆。
她肯定不是专业歌手,因为有时候她会忘记歌词,有人就会给她;她说抱歉,大家就一起鼓掌。她只是唱得十分投入,十分自然。也许只是因为她自己想唱,也许那天也有一个无比美丽的黄昏。
我听得眼睛有些湿润,就独自走到了十几步开外的湖边。那是在五月底,山峰上仍然是皑皑白雪,背后却是绵绵火红的晚霞,绮丽无比。最美的是那湖中的倒影,一阵阵温暖的初夏的微风,涟漪弄碎了水中的火红,水中白雪,就像那歌声起起伏伏,弄碎了我的阵阵思绪…….

我们在拉斯维加斯一家大饭店的自助餐厅吃饭的时候,我们总是万分热爱自助餐,旁边一桌是一家香港人。有点胖的太太,珠光宝气,两个美丽,有些精灵古怪的女儿,那个先生自然就像个受气的角色。
我就调侃地对一个同学说,看到没有,你二十年以后,就会跟这一模一样。他还非常年轻,比我小很多,刚刚大学毕业,还没有女朋友。
他却斩钉截铁地说:不会,我绝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因为我在黄石公园的湖边听过那难以忘怀的歌声,然后继续用哲学家的口吻说:只要听过那歌声的人,就绝不会头发掉光,一付活得来不及的样子!

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我现在越来越认为他说得有道理。我之所以能在生活中,在大自然里看到一些美,是因为那天的歌声,那月光下的波光粼粼时常在我心中荡漾。
人的一生,富贵也好,失意也罢,最后能留下的还不是只有一串串往事,不过有欢乐,悲伤,沉醉,追悔等等等的差别。广义地说:人不过是由记忆构成的生物。
如果有一天她们永远不再回响,那就说明我已经老得痴呆了,生命对我就一定失去了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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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惠千我 回复 悄悄话 可惜无缘听到那让人无以释怀的湖边歌声。
沙渡 回复 悄悄话 写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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