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绝对的隐私、绝对的权益──从影片《费城》谈开(社会、艺
术与医学-28)
力刀
前一段时间,某论坛上曾有某人谈医学健康有关事宜的文稿宣扬提倡“喝尿治百病
健身长寿”。对这类所谓“中医密方”喝尿治病长寿之类跳大神、把它当回事的人
大概只有走火入魔的才会信和跟他走,喝他那壶神水。可是,此文宣扬过“喝尿”
的妙处之后,紧接著当谈到艾滋病和如何对待艾滋病人时,此人竟然公开提出“要
隔离艾滋病人,不许他们危害社会”!这一下,可就立即暴露出此人不仅宣扬迷信
色彩的东西跳大神不说,还公然在美国这个讲究人权和个人隐私的法制社会宣扬歧
视对待艾滋病人。说得明白点,他这话在今天可以变换成美国上世纪的类似提法:
“应该隔离这些99%皮肤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黄种人!”、“要让黑人和有色人
种坐到公车后面去!”
是的,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旧金山美国海关对于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就是
当作病痨鬼对待的,把他们全部隔离在一个岛上相当长一段时间才逐步放行,原因
就是认为来自东方的移民都是结核病菌携带者或患者。这段黑暗的美国社会历史已
被美国历史学家和医学史家们认真研究评价和批判过,其中一本《隔离》(Qua
rantin)论著就是谈到美国这段不光彩历史。至于美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
前对黑人的公开歧视:公车、厕所和学校等要黑白分开更是家喻户晓臭名昭著的种
族歧视历史。随着美国民权运动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在今天,谁胆敢公开说
和在正式刊物、电台等传媒上这样讲?除非他想自己砸自己饭碗、甚至上法庭过堂
打官司蹲班房去。不仅言者可以有这些触霉头的事儿,也可以连代发表其言论文字
的媒介。
然而,历史有时就是要螺旋式前进,甚至会倒退。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对待
艾滋病和艾滋病人、尤其因同性恋而感染艾滋病者的权益方面,美国社会同样走过
普遍民众歧视的弯曲道路。当1985年,美国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宣布在美国加
州旧金山由5名海地移民的病人身上发现了一个不明原因以免疫力显著下降、严重
消耗衰竭和严重罕见病原菌感染及癌症为突出临床表现的新病种,并定名为“获得
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现多简称为艾滋病(AIDS),也即英文名称Acqu
iredImmune Difficiency Syndrom的缩写。随后美
国其他城市及各国陆续发现大量这类病人,并且显著特点是很多病人为同性恋及静
脉注射毒品的瘾君子。直到数年后,法国和美国医学家合作共同确证了致病菌为一
种反转录RNA病毒也即Human Immundifficiency Vir
us(HIV)。
由于这是一个新被认识、病害严重、有一定传染性尤其经血液和性行为传播、传播
广泛和迅速成为新世纪瘟疫、而又缺乏有效治疗药物,社会民众对其普遍有恐惧感
──这是人类的自然反应,对无所知的有危害性的事务自然地有着恐惧、躲避和排
斥倾向。对待艾滋病人也就如同上世纪初,人们对待结核病一样的恐惧和排斥。对
艾滋病人尤其同性恋而感染者尤其明显。影片《费城》正是讲述的关于艾滋病人遭
受歧视,其在一位有正义感的黑人律师帮助下为自己争取正当权益的故事:
想必很多读者看过这部好莱坞1994年由导演Jonathan Demme执
导,Tom Hanks和Denzel Washington两位奥斯卡影帝
大腕联手主演的获第66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汉克斯也因扮演此片中主人公获
最佳男演员的《费城》 (Philadelphia)。这部影片就是向整个社会
提出了艾滋病人的社会权益问题──
