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子成说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正文

[爱情小说]《堕落ING》第四十二章 黑 市

(2005-03-03 04:46:29) 下一个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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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八百英里。原来那繁忙拥挤、充满了生机和梦想的东岸竟是如此遥远。绝大多数地段路况还好,基本没怎么塞车。除了中途加油和买咖啡,她基本没敢休息,饿了就塞几块饼干,用咖啡送下去。横穿的这几个州都以盛产red-neck著称,尤其是在偏僻的乡下,所以看到旁边开着破旧卡车的人她就异常紧张,不敢向他们多看一眼。八百英里的路程,如果跟她和程乐在一起的幸福时光对应起来,每个月便走出了一百英里。她把计程表调回零,好吧,那就一个月一个月地回忆,反正路上也是无聊,等把八个月的点点滴滴回忆完毕,正好开到东岸,开始一段陌生的生活。

 

早上六点出发,到中午已经开了超过一半的路程。“太难”刚开始很不适应,惊慌烦躁,坐在椅子上浑身发抖,渐渐习惯后就好多了,舔了会儿毛开始打盹。那张《夜太黑》已经反复放了五六遍,里面每一首歌差不多都学会了。她翻出一盘张信哲的CD换上,里面传来清澈柔美的歌声“……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恐怕听见的人勾起了相思……”。程乐最喜欢这首歌了,他最喜欢的也是这句歌词……她又想起从前俩人一起唱Karaoke,他唱到这句时总会扭过头来笑眯眯地望着她,让她恨不得扑过去在他那酒窝上狠狠亲一口。哦,程乐,爱情对你来讲,真的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完完整整的一颗心,可我……

 

忽然间她意识到自己脸上正不由自主地随着这些念头做出各种奇怪的表情,一会儿傻笑,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又叹气,就象个蹩脚的演员在对着镜子排练。尽管没有人看见,她还是一阵脸红,连忙收起傻里傻气的表情,重重拍了拍被那些表情搞得有些酸痛的脸颊。原来这么快就已经开始想程乐了,她心里说,而且特别地想。心头似乎系了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牢牢拴在了那个生活了三年的城市,那个有他的城市,早上离开时居然忘了把它解下来。她看看计程表,536英里,这个距离已经让她的心扯得异常难受,不知道800英里时还会怎么样?你知道吗,我离你已经536英里了,好远啊,程乐,她自言自语地说道,536536……“我想留”,“我想留”……真是个有趣的数字,她朝自己苦笑了一下。一个巧合而已……这世上巧合很多,奇迹却少,而且绝不可能发生在我这样寻常的人身上,一次也没有,她悻悻地想,和黄鲲分开时没有,和程乐分开时也没有。如果真的有奇迹,程乐,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为什么对你撒谎,也许有一天你会原谅我做过的一切。你的爱只有一个字,而我的爱一言难尽、欲说还休啊,用了整整八个月也还是没有说清楚。

 

想到“奇迹”这个词,她忍不住回头看看堆满纸箱的后座,竟然冒出一个荒诞的想法——也许就象“大变活人”的魔术里一样,那堆箱子会突然间打开,然后程乐从里面跳出来……她“哼”地冷笑了一声,狠狠摇摇头,骂了自己句“神经”,眼睛还是不由自主地从后视镜里瞟了一眼,确定后面没有一辆车子哪怕只有一点点象程乐的车。奇迹自然没有出现,倒是“太难”开始“喵喵”地叫了起来,估计是想上厕所或是渴了饿了。她腾出右手把装着litter box的大塑料袋口撑开,“太难”认得自己的马桶,很乖地钻进去方便。“太难”怕是我们这段感情唯一的结果了吧,她想,这样一来便多少感到一些安慰。程乐,我会不惜一切代价照顾好我们的“儿子”……唉,我们三个在一起本该多么幸福,如果不是我的爱情浸过太多眼泪,难以再被点燃;如果不是我的伤疤凸凹丑陋,阴天的时候还会隐隐作痛……程乐啊,原谅我,好吗?我不能让你做我爱情的陪葬啊!

 

开进这段弯曲的山路后天空开始变得阴暗,又让她平白无故地想掉眼泪。从前还以为自己只是太多愁善感,加上被黄鲲甩了时受了点打击,现在才知道这恐怕也是“抑郁症”汀扒科戎ⅰ痹谧魉睢2恢?勒獠∈裁词焙蚰芎闷鹄矗??底韵氲溃?Γ?涫岛糜氩缓孟衷诨褂惺裁垂叵德穑课矣氤汤窒衷诨褂惺裁垂叵德穑?/FONT>

 

越往前开天阴得越厉害,开始有黄豆大的雨点不时抽在挡风玻璃上。雨点每“啪”地敲一下玻璃,她的身体便下意识地轻轻哆嗦一下,就象那天站在街边,看着程乐的背影渐渐走远,狂风卷着暴雨抽在身上的感觉。雨转眼就大了起来,和她的眼泪一样,在挡风玻璃上再也挂不住,终于连成一片,哗哗地流了下来。她减慢速度,打开雨刷。原来,心里一直都是湿漉漉的,从未真正放晴过。本以为阳光一样的程乐能晒干她的心情、她的爱情,谁知却给她带来一场太阳雨。那上一场的雨季还没有完全过去,这一场就已经到来了。

