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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砖窑 当地政府早就知情

(2008-03-24 16:49:25) 下一个
《第一财经日报》报导/发生在山西的黑砖窑事件,随着中央高层的震怒和媒体的聚焦,正有更多的真相陆续浮出水面。黑砖窑所在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其实早就知晓黑砖窑的存在。

但是,在黑砖窑实际运行近两年的时间内,不仅当地村民集体失声,有关部门对它也一直保持“沉默”。

据报道,去年2、3月间,河南淅川人衡庭汉经弟弟衡庭军介绍,认识了洪洞县广胜寺乡曹生村党支部书记王东己和其子王斌斌,并且达成了承包砖场的口头协定。王东己提供机器设备、场地和制砖的原材料黏土,衡庭汉负责组织工人生产,王以每万块砖360元的价格向衡收购,然后自己出售。

就在衡庭汉承包了王东己的砖窑后不久,洪洞县的一些政府部门就找上门了。在王家,记者得到了《广胜寺所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洪矿管制2006第1号文)。该通知书认定该砖厂“未经采矿许可,擅自开采黏土加工砖瓦”,要求其“自2006年3月28日起停止违法行为”,并在“3月29日到广胜寺矿管所接受处理”。

黑砖窑案的一名知情者说,今年,砖窑交给广胜寺矿管所2000元罚款,但对方没有开任何收据,还说罚款数额是4000元,并一直到王斌斌家催缴。就在5月底砖窑被取缔后,矿管所的人还来催要。“以前只要每年砖窑开工,矿管所都要来罚款,之后就万事大吉了。”除矿管所外,其他政府部门也频频约访王斌斌。记者见到的一份编号为“洪环约广06023号文”的《约见通知》上写道:“王兵兵(即王斌斌)砖厂:经检查,因环保事宜,王兵兵定于在4月19日上午9时接受广胜寺环境监察队的约见。”落款为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并加盖了公章,落款时间为2006年4月18日。

知情人称,这次约见并没有罚款,但也没有对砖窑的生产造成任何影响。这些事实至少证明:即使在严格的产业监管缺位元的情况下,砖窑开工时,洪洞县的地矿、环保部门也都来检查过。他们对砖窑的具体情况是了解的。

记者还通过内部管道获得了一张巴掌大的纸条,上写:“收到王兵兵壹万壹千元整。”落款为广胜寺派出所张安喜,落款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

知情人说,这张收据所涉及的钱款,是黑砖窑被广胜寺派出所取缔后,派出所向王斌斌的妻子张梅索要的“办案经费”。“张梅总共给了广胜寺派出所3.3万元,但只有1.1万元有这样一个简陋的收据。”派出所当时称,这笔钱是用于被解救民工们的工钱、医疗及返乡旅费等开支。

王斌斌家人表示,从案发至今,他们总共已经支出5.24万元,除给广胜寺派出所3.3万元之外,其余钱款主要用于支付被解救民工们的医疗费、工钱和返乡前的食宿。

记者两次前往广胜寺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上述收据的署名人张安喜确为该派出所民警,但张本人不在所内,亦“无法联系”。事后,派出所人员来到王家,追查是谁泄露了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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