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宪临终大骂毛泽东 ZT
(2008-03-24 16: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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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会议期间,和黄吴李邱在一起;左起:李作鹏、吴法宪、林彪、黄永胜、邱会作。1981年,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在四年国共内战後,中共关押了九百二十六名国军高级将领,其中大多数人在「战犯管理所」苟延残喘丶逆来顺受。然而捱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有些人焕发出人性的光辉,在无畏无惧之下说出了心里话。例如有个在一九四七年泰(安)蒙(阴)战役中被俘的国军整编七十二师中将师长杨文瑔,弥留时毅然高呼「蒋委员长万岁!」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共产党的高级将领也未尝不是如此。例如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丶空军司令员的吴法宪,在他临死前撰写了一部《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洋洋洒洒两巨册近千页,从头至尾都在愤怒控诉毛泽东的心狠手毒丶诡计多端丶口蜜腹剑丶丧心病狂。
从未想到要坐共产党自己的大牢
吴法宪在林彪的九•一一事件发生後两周被捕,一九八一年一月以「反革命集团主犯」罪,被「十恶大审特别法庭」判刑十七年,八个月後保外就医。据看守人员反应,吴法宪是林彪死党中态度最为谦卑者,凡见人必呼「首长」,进门必喊「报告」,在庭审中有问必答。然而他口服心不服,郁结在胸中的怨气全部倾注入这本七十四万字的回忆录中。他说:「我十五岁起参加革命,跟着共产党丶毛泽东,几十年的枪林弹雨,拼命工作,什麽样的危险都遇到过,什麽样的後果都想到过,也随时准备为党的事业而献身。但是唯独没有想过,要为党的事业这样『献身』,要坐共产党自己的大牢。要做一个全党共诛之丶全国共讨之的大坏蛋,忍受一切屈辱,受到这样的折磨!」
吴法宪说,出庭前,特别法庭的审判员警告他:在庭上可以发言,但不准推翻起诉书上的罪名,否则要判重刑,所以他「下了决心,不申辩,反正申辩也没有用。」然而,判决後,他对所列「反革命罪行」耿耿於怀,认为「说我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真是天大的冤枉,完全是强加於人的不实之辞。这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任何人向我出示过任何这样的证据……正是因为我在文化大革命中盲目地贯彻执行了毛泽东的指示,才犯了各种各样的错误」。第二,判决书中说他「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也根本不是事实。「林彪地位的上升,同毛主席的赏识和一手提拔分不开的。毛主席亲自提名,使林彪成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还决定在党章中明确写上『林彪同志是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这一切都不是林彪夺权得来的,而是毛主席亲自选择和安排的」「林彪已经是中共中央副主席丶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和党章上法定的接班人,他还有必要冒着和毛泽东对抗的风险,拿着实权去争国家主席这个排名远远在後面的虚权吗?就算是林彪想当国家主席,通过正当的竞争丶竞选来争取,这应该是一个党员丶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绝不是什麽犯罪行为。」「从九•一三以来,我一直没看到有直接的或者是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林彪直接策划了政变和谋害毛主席的行动。在文革中,只有毛主席自己或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号召过在全国的夺权。