 

终于快要进入这个城市了,她不敢再走神,全力以赴地应付着高速上越来越多呼啸着擦肩而过的车子。每辆车似乎都在烦躁愤怒地低吼着“别理我,烦着呢”,不知算不算繁华大城市里的一景。她那辆挂着外州牌照的黑色Corolla被夹在中间似乎也有些自惭形秽,感觉变得更小了。正赶上下班时间,高速上堵得很厉害。不过幸好她是从外面往城市里面开,和多数回家的人方向相反。她走的这个方向至少还走走停停,再看对面出城方向的车流,简直象冻住了一样,纹丝不动。

 

下了高速,按照地图上画的,再有几个路口应该就到新家了。她在一个红灯处缓缓停下,在座椅上挪动着身体,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和肿胀的双腿。突然,旁边的车窗上一下子冒出一个象碳一样黑的人头,随后一只黑手掌还按在了玻璃上,吓得她忍不住“啊——”地尖叫起来,第一反应以为自己象电影《The Sixth Sense》里一样看见鬼了——而且是个被烧焦的鬼。待她定下神来仔细看清,才发现是个十一二岁的半大黑人小男孩,手里拿着个擦挡风玻璃的刷子,边敲她的车窗嘴里边说着什么,似乎是问她需不需要擦玻璃。她惊魂未定地从包里翻出两块钱,把车窗摇下一道小小的缝,刚刚够把钞票递出去,然后向那小黑孩又是摆手又是摇头,只求他快走。脸上还得挂着客客气气的苦笑,不敢表现出一点厌烦——据说这些黑孩子都有成年黑人在背后撑腰,可能就藏在马路拐角处或者前面那个加油站里,所以是万万得罪不得的。

 

开到新家时已经六点多了,路上整整十二个小时,除去休息,净开不到十一个小时。她下了车,活动活动酸软无力的双腿,一瘸一拐地去管理处拿钥匙。管理员是位老太婆,她租房时在电话里和她说过话,让她签了几份文件就带她去了三楼的房间。这里不是市中心,离学校也还有半小时的车程,所以房租倒还没有贵得太离谱。她的新家是间efficiency,月租金五百,外加每个月四十块作为“太难”的“宠物管理费”,尽管房东其实什么也不管。老太婆又交代了一通交租日期、洗衣房、信箱、垃圾的问题,说了句“enjoy yourself, you will like here”就离开了,剩下她自己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只有“太难”似乎对新环境感到很兴奋,在屋里跑来跑去,沿着墙边嗅个不停——希望别是发现了老鼠的踪迹。

 

她干一会儿歇一会儿,花了一个小时才把所有的行李搬进房间。在楼道里叮叮咣咣搬东西时楼下那家的门开了,里面一个二十来岁的黑人探出头来看看这动静是怎么回事。她还没来得及跟他说“Hi”,门又“砰”的一声迅速关上了,眼前似乎还残留着刚才打照面时那张黑脸上两大块充血的眼白,令人毛骨悚然地晃了一会儿才消失。这边的人看来都不大友好,她暗自想到。房间里的地毯是新换的,她又已经是精疲力尽,也不客气,便双手枕在头下躺到地毯上。望着大大小小的箱子,不禁又想起了程乐,昨天晚上是他把这些东西搬上车的,大概一共只用了十五分钟吧。没有你原来一切都这么难,程乐……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平均每几分钟都会想到他一次,记得好象是弗洛伊德说人在潜意识里平均每十五分钟就会联想到“性”一次,真是骇人听闻,不过程乐在她脑海中出现的频率倒真是赶上这个水平了。

 

她拿出手机拨通了程乐家的电话,想给他报声平安,说不定,他这时候也会想起她吧。电话响了好几声也没人接,半天,终于传来了程乐的声音。她心里一阵激动,“啊——”地刚要张嘴说话,这才发现原来是留言机里的录音。程乐这家伙,留言机里那两句话还要用中文和英文各说一遍,不过这样也好,可以多听听他的声音。她趁着那声“滴——”响起前挂上了电话,然后再一次拨通,躺在地毯上翘起二郎腿,眯着眼睛细细享受他的声音。这样重复了好几遍,直到那两句差不多听够了,她才打算这一次要真的留言,告诉他自己已经到了。正等着留言机再一次响起的工夫,忽然电话被接了起来,里面传来了程乐的声音。

 

“你谁呀你?烦不烦啊?”,程乐的语气跟平时叛若两人,是啊,换了谁被骚扰这么多次也气急败坏了。她吓了一跳,万万没想到他居然在家,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哦,是——是我,你——你在家啊,程乐?”。程乐沉默了一会儿,缓缓说道,“是你啊,怎么不留言?”,他的声音已经缓和了很多,“你——已经到了?”。“嗯,到了,打电话就是告诉你一声……”,她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说的,可又不想就这样挂电话。

