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星期前,我在网上看了网友西什太史发表在『中国人在硅谷』的博文:
『上帝的愤怒,审判,和 ...有感于 Reason For God 第五章』和里面提到的二个问题(请看最下方的附件)。
当时因我刚刚从美国飞回台湾而在倒时差,所以夜深人静俺一口气就回了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后来实在是太困了,竟不支倒地呼呼去也。
谁知这一拖,就是一个来星期。这两天趁着台湾在刮台风哪也去不了,俺就闭门造车上网码字。只是拖了这么久,俺还是要对西什兄说声抱歉啦。问题二:
灵幻在身体死后是否会像生前一样不断更新他对世界的理解和看法?圣经中似乎没说。但,生活经验让我们看到灵魂的可塑性。比如,不信神的人可以成为基督徒。这是否意味身体死去的灵魂也是可变的?如果是的话一次性的终极审判就不合理了。审判应该是随时随刻的,而且灵魂不应该固定在天堂和地狱里。但这就不符合圣经了。
所以,要是符合圣经的话,我们的灵魂在死后就固定不变了。但,我这个整天“疑神疑鬼”的头脑很难接受这个结论。真的会不变吗?怎么会回不变了呢?难道有一天,我会不再是我了吗?
答:
圣经在申命记申二十九章29节中说:『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 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您的问题您自己也说“圣经中似乎没说”。。。
圣经之所以“没说”道理很简单,因为圣经是神启示给有气息的人的,是用于教训,督责,使他们归正的。神在用尘土造人时,将生气吹在人的鼻孔里,使人成为有灵的活人并与掌管灵魂的主有着美好的互动。
然而,人却因着犯罪使自己与圣洁的神隔绝了。其灵魂也因为罪而无法与圣洁的神交通而“死亡”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神为了祂的名(查看问题- 的答案中的 A,什么是神?)将祂的恩典和怜悯临到一息尚存的人那里,使他们的灵魂苏醒,使不信神的人可以分别为圣成为基督徒。
他们领受了神的恩典在圣灵和神话语(圣经)的引导下心意更新而变化,为神在世上做出如彩虹般的见证。
但是对于因为罪而导致附上生命之代价而死亡的人和其灵魂,因该是不太可能会改变的。
请看圣经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节的经文:
财主和拉撒路16:19 「从前有一个财主,每天穿著华丽的衣服,过著穷奢极侈的生活。16:20 同时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他常常被带到财主家的门口,16:21 希望捡些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东西充饥;连狗也来舔他的疮。16:22 「後来这穷人死了,天使把他带到亚伯拉罕身边。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16:23 财主在阴间痛苦极了;他抬头瞧见亚伯拉罕在遥远的地方,又看见拉撒路在他身边,16:24 就呼叫说∶『我的祖宗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请打发拉撒路用指尖蘸点水来凉凉我的舌头吧,因为我在这火 里,非常痛苦!』16:25 「可是亚伯拉罕说∶『孩子啊,你该记得你生前享尽了福,可是拉撒路从来没有好日子过;现在他在这里得著安慰,你反而在痛苦中。16:26 而且,在你们和我们之间有深渊隔开,人要从这边到你们那边去是不可能的,要从你们那边到我们这边来也不可能。』16:27 财主说∶『祖宗啊,既然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亲家去;16:28 我有五个兄弟,让他去警告他们,免得他们也到这痛苦的地方来。』16:29 「亚伯拉罕说∶『你的兄弟有摩西和先知们去警告他们,让你的兄弟去听他们吧!』16:30 财主说∶『祖宗亚伯拉罕哪,那是不够的。假如有人从死里复活,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就会悔改。』16:31 可是亚伯拉罕说∶『如果他们不听摩西和先知们的话,即使有人从死里复活,他们也不会相信的!』
在16;24中我们可以看到肉体死亡者的灵魂是有思想和感觉的,但却无法改变。因16;26中告诉我们:有深渊隔开。
至此,当人的肉体死后,灵魂就分别在阴间和“亚伯拉罕的身边”,而且这两者有深渊相隔是无法改变的。起码在最终审判前是这样的。
所以西什兄,灵魂在身体死后应该可以更新他对世界的理解和看法(如那个财主),但却不可以改变任何状况。他们将固定在属于他们的位置,直到最终的审判。
以上是俺个人的浅见,如有不对之处还有请大侠们和各位武林高手批评赐教,小女子这厢有礼恭候了,谢谢。
附:回西什太史“上帝的愤怒,审判。。。”的问题
(2010-09-11 10:45:43)昨天晚上才从美国飞抵台湾,为倒时差俺跑到网上来“用功”。
看了网友“西什太史”贴在新浪『中国人在硅谷』的圈子里的:
“上帝的愤怒,审判,和 ...有感于Reason For God第五章”的帖后,俺也有感于他提出的两个问题和想“尽快找到他们的答案”,而冒然“挺险”在这藏龙卧虎的『硅谷』圈子里班门弄斧一番,就我所知的来做一解答。
问题一:
1. 不信耶稣的是不是也可以靠道德和行为称义,得救,得永生?
答案是NO!
要解释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A,什么是神? B, 什么是罪? C,什么是得救? D,什么是的永生?
A: 什么是神?
神在圣经出埃及记里的第三十四章第六节中是这样的介绍祂自己的:
『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
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神在宣告祂自己的名的时候选择的不是祂的权能而是怜悯和恩典,也正因为祂是这样的一位神,所以在世人都犯了罪的时候,祂让祂的独生爱子耶稣为世人的罪做了挽回祭。
神是神圣圣洁,公义的。当人犯了罪,祂不可以“以有罪的为无罪”,不然就不能符合祂公义的一面。
B: 什么是罪?