相反,由於林彪丶老帅们和我们的反对,在军队中,除了一些文艺团体和部队院校以外,任何军事机关和部队都没有夺过权。全国廿九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是毛主席丶党中央批准夺权的」「在文革中,我所参加的中央文革碰头会议丶军委办事组和空军党委,都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组织领导的机构,不是什麽反革命集团」「我是林彪的老部下,党的组织原则规定下级服从上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能超越这个框框的。事实上,在我同林彪多年的接触中,从来没有听他说过有关反对毛主席的只言片语,更不要说是有关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和搞政变这样的事情。」
迫害干部的罪魁丶全面武斗的黑手都是毛泽东
关於「诬陷贺龙和罗瑞卿」,吴法宪说:「贺龙的材料是根据成钧丶傅传作丶黄立清和廖冠贤四个人的揭发整理的,不是我个人编造的。罗瑞卿的这顶帽子是中央戴上的,并不是黄永胜和我给他戴上的。如果说,在文革中的报告中或言论中对当时受迫害的领导同志有过类似的不敬语言就是『反革命罪』的话,难逃法网的应该不止是我们几个,大概是不计其数。关於贺龙和罗瑞卿受迫害的问题,我认为主要责任在毛泽东丶林彪丶周恩来,因为这些问题是他们决策的,主要安排是他们决定的,两个专案组基本上都是由周恩来全面负责的……在几十年的党内残酷斗争过程中,很难找出几个从没整过别人的党内干部。据我回忆,由毛丶周亲自批示丶审阅丶划过圈的贺龙丶罗瑞卿和其他人的专案组报告为数不少。不能说牵连到我们的都是『反革命罪』,牵连到毛主席的都是『失误』,牵连到周恩来的就都是『违心的』,为什麽在这里就不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呢?」他愤怒地说:「在刘邓等中央相当一部份领导干部受迫害的问题上,毛泽东周恩来应当负主要和直接的责任。毛泽东是决策者,而周恩来是主要执行者。其他的人,不要说我们几个人(按:指黄吴李邱),就是江青丶康生丶陈伯达,对此都不是说了算的!」
关於「在空军关押迫害干部一百七十四人,致使南空参谋长顾前和空军学院副教育长刘善本被迫害致死」问题,他认为「这是全国全党搞运动的结果,当时全军共有八万人受迫害,一千一百六十九人被迫害致死,空军祇占其中百份之零点二,其馀99.8%受迫害的人又应由谁来负责,各该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否「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全国共有七十三万人遭到迫害,是不是毛泽东丶中共中央都要承担刑责?在审查林彪集团过程中,军以上干部八百多人被整,空军副司令员曾国华中将(大渡河十七勇士之一)在学习班中被整死,是否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呢?」他认为「在打击迫害干部的问题上,从毛主席丶党中央到下面基层领导都有错误,都应承担责任,不能只是把我们几个人推出来做替罪羊了事!」
吴法宪说,全国各地发生大规模武斗,其背後黑手都是毛泽东。例如一九六七年八月,上海柴油机厂武斗,王洪文率十万人猛攻,双方伤亡惨重,毛泽东赞曰:「打得好!」他听到各地武斗的汇报时还说:「这是乱了敌人,锻炼了自己!」他在上海看到电视直播批斗大会中造反派强迫陈丕显丶曹荻秋低头弯腰,竟说:「这算不了什麽嘛!」
不相信林彪反毛,不相信林彪搞政变
对於中共现当权派指责林彪「反军乱军」,吴法宪极为反感。他说:「林彪是军委主要领导人,他为什麽要一心把自己搞乱?大量事实已证明,在文革中,林彪自始至终都在注意保持军队的稳定,甚至不惜与以江青为首的中央文革小组发生激烈的冲突」
吴法宪还揭露:「不设国家副主席,林彪同志往哪里摆?」这句话是一九七○年八月十九日汪东兴在庐山对江西省革委主任程世清讲的,绝不可栽赃到叶群身上。〈程世清访谈录〉与林彪警卫参谋李文普所撰〈林彪事件与我〉都提到这一点,这是一个多年的冤案。
一九七二年毛泽东会见美国总统尼克松时说:「我们国内有人反对和你们谈判,这个人现在见上帝去了」,这是指林彪,然而吴法宪说,在整个中美关系转变的过程中,林除了同意毛泽东意见外,并未说过其他的话。早在一九五○年,林彪反对出兵朝鲜与美国直接对抗,因为当时中国并未受到直接威胁;相反,在苏联向中苏丶中蒙边境调兵时,林首先向党中央提出建设三线丶把重点战略目标从南方转移到北方对付苏联。所以,说林彪反对中美关系改善,是恶意栽赃!