 

“那——你现在跟Jimmy住一起?”,程乐冷冷地问。她愣了一下,这才想起自己临走前撒的那个弥天大谎,原来他真的相信了,还一直以为她是来东岸投奔Jimmy的。其实她所在的这个城市离Jimmy那儿少说也还有五个小时的路程呢。她心里一阵酸苦,又微微有些赌气,张口就道,“对!我是住Jimmy家,我现在好极了,这里什么都不缺”。电话那头又是半天没有动静,她不想再说话,却还是舍不得挂电话,用力咬着下唇,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过了好久,程乐终于说话了,“不错啊”,他的声音酸溜溜的,“对了,我今天看见壁橱里有几双鞋子你没带走,要是不要了那我就扔了?……燕子下下周就到了”。

 

“不要了!我都不要了!所有我的东西你随便扔!我给燕子让位!”,她心里更是气苦难当,声音已经带着哭腔,“我要和Jimmy出去吃饭了,再见!”。“啪”地一声合上手机,她的眼泪终于缓缓淌了下来。当初是自己选择了撒谎,自己选择了离开,现在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还能怨谁啊?“‘儿子’”,她一把搂过旁边的“太难”抱在怀里,对着那张莫名其妙望着她的小小猫脸哭道,“爸爸不要我们了,‘宝宝’,呜……我们没有家了……都怪妈妈不好……”。

 

“儿子”还有点饼干,她也还有点饼干,俩人就着矿泉水各自吃着自己的晚餐。本来还想尝尝对方碗里的,可刚闻了闻俩人就都皱起了眉头,品味相差过于悬殊,只好作罢。简单收拾了一下,洗了个澡——发现还没有热水,明天一早得告诉老太婆找人来修,再充起气床,就这样度过了来到新家后的第一个晚上。

 

第二天按照地图很轻松地找到了新学校。她所在的系就在医院旁边,位于市中心,上下班时段交通很拥挤。对于这个城市将近70%的黑人人口她早有耳闻,心里一直有些发怵,不幸至极,这所医院不偏不倚就坐落在黑人区的正中央。她本对黑人人种没什么偏见,原先住的城市里也有黑人,但都非常老实。可来之前Ben和其他美国同学大谈特谈这里著名的黑人高犯罪率,警告她要小心。Ben还戏称这里为“黑市”,笑嘻嘻地提醒她这个“黑市劳工”别被人卖到了红灯区自己还不知道。

 

她先去系里办好了各种手续,然后来到新实验室。Dr. Stewart的实验室不算太大,只有两间半,但是每条实验台都挤了两三个人,看来这里真是寸土寸金。老板恰好出差在外,知道她今天要来,早交代给了秘书,帮她收拾好了办公桌和一小片实验台。刚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下,就有一个女孩笑着走过来跟她打招呼,说自己叫Natalie,是Dr. Stewart四年级的博士生。她连忙跟人家做自我介绍,眼睛却忍不住仔细打量着这个女孩的脸。与其说这女孩长得漂亮,不如说她长得与众不同,棕色的长发略嫌太直,眼睛很大却似乎太往外凸出,倒是绝对不难看,和美女只有一步之遥,却又是咫尺天涯。后来才知道,Natalie是混血儿,爸爸是美国人,妈妈是日本人。东西方的混血儿要么长得惊艳,要么就有些奇怪,很不幸,Natalie似乎更接近后者。

 

实验室里有两个中国人、一个日本人、一个韩国人、一个西班牙人、两个黑人,剩下的就全是美国白人了。最让她高兴的就是没有印度人,自打有了和上一个印度老板相处的经历,她见了从亚洲地图上的那个角落来的人就怵头。Natalie很健谈,又和她共用一张实验台,边干活边跟她闲聊。很快她就对这个城市哪些地段治安差不能去,哪些酒吧和餐馆最好,都有哪几个mall、哪几家电影院这些情报了如指掌。Natalie有个白人男朋友,在这所学校读医学院,俩人住在离校区不远的一处公寓里。

 

下午她先找到离家最近的超市,买了不少自己和“儿子”吃的用的,这才开车回家。一到家门口她就傻眼了,四辆警车和两辆救护车挤在了楼前,闪着让人眼晕的信号灯,好些警察和穿着其他制服的人在走来走去,象拍电影一样。她头脑里闪过一个念头,“难道是‘儿子’闯了大祸?”,顿时吓得脖子后的汗毛都立起来了,大热天里只觉得冷风飕飕地往衣领里灌。周围有几个居民在远远地围观,她看到管理员老太婆也站在那里,连忙凑过去打听究竟出了什么事。“Someone got shot in the head!”,老太婆激动地说,语气里带着在百老汇看戏般的兴奋,“Hey, he was your neighbor downst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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