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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与民国 钱穆《国史大纲》

(2007-05-08 18:05:57) 下一个

钱穆是有一定学问的人,不过,他也是个御用文人,他是国民党蒋家的坐上客,因此,
其文章除了推崇国学外,对清朝和北洋政府肆意丑化,而对孙文等革命党人拼命唱
赞歌,属于无耻文人一类的,和大陆的郭末弱类似,没有任何骨头的垃圾文痞。不
过,里面的史料还是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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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编  清代之部

第四十二章

狭义的部族政权之再建(上)清代入主


明太祖驱除蒙古后三百年而满洲入主,为中国近代史上狭义的部族之再建。

一  满洲兴起至入关

满洲民族其先曾见渤海与金国。

明代分为三部。

一、海西女真,二、建州女真,三、野人女真。惟野人女真居黑龙江流域,距中国最远,朝贡无常。海西、建州则每岁至明朝贡。

满洲族为建州女真,初耕牧于牡丹、松花江之合流点今三姓附近。而统率于明之建州卫。

嗣其一部又南迁至图们江流域。

其祖先景祖、显祖。为明将李成梁所杀,事在万历十一年,张居正卒之翌yì年。遂于明成仇隙。

时努尔哈赤太祖。年二十五,以父显祖。遗甲十三副,捕杀仇人尼堪外兰。其时兵数不过五百人乃至六百人而已。

嗣合并傍近诸部,创后金汗国。事在万历四十四年正月。

兴师犯明,宣布告天七大恨,取抚顺。时步骑有二万。事在万历四十六年。万历二十年,日本丰臣秀吉犯朝鲜,明救之,连师七年。二十四年开矿税,民间大扰。二十九年太子立。四十二年福王赴河南。四十三年有梃击案,朝臣分党水火。

明四路出兵讨之。事在万历四十七年。

杨镐为四路总指挥官,驻沈阳。辽东本有屯军,嘉靖原额过九万,至是逃亡相继,多不能用。明四路兵南自闽、浙,西自陇、蜀,征调几遍全国,共二十万。合朝鲜叶赫兵为二十四万,每路兵六万。

败于萨尔浒。

从抚顺至萨尔浒山可七、八十里。中路军杜松先渡浑河,以四万兵营萨尔浒山,以二万攻浑河北之界凡山。努尔哈赤兵八旗,以六旗四万五千人掩击萨尔浒山营,以两旗共万五千人救界凡山。杜松阵亡,明将领死者三百余,兵士死者四万五千余。满洲遂连破诸路兵,灭叶赫。此役明以轻敌分兵冒进而败。又承平既久,军备懈弛,徐光启 苞bāo言谓:“杜松矢集其首,潘宗颜矢中其背。”总镇监督尚无精良之甲胄zhòu,何论士卒?

于是有熊廷弼经略辽东之命。事在万历四十七年六月。

时辽、沈大震,诸城堡军民尽窜,数百里无人迹,中外谓必无辽。廷弼兼程冒雪,遍阅形势,招流移,缮守具,简士马,肃军令,主固守不浪战,集兵十八万。其上书谓:“辽东现有兵四种:一曰残兵,甲死归乙,乙逃归丙,或七、八十,或三、二百,身无片甲,手无寸械,随营糜饷,不肯出战。二曰额兵,或死于征战,或图厚饷,逃为新兵。三曰募兵,朝投此营,领出官家月粮,即暮投彼营。点册有名,派役忽去其半;领饷有名,闻警忽去其半。四曰援兵,弱军羸léi马,朽甲钝戈,而事急需人,不暇发还。将泽死降之余,新败胆怯;马则既多瘦损,军士又多杀马,图充步兵以免出战;器械则坚甲利刃,长枪火器,丧失俱尽。”徐氏 苞言谓:“奴寨北门,铁匠居之,胸背之外,有同徒袒。贼于五步之内,专射面胁,每发必毙。”此当时两国对垒之形势。

廷弼专务守御备,满洲亦 不敢轻出兵。未一年,去任。廷臣忌者劾其不战而去,事在天启元年。袁应泰代之,于是遂失辽阳。廷弼严,应泰矫之以宽。会蒙古诸部大饥,入塞乞食,应泰处之辽、沈二城,后遂为变。

应泰死之,金遂迁都辽阳。时沈阳、辽阳以及辽东七十余城悉降。

明再起熊廷弼,事在天启元年六月。建三方布置策。

广宁为前线,以步骑兵守辽河沿岸。天津及登、莱维后援,以海军卫满洲之南部。熊为经略,驻山海关,节制三方。

时王化贞为广宁巡抚,与熊意见不合。

王主战,熊主守。熊谓守定而后可战。然实权在王,兵部尚书张鸣鹤信之,所请无不允。广宁有兵士四万,而山海关无一卒。

以经、抚不和而影响及于战略。

熊主固守广宁,谓:“辽河窄,堡小,不容大兵。驻兵河上,兵分力弱。惟宜置游兵,自辽河至广宁多置烽堠hòu。辽阳距广宁三百六十里,寇至易备。”时方震孺亦言:“河广不七十步,不足恃。沿河百六十里,筑城不能,列栅无用。”而化贞谓其怯敌,不守城而守河。

广宁遂陷。事在天启二年。熊、王退入关,俱论死。明臣且有专劾熊者。

乃派大学士孙承宗为蓟jì 辽 经略使,事在天启二年八月。而以袁崇焕守辽远。

广宁师溃,廷议扼山海镇。崇焕时为兵部主事,单骑出关相形势,返而言曰:“与我兵与饷,关外可守。”孙力主其计,遂筑宁远城。自请督师,分戍锦州、大、小凌河、松、杏、右屯诸要害,拓地复二百里。

 

 

(2)

承宗在关四年,修复大城九、堡四十五,练兵十一万,立车营、水营,省度支六十八万,造甲胄、器械、弓矢、炮石、渠答、卤楯之具合数百万,开屯五千顷。满洲亦按兵四载不攻。罢归,以高第代之。

 

高,魏忠贤党。既来,谓关外决不能守,尽撤锦州诸城守具。独宁远孤城。

 

 


时后金已都沈阳,事在天启五年。乘机西犯,兵十万。为崇焕所败,努尔哈赤负创死。崇焕守城,盖仗葡萄牙巨炮之力。


金太祖第四子皇太极立,是谓太宗。时年三十五。先出兵破朝鲜,时满洲有兵十五万,袁守关外,难遽破,与明通商亦绝,非得朝鲜,无以自给。再攻宁远又败。明人谓之“宁 锦大捷”。

 


明廷又劾罢袁崇焕,以不悦于魏忠贤故。以王之臣代之。复议撤锦州,守宁远。会熹宗崩,毅宗立,魏忠贤伏诛。袁崇焕复起,而其时明内部流寇亦发。


满洲兵以间道入关,下遵化,至通州,遂围北京。其所入隘口,乃蓟、辽总理刘策所辖。袁崇焕受反间狱死。


崇焕闻警入援。都人骤遭兵,怨谤四起,谓崇焕纵敌。满洲纵间,谓与崇焕有成约,令所获宦官知之,纵去。其人告帝,遂诛崇焕。事在崇祯二年。


嗣是满洲陷大凌河,崇祯四年。征服察哈尔,崇祯五年。得出入往来长城各口扰山西、直隶。其时始改国号曰清。

又汉*jiān降附者渐多。

崇祯六年有孔有德、耿仲明,乃毛文龙部下,叛据登州,浮海投满洲。两人拥兵当逾万,葡萄牙大炮亦遂输入满洲军。明年,尚可喜降,亦毛部下。毛文龙,明将,据皮岛,在鸭绿江东口。崇祯二年,以跋扈不用命。为袁崇焕所诛。