现在中共的御用文人说「林彪的一号命令是反革命改变的总预演」,吴法宪认为「九大」後林彪名正言顺成了接班人,他根本没有必要搞政变。防止苏联突然袭击是毛丶周的三令五申,战备疏散是预防苏联实施「外科手术」式的核打击伤害聚集在北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毛周以政治局名义下达疏散令後,才有林彪的一号命令
—-疏散华北东北西北的坦克丶飞机丶大炮,当时毛泽东并无异议,不能因为林彪死了,就把他的功劳变成罪行。
九•
一三後,空军司令部参谋长梁璞在受审查期间,为了「立功赎罪」,便检举林彪要以广州为基地,拟定了作战计画。吴法宪说,那是一九七一年五月基辛格秘密访华丶中美关系走向改善时,为了防止国军突袭沿海地区宣示对大陆的主权从而破坏中共与美国的谈判,毛周指示各大军区丶各军兵种负责人开了一星期的会,空军按总参指示加强了东南沿海的防御力量,这个作战部署是毛周亲自批准的,何「政变」之有?在那个年代许多问题都被煊染丶被歪曲了。
证明周恩来逼死林彪
对於林彪的遭遇,作为一名忠心的老部下,吴法宪寄予了无限的同情,他不相信林彪反毛,不相信林彪搞政变。他在书中回忆,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三日凌晨两点,他在北京西郊机场报告周恩来,林彪叶群所乘三叉戟飞机已经飞出中蒙国界,周恩来遂下令:「绝不准有任何飞机到北京来,如果有飞机到北京来,你我都要掉脑袋!」吴法宪乃下令北空司令李际泰:不准任何飞机飞向北京,如果有飞机飞来,就拦截,并把它打掉!
这些年来,许多资料显示,林彪座机在外蒙境内没有直飞苏联,而是在苏蒙边境处调头飞返中国方向,这一举动是由於林彪不想叛国,他强令飞机返回北京,但飞机着陆前就在空中爆炸起火。既然吴法宪知道「不准任何飞机飞向北京」的「中央命令」,那麽林彪坠机的真相不是呼之欲出了吗?空军司令吴法宪知道内幕太多,所以有必要让他长期与外界隔绝,直到九•一三事件後廿九年丶他刑满十三年之後,吴法宪离开居住地济南到北京探亲还需要有关部门批准,可见中共当局多麽不希望这位九•一三事件目击者向外界吐露事件的真相,尽管事隔廿九年该案已不具政治敏感,只能作为历史学家的论题了。
吴法宪在七十多万字回忆录中没有说穿这一点,但他对别人的冤案是看得很清楚的。对毛泽东的「四大秘书」首席—-陈伯达被打倒一案,他写道:「毛主席自己也忘了,他两次出访苏联都是陈伯达陪同的,在毛刘的斗争中,毛主席也是几次借助於陈伯达,四清中的《廿三条》丶文革的《五•一六通知》等,都是毛主席委托陈伯达搞的。毛主席还亲自点名陈伯达任中央文革组长,而正是这个中央文革後来在党内代替了中央常委办公会。是毛主席把权力交给了陈伯达,陈伯达也是为毛主席立了大功的。但一有了不同意见,一有了错误,就说人家『三十年没有很好地合作』。既然是这样,那为什麽要把陈伯达一直留在身边,而且一直提到中央常委成为党内第四号人物呢?这是怎麽共事的呢?一有了意见,就算总账,算老账,一得罪就得罪到底把人打入十八层地狱。对彭德怀丶刘少奇都是如此。真是伴君如伴虎,让人心寒哪!」
吴法宪的长子吴新潮在本书末之〈附录〉中也发了一通牢骚。他说,对於他这南征北战丶浴血疆场十九年的父亲,「有些人出於某种政治目的,卅多年来一直在进行蓄意抹杀丶歪曲和颠倒黑白,企图让人民群众对父亲另眼看待」,其矛头直指中共党史编纂部门的负责人。
对仇人恶有恶报感到快感
吴法宪临终前唯一感到快慰的是「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奉命批斗丶审查他的上级丶同事丶下属,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九•一三时到空军司令部监控吴法宪後来又成了吴案负责人的李德生,一九七五年元月突然被免除中共中央副主席与政治局常委的职务,在政坛上再也没有作为。吴法宪被拘押在北京卫戍区时,五次提审他的公安部副部长李震本是他一手提拔的,居然摆出了「中央首长」的臭架子,动辄训斥他「态度不好」,然而就是这个李震,一九七三年横死於公安部的地下室,此案至今未水落石出,但原因已经显露:他知道的机密太多。空司的王辉球丶曹里怀和梁璞,九•一三後都主持过空军的清洗工作,且下令关押吴法宪夫妻儿女,但不久就被审查,空军参谋长梁璞还被送去农场劳改。由此,吴法宪悟出:「毛泽东的策略是分而治之,一批一批地打倒。看见那些审讯我的人很神气。我就在心里想:不要自我感觉太好,只是还没有轮到你们的缘故……事情不要做得太绝太过!
