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月小筑

小小地方,贴着海姑娘我喜欢的文章和帖子 此博客为海姑娘的个人好贴转摘博客
正文

假臂服刑

(2005-08-03 01:56:51) 下一个
法庭上,一律师巧舌如簧地在为被指控入宅行窃的当事人辩护。 律师:法官先生,我认为我的当事人只是从一扇打开的窗户伸出右臂,随便拿了几件并不值钱的东西。胳膊不是他本人的全部,你们怎能因为他的身体的一部分犯罪而惩罚他的全身呢? 法官:按照你的逻辑,本庭判被告右臂一年徒刑,他是否随同手臂一起去,由他本人决定。 这时,只见被告与律师相视一笑,取下假臂,放在被告席上,然后转身离去。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