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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是分蘋果 |
每個做丈夫的都應當懂得,婚姻關係決不是1:1,1:1絕對平等的婚姻在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近年來流行這樣幾種類型的婚姻家庭。共同型——夫妻一起做每一件事,一起做決定,甚至每天早上一起起床;分工型——夫妻把每件家務事都平分,分工負責;感情平衡型——即只要夫妻相互平等相愛,那麼,至於對方做什麼,做多少都無所謂。 實際上,這些類型都不能形成完全平等的婚姻。 首先,共同型被證明是失敗的。因為它忽視了夫妻個人的意願。一位婦女說:“我丈夫要我和他去老遠的地方照像。他拍什麼,我都得跟著,連衝膠捲我都得站在旁邊,你說這多煩人呀!”這位妻子當然希望分擔丈夫的歡樂,但是,花費很長時間後,她發現一些事只能使一方歡樂。 分工型的婚姻也走入了困境。一位8年前結婚的婦女,曾經和她的丈夫簽訂了一個極為詳細的協定,他們把洗衣、做飯、打掃房間都逐一計算了時間並以此分工。可只實行了4個月就要把他們“逼瘋”了。她說:“我幹了幾乎75%的家務。不過,他也幹了許多屬於我管轄而我不能或不想幹的活。”和共同型一樣,分工型因過於拘泥而引起夫妻雙方的苦惱。 感情平衡型則在權力的分配上遇到了問題,只要大權集中在夫妻一方手中,另一方就註定不會幸福。 在許多抱有不現實想法的家庭裏都遇到了1:1,即“平等”婚姻的問題。婚姻不是蘋果,可以一分兩半。任何夫妻都不可能是在感情、興趣和責任上完全相同,也不可能以完全合理的方式去分擔權利和義務。但感情上的平等卻是可以實現的,這包括:雙方平等互愛,共同商議家政以及對家庭幸福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