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睡前, 小儿问: Alexander Graham Bell 到底是哪国人呢。 "加拿大" 我不假思索的答道, 小儿说" I am going to fight for this" 可能是Social study 的话题,美国班级里有了这个小Canadian 看来要热闹了. 好了, 养精蓄锐吧. 不失时机地塞一句中文把小小伙子送入梦乡. 我却兴奋起来, 做起了夜猫子. 下面是我写的的功课:
大发明家Bell 到底是哪里人呢,我们的争论起始于3年前,加拿大评选历史上“Greatest Canadian". 看到BELL 的名字,崇尚自然科学的俺毫不犹豫的上网给BELL老爷子投了一票。可惜小朋友那时特崇拜TERRY FOX。最后俺输给了小朋友,TERRY FOX 遥遥领先为第二. 老爷子最后在十大"Greatest Canadian“中名列老九实在出乎我意料, 由此也出乎意外地领略了加拿大人中引发的一场小小的争论,事实是倒不是老爷子不够伟大, 问题是出在老爷子到底是何方神仙?
考古了一下: Alexander Graham Bell , 1847 年出生在苏格兰 (维基称其为苏格兰发明家). 说起来,他的Middle name: GRAHAM 还是他父亲的一个加拿大挚友的名字.
他的小学, 中学教育是在苏格兰完成的, 除了科学成绩特别是生物成绩外, 其他实在是so so . 这让他的望子成龙的教授老子脸上难免有点挂不住. 无奈, 他跟老老BELL (也就是他爷爷)住在了一起, 一种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就在老老BELL的熏陶下养成了, 一代发明家也许在那个时候就呼之欲出了. 后来他投考了University of Edinbough, 理想做个教小孩子语音(包括手语)及音乐的老师.(而他最终是在多伦多大学毕业的)。
在1865 年到1870 年间, 他在伦敦的家人遭遇了结核病的侵袭, 他的同行当时已小有成就的哥哥最终死于结核并发症. BELL 的父亲决定让BELL 卖了伦敦的家产,迁徙到适合养病康复的加拿大的Newfoundland (纽芬兰). 1870 年, BELL在魁北克城登了陆, 随后坐火车辗转蒙特利尔, 安省的巴黎. BELL家族最后在安省小镇Brantford 沿着Grand river (本人有幸在Grand river 沿岸的小镇里度过了几年难忘的岁月), 置下10亩半地的农庄.BELL在一个他称之为"梦想之地"的河边建起了自己的工作室, 这段时间, 他个人对语音教学的兴趣有了重要的发展, 他学习当地印第安人语, 并把它翻译成可视语言符号(Visible Speech Symbol). 他个人的健康状况也迅速得到恢复.
1871年, 他随父亲来到了蒙特利尔. 次年,又随父亲来到了Boston, 因为父亲受聘于 Boston School for Deaf Mutes. 没想到老BELL 让贤,BELL 教授Visual Speech Symbol,非常出色. 6个月后, 他又回到了Brantford. 一番思量, 他决定在Boston 开设一家聋哑学校.接着他受聘于Boston 大学,教授Vocal Physiology and Elocution。 这样, 他就辗转于Brantford和Boston 之间,教学和实验.
1873年秋回到Boston, 他做出了一个人生的重要决定:他要全心专注于声音的实验.那年夏天, 在他Brantford家中,BELL 意识到声音像波一样前进, 可能能而产生相应电流而得到传播.进而, BELL 在电器设计师WATSON 的帮助下,努力加机遇, 终于让他在传声器的一头说出了历史性的一句话,"Mr Watson — Come here — I want to see you". 接着的一系列试验都是在BELL的Brantford家中进行的,直到他证明电话可以长距离的传导声音。1876年, 他在费城的世纪博览会上展示了他研制的早期电话,即刻引起了轰动。此后,BELL 公司成立,进过无数次改进, 终于,在1915年1月25日,BEL从纽约向远在旧金山的WATSON打了人类历史上地第一个长途电话。
从1885年起, BELL大部分的家庭生活时间是在加拿大的Nova Scotia 的度过的.他给了那里的家一个苏格兰的名字--Beinn Bhreagh。在最后的30年里,BELL 的一家在那里扎下了根, 直到他75岁在那里去世.他的墓地也是在Beinn Bhreagh的山顶,俯瞰着Bras d'Or Lake湖.
BELL 一生发明的众多,可不光是电话, 有兴趣的话请读维基的介绍, 这里侧重身份考古话题。
回顾一下, 1947年出生在苏格兰,从1870年因父亲到加拿大安省Kinston的Queens University 当教授而移居加拿大. 1871年到美国. 1882年"NATURLIZED" 成为美国公民. BELL 在华盛顿特区及Beinn Bhreagh (Nova Scotia, Canada) 度过了一生中最高产发明的时光. 老BELL和BELL都坚定不移的实实在在地把家安在了加拿大, Brantford 至今还有BELL 博物馆.有意思的是请看:
Bell was honoured on the television programs the 100 Greatest Britons (2002), the top-ten Greatest Canadians (2004), and the 100 Greatest Americans (2005). Bell was the only person to be on more than one of the programs
其中老家人把他列为第57名/100名, 他的发明的最早受惠者,当然也不可否认地给了他机会的美国人民选他为29/100.宽厚善良的加拿大人在一番争论之后,在宝贵的10个名额中, 给了老贝不可剥夺的一席之地.并加附注:那时还没有双重国籍制 (1977年才开始). 要不然, 他即使入了美国籍,毫无疑问也会入加拿大籍,是加拿大人根本是不争的实事, 何况,他最后一钵黄土也撒在了加拿大的国土上了.
说到这份上, BELL 老爷子是哪里人实在已不是很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为人类做出的可贵贡献,你我都无时无刻都受他的惠泽。
在我家小伙养精蓄锐前逗他: 你生在美国, 长在加拿大,你最好先说说清楚,你是哪里人,你成了发明家后, 别让你的孙子的孙子到时侯为这个而Argue, 我家小伙脱口而出:
I am Chinese.
Reference: http://en.wikipedia.org/wiki/Alexander_Graham_B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