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长贵:一件应该澄清的事实
(2008-06-13 2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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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长贵:一件应该澄清的事实
1983年5月14日,胡乔木在《会见美国记者白修德的谈话》中谈到江青的“残忍”时说:“我可以告诉你这样一件事。江青陪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的夫人去天津附近的小靳庄参观(她认为小靳庄是她的一个代表作),他们的汽车在路上撞死了一个人,马科斯夫人要求赶快停车,但江青拒绝停车。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江青的人格,即使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她也是多么残忍!”(《胡乔木谈中共党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8页)经过“文化大革命”的人都知道,江青确实非常残忍。在“文化大革命”中,她摧残和迫害了数不清的人,很多人被她摧残和迫害致残、致死,但胡乔木把这件事情作为江青残忍的例子和证明却不符合实际。
1974年8月,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的夫人来中国访问时,江青确实陪她去了天津市的小靳庄。关于“撞死人”的事情,我最近向江青当时的汽车司机李子元和护士赵柳恩作了调查和询问,他们说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
李子元说,江青陪马科斯夫人去小靳庄,有一个很大的车队,北京去了很多车,天津也有很多车。关于“撞死人”的事情,我开的江青的车及其前导车和后卫车绝对没有这件事。至于是否是其他车,如地方的车,撞没撞人,我没有什么印象了。
赵柳恩说,江青陪马科斯夫人去小靳庄,我去了,在车上就坐在江青旁边,肯定不是江青的车及其前面和后面的车撞死了人,如有这事我印象一定会很深刻。模模糊糊记得(到小靳庄后听人说)前面有车撞了人,江青等人的车也没怎么停就过去了。她又说,这件事情中央警卫局二处去的人一定清楚,因为他们是专门做警卫和保卫工作的。热心和负责的赵柳恩接着又帮我询问了中央警卫局二处的有关同志,继而告我:中央警卫局二处的同志说,是走在前面的天津的车撞死了一个人,善后工作也是天津的同志做的。
情况就是这样。至于说为这件事,“马科斯夫人要求赶快停车,但江青拒绝停车”,李子元和赵柳恩都说,这是没有的事,也是不可能有的事——江青和马科斯夫人乘坐的不是同一辆车。恐怕江青——更别说马科斯夫人了——都不知道有这件事。
李子元和赵柳恩都说,“文革”中的江青虽然残忍,但对她也要实事求是。我也觉得应该如此。不知道胡乔木根据什么材料告诉外国记者“这样一件事”。既然事实不是这样,尽管出自胡乔木之口,也不要再继续以讹传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