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勇气并不必然代表良知—获奖感言
(2008-03-24 16:49:26)
下一个
尊敬的亚太人权基金会: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感谢“亚太人权基金会”授予我“良知勇气奖”。
在我理解,良知包含着勇气和责任。作为反抗独裁行列中的一员,个人责任没有替代品。六四十八年来,我一直在反抗中共独裁。作为屠刀下的幸存者之一,天安门广场的血腥黎明,既让我体验到面临大恐怖时生命的脆弱和光辉,也让我懂得了反抗独裁的责任伦理。只有以谦卑之心仰望在天之灵,我才知道活下来的责任之厚重;只有坚韧地抗拒恐怖、谎言和收买,才能多少承担起幸存者的责任。
今天,当我接受这个以“良知勇气”命名的奖项,与其说倍感荣耀,不如说深感内疚。愧对那些至今仍然无法瞑目的六四亡灵,特别愧对那些因舍己救人而献身的亡灵。所以,如果这个奖代表着一种荣誉,那么这个荣誉也仅仅是通过我而敬献给亡灵的祭奠。
五十多年来,中共独裁政权犯下过太多的罪恶,最大的罪恶就是不把人当人,有太多的无辜亡灵至今仍未瞑目,也有太多的良心犯至今仍然身陷囹圄,国人的基本人权受到野蛮践踏,中国变成人性的废墟。消除这罪恶的有效方法,必须通过良知的践行来恢复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由和尊严。
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要想确立做人的尊严和找回失去的良知,只有反抗邪恶的独裁,但在这种“只有”中,很可能潜藏着反抗者的自我神化。因为,我们反抗的起点是在共产极权造成的人性废墟上,反抗者们也都是“喝着狼奶长大”的,时而自我犬儒,时而自我神化。而反抗独裁并不意味着反抗者就自动变成圣人,抵制邪恶也并不总是正义对抗邪恶,有时很可能就是以恶抗恶。
独裁政权的反抗者都不缺少勇气,但勇气并不能等同责任,正如道义伦理并不能代替责任伦理一样。换言之,良知的践行,不仅需要敢于反抗的勇气,更需要公共参与的理性和责任。回顾六四悲剧和六四后民间反抗的每一次重大挫折,统治者的野蛮和残酷固然是最主要的原因,但民间反对运动的不成熟,特别是那种反抗者必定真理在握和绝对正义的自傲,实质上是一种病态的自我神圣。反抗者的“天然正义”和毛时代遗传的烈士情结,很容易把反抗者恶捧到不胜寒的高处,既高估自身,也低估对手,以至于陷入这样的误区:只要是反独裁,就可以不择手段;无论怎么反,都是英雄好汉;屡犯“我们被我们的正义所压倒”的错误。
面对以经济发展为政绩合法性、以利益收买为主要统治手段的新型独裁政权,一方面,不能低估民间力量的分散、薄弱和不成熟,不能低估民间的急功近利倾向,不能仅仅局限于反抗者的角度看待现政权的统治方式,不能陷入自我虚构——虚幻的英雄主义骄狂和一夜变天的幻想;另一方面,不能低估民间反对派的对手,即不能低估中共政权的自我调整、控制局面和收买人心的能力。
必须承认,今日中国的民间反对力量,还远远不足以改变独裁体制,也无力阻止中共的野蛮镇压。与此同时,今日的寡头独裁的残暴性和统治效力也在下降,统治者越来越精于计算统治成本,所以,民间反抗不追求夺取政权或社会整体改造的目标,而是要具有足够的坚韧性、持续性、灵活性和有效性,致力于公民权利的争取、民间力量的点滴积累和独立民间社会的建设,即通过改变民间的臣民生态来推动制度转型,用不间断的非暴力反抗来压缩官权的空间。也就是说,通过点滴成果的累计来扩张民间资源和加大官权统治的成本,将统治者逼入穷于应对、越来越力不从心的窘境。
作为独裁末世大屠杀的幸存者,我深知,中国迈向自由国家的进程,将是一个极为漫长而艰苦的过程,坚韧和清醒,理性和责任,信心和乐观,远比一时的热血沸腾更加珍贵。更重要的是,当民间反对运动遭遇挫折和失败之时,有一种卸责方式在民间反对派中已经成为惯例,即把民间反对运动失败的全部责任仅仅归罪于独裁者。而用独裁者的罪责来代替民间自身失误的责任,是一种最为轻佻的卸责行为,其根深蒂固的潜台词是:反抗行动本身就是绝对的政治正确,反抗者也永远不会犯错。
民间反对派,不仅需要直面强权的勇气,也应该具有面对民间反对派内部的种种缺陷的勇气,不能让反抗官权的道义正确遮盖了民间自省的视野,使我们失去了对民间生态的种种弱点的警惕;特别是要警惕反抗者“天然正义”的错觉。如果民间反对派缺少足够的自省意识,不愿意进行自我反思和不断改善,就很容易自我膨胀为“一览众山小”的道德傲慢,中国政治转型的希望就将更为渺茫。
在此意义上,民间反对运动的建设性良知,在致力于提升反抗勇气的同时,更要培育出健康的责任伦理。
最后,请“亚太人权基金会”接受我的致敬。
2007年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