安德鲁是费城的一名工作努力年轻有为的律师,新近受到提升,有著美好的前途。
但是,他是一名同性恋。终于有一天,安德鲁发现自己染上了爱滋病,并被精明的
老板发现而借故将安德鲁解雇。身为律师的安德鲁认为自己的性倾向和疾病不应是
被解雇的理由,而老板这样做是缘于对他的歧视。他决定控告他的老板。他找到一
位黑人律师乔作为代理人,安德鲁的家人也支持他走上法庭。开庭审理时,众多主
张民权的示威者聚集在法院门外,要求给同性恋者合法权益,不准歧视艾滋病人。
但被告却坚持不承认是因此原因解雇安德鲁的。安德鲁预感到自己快不行了,但他
仍坚强地挺过了激烈的法庭答辩。到了审判的日子,陪审团终于宣判原告安德鲁受
到不公正解雇,被告应负责赔偿损失。安德鲁终于获胜了。乔奔赴医院将这一消息
告诉了卧病在床的安德鲁和看护他的家人及亲友,但安德鲁却不能再支持下去了,
他正在极度衰竭的疾病中,在他的同性恋夥伴的拥抱中慢慢消耗死去。影片《费城》
正是通过这个故事工作努力对历史反省,对社会大众关注的问题--艾滋病人及其
合法权益,社会应如何对同性恋和艾滋病人理解,包容和关注等这一严肃题材的表
现,大胆地向社会提出这一尖锐问题而得到观众们瞩目,反响巨大。也正因其题材
所涉及的人性、社会的道德标准、尤其针对艾滋病人和同性恋者的理解和尊重的严
肃探讨而获得奥斯卡委员会的赞誉。
影片《费城》剧照
美国和加拿大以及欧洲对艾滋病人的全社会歧视态度受到纠正、建立严格保护HI
V阳性和艾滋病人权益的法律和医疗制度也由于此影片在全社会所引起的轰动和促
进民众的反思,而得到极大促进和完善。十多年前当欧美西方文明社会已如此关注
保护HIV阳性和艾滋病人权益时,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无知的鼓吹“喝尿健
身”的某人在论坛上却要刊登公开叫嚣“隔离艾滋病人”的文章,这是明显的无知、
倒退和与现代社会文明不相容!也是公然藐视这个社会文明制度和法律。任何以
“民主、言论自由”为借口鼓动刊登和转载“喝尿健身和隔离艾滋病人”的说法都
只能说明其对现代社会文明和法律以及现代医学伦理的无知和藐视,是在滥用歪曲
“民主和言论自由”的内涵。作为在北美社会生活多年的这些来自大陆的“精英知
识分子”和高级学术人士们而竟然对所居住生活国家的社会制度、法规和伦理如此
缺乏了解,实在可悲。
所以,看到这里,力刀当然要拍案而起挥刀所向。
“喝尿、隔离”一文关于艾滋病人的言论为何说是违反医学伦理和现行法律的?别
说那些叫嚷“民主和言论自由”的网人,很多读者和民众大概也不清楚这个问题的
严重性。这正是笔者所关注和要重点讲述的。
在美国,个人隐私权是绝对受到保护神圣不可侵犯的。你的工资、财产、社安号、
甚至性别、婚姻、性取向等隐私都是要受到保护的。而你的健康和疾病状况就更是
绝对隐私秘密,除了你的直接负责医生,任何其他人包括与你无直接医疗护理关系
的医务人员也不得打探。这在近几年国会通过并已在全美各州大小医院实行的有关
保护病人健康隐私法律(缩写简为HIPPA)更是做了极为细致并严厉规范。任
何医务人员若严重违反,很可能就要吊销执照,甚至上法庭下牢子。而在医学界,
对艾滋病人的隐私更是有具体严格规定,对其权益也不仅在医务界已被整个社会所
认可和接受,成为公认的现代西方社会文明伦理和法规。具体到什么程度?下面举
几例来说明以有助读者们理解。
1.谁可以问询病人是否HIV阳性和是否是艾滋病人?
答案:只有他/她的直接负责治疗护理医生和护士!而即使直接分管此病人的医生
要抽血化验其是否HIV阳性和程度,都要先给病人讲明缘由,并由病人在专门的
艾滋病HIV血液化验许可书上签名同意方可抽血化验,而有关化验部门也只有看
到这个有病人亲笔签字同意的(在病人无能力时,由其所委托代理人──亲属或律
师签字)许可书才做化验。否则,无许可书,任何人不能擅自抽血去查看病人HI
V阳性与否。尽管你高度怀疑其有与艾滋或已知HIV阳性者有性接触史、静脉用
药瘾君子和艾滋病/HIV阳性母亲生育的孩子等,也不能在病人不知和不同意情
况下抽血化验。你即使偷著抽了血,医院化验室发现也要打回化验申请单,不得做
此化验检查。而且,这会被认为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法律事件,你很可能要倒霉。
2.“我是外科医生,要给你开刀,我术前化验不是很合理正常吗?你能不同意吗?”