清势益盛,再四入关。崇祯七年、九年、十一年连入。十一年之役,陷近畿州、县四十八,南陷济南,孙承宗、卢象升皆死之。

洪承畴为蓟 辽总督,兵败降。事在崇祯十五年。时洪部下兵十三万。翌年清太宗即死,世祖福临即位,仅六岁也。

流寇陷北京,事在崇祯十七年。吴三桂开山海关迎清兵入。

清自努尔哈赤至皇太极,以一小部落两代近三十年,遽得入关破北京,盖有数因:

一、明 万历中年以下,政治极端腐败。

二、其先以承平日久,武备废弛,又复轻敌。

三、其后如熊廷弼、袁崇焕、孙承宗等,皆以一人支持边事有余,乃明廷或诛或罢,既不顾惜,又无定策。明廷相传家法,对诛戮臣僚,曾不重视。又信用宦寺,宜其自坏干城。又崇祯朝十七年中,阁臣至四、五十易,而犹自云:“朕非亡国之君。”盖徒知责下,不知反躬。明诸帝一脉相传如此。

四、因盈廷纷议误事。

泰昌元年,熊廷弼见黜上疏:“今朝堂议论,全不知兵。冬、春之际,敌以冰雪稍缓,哄然言师老财匮,马上促战。及军败,始愀qiǎo然不敢复言。比臣收拾甫定,而愀然者又复哄然责战矣。疆场事当听疆场吏自为之,何用拾帖括语,徒乱人意,一不从,辄怫fú然怒哉。”天启二年与王化贞争事上疏:“臣以东西南北所欲杀之人,适遘gòu事机难处之会。诸臣能为封疆容则容之,不能为门户容则去之;何必内借阁臣、外借抚道以相困?”又云:“经、抚不和,恃有言官。言官交攻,恃有枢部。枢部佐斗,恃有阁臣。今无望矣。”崇祯元年袁入对,言:“以臣之力,守全辽有余,调众口不足。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见乱臣谋。”又言:“恢复之计,不外以辽人守辽土,以辽土养辽人。守为正着,战为奇着,和为旁着。法在渐,不在骤;在实,不在虚。驭边臣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为边臣甚难。中有所危,不得不告。”又其时对流寇常以议抚误兵机,对满洲又因格于廷议,不得言和,遂致亡国。若先和满,一意剿贼,尚可救。

五、汉*jiān之外附。

孔、耿之去,已挟军队俱降。洪承畴、吴三桂部下,皆御外之精卒,扫数十万人外附,吴三桂宁远兵号五十万。中国何以复守?甚后如刘良佐、高杰等军队,陆续降者尚数十、百万人。

六、流寇之内溃。脏腑既烂,四肢何用?

 

 

二  明末流寇

流寇起于陕西。先是明室以辽军起,屡次加赋。

神宗 万历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三年,以辽东起兵,先后共增五百二十万。通三年,亩加九厘为定额。毅宗崇祯三年,又加一百六十五万有奇。亩加九厘外,又增三厘。两共六百八十五万有奇,综名“辽饷”。嗣又增“剿饷”二百八十万,十年。“炼饷”七百三十万。十二年。先后共加一千六百九十五万两。正统以前,天下岁征共二百四十三万两,万历初至四百万两。所赠殆超出七、八倍。民穷财尽,为蕴乱之源。

又值荒年。

陕西 延安一府吃榆皮石块,乃至以小儿为食。明代北方旱荒时见。成化时,陕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尸骸枕藉,仅存无几。(李俊、汪奎传。)嘉靖时,山西大旱三年,百余里 不闻鸡声,父子夫妇互易一饱,名曰“人市”。(王宗沐传。)

于是叛卒、崇祯元年陕西欠饷一百三十八万两,乃有逃兵。驿夫、崇祯二年议裁驿站冗卒。饥民,结伙群起。

最先,其魁酋曰高迎祥,窜扰秦、晋、豫、鄂四省。

崇祯二年,自号闯王。崇祯四年,洪承畴督剿克捷,关中患定,走山西。六年又渡河而南,复窜陕。八年大会荥xíng阳,有十三家七十二营,分五部纵掠。

李自成、张献忠继之。

崇祯九年,孙传庭捕诛高迎祥。李自成为闯王,走甘肃。时明廷以卢象升专办东南,洪承畴专办西北。张献忠为卢象升所败,走湖北。

所过悉掳壮丁十五至四十。为兵,逃者杀之。亦有号令法律。

不得藏白金。所过城邑,不得室处。不得携他妇人。寝具一单布。精兵一人,主刍、掌械、执爨cuàn者十人。一兵倅cuì马四匹。剖人腹为马槽。军止,则出较骑射。渡水皆径过。攻城,迎降不杀。守城一日,杀十之三;二日,十之七;守三日,则屠。虏获以马匹为上,弓铳chòng次之,币帛、珠宝为下。散所掠财物,赈饥民,唱口号,曰:“迎闯王,不纳粮。”有举人李信、牛金星为之谋主。

攻襄阳为襄京。

时寇谋直逼北京,嫌其遇败无退步。又主下金陵,绝北方粮,嫌其势缓。遂主攻关中、山西,再向北京。清代洪、杨革命,既得武汉,即走第一、第二路。林凤祥、李开芳北上败后,洪、杨踞长江十余年,而北庭自若。李闯本起关陕,是其熟路,故卒取第三策,而明都遂不保。

是年,清太宗卒,第三子福临立,年仅六岁。睿亲王多尔衮摄政。而流寇直从山西扑北京,吴三桂召清兵入。吴梅村圆圆曲云:“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盖吴有爱姬陈沅,名圆圆,为寇所得;其父吴襄亦没于寇。襄招三桂,三桂为妾不为父,遂决议纳清兵。

明代流寇之不能速平,亦有系于地方分省制度之不当者。元人分省建置,尽废唐 宋分道之旧。合河南、河北为一而黄河之险失。合江南、江北为一而长江之险失。合湖南、湖北为一而洞庭之险失。合浙东、浙西为一而钱塘之险失。淮东、淮西,汉南、汉北,州、县错隶,而淮、汉之险失。汉中隶秦,归州隶楚,又合内江、外江为一,而蜀之险失。流贼之起,来无所堵,去无所侦。破一县,一府震;破一府,一省震;破一省,各直省皆震。经略或至七镇,总督、经理或至八省、七省、五省,又或总督以下并听节制,地无常界,兵无常将,而藩镇控制之宜尽失。元 明二季,以及清代川、楚、粤之乱,皆坐此弊。又督、抚专任节制,与士兵不属。且莅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莅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故元、明、清三代无藩镇专制之忧,而不能禁乱民之平地突起以为祸。

 

 

三  南明之抗战

明北都既陷,南方争事拥立。

福王在南京。马士英、阮大铖以魏忠贤旧党,拥立擅权,虽有一史可法,不足支此残局。南京既败,余便无望。

唐王在福州。别有鲁王,在浙江。

桂王在肇庆。以地最僻远,故最后亡。

不到二十年,相继破灭。福王弘光一年,李自成亦败。唐王隆武一年,张献忠亦败。桂王永历十三年,奔缅甸,见执。复有郑成功据台湾,至康熙二十二年始平。

惟清人所以得吞灭南明,其最重要原因,厥为汉*之助。金得卞京而不能有江南者,即因未有汉*为之作伥。又清兴已四十年,而金则骤起,亦其异。

清既入关,以洪承畴经略江南五省,孔有德徇广西,尚可喜、耿仲明徇广东,吴三桂徇四川、云南,而三桂功尤大。破流贼,定陕、川、滇,取永明于缅甸,又平水西土司安氏。四方精兵猛将,多归其部下。张邦昌、刘豫为汉*,所以无成,因其本无军队。至吴三桂部下,尤为明代边兵精锐所聚。桂王所仗以抗衡立国者,亦皆左良玉、李自成、张献忠之溃余。

