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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十二中全会和‘九大’是否合法?

(2008-01-11 03:19:20) 下一个
八届十二中全会和‘九大’是否合法?胡乔木建议邓小平说明

来源: 解放日报集团网站


1981年3月,在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征求意见稿过程中,有一种意见提出:“八届十二中全会和‘九大’不合法。作为历史决议,应讲清这两次会议不合法。”

  为此,胡乔木于1981年4月9日给邓小平写了一封信,说明经查周恩来在1968年10月13日八届十二中全会开幕会上讲话可知,

  中央委员原有能到会的为40位,补选10位之后为50位,中央委员原来定额是97人,过了半数。

  “据此,尽管十二中全会开得很不正常,但由十名候补中委补上已死去的十名中央委员,补足法定人数,不能说是不合法。”

  “仅从法律形式说,还应承认十二中全会是合法的。这事关心的同志较多,恐需在适当时机说明一下。”

  邓小平接受胡乔木的建议,在1981年5月19日专门讨论“历史决议”草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开幕会上说了一下这个问题,介绍了胡乔木所查的情况,认为不管十二中全会也好,九大也好,按照毛主席在延安时对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那个决定是英明的,说它是非法不好。而且在“文化大革命”中间,我们始终还有个党的领导,始终还有个党,如果现在否定了八届十二中全会和九大的合法性,就等于说我们有一段时期党都没有了,这不好。

(摘自《当代思潮》双月刊第4期作者朱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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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一中全会1966年8月1~12日在北京举行。毛泽东主持会议。邓小平、周恩来、刘少奇先后讲了话。刘少奇的讲话列举了自十中全会以来的在国际、国内方面的一些工作,对派工作组承担了责任。8月5日,毛泽东写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8月7日,会议转为集中揭发批判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子恢、薄一波等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批判。8月8日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8月12日,根据毛泽东提议,全会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选举毛泽东任主席,林彪任副主席,选举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陶铸、陈伯达、邓小平、康生、刘少奇、朱德、李富春、陈云为政治局常委;补选陶铸、陈伯达、康生、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为政治局委员,李雪峰、谢富治、宋任穷为政治局候补委员;补选谢富治、刘宁一为书记处书记;候补中央委员递补中央委员的有杨得志、韦国清、罗贵波、张经武、谢觉哉、叶飞;撤销彭真、罗瑞卿、陆定一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职务,杨尚昆的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职务。


  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二中全会1968年10月13~31日在北京举行。

  毛泽东主持会议并讲了话。会议批准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用伪证写成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决定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九大代表产生的决定》和《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候补中央委员递补中央委员的人员名单:黄永胜、许世友、陈锡联、张达志、韩先楚、潘复生、刘建勋、刘子厚、吴德、李大章。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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