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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黄金时代》

(2007-10-29 16:51:58) 下一个

               我看《黄金时代》

                ·陈 平·

弱智的评论文章写得如此出色,以至于我看了以后产生了再拜读一遍《黄金时代》的愿望。可是这第二遍看过之后,我对这部小说的感觉还是和几年以前一样:缺乏那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因而不可信。

这部小说最显著的脱离时代背景的地方就是两位主人公对“性”的狂热。我们都知道,“性”在那个年代是一个禁忌的话题,连正常的谈恋爱都是革命所不能容许的,更别提跟一个有夫之妇“搞破鞋”。王二和陈清扬都生活在集体中,在这种环境下要“搞破鞋”,必须承受极大的心理压力,偶然得手一次,害怕被抓住的压力远远大于性本身带来的乐趣。象小说中两人先是半公开地在各人的宿舍里进行,然后又完全公开地跑到山上去同居,在那个年代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是要放弃个人的全部前程,置家庭和朋友于脑后,冒着坐牢的危险去进行的。在这个前提下,即使是一个二十一岁的有强烈性冲动的青年也不得不慎重考虑一下才去做,一个二十六岁的结了婚有丈夫的女人就更会十分小心。他们两人都必须对对方有极为强烈的感情,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才会走上这条不归之路的。然而小说对两人感情的发展着墨很少,那个时代的知识青年常有的发展感情的步骤如谈心,散步,互写情书(里边也是革命战斗的话居多),交换书籍笔记本,王二和陈清扬都省略了,给读者的感觉是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出于对“性”的爱好走到一起的,没有什么精神压力,也没有一段时间”做还是不做“的思想斗争,他们两人连相互了解都谈不上,对性的态度十分地潇洒开放,经过一两次的插科打诨就“上了手”——这就脱离了那个时代。那时候知识青年的关注中心不在性上,他们更关心的是招工升学回城,和吃一顿好饭这样的基本生存问题,俗话说,饱暖思淫欲。王二连顿饱饭都吃不上,怎么可能有精力一天到晚想着性呢?完全出于对性的爱好走到一起也无可非议,但这似乎不是王二和陈清扬这两个来自大城市的知识青年在那个时代的所作所为,如果放到文化程度较低的两个当地人身上,比如公社会计和供销社售货员身上可能更令人信服些,即便如此,也不可能经过一两次交锋就上了手;或者干脆就把王二和陈清扬搬到九十年代的北京或者美国,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更象生活在当今的人。

另一点不可信之处是王二对陈清扬的感情。王二是一个二十一岁的从未结过婚的童男子,这样一个人第一次坠入爱河时往往怀有很多罗曼蒂克的幻想,对女人的爱慕居多,性冲动反而被压抑了,因为那个时代灌输给我们的观念是爱情必须是在革命生活中结成的战斗友谊,而性是可耻的是见不得人的。王二说,“我已经二十一岁了,男女间的事情还没体验过,真是不甘心”。那年月别说是二十一岁,四十一岁没“体验”过的也大有人在。王二这样满脑子充满了性,而且又不以为耻,搞陈清扬的手段也十分圆熟,更象一个九十年代生活在大城市,饱经婚姻磨炼的,对女人失去了爱慕呵护之心的情场老手,说他是一个生活在七十年代的二十一岁的童男子,让人难以信服。

我在这里不是要反对“出于对性的爱好走到一起”和“一两次的交锋就上了手”式的关系,我是要说明这种类型的关系在那个年代十分地不典型,尤其在王二和陈清扬这两个来自大城市的知识青年身上,因而这个故事就不太可信。陈清扬在故事中有一句名言,她要心情好时才性交,而不是性交了心情才好。我们来看看陈清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也来自大城市,不过才二十六岁,结过一次婚,还大小是一个知识分子(她是医生)。照此推算她是在五十年代上的小学,六十年代上的中学,陪伴她长大的书不外乎是《野火春风斗古城》,《青春之歌》和《林海雪原》。那些书里哪本教她如此随便地使用“性交”这个词呢?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她怎么能在第一次脱光衣服时毫不羞怯?怎么会说出这样大胆的话毫不脸红呢?从那时过来的人请好好想一想,那时我们虽然对性怀有极大的好奇,但真正去尝试过的又有几个?还记得第一次拉异性的手时你的心跳得多么快吗?我们现在说出“性交”两个字不脸红,那是在经过了一次甚至多次婚姻的磨炼,在这个无耻的时代的大旗下,看着满街招摇过市的“上海宝贝”,电影里用滥了的床上镜头,商店里成堆的三级录像,我们才放开了胆子。这部小说很象是把九十年代出没于京广大厦,星巴克和JJ的两个北京前卫青年放到了云南知青的背景上。王二和陈清扬的很多语言和想法都与那个时代的时代精神冲突。