清既赖汉*得占全中国,事定酬庸。

吴三桂封平西王,居云南。

尚之信封平南王,居广东。

耿精忠仲明子继茂之子。封靖南王,居福建。孔有德已先卒。

“三藩”不自安,于康熙十二年自请撤藩,竟得许,遂反。

耿、尚皆十五佐领,绿旗兵各六千,加以余丁二千,各有藩兵八千。吴三桂五十三佐领,绿旗万有二千,加以余丁四千,不过万有六千。言其兵饷,康熙十一年左都御史艾元征疏言:“边省岁需协拨银云南百七十余万,贵州五十余万,四川八十余万,福建百六十余万,广东百二十余万,广西十七、八万。”除四川外,余皆三藩协饷,岁五百余万;云、贵不及一半,较顺治间云、贵岁协四百余万,已省二分之一。闽海 郑氏尚存,兵饷本重。然则撤藩自是满廷主意,并非三藩之在所必撤。

吴三桂先起,数日滇、蜀、湘、闽、桂、黔六省皆应,势甚盛。

然不久即败。康熙十七年吴三桂死,二十年三藩乱平。

一、因三桂身为汉*,不得国人信仰。一到湖南,即妄建尊称,国号“大周”,改元“利用”,更失众望。

二、三藩不能一致。三桂起兵,耿精忠即应之,至康熙十五年尚之信始以广东反。十六年福建、广东又叛附清。台湾郑经,亦与耿精忠始合终离。

三、三桂已年高暮气,起事年六十二。不肯离滇,又不敢越长江。其兵一自长沙窥江西,一自四川窥陕西。康熙十三年,陕西响应,然不出襄、樊,其势自缓。

四、清主玄烨方少年十九岁。英锐,处置得宜。谕绿旗诸将谓:“从古汉人叛乱,止用汉兵剿平,岂有满兵助战?”故三藩之平,仍是藉汉人之力。陕、甘有张勇、赵良栋、王进宝、孙思克。楚有蔡毓荣、徐治都、万正色。闽有杨捷、施琅、姚启圣、吴兴祚。浙有李之芳。粤有傅宏烈。皆汉军立功者。

明 清之际的转变,大部分是明代内部自身的政治问题,说不上民族的衰老。以明末人物言之,较唐宋之亡,倍有生色。以整个奋斗力言,亦为壮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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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狭义的部族政权之再建(下)

       一 清代帝系及年历

(一) 世祖  一八  六岁即位,十二岁亲政。

(二) 圣祖  六一  八岁即位,十三岁亲政,十六岁杀鳌拜。元年,明桂王见杀,明亡。二十年,三藩平。二十二年,台湾平。三十六年,外蒙古平。六次南巡。

(三) 世宗  一三  青海、蒙古略定,西南苗疆平。


(四) 高宗  六O  十全武功。(平准二,平回一,扫金川二,靖台湾一,降缅甸、安南各一,降廓尔喀为二。)编四库全书。六次南巡。


(五) 仁宗   二五  川、楚教匪。清代中衰。


(六) 宣宗  三O  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起事。


(七) 文宗  一一  英法联军。


(八) 穆宗  一三  洪、杨平。捻、回平。


(九) 德宗  三四  中法战争。中日战争。戊戌变政。拳匪之乱。


(一O)宣统  三

清代凡十主,二百六十八年。

 

 

二 清代对待汉人之态度

清室对待汉人,无论其为怀柔或高压,要之十分防猜。

努尔哈赤极端排汉。

  得汉人,分赐满人为奴隶,壮丁十三名为一庄,按满官阶级分与。得儒生,则杀。是其时尚无野心。

太宗则改用怀柔政策

  满、汉分居,设官治理。天聪三年,许儒生经考试免徭役。

对汉*则刻意利用

  孔有德、耿仲明降,太宗以抱见礼待之。洪承畴尤所崇重,尝譬其下,谓:“君等皆瞽(gu,3)目,今得一引路者,吾安得不乐?”时有永平巡抚张春,被执不屈,太宗自往拜之;春骂,不之罪。祭妻用崇祯年号,太宗命以少牢往,春不受。凡留九年,欲移辽阳,不许;不食而死,乃葬之辽阳。

世祖入关,初则重用降臣,开科取士。大抵在顺治十年前多尔衮时代。继则一转而用高压。

  盖因江南已定,顾忌渐少也。清人以崇祯十七年五月初三得北京,初四即下令剃发,二十四日又听民自由。及下江南,又下剃发令,限十日开剃,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命。江阴、嘉定皆招屠城之惨。十七年,张晋彦序刘正宗诗,有“将明之材”语,世祖以其言诡谲不可解,绞正宗而斩晋彦。此为以后文字狱开先例。始立“二臣”之目,谓明臣而不思明,必非忠臣。大兴科场案,又有江南奏销案,被累者一万三千余人,缙(jin,4)绅之家无免者。此等事对晚明积弊,固多所矫正,惟清廷则藉以痛压士大夫而取悦民众,实自有其统治上之一番用意也。

直至康熙初年,其势有增无已。

  二年,有湖州庄氏史案,潘力田、吴赤溟(ming,2)等七十人遇难。三年,孙夏峰被告对簿。七年,顾亭林济南下狱。黄梨洲则四被悬名购捕。

及吴三桂起事,清廷乃又一转其面目。

  十二年,吴三桂反,是年即有诏荐举山林隐逸。十七年,诏征博学鸿儒。各地所举一百四十三人,取一等二十,二等三十,俱授翰林。明年,开明史馆,命彼等篡(cuan,4)修明史。以国史大业牢笼遗民志士,可谓苦心。然此等应征而来者,均属二、三流以下人物耳。如顾亭林、黄梨洲,李二曲诸人士,皆不能招致。

逮雍正嗣(si,4)位,固由其天性刻薄猜忌,亦因中国已俯首帖耳不复反侧,赵翼檐曝杂记载:康熙时,科场舞弊,有称贺于上前者,谓:“国初以美官授汉儿,汉儿且不肯受。今汉儿营求科目,足觇(chan,1)人心归附。遂又重施高压。

  其时文字狱迭起。二年,有浙人汪景祺、查嗣庭之狱。汪为年羹尧记室,有西征随笔。查因江西考试出题为“维民所止”,暗射雍正无头。四年,有浙人吕留良之狱。湘人曾静读吕遗书,劝岳钟琪反正,兴大狱。吕已死,戮(lu,4)尸。七年,有广西陆生枬(nan,2)之狱。因著通鉴论,主复封建,及关于立太子、兵制、君权诸点。盖自康熙五十年戴名世南山集兴狱以来,清廷以文字诛戮士人之风又大炽。此乃清廷一贯政策,非雍正一人事。

至乾隆朝,清室已臻全盛,汉人反动心理,殆亦消失净尽,清廷乃益肆高压,达于极点。

  乾隆六十年中,大学士、尚侍、供奉诸大员,无一人不遭黜辱。满人对王室自称“奴才”,本欲以教汉人之顺。及汉人愈不反抗,则满人愈无顾忌。其时尚有文字狱,如胡中藻坚磨生诗,有“一把心肠论浊清”;徐述夔(kui,2)一柱楼诗咏正德杯,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及“明朝期振翮(he,2)一举去清都”语;均得罪,较之雍正朝狱益琐细。又创编四库全书,自三十八年至四十七年,藉征书之名,烧毁犯禁书籍共二十四次,五百三十八种,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部。直至五十三年,尚有严谕禁书,谓:“东南诸省,尚未禁绝。”无论明清之际事,即上至关涉辽金事,亦多所更易。即一字一语,亦不放松。用意深刻,前无伦比。


