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案的发生,与中国近代史上的其他教案一样,有着深刻复杂的社会政治原因与文化冲突原因。例如,帝国主义以不平等条约的规定把西方传教事业强加给中国,从而在中国民众与士大夫中引起的反感;洋教士的良善不齐;教民中的败类以教会为护符,武断乡曲,欺凌孤弱①;教会宣扬的教义与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激烈冲突 (如洋教会不许信教者拜神礼佛、把祭祖先等等) ;中西文化的不同而引起的误会②;教会慈善事业的种种弊端等等。凡此种种多方面因素的结合,使士大夫官绅及一般民众与洋人教会之间的矛盾一直十分尖锐。随着西方列强侵凌步步深入以及中西文化在近代的冲突日益剧烈,民众与教会的矛盾也日趋激化。
中国近代史上的教案有着民众反抗西方列强的侵凌的自发斗争与中西文化冲突斗争的两重性质。而天津教案又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大的教案之一,卷入这次教案冲突事件的各阶层人数之多,清议派人土及正统士大夫在这一事件中态度之鲜明,对我们认识中国正统士大夫与民众在反洋教的斗争中表现的社会心理方面的一些消极特点,以及这些特点对中国近代社会思潮发展趋势的不良影响,具有典型的意义。
天津教案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同治九年六月,一个名叫武兰珍的拐卖儿童的罪犯被天津官府抓获。该犯供称其作案使用的迷拐药为天津法国天主教仁慈堂所供给。当时,社会上关于洋教堂拐买儿童及以儿童心肝配制长生药的传言业已十分广泛。武兰珍案件发生后,消息不胫而走,天津民众与士大夫群情激昂,乡绅集会于孔庙,书院为之停课声讨,在仁慈堂外天津市民不期而集者达万人之多。在这种情况下,参加案件调查的法国领事丰大叶乖戾暴躁,首先开枪击伤清朝官员,民众积愤一发不可收拾,当场殴毙丰大叶及其随从。此后,民众又自发鸣锣聚众,杀死法国神父、修女、洋商、洋职员及其妻儿等计二十人,以及中国雇员数十人,并焚烧法国教堂,育婴堂,领事署及英美教堂数所,酿成国内外注目的一大命案。
曾国藩奉命调查此案。调查结果表明,仁慈堂内男女幼童一百五十余人,均称由其家属送至教堂养育,并无拐骗实据①,当时天津城内外,也无儿童遗失的报案②,被教堂掩埋的死婴尸中,也都有心有眼③。社会上有关仁慈堂“拐买儿童,剖心挖眼”之说,纯属谣传,没有任何实据④。经官方审查,百姓中也没有提出证据者⑤。
迫于英法等七个西方列强的联衔抗议,清廷议定赔偿死者家属抚恤金四十六万两,由崇厚代表清政府前往法国致歉,府县官员因料理不善受流放处分,并处死、杖罚、流放参与教案的天津民众数十人,天津教案始算了结。
与我们分析的论旨有关的问题是,为什么当时由—个罪犯提供的、未经调查核实的谣传,居然能在极短的时期内使天津土民深信不疑,以致上万民众群情激昂地不期而集? 为什么这一谣传,竞能象导火线一样激起愤怒的民众焚烧教堂、杀死洋人及中国雇员数十人的这一震惊国际社会的大教案? 曾国藩根据调查结果给朝廷的报告中称:“杀孩坏尸,采生配药,野番凶恶之族尚不肯为,英法各国,乃著名大邦,岂肯为此残忍之行? ”此言不可不谓合乎事实。尽管如此,大多数朝野土大夫为什么对传闻仍信以为真? 内阁学士宋晋奏称“仁慈堂有罈装幼孩眼睛”。连慈禧太后也深信仁慈堂存有眼睛等物,她向曾国藩谕道:“百姓毁堂,得人眼人心,呈交崇厚,而崇厚不报,且将其消毁。”①
为什么当官方调查结果已经公布,谣传已得到澄清之后,人们在情绪上仍对这类谣传还不肯抛弃,以致使曾国藩在当时的正统派土大夫清议的攻击之下深感“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而“引咎自责”②?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谣传,根据《东华录》记载,在湖南、江西、扬州、天门、大名、广平教案事件中,都曾发生过①,并且都通过各地士大夫乡绅的檄文、揭贴广为流布。为什么这类“挖眼剖心”的传言在当时各地具有如此普遍性,尤其是为什么,上述各地教案结案之后,此类谣传的虚实总是不能“剖办明白”②?