有人问。
答案是:不能!你就是开刀的外科医生也不能擅自做!如果病人说“不”!你只能
硬头皮上台,只能告诫自己和各位手术人员加倍小心,勿受到针和刀片损伤。现代
外科手术时,手术医生基本都是戴两层手套并带面罩保护自己。
3.只有当手术中医生护士意外受伤,才可不考虑签字问题立即取病人血化验以决
定是否要立即预防性服用抗HIV药物──那是副作用很大,要连续服用数月。
4.即将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术前无条件必须强制性做HIV检验──若阳性,
除极少特殊病例外,基本不考虑做器官移植,因为术后服用免疫抑制剂无疑等于火
上浇油,促使HIV增值。
5.高度可疑或已知艾滋病人的出生婴儿产下时需做脐带血化验HIV,以证明诊
断或确定其带病毒数量,以便立即接受抗HIV药物治疗。而如果及时治疗,即使
母亲是HIV阳性或是艾滋病人,婴儿感染发病的机率将会大大地降低到2%!这
是美国和西方国家经过对照临床试验得出的最新结论,并已常规实施于妇产科和新
生儿临床治疗。在美国,许多州并强制性规定,无论母亲愿意做或说明自身HIV
/AIDS状况否,新生胎儿都要经脐带血检测HIV抗体和/或病毒数量,并根
据化验结果和母体HIV/AIDS病史给予新生儿相应的抗HIV治疗,同时报
告给政府医疗管理机构,并列入严密随访计划,定时观察化验和采取相应医疗措施。
从而,大大降低了HIV阳性/AIDS孕妇所产新生儿的HIV感染和AIDS
发生率。这里要补充说明的是,在美国很多州诸如纽约、加州等,即使产妇和新生
儿是非法移民,仍得到正规抗HIV治疗!这笔费用由州政府支出。
6.其他如;在刑事犯罪和有伤亡的民事法律纠纷事件里,受害者和侵犯者都要无
条件强制性必须做HIV检验、去献血、献骨髓、献器官等都要必须接受检查HI
V检验。还有一些情况,不做具体赘述。而经管医生和护士必须严格保守病人以及
受害人的HIV检验结果,不得向任何无关者透露,即便病人的配偶和医疗保险公
司!如此严格为病人隐私保护,那么,何来“隔离”文里的要对HIV阳性和艾滋
病人如何如何之说?谁有资格去了解病人这些资料?这不是胡扯吗?
7.更为严重的是:即便你不管用何种方法(其实,不是正当的途径获取行为本身
就是严重犯罪了!)知道了某人HIV检验结果或是艾滋病患,你若胆敢随便散步
于众、以此来开除其公职或解雇其工作,更别说什么“隔离”一般的无稽之谈,在
西方社会,你肯定是自己要下大牢啃窝头去了。这样的说法,就如前述的“黑人和
黄种或其他有色人种坐车后面去、不得到某处某地去”、“必须隔离亚洲人、印第
安人或什么、什
么人”一样!若你具体说某个HIV阳性或艾滋病人故意散播病毒,拿带菌针管扎
人,那是具体个体的犯罪行为,只能针对那个具体行为人,而不能用集合名词什么
“HIV阳性或艾滋病人”这个群体来说事。
8.同前面讲的化验病人血HIV的情况相似,别说其他工作,即便是医护人员受
雇,其雇主也绝无权、压根就不许对雇员做这个化验检查,尽管其他疾病如肝炎病
毒、结核菌素实验、是否静脉注射毒品等检验可以做,但就是这个HIV不能!不
管他/她的工作是清扫工、牙科医生、内科还是外科医生。即使当事人自己公开其
有艾滋病或HIV阳性,可以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具体工作性质和方式,如何
注意防护──保护自己和他人。而绝无任何雇主胆敢因此开除解雇和给予小鞋穿。
谁这样做,结果必然是他自己遭解雇不说,可能要上法庭受罚甚至下大狱。更别胡
扯什么对HIV阳性或艾滋病人“隔离”了。
所以,鉴于此,力刀作为一个医生,凭著良心和道义不能不拍案而起对这荒唐和违
法的“喝尿、隔离”一文说“不”!除以事实和法律揭穿这个江湖骗子的无耻胡扯,
另外,要向论坛编辑网管说明刊登此文的反社会和严重性。我很高兴地看到论坛编
辑当即就从首页撤下这篇观点充满荒谬无知,违反科学以及违反现代社会伦理和法
律错误百出的东西。在民主社会,言论自由也绝对不是无限自由的,是在相应社会
伦理道德和法律要求下的自由,是以不能侵犯他人权益──其儿童、妇女和老弱病
残者这些社会最柔弱,最易受伤害的弱势群体为基本准则和基础之上的。
这就是关于论坛删除一篇文稿事件的缘由,以及其道义上其内在所包含的医学、社
会学、法律和伦理的真正意义。
这也是我希望网络读者们了解有关艾滋病人的社会权益及其相应美国社会和医学法
规制度的一点最起码知识。
8/20/2006 寄自 美国纽约 刀客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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