三 清代政制(1)

清代政制沿明代有设宰相,以大学士理国政,以便君主独裁。乾隆书程颐经筵劄子后,谓:“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至目无其君,此尤大不可。”

命官则沿元代,满、汉分别,如内阁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余仿此。而实权多在满臣。

且满洲、蒙古无微员,从六品首领、佐二以下官,不以授满洲、蒙古。宗室无外任。外任道以下官不以授宗室。其督、抚、藩、臬(nie,4)、由特旨简放者,不在此例。

君尊臣卑,一切较明代尤远甚。

  明朝仪,臣僚四拜或五拜,清始有三跪九叩首之制。明大臣得侍坐,清则奏对无不跪。明六曹答诏皆称“卿”,清则率斥为“尔”。而满、蒙大吏折奏,咸自称“奴才”。又按:清初汉大臣对满洲亲王亦长跪。鹤征录:“康熙二十六年正月,诸王大臣议礼,阁臣白事,向诸王长跪移时,李之芳年老踣(bo,2)地。高层云官给谏,抗章弹奏,遂令会议时大臣见诸王不得引身长跪。”又东华录:“康熙二十七年,给事中高层云疏参大学士王熙向康亲王杰书等跪语,王俱坐受。”

雍正时别设军机处,自是内阁权渐轻,军机处权渐重。然军机处依然非相职。

  军机处并无特出之首长,亦无权向各部及各督、抚直接发布命令。盖军机处仍不过为清王室一御用机关,不得目之为政府中之最高枢机。

并有所谓“廷寄谕旨”,最高命令以军机性质行之,更无外廷参预意见之余地。

  清制,凡巡幸上陵、经筵、蠲(juan,1)赈(zhen,4)、内臣、自侍郎以上。外臣自总兵、知府以上。黜(chu,4)陟(zhi,4),及晓谕中外事,用明发上谕,交内阁,以次交部、科。凡诰诫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罪之不当者等事,用寄信上谕,由军机大臣面承后撰拟进呈,出发即封入纸函,用办理军机处银印钤(qian,2)之,交兵部加封,发驿驰递。

六部仅为中央行政长官,其权任亦大削。

  清六部长官均无权对各省督、抚直接发布命令,则不得谓是总辖全国之行政长官。又各部尚书、侍郎均有单独上奏之权,则各部尚书亦江不得谓是统率各该部之惟一长官。清制六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各一人,则一部而长官六人。此等各无专事,甚或朝握铨(quan,2)衡,夕兼支计,甫主戎政,复领容台;一职数官,一官数职,曲存禀仰,遑论建树。明废宰相而提高六部实权,吏、兵诸部尚书,在明代多卓著声绩。清则无宰相,而六部亦几下侪(chai,2)于具员。光绪三十一年,王大臣奏言政治积弊,谓:“名为吏部,但司掣(che,4)签之事,并无铨衡之权。名为户部,但司出纳之事,并无统计之权。名为礼部,但司典礼之事,并无礼教之权,名为兵部,但司绿营兵籍、武职升转之事,并无统御之权。”此种情形,盖自清初即尔。

虽仍设给事中,然其性质,转为御史官之一部,对朝廷诏旨,无权封驳。

  清代重要折奏皆归军机处,外廷无可预闻。设六科给事中,并隸(li,4)于都察院。都察院有给事中三十人,监察御史四十四人,皆得单独参劾上奏。台、谏合一,给事中以稽查六部百司为主,与御史职务相同,完全失却谏官本意。事亦始雍正初。汉臣有抗疏力争者,竟不获。

用人大权,则全出帝王意旨。既不属之宰执,亦无所谓“廷推”。

  南朝宋营阳王时,景平元年。以蔡廓为吏部尚书,廓谓傅亮曰:“选事若悉以见付,不论。不然,不拜。”亮以语录尚书徐羡之,羡之曰:“黄散以下,悉以委蔡,宋黄门第五品。吾徒不复措怀。自此以上,故宜共参异同。”廓曰:“我不能为徐干木署纸尾。”黄纸录尚书与吏部尚书连名。遂不拜。唐制有“敕授”,有“旨授”。敕授者,五品以上,宰臣奏可除拜之。旨授者,六品以下,吏部铨材授职,然后上言,诏旨但画闻从之,而不可否。韦贯之尝言:“礼部侍郎重于宰相。”宪宗诘(jie,2)之曰:“侍郎是宰相除。”贯之曰:“然侍郎为陛下柬宰相,得无重乎?”是自古用人,皆归相职与吏部也。明废宰相而吏部权重,铨政主于文选司,自部、院属官,府、县正佐,皆听吏部择人注授,而大僚则由廷议会推。明制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于弘政部会选。在外官,惟督、抚廷推,九卿共之,吏部主之。布、按员缺,三品以上官会举。惟廷推大权,实在吏部。可参看赵翼二十二史劄记明吏部权重条。朝臣用舍,权仍在外。孝宗时,陕西缺巡抚,吏部尚书王恕推河南布政使萧桢;诏别推,恕执奏不可,帝卒用桢。又中旨复钦天监革职监正李华官,大学士徐溥等拒不可,谓:“即位以来,未尝有内降。幸门一开,末流安底?臣等不敢奉诏。”又穆宗时殷士儋(dan,1)籍太监陈洪力,取中旨入阁;御史赵应龙劾之,殷不安其位而去。此皆明代皇帝在法理上无权直接用人之史证也。清代首罢廷推之制,内外大员皆由特简。即一命以上,由部案例注阙者,亦必经引见,然后给凭赴职。用人行政,事事悉仰君主一人之独断,务求柄不下称,实中国有史以来之创局也。

政权既集中于中央,其实只是集中于内廷。而各省又总督、巡抚常川监临,殆于常以兵政凌驾于民政之上。

  明代地方长官,以布政使为主,巡抚、总督皆系朝官临时出使。事毕复命,职亦消灭。清制,督、抚常驻各省会,总督皆称“总督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或“兼巡抚事”云云。巡抚则云“巡抚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云云。又或作“节制各镇兼粮饷”云云。是明为军职矣。而总督又兼“右都御史”衔,巡抚兼“左副都御史”衔,均得单独上奏参劾。而布政使则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大计之权,又全在督、抚,地方官吏黜陟,凭其意见。督、抚权乃日重,布政使仅如其属吏。康熙亲政,以亲民官须谙利弊,命督、抚举贤能。雍正元年,论督、抚甄别知府。嘉庆亲政,以知府承上接下要职,严谕各督、抚考核。咸丰时,军书旁午,民生凋敝,申谕督、抚随时严察。此皆清代地方政事付之督、抚,不付布政使之证。

而国家有大兵役,又必特简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亲寄军要,督、抚仍不过承号令,备策应。

  经略大臣、大将军、将军皆简王、贝勒、贝子、公或都统亲信大臣为之。遇大征伐,则置。终清世,汉大臣拜大将军,满洲士卒隶麾(hui,1)下受节制,惟岳钟琪一人。

及其承平无事,各省皆用满人为驻防将军。

  八旗驻防,简将军、都统领之,将军乃专为满阙。

甚至绿营亦多用满员。

  雍正六年,副都统宗室满珠锡礼言:“京营参将以下,千总以上,不宜专用汉人。”得旨。满洲人数本少,补用中外要缺已足。若京营参将以下,悉用满洲,则人数不敷,势必有员缺而无补授之人。乾隆间,拣发各省武职,率以满人应选。帝曰:“绿营将领,满、汉参用。若概将满员拣发,行之日久,将绿营尽成满缺,非所以广抡选而励人才。”饬(chi,4)所司议满、汉间用之法。然至三十八年,兵部复疏言:“直隶、山西、陕西、甘肃、四川五省,自副将至守备,满缺六百四十七。各省自副将至守备,千一百七十九缺,向以绿营选补,现满、蒙在绿营者逾原额两倍”云云,则满员仍充塞于绿营也。