我这里所说的时代精神就是那个时代所特有的氛围,接近德文单词zeitgeist。一九七零年左右的时代精神就是禁欲主义,苦行僧主义,对革命和英雄的狂热,而不是对“性”的狂热。王二和陈清扬的故事的确很美,但它是一个不符合时代背景的海市蜃楼。看了广玉兰的《茫茫大山》我很感动,因为它是一段真实的故事,那个时代的人就是那样含蓄地表达感情,不敢也不喜欢声张,没有身体接触,更不会轻而易举就上了床,广玉兰把她的故事放在一个清晰的时代框架里,这个故事合情合理,十分可信。反之,如果把广玉兰散文里的两个人物放到九十年代末的北京上海,读者也一定会有怪异的感觉。《黄金时代》从头到尾是把“性”作为一个庆典来写的,而在那个扭曲了的时代,我们对“性”并没有如此健康的认识。

最后是两个细节的不可信:王二说,“老陈,我准备当个拜脚狂。” 试问,那个年代的人有几个知道“拜脚狂”(foot fetish)这个西方来的怪僻?王小波本人也十有八九是到了美国以后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狂。戴晴在《〈大红灯笼〉吓人一跳》中说,“我们写小说的人都知道一件事,或者说都懂得一条不可撼的原则:情节可以编,细节必须绝对真实。”编造的细节也可以出现在小说中,但是代价就是对时代背景的破坏。还有,生活在那个吃不好穿不好的环境里,在损害皮肤的日照十分充足的热带云南,陈清扬竟奇迹般地又白又漂亮,不过这可能是王二比较集体户里那些又黄又胖的女知识青年们得出的结论,我就不去深究了。

王小波是一位我非常敬重的作家。他的杂文《智慧与国学》,《思维的乐趣》,《荷兰牧场与父老乡亲》等是当代杂文的精品,他对参差多态的推崇,对中国文化糟粕的尖锐批判,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坛的地位。他的现代题材的小说,《未来世界》和《2015》,在我看来都是中国现代小说中的执牛耳之作。这使我联想到两次被拍成电影的《南征北战》。人们普遍认为一九五二年的《南征北战》比文革中重拍的更具有那个时代的精神风貌,文革中重拍的除了不顾林彪指挥打了胜仗的历史事实外,演员的举手投足都带上了红卫兵的味道,不再有一九四七年农民出身的解放军战士的朴实。我认为各个时代的人有着不同的精神风貌。比如一九四七年农民出身的解放军战士绝不会象一九九九年上海滩上玩酷少年那样歪着头说“嗯哼”,让这样一个少年演员在银幕上重现过去的解放军战士,效果不会比穿西服戴瓜皮帽更好。王小波在西方的大观园里逛了一圈,在离开云南二十多年之后,想要重现那时的一个故事,他不可避免地会写出一部受现代精神影响了的作品。而我这个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老朽,也不可避免地在这盘豆腐中嗅出了CHEESE的味道。

王小波曾极力推崇杜拉斯。在他的杂文《我对小说的看法》中他说,“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顺着王小波的指点,我看了杜拉斯的《情人》和根据《情人》拍的电影。老实说,我看不出她的写作手法有什么惊人之处。王小波所说“极端精美”,“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我都没看出来。王小波可能由于过份地追求与众不同,追求一种怪异的美,反而失去了自我,而王小波这个自我,却是一个对生活有着尖锐认识,语言流畅,思路清晰的一个天才。如果他不去学杜拉斯,就按照他写杂文的路子去写小说,我相信他会写出远胜于《黄金时代》的东西来。

短短几行文字,我竟把两位文学大师王小波和杜拉斯都给“骂”了,回头看看,我也够蚍蜉撼树了。这篇文章写完后,王小波还是王小波,杜拉斯还是杜拉斯,我还是我。可以说我损害不了他们一根毫毛。我只代表他们千千万万读者中的一个,以上就是我行使这一个读者的权利的结果。我没有滥用我的这个权利吧?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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