吴法宪的回忆录揭示了,共产党员热衷於出卖灵魂丶卖友求荣,那是一窝乘人之危丶落井下石的家伙,奸同鬼蜮,行若狐鼠。譬如,那个貌似忠厚的少林寺和尚许世友,居然将三十年代上海报纸刊登的「伍豪启事」密呈江清,为中共高层权力斗争煽风点火。还是那个许世友,向林彪检举空军政委余立金在皖南事变时曾被俘叛变。报告上呈毛泽东过目後,余立金被打倒了。
还有,黄永胜的秘书李必达,听到黄吴李邱议论江青张春桥,便写小报告检举黄吴等人是「反江青同志的小集团」,然後透过他的老上司丶副总参谋长温玉成呈交江青上奏毛泽东。老毛更奸,将此密告信交给林彪又转黄永胜,於是,李必达丶温玉成都遭了殃。
戚本禹想染指李讷
杨成武秘书同杨女春风一度
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二日,青海省军区副司令员赵永夫下令镇压占领青海日报的造反派,打死打伤三百多人,逮捕近万人。事发後,赵永夫打电话向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报捷,叶剑英答复说:「你们打得对!打得好!」二十二年後,邓小平下令用坦克辗压青年学生,都是视民命若草芥的表现。
吴法宪回忆录解开了某些历史谜团。例如中央文革的三根笔杆子王力丶关锋丶戚本禹,由於锋芒太露丶功高震主,在决策层滥竽年馀就去了秦城监狱。毛泽东原来指示先拿掉王力和关锋,争取比较年轻的戚本禹转过来,无奈戚本禹恃宠生骄,乐极生悲。事缘江青器重戚本禹,常把戚带在自己身边,一起进进出出,还要戚本禹学会游泳丶骑马丶打枪等等。戚本禹也把江青当成自己的母亲,如此忘乎所以,居然送了一套《红楼梦》给江青的女儿李讷,以至於江青怀疑有妇之夫戚本禹对李讷存有非份之想。於是,江青告了御状,说戚本禹此人改造不了,结果戚也去了秦城。
另一条花边新闻是:叶群为了拉拢总参谋长杨成武,特地安插杨成武长女杨毅到《空军报》社工作。空军政委余立金为了巴结杨总长,便叫自己的英俊秘书单世充多多关照杨毅。此时杨毅因参加「写作班子」住入京西宾馆,单世充几乎天天往京西跑,还常给杨毅送吃的,接着便向发妻纵素梅提出离婚。纵氏从单世充日记本里发现单与杨毅的合影与诗句,有「春风已度玉门关」一句,於是纵氏到空军司令部告状。空军党委办公室主任把单世充软禁起来,杨毅则下调四川一个航校当了干事,她到四川不久就含羞自杀,正好杨成武被打倒,发配河南龙门县。
吴法宪承认志愿军击落美机数字有假
吴法宪回忆录同汪东兴李鹏等人回忆录不同的是,他透露了一些中共军事机密。诸如:
(一)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中共志愿军上报击落美机的数字有假*
(二)自中共空军建军以来,空中丶地面事故涨色,每年都要摔掉二丶三十架飞机。
(三)五十年代厦门有个高射炮兵师的师长叛逃去了台湾,并在那儿升了官。中共公安部长罗瑞卿利用一名被捕的台湾特务,向台方发了一个假情报,称那个师长是假投降,结果对岸就把那个师长枪毙了。
(四)有关一九六七年十月北京出现的「中国共产党中央非常委员会」传单案,吴法宪与公安部长谢富治丶总理周恩来组成了专案组。案件由天津市公安局破获,但陈伯达不相信一个煤球厂工人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认为只有高级领导人的秘书,如邓小平的秘书才写得出来。事隔近四十年,从台湾国防部情报局心理作战处退役的粟明德先生才公开了他起草这张传单的详细情况。粟明德的父母都在镇反时被中共杀害,一九五七年他在北大农学院肄业时,因反右运动深入而偷渡经港赴台。粟明德起草的这张传单由短波电台传到大陆,一位与中共也有杀父之仇的工人抄录油印了八十份,这是全案的来龙去脉。把一个北大学生当作邓小平的秘书,这是书呆子陈伯达的误判。从吴法宪回忆录可以断定,吴法宪讲了许多真话,所以这部书不能在他为之奋斗了四十一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而只能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的香港印行,就连「左王」邓力群的回忆录也要在香港出版,这对中共当权派不是极大的讽刺吗?