 


三 清代政制(2)

国家收入,尽以养兵。

  梁诗正疏:乾隆三年。“各省钱粮,大半留充兵饷。不敷,邻省协拨。解部之项日少。”又云:乾隆十年。“每岁天下租赋,以供官兵俸饷。各项经费,惟余二百余万,不足备水旱兵戈之用。”

而各省督、抚,亦以用满员为主,参用汉人特其不得已。

  顺治入关,初议各省督、抚尽用满人,魏裔介为给事中,抗疏力争而止。康熙时,三藩平,仅议山、陕两抚不用汉人。时汉人为督、抚者尚多,故议用满人巡方以监察之。雍正朝,督、抚十七八皆汉军旗,朱批谕旨,常斥汉军卑鄙下*。乾隆朝,直省督、抚,满人为多,汉人仕外官能荐至两司,已为极品。及季年,各督、抚无敢抗。咸丰以后,始汰满用汉。同治初,官文总督湖广官罢,满人绝迹者三年。仅英翰擢(zhuo,2)至安徽巡抚。当同治己巳(si,4)、庚午间,各省督、抚、提、镇,湘、淮军功臣占其大半,然不久满人势力复盛。甲午后,满督、抚又遍各省,以迄于亡。

其援用汉人,则先旁省而抑江、浙。

  乾隆八年,杭世骏奏:“天下巡抚尚满、汉参半,总督则汉人无一焉。又果于用边省之人,而十年不调者,皆江、浙之人。”

内外官制分别又严,地方亲民官甚少升迁之望。

  明有行取之制,在外推官、知县等可以入任科道。清乾隆中停止之。

亦无展布余地。

  清制于县、府上加道,省、布政司。道、府、厅、州。县,已成四级。上有督、抚为五等。长上加长,临制益密。地方亲民官,仰承奉迎之不暇,何论实济政事?

“三藩”乱后,各省钱粮,扫数解京,地方绝无存留,更不必言建设。

  康熙以前,各项钱粮,除地丁正项外,杂项钱粮不解京者尚多。自“三藩”之变以来,军需浩繁,遂将一切存留款项尽数解部。其留地方者,惟俸、工等项。此外则一丝一粒,无不陆续解京。虽有尾欠,部中亦必令起解。地方扣留财赋,不解中央,其事始咸丰时。正是各省满员淘汰,汉人重复起用之际也。

雍正以后,并以“火耗”归入正项,地方更无余款,更说不到实济。

  乾隆十年柴潮生上疏,谓:“康熙间法制宽略,州、县于地丁外,私征火耗。其陋规匿税,亦未尽釐(li,2)剔。自耗羡归公,一世弊窦,悉涤而清。然向者本出私征,非同经费,端介有司不敢苟取,贤能者则以地方之财治地方之事,故康熙间循吏多实绩。自耗羡归公,输纳比于正供,出入操于内部。地方有应行之事,应兴之役,一丝一忽,悉取公帑(tang,3)。有司上畏户、工二部之驳诘,下畏身家之赔累,但取其事之美观而无实济者,日奔走之以为勤,遂成天下之大弊。

虽内如翰林编、检,外如道、府长官,亦不得专折言事。

  清制,京官除各部、院堂官及道科外,外官除督、抚、藩、臬外,均不准专折言事。翰林院编修、检讨,比重由庶吉士授职,士林欣羡,以为荣遇,然谋议不参,谏诤(zhen,1)不纳。寮友过从,但以诗、赋、楷法相砥(di,3)砺(li,4),最高讨论经籍训诂(gu,3)止矣。较之明代以翰林储才之初意,差失甚远。翰、詹(zhan,1)授日讲起居注官得递折。道领数郡,府领数县,职位于外官不为不崇,然清代既上临以督、抚、藩、臬,又禁不许专折言事,以视汉之太守得直达天子者,相去已远;就明代百官布衣皆得上书言之,更难相拟。

又严禁士人建白军民利病。

  顺治九年,立卧碑于各直省儒学之明伦堂。凡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又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监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按:明史选举志:“洪武十五年,颁禁例十二条,镌(juan,1)立卧碑。”有云:“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许建言。”惟并不禁立监结社与刊刻文字。即不许建白之禁,在明代实系具文。故生员把持地方,至顾亭林拟之为”魏博牙军、成都突将”。至清代始对士人言论、结社、出版三大自由,皆切实严禁。清初如金圣叹诸人,即因此横罹(li,2)非辜。自后士人遂无敢犯者。又按:明卧碑又有一条云:“生员内有学优才赡(shan,4),深明治体,年及三十愿出仕者,许敷陈王道,讲论治化,述作文词,呈禀本学教官,考其所作签名具呈,然后亲赍(ji,1)赴京奏闻,再行面试。如果真才实学,不待选举,即行录用。”是明制不许生员建言军民利病,而许其敷陈治道,与清制用意自别。

 

三 清代政制(3)

清廷又划山海关以外称东三省,其政制不与内地同。

  按:辽河东、西岸,其地久为中国之一部分。如燕太子丹之逃秦,卫满之独立,以至三国时公孙度之称帝,其合则为中国之郡县,其分亦中国人之事业。满洲起于吉林长白山外,辽河两岸皆逐步取之于明。及入关以后,惟恐中国不能久踞,故特以关外为其禁地,备作退步。称奉、吉、黑为东三省,悉以将军、都统治之,不许汉人出关。往来过山海关,必凭文票。奉天地方,非贸易营运人不准前往;准往者,仍不得冒滥入籍。吉林则不准再有流民踵至私垦。不惟吉、黑两省不能开发,而辽宁一省因与中国隔绝,其地文化亦有退无进。直至光绪末年,始仿内地行省例设立道、府、州、县,并开放直、鲁各省人得出关开垦。中国近代东北文化之落后,实由清人以私意闭塞之也。又山西归化城、大青山今绥(sui,2)远境。种地民户,亦禁令不许私添。直隶平泉、建昌、朝阳、赤峰四州县,今热河境。亦不准多垦一亩,增居一户。台湾亦禁止内地人民偷渡。此等禁令,皆至光绪时始废。

其对蒙古、西藏、青海,则一以旧俗羁縻(mi,2)。

  扶植喇嘛势力,禁止汉、蒙通商,皆以政令特意造成闭塞之情势。新疆一省,亦划为满员衣食之禁地。直至左宗棠率兵平回以后,其禁遂弛,汉人接踵移殖,故其地开发情况较佳。

理藩院无汉人,使汉、蒙不相接,以便其箝制统治之私。

  理藩院管理院务大臣满洲一人,特简大学士为之。尚书、左右侍郎俱各满洲一人,间亦有蒙古人为之。额外侍郎一人。以蒙古贝勒、贝子之贤能者任之。

其用刑残虐,则亦沿袭元明之制。

  光绪三十一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请删除重法三事:一曰凌迟、枭首,戮尸。凌迟,唐以前无此名目。辽史刑法志始列入正刑。宋熙宁以后,渐亦沿用。元明至今,相仍未改。枭首在秦汉时惟用之夷族之诛。六朝梁、陈、齐、周诸律,始于斩外别立枭名。自隋迄元,复弃不用。今之斩枭,仍明制。戮尸惟秦时成蟜(jiao,3)军反,其军吏皆斩戮尸,见于始皇本纪。此外历代刑制,俱无此法。明自万历十六年定有戮尸条例,专指谋杀祖父母、父母而言。国朝因之,更推及于强盗。按:雍正时吕晚村即戮尸寸剉(cuo,4),则不止于推及强盗而已。一曰缘坐。缘坐之制,起于秦之参夷,及收司连坐法。汉高后除三族令,文帝除收孥(nu,2)相坐律。惟夷族之诛,犹间用之。晋以下仍有家属从坐之法。唐律惟反叛、恶逆、不道,律有缘坐。今律则*党、交结近侍、反狱、邪教诸项俱缘坐。一案株连,动辄数十人。一曰刺字。刺字乃古墨刑,汉文帝废肉刑而黥(qing,2)亦废。魏晋六朝虽有逃奴劫盗之刺,旋行旋废。隋唐皆无此法,石晋天福间,始创刺配之制,相沿至今。”据此知清代用刑,实袭用历代之重法。虽无明代厂卫廷杖之惨,而文字狱之深刻,则过于明尤远。