如果这个世界最终是由上帝来审判的话(基督徒笃信),那么这个审判的标准就应该是以神的标准而非人的了。
在神的眼里,大罪(杀人放火)小罪(嫉妒,背后说坏话)都是罪,而人只要是犯了一个罪就不再是圣洁的了。
而罪的代价就是死亡。
C: 什么是得救?
如果说罪的代价就是死亡,那么死罪就必须由血来偿还。
罪人是无法赎自己的罪的,最多是不再犯而已,若要得救,就必须借助外力-- 一个无罪的替你偿还。
D: 什么是永生?
基督徒坚信人是有灵魂的,当我们的身体衰败后,灵魂却不会死亡。而灵魂只有二个去处:
天堂--在圣洁的上帝的家园享受永恒的生命,但你必须是无罪的,圣洁的。
地狱--在龌龊的魔鬼那里受永恒的煎熬。
圣经在马太福音的第七章第14节中说:『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到的人也少。』
这里并非是上帝“小气,不够博爱”,而是进入永生的门只有耶稣!(下面会讲WHY).
这就好比在法律上只有那张“纸”才是婚姻的证据,而Titanic 里爱的死去话来的那两位是情人,不是夫妻,同居者再亲密,他们在法律上只是情人,爱侣,不是夫妻。你能说法律太不够博爱吗?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
耶稣还说:『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十章,9节)
所以厘清这些关系我们再来看:“不信耶稣的是不是也可以靠道德和行为称义,得救,得永生?”就容易的多了。
圣经在罗马书的三章23节中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这句话清楚的告诉我们这世上没有一个义人,因为人的一生或多或少都会犯罪(不一定是大罪)。根据罗马书一章18-21节中所说:人不认神也是罪!
有“罪”的人永远无法赎自己的罪!
因罪的代价就是死亡,除非有一个无罪的人替你死,否则这个“死的罪”,人是无法偿还的。
你可以透过行为和思想的“洗涤”改变你不好的一切,但你改变不了“死亡”。
基督教认为:生命是神所赐的!
当人自身无法摆脱罪(死亡)的时候,我们只能借助“外力”--用耶稣的血来洗涤人的“罪”。
因祂是无罪的,并为所有有罪的人,做了罪的“挽回祭”--- 替罪人所犯的罪付了赎价(替他们去死),血债只能用血还。
这样使原本有原罪的人,因有“人”用生命替你赎了罪,而使你成为一个没有罪的人。
当然,这里的关系是你要“买替你赎罪的人的帐”--- 也就是信祂。如果你都不信祂,那祂的死(替罪人赎罪)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而你也不可能进入那窄门(耶稣基督),也就谈不上永生了。
至于那些早死的圣经在罗马书中也有提到: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理、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见证、並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马书二章12-15节)
在这里是非之心就是良心。人的良心会告訴人什么是是与非,什么是对于错。
你有没有发觉,如果你做错了什么事,尽管你有很充足的理由说服别人,但你的理由永远无法说服和“收买你的良心。
按这节经文的意思是;那些不知道上帝,没有听过,看过圣经的人,神在审判的时候,就不会照着神的话来审判他们而是照着他们的良心,良知来审判。
第二个问题就留给别的大侠们了,因为俺真的开始困了,这倒时差还是有点辛苦的说,嘿嘿。 附:西什太史的两个问题(ZT)
思考中还剩下几个未解的问题:1.
不信耶稣的是不是也可以靠道德和行为称义,得救,得永生?常听到的是否定的答案。但否定的结论似乎对早逝和不认识福音的人不合情理。这也不符合上帝的博爱的原则。要承认我们正用人本的角度看这问题。但我们的经验是神的恩典会让我们从不信到信。那为什么神的恩典不能继续挽救身体死去的灵魂呢?
圣经描绘地狱和天堂是完全分割的。受了审判的灵魂或是去天堂或是去地狱。地狱囚禁了完全叛逆上帝的灵魂。我们身边有很多不接受福音的亲人和朋友。他们在质上跟我们没有大的不同,同样的多疑,谨慎,自豪,和专注。我们的不同可能只限于我们的心灵环境和社会环境。这些不信的灵魂会不会在适当的环境和经历中一定会接受福音的呢?总之,让这些总体上与我们相同的人去地狱是不合情理。
在思考中我们也听到另外的声音。那就是,
- 未信主的也可义靠行为道德称义。但信耶稣的一定因信称义,得永生。
- 启示录 讲所有死去的人都会得到审判。即使是称义的灵魂也要的审判。
不信者能得公正的待遇是合理的。但这是不是削弱了传福音的迫切性?口头上说信的人受审判也是很合理的。这会引导信徒去反省自己,并不断提高 - 这一切的反省和提高都是圣灵的工作。这合理之处是信徒们不见得一定会让圣灵做工作。
这新的观点是值得思考的。
2. 另一个不解的问题是:
灵幻在身体死后是否会像生前一样不断更新他对世界的理解和看法?圣经中似乎没说。但,生活经验让我们看到灵魂的可塑性。比如,不信神的人可以成为基督徒。这是否意味身体死去的灵魂也是可变的?如果是的话一次性的终极审判就不合理了。审判应该是随时随刻的,而且灵魂不应该固定在天堂和地狱里。但这就不符合圣经了。
所以,要是符合圣经的话,我们的灵魂在死后就固定不变了。但,我这个整天“疑神疑鬼”的头脑很难接受这个结论。真的会不变吗?怎么会回不变了呢?难道有一天,我会不再是我了吗?
我们相信圣经里有一切难题的答案。愿以上的未解问题尽快找到他们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