*据中共管方宣称,击落美机5729架;然而美国方面宣布,美军空丶海军以及海军陆战队损失飞机仅两千架;一九九二年俄国总统叶利钦致函美国参议院,承认有1309架美机在北韩上空被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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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吴法宪临终大骂毛泽东》共22件评论
路三歌的评论
September 19th, 2007 at 11:50 pm
“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案侦破记(刘坚夫)
来自:公安部 时间:2007-07-02
作者:刘坚夫
1967年10月8日,北京市东城区许多单位和个人都收到从邮局寄给他们的内容相同的反革命信件,他们急忙将这些信件转到公安机关。在首都发生散发范围如此之广的反革命信件,立刻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公安机关对此非常重视,公安部立即组织了“10•8”专案组,由于桑副部长领导侦破。
(一)
这封反信使用16开油光纸油印,全文一万多字。写信人对解放后中国共产党的内外政策,特别是对我国的外交政策,进行了全面的攻击。对毛主席、周总理等中央领导人进行了人身攻击。全信字迹清楚、端正。标题为“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给全体党员的一封公开信”,署名“中国共产党中央非常委员会”,落款日期“1967年10月1日”。反信刻印以后,用人民日报包封,在封面上用有光纸再包一层,用自来水笔写上收信的机关、学校、团体、工厂的名字,投邮寄出。从反信的邮戳上看,投信人是从东城区六国饭店南口开始投邮,沿路到纺帜工业部西侧,横穿东长安街,进入南河沿街,到东华门街往东经和平宾馆,再转东单北大街南行,转到外交部街,然后转回来继续南行到东单,再由东单到北京火车站。沿途见到邮筒就投一、二封。案发后专案组共收回“反信”48封,其中有一封投到设有警卫的外交部门内的邮筒。破案后审讯,罪犯供认在京一共投了54封,还有6封因收信人怕惹是生非,把它烧了。
(二)
这个案件,是反对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另搞一个所谓“中国共产党中央非常委员会”的伪中央。其目的是要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全面否定我国的各项内外政策,对毛主席、周总理等中央领导人进行人身攻击。并且希望蒋介石反攻大陆,回来统治中国。此信的性质是十分清楚的。我们在侦破此案时,始终是把它作为一个反革命案件来侦破的。
根据所掌握的材料,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调查包“反信”《人民日报》报纸的印刷地点。我们把包“反信”的报纸,拿到《人民日报》社去鉴定,查明是属北京印刷的。因为《人民日报》在北京印的,只发天津、河北、河南等十个省、市。其他较远的省、市、自治区,是用飞机送版由当地印刷发行。根据这一点,就把侦察范围缩小到天津等十个省、市,我们当即通知在这十个省市进行调查,查了好久,没有结果。我们又到《人民日报》印刷厂,经仔细鉴定,最后确定包反信的《人民日报》是天津的。因为印发这十个省市的报纸,谁负责印发都标有记号,以备检查。这样,又把侦察范围进一步缩小到天津。