现代大众传播学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解释这个秘密。国外一些研究社会信息传播规律的学者发现,受传者在可以获得的大量信息中,特别注意选择那些同他的立场一致,同他的信仰吻合,并且支持他的原有价值观念的信息。人们对社会信息的反应态度,受到其主观的心理构成的制约③。有的研究者还进一步提出受传者心理上的三种选择性因素:
首先,是选择性接受。人们总是愿意接受那些与自己固有观念一致的、或者自己需要的、关心的信息,而总是下意识地回避那些与自己固有观念相抵触的、与自己情绪状态相抵牾的信息。
其次,是选择性理解。对于同样一个信息,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这种理解为人们固有的态度和信念所制约。
第三是选择性记忆,人们容易记住自己愿意记住的事,而容易忘记自己不喜欢的事情①。
上述理论对我们认识近代社会有关洋人的信息传播过程的特点是有启示的。史料表明,近代士大夫社会和民间社会对有关洋人的信息,事实上确实存在着鲜明的选择性吸收的社会心理现象,例如,郭嵩焘就曾指出:
“常人闻西洋好处则大怒,一闻诟诃则喜,谓夷狄应耳,引此为喻,是将使天下之人,长此终古,一无省悟矣。”②
这种愤怒地拒绝社会上有关“西洋好处”的信息,而乐于聆听对洋人“诟诃”的信息的社会心理现象,反映的正是深受洋人压迫和欺凌的中国国民中心理定向反应。
郭嵩焘在其光绪三年一段日记中,更确切的记述了在京师不下万人的士大夫社会中对有关洋人信息的选择性接受与拒绝的现象:
“吾每见士大夫,即倾(洋)情告之,而遂以是大招物议。为语及洋情,不乐,垢毁之。然则士大夫所求知者,垢毁洋人之词,非求知洋情者也。京师士大夫不下万人,人皆知诟毁洋人,”。。。。。但以诟毁洋人为快,一切不复求知。此洋祸所以日深,士大夫心思智虑,所以日趋浮嚣,而终归于无用也。”①
愤怒地拒绝接受有关“洋人好处”的社会信息并喜于聆听对洋人“垢坷”的社会信息,是一种在士大夫及一般国民中极为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这表明,由于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和压迫,由于中西文化在近代冲突的尖锐性,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近代国民中已逐渐形成一种对西洋文明、西方列强及其在华的洋教士、洋商人、洋领事的深感厌恶和憎恨的心理定向反应(或称为心理定势)。这种心理定向反应,乃是民族自卫意识、传统文化本位意识及心理、挫折感与屈辱感压迫下产生的心理防御机制,以及信仰与思维方法等诸多因素彼此结合而成的复杂构成物。它具有一种鲜明的对社会信息的选择性吸收和抗拒的倾向性。
这里,我们进一步值得考虑的是,为什么这种特定的社会心理定向反应具有对有关洋人的社会信息的选择性接受与拒绝的倾向性? 因为一般正统士大夫与民众由于在长期受西方列强与洋人侵凌欺压,由于中西文化冲突的极其深刻而剧烈,被压抑在内心的屈辱感、憎恶感有一种渴望强烈地抒发和宣泄的潜意识要求。这种潜意识要求,在现实生活中无法通过在战场上打击强大的敌人的方式实现,而由于不平等条约的规定下来的洋人享有的治外法权,又使人们无法通过诉诸打官司的法律手段实现,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种种有关洋人“禽兽生番”行为的谣传就最能动人听闻,激发人们群起声讨和攻击洋人的社会心理,从而使人们内心的积愤和屈辱,有可能通过群众性的暴力反抗而获得宣泄的渠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宣泄和抒发被压抑的积愤,以实现对侵害者予以打击和反抗的潜意识愿望,便构成了冤抑莫伸的民众与士大夫对有关洋人信息的非理性化的选择性因素。
有关洋教士“挖眼剖心”、“剖腹取胎”、“炼丹采生” 的迷信谣言,从明朝末期算起,在利玛窦入华传教以后,就在正统士大夫中开始流传,这种谣言的流传史几乎长达二、三百年之久。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越到近代,与洋人交涉越多,谣言不但没有作为误会而被澄清。相反,随着人们对洋人侵凌中国的民族仇恨的加深,此类谣言在士大夫和一般国民中也就相应地成正比地越传越广,到了义和团时期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同样,我们也不难理解,武兰珍的假供词何以会具有如此神奇的魅力,使如此众多的天津市民迅速地信以为真。他们多年以来一直从文人广为传布的反洋教的揭贴、告示、檄文中和道听途说的社会消息中得知了洋人们如此这般的“禽兽之行”,如今武兰珍口供使他们认为洋鬼子们的此类兽行业已得到本地人的证实,他们的怒火便象火山内的熔岩找到了突破口而爆发出来了。
其次,我们也不难理解,曾国藩负责调查天津教案,其调查结果公布之后,为什么竟会“津人毁之,湖南尤相与毁之,及询以津事始末,无能知之者。”这种社会心理现象的普遍性强有力地证明,民众潜意识中迫切渴望抒发被压抑的屈辱感的情绪,已经强烈到使他们对调查结果表示同仇敌忾的地步,假如官方调查结论阻止了他们去宣泄自己长期受压抑的积愤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