大臣稍失意旨,辄下外廷判罪,阳示至公极仁,而外廷仰承鼻息,加苛倍刻,遂开有史未有之先例。

  最著者,如年羹尧逮至京师,以雍正三年十二月。下议政大臣、三法司、九卿会鞫(ju,2)。具狱辞:“年羹尧大逆之罪五,欺罔之罪九僭(jian,4)越之罪十六,狂悖(bei,4)之罪十三,专擅之罪六,忌刻之罪六,残忍之罪四,贪黩(du,2)之罪十八,侵蚀之罪十五,凡九十二款,当大辟。”然后由雍正下谕贷其死。凡清廷杀大臣例如此。其尤可笑者,清制,国恤,诸臣当于百日后剃发。乾隆孝贤皇后崩,有锦州知府金文醇被劾违制,逮下刑部拟斩。乾隆以为不当,责尚书盛安沽誉,予重谴。而江苏巡抚安宁又举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剃发如文醇,因并命逮治。且诏诸直省察属吏有违制剃发者,不必治罪,但以名闻。时塞楞额为湖广总督,亦剃发,具疏自陈。乾隆谕文醇已拟斩决,岂知督、抚中有周学健,岂知满洲大臣中有塞楞额,因释文醇、学健,赐塞楞额自尽。然学健终因此以他罪诛。盖积威之下,廷臣惟务刻深免祸,乃至以剃发一小节诛两大臣。而清廷满、汉歧视之心,更昭然若揭矣。

以清代与元代相比,清代汉化之程度特高,元恃武力,故轻视中国。满洲无所恃,故刻意模仿汉化。而其为狭义的部族政权则一。

 


四 清代之武功

至言清代武力,其得久踞辽河两岸并以入关,胥由明政黑暗,又获汉*之助。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记吴三桂败李自成军,至乾隆五十一年;令据开国方略修改。此下平南明,破李自成、张献忠,要之明降将之力为多。

及平“三藩”,亦全用汉将。绿营正式代旗兵而起。

  时勒尔锦驻防荆州,埋南怀仁制造之大炮而先自退却。有欲举襄阳以北降者,赖蔡毓(yu,4)荣持之以免。见熙亭杂录。康熙明诏罪满洲亲王、贝勒以下畏怯误事者近二十人。可见其时满洲士气已不堪用。其前与明交锋,亦未占绝对胜利也。其时所用绿旗兵。多至四十万。云、贵多山地,皆以绿营步兵继之。其后准部、回疆、金川,亦皆绿旗勋绩。

及至中国内部统一,则对外例可有一段武功。秦、汉、隋、唐、明代皆然,惟宋为例外,其故已详前。又清军已知用炮,蒙古、回之败颇以此。

其时有名大将,实以汉人为多。

  如康熙时勘定台湾之姚启圣、施琅(lang,2)。雍正时征厄(e,4)鲁特之年羹尧、岳钟琪,苗疆改流之张广泗(si,4)。乾隆时金川之役之岳钟琪。嘉庆时湖、贵征苗之傅鼐(nai,4),东南靖海之李长庚,征剿川、楚教匪之杨遇春、杨芳、刘清。道光之时定回疆之杨芳等。大抵为大帅、事定得封爵极赏者多满人,而干济成功者多汉将。如平三藩多陕、甘将,平三省教匪多蜀将,平东南海盗多闽将。魏源圣武纪谓:“近人纪皇朝武功七篇,往往言胜不言败,书功不书罪。按:此指赵翼皇朝武功纪盛七卷。如三藩之役,顺承郡王、简亲王逼迫于楚,贝勒洞鄂失机于陕,将军舒恕观望于粤;准噶尔之役,蒙古王丹津纵寇于鄂尔昆河;一概不书。即如傅尔丹和通泊之败,额楞特喀喇乌苏之败,亦略及之而不详。参赞额勒登额逗援于缅甸,温福偾(fen,4)事于金川,巴忠、成德、鄂辉贿和于西藏,恒瑞老师于台湾,亦一概不书。”岳钟琪为大将军,赴京师,命纪成斌摄其事。纪命满人副参领查廪(lin.2)领卒万人驱牧驼马。廪畏寒避山谷间,以偏裨(pi,2)五十人放牧。及马驼为敌所掠,廪弃军逃。成斌收缚欲斩之,会钟琪至,惊曰:“君今族矣。满洲为国旧人,吾侪岂可与抗,以干其怒?”遂释廪。及查郎阿巡边,故廪戚,因控钟琪入之罪。其时满、汉情形如此。尤甚者,则如乾隆之终为福康安杀柴大纪。

至于乾隆十全武功,已成强弩(nu,3)之末,徒为粉饰,自耗国本。

  乾隆初次金川之役,兵费二千余万两。准、回之役,三千三百余万两。缅甸之役,九百余万两。二次金川之役,兵费七千余万两。廓尔喀之役,一千有五十二万两。台湾之役,八百余万两。总计在一万五千万两以上。缅甸事发难于乾隆三十一年,终了于乾隆五十四年,阅二十余载。帅臣屡易,费帑九百余万,而功终未竟。魏源圣武记谓:“亦小夷气数未熸(jian,1),天姑少延之。”又谓:“刺虎持鹬(yu,4)功在乘时,固不在勤天下之力以求之。”或谓缅甸数攻不下,乾隆乃重贿其酋,使贡象数匹以博“十全老人”之头衔。故魏源谓:“金川西南之役,难于新疆;安南缅甸之功,让于西藏。”金川始事,温福、阿桂皆奏言:“满兵一人,费至绿营三人。八旗兵饷较绿营兵饷大率相差一倍。不如止满兵,多用绿营。”川、楚之役,勒保亦言:“征黑龙江一人,可募乡勇数十人,不如舍远募近。”是十全武功亦多汉人力。

此种不健全的统制,到底要维持不下去,而清代自乾隆以后,遂走入不可挽的颓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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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狭义的部族政权下之士气 清代乾嘉以前之学术

 


一 明末遗民之志节(1)

 

 

 

清人入关,遭遇到明代士大夫激昂的反抗,尤其是在江南一带。

 


他们反抗异族的力量是微薄的,因其非世家贵族。 然而他们反抗异族的意识,则极普遍而深刻。 随于社会文化传播之广,北宋不如南宋,南宋不如明末。

 


中国人的民族观念,其内里常包有极深厚的文化意义。 此种观念,远自春秋时代已极鲜明。

 


能接受中国文化的,中国人常愿一视同仁,胞与为怀。 故说:“夷狄进於中国,则中国之。”反过来说:“诸夏而夷狄,则夷狄之。”这是极端重视民族文化的表示。故曰:“闻以夏变夷,未闻变於夷。”既主放弃褊狭的、侵略的国家主义,而采取文化的、和平的世界主义,则自然可以有此态度。

 


两汉的对待匈奴、西羌诸族,招抚怀柔,引之入塞。南北朝时北方士族与诸胡合作,大率多抱有此种思想。

 