2、对油光纸产地的调查。经研究纸张的专家们化验鉴定,认定油印“反信”的油光纸和包“反信”的油光纸是天津造纸厂生产的。
3、对书写墨水的调查。请研究墨水的专家鉴定,墨水是天津产的。
4、邮筒调查。经找邮局有关人员调查,从盖邮戳的时间上看,此信是白天投的,投递路线,是从国际饭店开始往北,穿过东长安街,进南河沿街,东华门街,和平宾馆,东单北大街往南,外交部街,东单,北京火车站。经过调查,这条投邮路线基本上可以肯定。只有一点存疑,就是投到外交部大门内邮筒那封“反信”,因为外交部门口24小时都有解放军卫兵站岗,犯罪分子又没有登记,他是怎么投进去的。
5、发动群众辩认笔迹。我们把反信字迹复印出来,发到有关省、市、自治区,特别发到北京、天津两市公安机关,要他们通过机关、学校、工厂、企业的保卫组织、派出所、治保组织、居民委员会,把字迹发下去,要群众辩认。与此同时,我们又要各级公安保卫组织、派出所、治保会,从我们掌握的五类分子、劳改分子、重点人口等管辖视线之内分子的档案中查对笔迹。这个时间大约搞了二十多天。在这期间,我们还特别督促天津市公安机关,要他们深入发动群众,发现作案线索。还告诉他们特别要在受过我们打击、文化程度较高、有写作能力的人中间去查找线索。根据当时掌握的材料,这个案子发生在天津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许多证据都与天津有联系。
(三)
11月20日,接天津市公安局报告,说“10•8”案的作案分子查到了。他们说,天津市和平区有个派出所在发动群众辩认字迹提供线索时,有个群众看了字迹后检举,这个案子可能是煤球厂工人沈剑云干的。与此同时,派出所在查档案字迹中,也发现反信字迹与沈剑云的字迹很相像。
经过技术鉴定,确证的确是沈剑云的字迹,公安机关立即逮捕了沈剑云。经过审讯,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沈剑云,50岁,天津人,家庭出身地主,大学文化程度,捕前在一个煤球厂摇煤球,是煤球工人。沈犯解放前,受过国民党宪兵训练,在青岛市当过宪兵,思想很反动。青岛解放前,偷跑回天津隐蔽身份。解放后,混入天津市人民法院任书记员。1957年反右派斗争时被查了出来,划了管制,后被送到一个煤球厂当工人。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未见异常表现,因为他平常在厂里不多说话,也不活跃。文革初期秩序混乱,他一直呆在家中不出来。
审讯员问:“为什么要写这个东西?”
沈剑云回答:“文化大革命这样乱糟糟的,共产党的天下长不了,我要另找出路。”
“另找出路是什么意思?”
“我写了这份传单,用的是共产党的口吻,因为利用‘中国共产党中央非常委员会’的名义将传单散发出去,就会在社会上制造混乱,引起反响。因此就下决心,找材料写了那份传单,是我自己起草、自己刻印、自己投邮的。一共印了54份。我于10月7日印好,10月8日用塑料袋装好,早晨5点钟从天津乘火车到达北京永定门车站,下火车后即沿前门大街走到前门楼,向东拐到六国饭店那条街,开始挨着邮筒投邮,一直到北京火车站。投后坐车到了丰台一个亲戚家吃饭,然后坐火车回到天津。”
“你在天津作案,为什么要到北京来投递呢?”
“在北京投递,可以引开公安机关破案的视线。”
“你还写过什么东西?”
