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藏在判官心底的那些红颜之 顽皮的精灵抓不住
我称她为bug---只因那晚我们坐着闲聊,她说从小就认为自己是只 music bug,我顺手从草里找到一只瓢虫,让她认个亲戚,却把她吓得往我身上窜---从此,我就昵称她为bug,她也有一声没一声地应着,其实我心里面,早把她骂成叶公好龙的孙女叶妞好虫了。
bug知道我在心里骂她,也知道为什么:我们s也K了,out也make了,酒也喝了,浪也漫了,手段都快使尽了,这位小公主就是不肯把心交给我。我握住她细嫩的玉手,用最嫩的嘴角一寸寸地移到她细嫩的肘窝,又移回下来,她却将手臂转过来,让我一口吃到前臂上的细细绒毛。我斥责她为何不刮,bug却说:“I saved just for you”。我呸,让我吃毛?看我不叫这只bug吃草。
Bug确实爱吃草。最爱吃的,还是蛋花菠菜草汤外加BBQ奶油蘑菇介兰草。吃完了,哄我说这是“the best of the world”,前几次还真上当了,后来知道是让我做牛做马做饭的手段而已,已经太晚:被他看破了底牌,再装不擅长烹饪就要挨揍。
如此聪明伶俐的外国bug我平生第一次见。相信是遗传了她母亲做律师的智商,又学习了两个哥哥的泡妞经验,再加上我的怜香惜玉,所以越发无法无天起来。
bug喜欢在我午休时溜到我家一起小憩,却从不在我这里过夜。我是如此贪吃贪睡之人,最不能忍受的是睡意正浓时有人用五彩笔在我背上歪写“日天火月永”这样简单的中文字,闹到最后,只能拿真bug来吓飞这只假bug,自己再去冲澡---却不能大意,要小心她来个回马枪,冲进浴室偷拍。
bug和我一样爱喝红酒,自己不到年龄却要和我平分一瓶。每次周末躺在地上一只眼看墙上的电影,另一支眼就要盯她:不然又去偷我好红酒,那里面好些可是留着以后升值用的收藏品,只能品不能酗的。但我又磨不过她的软磨硬泡,只好咬牙让她拿kiss来换,切齿之余心里安慰自己,说算了,留着以后不还是让别的女人喝,“如今休去便休去,若觅了时无了时”,真是个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夕是何年,腐败啊。
后来bug到外州去念书去了,好像有了正式的男朋友。搬家之后,就再没联系,但每当一个人品着她最喜欢的pinot noir,就想起这只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