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蜕-初到美国-4

(2007-10-16 18:16:05) 下一个

有时候我会认真思考为什么爱上这个男人。我曾经喜欢那些能让我仰视的男人,他帮助了我,且在来美后,他一度是我唯一的精神依靠。和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个温柔的男人。记得有一天晚上做恶梦,紧要关头被人轻轻摇醒并且有个安全的声音说:“不怕,不怕。”这是我人生中少有的温馨片段,每每回想起来倍感亲切。对比以前的男友,多半是半夜被子被抢走而冻醒,抑或是发现良人坐在电脑前战斗正欢。喜欢H睡觉时抱着我的感觉,纵然两个胖子最后会觉得拥挤过度而分开;且我一点都不介意他震耳欲聋的鼾声,反而觉得安全至极。看来我喜欢温柔而聪敏的男人。

书归正传,第二天他带我去正式参观了雄伟的金门大桥。三藩的天气真奇怪,明明西边还是晴空万里,翻过海边的山便是海雾连绵。温柔的雾气仿佛被子一样裹在大海上,金色的大桥只能露出两个尖尖角,恍若天上的宫殿!当时觉得景色虽美,身边的共赏之人亦很重要,否则这良辰美景怎与人分享?现在想起来也不尽然,也许我逐渐有了独自面对如画山水的勇气。

H是个喜欢拍照留念的家伙。本人自诩照相技术甚佳,可惜他老人家每逢拍照就一个姿势:两脚开立,做玉树临风状,双唇紧闭,严肃如出席人民代表大会。更可惜的是他老人家的照相技术亟待提高,我的照片总是闭眼、低头,身后的背景也时不时会出现栏杆或垃圾桶。有些男人的理论是他们的照片需要捕捉到生活中真实而自然的一面。随意=随便?我无语。

两个人在渔人码头闲逛的时候,他紧紧地搂着我,我低头抿嘴笑,心想,你这个笨蛋,俺喜欢你哪!可惜去恶魔岛参观的传票已售告罄,无奈吃了个螃蟹面包充数。遗憾哪遗憾!

H喜欢高效率,于是下午我们又驱车去瞻仰了传说中的斯坦福大学。道路两旁高大的棕榈树给我的印象远远大于那神圣学堂,好的男人就如同那大树一样,伟岸而挺拔。嘿嘿,他老人家在斯坦福留念的时候也站的倍儿直,可惜廉颇老矣,有肚子咯,若要硬比做树,大概也是一颗年代久远的苏联铁树。斯坦福周边的社区挺优雅,看着那些温馨的小房子和漂亮的小花园,我暗自思量着合适俺才能有这么一个小家。唉,我本家居猫一只,怎么漂洋过海开始了流浪生涯?既然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就继续闯吧。

傍晚时分,我慵懒地躺在车里游车河,H渐渐地话少了,闷头开车。八、九点钟的样子,我们终于回到了小窝,他立刻打开了电脑,并且告诉我他需要视频请我不要从房间里出来或者发出声音。

哦,他在中国还有个女朋友,很纯洁的那种,应该就是以处女之身跟他上床的那个。他曾经在网上告诉过我,我只是不愿意记起来而已。其实很早的时候我们俩都互相装做是知己,两个虚伪而寂寞的灵魂。他有次告诉我他有个小他很多的女朋友在中国,曾经在德国拿了MASTER学位,应该是不识人间烟火的那种吧,愿意嫁来美国,可惜旅游签证老是被拒。相比而言,我这个历炼人间沧桑的女子不禁自惭形秽,他很确信且骄傲地宣称她以二十七岁的处女之身跟他上床。我无语,只好苍白地以自己的当年的血泪史为例证明那样的处女值得耐心等待。说来可笑,我自己的处女情结也许比某些男人更重。心底的结,何时才能解开?

后来他偶尔会说我们俩的爱情注定会有一个忧伤的结局,女人为爱情疯狂的时候,哪里听得懂话外音?就算听懂了,大多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失聪。我也是一个鸵鸟女人。

接下来的一天,我们幸福地游览了优美的十七迈风景线。汽车驶过海滩,海鸥群群,雾气湿润,连海边的草地都长得格外茂盛,还有各种不知名的小花开得五颜六色热闹非凡。我也想要有座房子,面向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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