“还写了一封‘告全国同胞书’的广播稿,此稿不到一万字。主要内容也是攻击共产党,希望蒋介石回来统治大陆。”
沈剑云还告诉他儿子(20多岁)说,我可能要遭逮捕枪毙,你要把这个东西藏到家中墙壁里面,等国民党快要回来时,就取出来向全国广播。作为欢迎国军的见面礼,你就可能成为国民党的有功之臣,弄个一官半职。此事要严守秘密,这是关系你后半生的前途问题。
在逮捕沈犯时,我们曾搜查了他的家,查获了他作案用的钢版、铁笔、油印机、包反信用的人民日报和剩下的油光纸等物。沈犯供出“告全国同胞书”之后,我们又去他家搜查,在墙壁里把“告全国同胞书”搜了出来。沈犯写反革命信件和“告全国同胞书”,他的老婆、儿子都参与了。此案一共涉及15个人人。以后除沈犯继续关押外,其余人都陆续被判刑或释放。
此案告破后,当时有的中央领导人不相信一个煤球工人能写出那样的反革命信件,怀疑背后有人指使沈起草的或是别人起草后要他刻印散发的。我们当时问他,你对共产党政策不熟悉,怎么能够全面攻击共产党政策,特别是我国的外交政策(如火烧英代办处,造反派给港英下哀的美敦书、麦岛事件等等)呢?他说,平时很注意看报纸,搜集资料,有些事件对他影响很深。同时他在文革中搜集了一千多份各种小报。他写的东西小报里面和报纸上都有,只要他用自己的观点,就可以写出来。确实我们在搜查他家时,搜出了一千多张小报。为核实反革命信件是否沈亲自所写,我们要沈在监狱里默写一份。沈只写了一天多就交给我们了。写的问题除五、六个问题没有写外,其余一百多个问题与反信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当然在文字有出入,反信有一万多字,默写只有八九千字。
我们问沈,你为何到外交部门口内那个邮筒去投一封“反信”呢?对此事他坚决否认。他说,北京他不熟悉,外交部究竟在那里,他根本不知道。经过我们再三追问,他都不承认去外交部门口邮筒投邮之事。同时我们把他攻击我国外交政策的一些问题提出来问他,他说那些问题是从《人民日报》和一些小报上看到的。又问他在外交部有没有认识的人,他说没有。
经过我们反复调查,沈的口供属实。那末投在外交部门口那份“反信”如何解释呢?为此我们又去找邮局同志研究,结果是把邮戳盖错了。东单北大街邮筒的戳与外交部门口邮筒的戳都放一块,盖戳的人顺手把外交部邮筒的戳盖上去了。我们又问盖戳的人,他说每天盖戳很多,记不太清楚了,但他也没有否认盖错邮戳的事实。以后我们又反复查证每个邮筒盖的戳,结果发现东单北大街有个邮筒的戳没有,而沈犯又承认他在那个邮筒投过“反信”,这样我们就确信盖错邮戳是事实了。
(四)
此案经过一个多月的侦破,掌握了确切的证据,逮捕、拘留了人犯,我们认为侦破工作可以结案处理了。于是写了结案报告,在报告中提出,沈犯是反革命首恶必须依法严惩,对其他人犯根据罪行,有的判刑、有的释放,结束此案。谁知报告上去之后,当时领导此案的中央领导人不准结案。陈伯达、吴法宪以及谢富治等人为了适应林彪篡党夺权阴谋的需要,在接见专案组人员时,陈伯达说:“这个案子不算破,不能结束。查出沈犯只是这个案子的起点,还要深追后台,不查出后台不算破。”谢富治也同意陈伯达的观点。他们既不好好看结案报告,又不研究全案的材料,只凭自己主观想像,根本不相信,一个摇煤球的工人能够写出那样的反革命信件来。他们认为,背后肯定有人指使,因此要追后台,关于追后台之事,陈伯达等还说出许多似乎是神话的话,好笑得很。以后我们又继续深入的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追找后台。我们再三审问沈犯,他承认只是他一人作案。他的妻子儿子没有参与。坚决否定有人指使他们去作案。我们又把沈犯平时接触的人,一个一个的作了调查了解。无论是党内(因为陈伯达、谢富治等人希望在党内已被打倒或靠边站的中央领导人中找到后台)、党外,根本没有发现有后台的线索。我们又把调查状况,如实向上面报告后,陈、谢等人批评我们右倾。下令把我们专案组解散,另外组织了有军代表参加的专案组,由公安部领导小组成员,原空八军副军长赵登程负责,继续深入追查后台。
(五)
这个新专案组的性质就变了,陈伯达、吴法宪、谢富治等人开始利用“中国共产党中央非常委员会”这个案件,来打击陷害一大批党和国家的领导人。
