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如果林彪到朝鲜,他不会轻易的把开始敌我双方的 “遭遇战”打成击溃战,而是把它打成歼灭战。林彪1934年在黄陂,1937年在平行关和广阳都把“遭遇战”都打成了歼灭战! 林彪是个经常创造奇迹的人,在别人看来应该是无准备的遭遇战, 到了林彪那里往往成了精心组织的歼灭战, 差别在于战前的思考和准备,在于指挥员的超前意识。在朝鲜战争1-3次战役,特别是第一次战役,美军根本不知道我军已经参战,骄傲自大,盲目冒进,疏于戒备,与抗战初期的日军非常相似,当时遭到打击后也是惊慌失措,一泻不止,比日军表现差远了。可惜彭德怀没有很好的认真筹划,利用这个时机给敌人以歼灭性打击,打成了击溃战。几个回合下来反被敌人摸索出我军的规律和弱点,在第4、5次战役中,敌人是有组织的撤退,这时的仗就不好打了。如果彭德怀也能象林彪在抗战初期打日军那样,初战时就进行认真细致的组织和筹划,完全可以在敌人还没有了解我军特点的情况下彻底打败敌人。
运动战的水平
毛泽东的将领都比较擅长打运动战,粟裕是他们当中打运动战比较出色的战将,他的主要特点是在战场上转移兵力,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敌人。粟裕这一套玩的的很好,但与林彪比较就会发现,粟裕打的运动战,如苏中“七战七捷”、孟凉崮战役,莱芜战役,直到淮海战役,他的运动战最后几乎都打成了“阵地战”,粟裕是通过 “运动”进行兵力转移和集中以取得战场局部的兵力优势,在绝对优势的兵力下用“阵地战”消灭敌人,是一种“运动阵地战”,很少有真正在运动中消灭敌人的战例。林彪则不仅有粟裕那样的“运动阵地战”,更有彻底的“运动战”。即不仅在“运动”中完成兵力转移和集中,最后还要把敌人消灭在运动中。林彪在抗大当校长时就说过“要勇于穷追。因为把敌人打垮以后,追击是解决战斗,扩大战果,彻底歼灭敌人最关键的一着”。林彪是有意识的把追击战看作是“彻底歼灭敌人最关键的一着”,就是要努力把敌人消灭在运动之中。林彪的“叁猛战术”中的“猛追”和“叁种情况叁种打法”,其实质都是强调要抓住机会把敌人消灭在运动之中。粟裕之所以把运动战都打成“阵地战”,主要是他还缺乏消灭敌人于运动中的指挥意识。
假如林彪到朝鲜,美国人就惨了
要获得在运动中消灭敌人的战机, 指挥员就必须有意识的去创造。林彪创造这种在“运动中消灭敌人”的战机的方法就是强调运动的“突然性”或“速度”。林彪特别重视速度,善于利用速度。林彪一身多次出现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去打击敌人的战例。在红军时期打宜黄,开始强攻硬打打不下来,伤亡不小。后林彪设计有意放一条路给敌人逃跑,结果一半的敌人跑出城被林彪指挥的部队追垮后一网打尽,原本是一场“阵地战”却被林彪打成了“运动战”。在长征中的遵义大捷,吴奇伟的2个师也基本是被林彪的一军团用“突然性”打乱了阵脚又被“快速”的追击追跨后在运动中消灭的。在辽沈战役中,打廖兵团,打沈阳,都是林彪有意识的用“速度”去追求“在运动中消灭敌人”的典型战例。在湘南起义的“二打耒阳”中击溃敌人一个团,在大渡河指挥部队昼夜兼程都是用速度去打击敌人。
林彪一身多次出现用速度打击敌人的战例,而粟裕等将领一次也没有,这绝不是偶然的,说明对“运动战”、对“兵贵神速”林彪比其他人的理解要深刻和到位的多!林彪不仅要用“速度”追上敌人,还要用“速度”去消灭敌人。因为 “速度”可以使敌人来不及组织降低敌人的作战效率, “速度”可以使敌人来不及构筑工事,以便消灭敌人于运动之中,减少作战时我方的伤亡,“速度”可以造成敌人的错误判断, “速度”可以使敌人惊慌失措兵败如山倒! “速度”在林彪这里就是战斗力!这就是对“兵贵神速”不同层次的理解!这就是指挥艺术上的不同境界!
如果粟裕到朝鲜,由于我军在朝鲜的兵力远超过敌人,我军在各个方向都有优势兵力,几乎无需再通过转移兵力来取得局部战场的兵力优势,这使粟裕在 “战场上转移兵力,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敌人”的特长无从发挥。因此,在朝鲜我军面临的问题不是如何集中兵力各个击破敌人的问题,而是在兵力远远超过敌人的情况下如何迅速消灭敌人。因此,粟裕如果在朝鲜,他也将和彭德怀一样(可能比彭德怀做的好)能够包围敌人,但他那种“运动阵地战”却很难迅速消灭敌人,就象在淮海战役上打黄百涛兵团、黄维兵团和杜律明兵团一样。在国内,不论打多长时间和付出多少牺牲,靠着老百姓的小车维持物资供应,靠俘虏补充自己伤亡,最后总可以消灭敌人,但如果是在朝鲜,面对有火力和空中优势的美军,粟裕的“运动阵地战”在不能迅速消灭敌人的情况下,就很可能被敌人逃脱,甚至反被敌人打败。
但是,任何军队包括美军只要遭到象廖兵团那样的迅速分割和猛烈打击都一样会彻底完蛋。因此,从指挥艺术和特点来说,只有林彪到朝鲜,我军才有可能彻底打败美军。其他将领到朝鲜在军事上最多只能打成现在的平局。当与强大的敌人交锋时,就可以看出,林彪在战役指挥上的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将领,是一个质的飞跃。
在朝鲜战争1-3次战役,美军一旦被抓住包围后,林彪也会象打廖兵团一样立即进行分割围歼,打乱敌人的建制和指挥,不会给美军组织防御的时间和机会,林彪可利用近战、夜战和短兵相接的肉搏使敌人的空中优势和火力优势无从发挥。就象他在辽沈战役中打廖兵团,在平行关和广阳打日军一样,敌人的优势火力很难发挥出威力,再多的飞机也无法支援地面作战。在敌人被打败后,林彪也会象打辽沈战役中打锦州,打廖兵团,打沈阳,打营口一样,连续作战一气呵成,一口气把美国人赶下大海。
林彪因病(在49年打衡保战役时就已经病的躺在担架指挥战斗了)未能到朝鲜指挥抗美援朝,可以说是美军的福气,否则,林彪二叁下就把美国人彻底的赶下了海,它还不羞死?对中国人民也是福,因为如果美军输的太惨,为了不失去“自由世界领袖”的尊严,它必定会恼羞成怒,悍然向中国丢原子弹。那样中国老百姓就惨了,中美两国人民将世代结仇,对大家都没有什么好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林彪没有参加抗美援朝是中美两国人民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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