辽、金的割据,虽则他们亦都慕向汉化,然而那时中国北方社会的文化基础,本已削弱,所以同化异族的能力,不够深强。因此北朝对中国史上尚有贡献,而辽、金则无。

 


元人以武力自傲而鄙视汉化。清人则并无真可恃的武力,一进中国,即开科取士,公开政权,依照著中国传统政体的惯例作实际的让步。

 


北方一部分士大夫,便开始舆清政权妥协。 这在他们是承认一个异族的君主,而交换到传统政体之存在舆参政权之继续。 但清室煞有手段,一面公开政权作实际的让步,一面厉行剃发令,要中国士大夫内心承认一个文化的屈服。因此激起了南方的反抗。非叫中国人承认一种文化上的屈服,满清统治权亦难久存。当时南方士民拥护明政权之热心,远不如其拥护衣冠制度之甚。只要政体不变更,王室推移,无关重要。至於衣冠文物,则为民族文化之象徵,不肯轻变。

 


惟南方士民临时义愤的结合,抵不住汉*手下三十年有训练、有经验的正规军队。

 


结果中国士民在自身组织不健全的痛苦下屈服了。然而大部分南方士民反抗清廷的心理,却依然存在。 当时南北两方对异族统治的心理上之反应,正舆他们社会经济文化之相差成正比。

 


中国社会机构,自汉武以下,不断以理想控制事实,而走上了一条路向,即以士人为中心,以农民为底层,手工业与兵士为农民之分化。而商人只成旁枝。因此社会理想除却读书做官,此种人在唐以前即为门第中之家长,宋以下则为社会大众学业上之师长。便是没世为老农。市井货殖,不是一条正道。此种倾向,自宋以后更显著。宋人所讲学文,与经商牟利意义极端冲突。因此好利贪财者,亦盛置田产,而不事货殖。

 


民族文化正统的承续者,操在读书人的手裹。而读书人所以能尽此职责,则因其有政治上的出路, 科举仕宦。使他们的经济生活,足以维持在某种水平线之上。中国社会自汉以下,宗教势力始终有限制,亦为此故。

 


若使读书人反对科举,拒绝仕宦,舆上层政权公开不合作,则失却其经济凭藉,非躬耕为农,即入市经商,而从此他们亦再不能尽其负荷中国文化之职责。 魏晋南北朝之士大夫,其门第家业皆可退守,又寺庙亦可藏身。宋、明以来,士大夫不能有退守之基业,而寺庙亦再不占社会上文化之重要性。所以一个士人,要想负荷民族传统文化之职责,只有出身仕宦。即专以教授为生,而来学者之出路,仍以仕宦为终极,否则此教授一业即无生源。 明末遗民,虽则抱有极强烈的民族观念,到底除却他们自身以外,他们的亲戚朋友以至他们的子孙,依然只能应举做官;这样便走上与异族政权的妥协。亦惟有如此,他们还可负荷他们最重视的民族文化。

 


顾炎武本昆山世家,然鼎革以后,家奴叛变,使其不获安居。在南北朝、初唐,奴隶部曲盛行时,其情形便不同。又清初江南奏销案,缙绅无或幸免,西晋、北魏户调均田,岂有此力量? 这可见后代的所谓“故家”,与中唐以前的门第大族,势已大异。顾氏浪迹北方,对耕殖经商,均甚留意。以故其私人经济,可无问题。然欲从此中打出一个基础,长与政治绝缘,而来担任文化事业的营养,则其事非易。


 

一 明末遗民之志节(2)

明末遗民的生活状况,大体可如下列:

 


一、出家。 如方密之等(元代全真教盛行,亦由此背景来。)如是则中国士阶层传统之文化理想及文化事业,即及身而绝。寺庙本不为中国传统文化学术结集之所,要在寺庙中传播中国传统学术,殊不容易。

 


二、行医。如吕晚村等。(金、元两代医术发达,亦从此背景来。)医业好则妨其志业与学业,医业坏则不足以维持生业。故张杨园屡因此荒了自己功夫。如晚村友高旦中,则竟以医师毕世;而吕晚村亦复以此意劝之。

 


三、务农。如孙夏峰、颜习斋、张杨园等。此项生活,极刻苦,仍不能发皇完成其学业传统。汤潜庵学于夏峰,出而仕宦。李恕谷学于习斋,出而游幕。杨园则晚年在吕晚村家处馆。若来学者依然归耕,则耕渐勤,学渐荒,而传统绝。

 


四、处馆。如张杨园等。来学者多要学八股应举,则是间接的妥协。惟晚村则借八股制业来发挥民族思想,身後竟获奇祸。

 


五、苦隐。如徐俟斋、李二曲、王船山等。此等生活亦及身而止。复有避地海外,如朱舜水之至日本。文化传至异邦,自国则无影响。

 


六、游幕。如李恕谷、刘继荘、顾景范等。此等虽志节皎然,然踪迹近人,过一关即入仕宦之途。

 


七、经商。如顾亭林在晋北垦牧、吕晚村刻书等。此方面最少。纯粹经商,便与学术文化事业脱离。

 


社会机构不能激剧变动,则“遗民不世袭” 此徐狷石语的话。很容易在当时人口中吐出。顾亭林与人书谓:“人人可出,而炎武不可出。”若纯以民族观点论,则人人不可出也。当时遗老,非不能唱高调,惟事实有所不许耳。若埋头从事反抗工作,遗老们多半是从反抗工作中退身下来,才致身於学术文化事业的。

 


中国以广土众民之故,政治一稳定下来,便不易激动。故明末遗老,多主张恢复封建,甚有主张恢复氏族大门第者。因封建则国体分割,易於摇动。社会有大氏族、大门第,则易於揭竿而起。他们以力量单薄的书生,而要来发动广大民众从事於大一统的政权争夺,其势实不易,故辗转而思及于此。

 


中国社会,实已走上了一条比较和平而稳定的路,而适为狭义的部族政权所宰制。

 


然明末遗民,他们虽含荼茹蘖,賷恨没世,而他们坚贞之志节,笃实之学风,已足以深入於有清一代数百年来士大夫之内心,而隐然支配其风气。直到清末,还赖藉街们人格之潜力,来做提倡革命最有效之工具。明末一般社会风气之堕落,学者之空虚欺诈,名士之放诞风流,经历亡国之惨祸而态度激变。刻苦、坚贞、强毅、笃实、博综,遂为晚明诸遣老治学为人共有之风气。诸老大抵皆少历艰苦,晚臻耋寿。(夏峯年九十二,梨洲八十六,二曲七十九,船山七十四,亭林、习斋皆七十。)此皆民族之元气,崭然独存於凶丧耗散之余。彼辈莫不有体有用,形成多方面圆满完整之人生。其为人立身挣舆成学著书,皆卓然有以起后世之敬慕。

 


北宋诸儒无其刚毅,东汉诸儒无其博实。实中国学术史上一段极有一段极有光辉之时期也。(关於诸儒学术详情,请阅拙著近三百年学术史。)而清廷虽因势乘便,以一时的兵力,攫夺到中国全国的疆土,亦终不能不顾会上文化的和平势力,而公开解放其政权。此即蒙古舆满州易地而处,亦不得不然。明末南方一般文化传播,较之南宋已远过;而北方的文化情形,在明代三百年统治下,较之辽、金沿袭下来的北方,亦不可同日而语。故纵使蒙古人在明末入主中国,恐亦不能不学满洲人的办法。

 


清初诸帝努力汉化的程度,亦相当可赞美。

 


尤其如康熙之好学。年十七、八时,以读书过勤咯血,犹不肯废。初,讲官隔日进讲,帝令改按日进讲。三藩变起,帝犹不肯废进讲之制。修葺宫殿,则移居瀛台,仍令讲官进讲。二十三年南巡,泊燕子矶,夜至三鼓,犹不辍诵。於天文历算,皆所通晓。为清代帝王中第一人。