1968年3月13日,谢富治对赵登程说:“搞专案要大反右倾,不要下不去手,不要老观点,对刘、邓、陶,彭、罗、陆、杨,他们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有的是叛徒,中国赫鲁晓夫通过这些人,通过公安机关将矛头指向伟大的毛主席和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公安部就是他们的一个据点,对他们要有刻骨仇恨,绝对不能右倾。”事后,赵登程在笔记本上亲笔写道:“对反革命非常委员会专案看法。应把主要矛盾指向、中国第二个吓(赫)鲁晓夫、外交部某些负责人、和二月逆流的黑干将……”直接把罪恶矛头指向敬爱的周总理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
1968年8月19日,陈伯达等人在接见“非委会”专案组时说:“几个煤球工人不可能写出来,就是大学生也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章,他怎么知道党内的许多机密,总有一点来路”,“你们所摸的可能不是地方,要摸的没摸到,就是往上追”,“这是个很大的案子,突击二月逆流的东西,大现行反革命案件,是大阴谋案,要注意二月逆流。”吴法宪说:“还不是第二个大走资派?!”谢富治说:“根子没有找到。根子就是刘、邓黑司令部的人,邓小平、贺龙、罗瑞卿、谭震林”,“总是刘、邓黑司令部指使他干的,就是要把后台揪出来”,“不是普通反革命,是邓小平,二月逆流某些黑干将搞的”。
在陈伯达、吴法宪、谢富治等人的授意下,赵登程领导的“非委会”专案组采取逼供、诱供的方式制造了一起“伪党”案。
1968年3月,原哲学会科学部实习研究员周XX,因“五•一六”问题拘留审。在追查她的所谓窃密去向和里通外国等问题时,赵登程秉承陈伯达、吴法宪、谢富治的旨意,授意办案人员让周供后台人时不准供当时用红字在人民日报刊载的人名,只准她供“刘、邓和二月逆流”。这就明目张胆地指出了逼供的矛头所向,为周XX乱供、诬供定了范围。从此赵登程等人更加肆无忌惮,坐阵指挥办案人员大搞逼、供、信。
1968年12月10日,周XX被逼诬指李富春、陈毅、叶剑英、徐向前、刘伯承、朱德、董必武、贺龙的等领导同一在1967年8月参加了“叛国集团”,准备勾结苏修里应外合,发动武装政变。
1968年12月11日,办案人员指责周XX“还没有说到点子上”。于是,周又胡说上述中央领导同志在1967年8月中旬组织了一个“中国(马列)共产党”,诬蔑朱德同志是这个党的“总书记”,陈毅同志是“副书记”,李富春、徐向前、叶剑英、贺龙、廖承志等同志是“常委”,王震等16人是“委员”。
在此期间,赵登程等人又拿着周XX诬供的材料,对民族研究所实习研究员洪XX诱供逼供,30天提审43次。1969年1月27日,洪XX被逼诬供出一个“中国共产党(左派)”;1月28日,他又诬陷朱德、陈毅、叶剑英、李富春、李先念、谭震林、陈云、肖华等同志是伪中央委员。
随后,赵登程等人根据周XX、洪XX的诬供材料,指令国家经委群众专案组,对经委干部姬XX诱供逼供,迫使姬XX也诬供出一个所谓的“中国马列主义共产党”,“反革命黑党主席李富春、副主席徐向前、总书记陈毅,委员有李先念、聂荣臻、叶剑英、刘伯承等人。”
陈伯达、吴法宪、谢富治经常接见专案组人员,不断地作指示,要求进一步深挖后台。
1969年4月,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朱德、叶剑英、陈毅、徐向前、李先念、李富春、刘伯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均当选为党的第九届中央委员。但是赵登程等人炮制“伪党”黑案、搜集所谓“伪党”活动证据的罪恶活动,仍在继续进行。
直到粉碎“四人帮”之后,“中国共产党中央非常委员会案”一案才结案,到结案时都没有把所谓后台揪出来,因为此案根本就没有后台。1978年8月,中共公安部党组向中央上报了《关于“伪党”黑案的清查报告》,对此案进行了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