 


而屈膝清廷的中国士人,因遗民榜样摆在一旁,亦足使他们良心时时发露,吏治渐上轨道。师如孙夏峰之於汤潜庵,朋友如吕晚村之於陆稼书,亲戚如顾亭林之於徐乾学兄弟,此等举不胜举。

 


清初的政治情况,所以比较明中叶以下犹算差胜者在此。

 


然言世运物力,则实在清不如明。康熙五十年所谓盛世人丁者,尚不及明万历时之半数。

 


康熙五十年各直省丁口数(图表略)

 


在长期丧乱凋残之余,社会秩序,亦比较容易维持。

 


循而久之,社会元气渐复,清室的帝王便不免渐渐骄纵起来。如乾隆已不能如康熙、雍正之操心深虑。

 


而一辈士人则事过境迁,亦渐渐的腐化。

 

 

二、乾嘉盛时之学风(3)

 

 

 

那时的学术文化,却渐渐舆政治事业宣告脱节。

 


江、浙一带,本为南宋以下全国经济文化最高的结集点,亦即是清初以来对满清政权反抗思想最流行的所在他们以鄙视满清政权之故,而无形中影响到鄙视科举。在明季将次覆亡时,已有一辈学者感觉科举之可鄙*,无实用。又因鄙视科举之故,而无形中影响到鄙视朝廷科举所指定的古经籍之训释舆义训。

 


因此宋、元、明三代沿袭下来对於古经籍的义训,一致为江、浙新学风所排斥。亦有因激於乱亡之惨,而猛烈攻击传统学风者,如顾炎武之於王守仁,颜习斋之兼及程、朱等。(时苏州有唐甄,其议论态度与颜相似,可见不论南北,皆激於时变而然。)因有所谓“汉学”与“宋学”之目。 “宋学”的后面,是朝廷之功令,为科举取士之标准。

 


当时江、浙学者间,有不应科举以家传经训为名高者。如吴学领袖惠栋,其家四世传经。其第一代名有声,字扑庵,明岁贡生,明亡,即足迹不入城市,舆徐枋为莫逆交。其子周惕,孙士奇,曾孙即栋,治经皆尊汉儒,遂有“汉学”之称。亦有一涉科第,稍经仕宦,即脱身而去,不再留恋者。如钱大昕、全祖望等。此辈已到乾隆时代,舆遣民渐无交涉矣。要之,在清代这辈学者间,实远有其极浓厚的反朝廷、反功令的传统风气,导源於明遣民,而彼辈或不自知。

 


所以他们反朝廷、反功令的思想不至露痕迹者,一因顺、康、雍、乾历朝文字狱之惨酷,使学者间绝口不谈朝政时事。

 


清臣不敢自刻奏议,恐以得罪。清代亦无好奏议。又不敢记载当代名臣言行。如尹嘉铨即以著名臣言行录遇祸。乾隆八年,杭大宗以进士应御史试,偶及朝廷用人不宜分满、汉畛域,即遭严谴,几至不测。放还终身,更不录用。全祖望舆杭略同时,著书刻意收罗乡邦宋、明遗民,此其意态之有所郁结,极可想像得之。

 


二因清代书院全成官办性质,以廪饩收买士气。

 


袁枚书院议谓:“民之秀者已升之学矣,民之尤秀者又升之书院。升之学者岁有饩,升之书院者月有饩。士贫者多,富者少,於是求名赊而谋食殷。上之人探其然,则又挟区区之廪假以震动黜陟之,而自谓能教士,过矣。”按:书院厚其廪饩,卧碑严其禁令,开其为此,抑其为彼,士非愚痴,岂有不知?

 


一时名儒硕望,主书院掌教务者,既不愿以八股训後进,惟有趋於笃古博雅之一途。

 


如卢文弨、全祖望、钱大昕、李兆洛等一时通儒,无志仕宦者,惟有居一书院,尚可苟全生业。其所教督,既不肯为科举俗学,又不敢涉於人生实事。明人如良知家社会讲学风气,亦不为清儒所喜。不媚古研经以自藏,复何以自全乎?

 


三则江、浙一带经济状况,继续发荣滋长,社会上足可培植一辈超脱实务的纯粹学术风气。

二、乾嘉盛时之学风(4)

 


明万历六年全国户口六千零六十九万余,而江、浙已占一千零五十万。乾隆时,直隶一省,不敌扬州一府。山西、陕西、甘肃、河南各省,均不敌松江一府。明季以来,江、浙两省藏书家之多,尤胜前代远甚。而扬州为盐商所萃,其经济力量,足以沾润江、浙学士者更大。乾隆朝四库全书凡七本,内廷占其四,文渊,在紫禁城内东南隅,文源在圆明园,文溯在奉天,文津在热河。而江、浙亦占其三。文汇在扬州,文宗在镇江,文澜在杭州。此亦可见当时学术偏聚江、浙之一斑。

 


四则自印刷术发明,书籍流通方便之後,博雅之风,自宋迄明,本已每展愈盛。

 


唐人博学,以当代典章制度为主,如杜佑通典之类是也。宋学之博,远超唐贤,只观通志堂经解所收,可见宋代经学之一斑。至史学如司马光资治通鉴、郑樵通志、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其博大精深,尤非唐人所及。而南宋尤盛於北宋。即易代之际人物,如王应麟、胡身之、马端临等,其博洽淹雅,皆冠绝一代。世疑宋学为疏陋,非也。即如朱子,其学浩博,岂易窥其涯涘?明代虽承元人绝学之後,又深中科举八股之害,然博雅之风,亦且掩且扬。清代考证学,颇亦承袭明人。社会书本流传既易,博雅考证之学,自必应运而兴。惟宋、明更有气魄大、关系大者镇压其上,故南宋必先数朱 陆,明代必先数阳明,而博古之家,只得在第二、第三流地位。不得谓宋、明学者皆疏陋,至清始务笃实也。惟清儒承宋、明之後,更易为力,又无别路可走,只得专走此一路,遂若清代於此特盛耳。顾亭林日知录尝谓:“自宋之末造,以至有明之初年,经术人才,於斯为盛。自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说亡,十族诛而臣节变。洪武、永乐之间,亦世道升降之一会矣。”而潘次耕序日知录,则谓:“自宋迄元,人尚实学,若郑渔仲、王伯厚、魏鹤山、马贵舆之流,著述具在,皆博极古今,通达治体,曷尝有空疏无本之学?明代人才辈出,而学问远不如古。是书(日知录)惟宋、元名儒能为之,明三百年来殆未有也。”顾氏日知录最为後来博雅一派所推,然其师弟子自相称许,亦不过在宋、元之间。然清儒即如吴学惠家,以汉学治经负盛名,其为学亦兼及文史。同时如全祖望、钱大昕等,其文史之学亦皆足继踵宋贤。专以经学夸清儒,亦复失之。


故江、浙考证汉学,其先虽源於爱好民族文化,厌恶异族统治,带有反抗现实之活气;其後则变为纯学术之探讨,钻入故纸堆中,与现实绝不相干。

 

三 政治学术脱节後之世变(5)

江、浙学风这一种的转变,虽於古经典之训释考订上,不无多少发明;但自宋以来那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一“秀才教”精神,却渐渐消沉了。至少他们只能消极的不昧良心,不能积极的出头担当,自任以天下之重。

清代虽外面推尊朱子,自康熙命李光地等编纂朱子大全书,至五十一年朱子在孔庙升祠十哲,特表崇重。

但对程 朱学中主要的“秀才教”精神,则极端排斥。

乾隆有御制书程颐论经筵剳dá子後云:“夫用宰相者,非人君其谁?使为人君者,以天下治乱,付之宰相,己不过问,所用若韩、琦。范仲淹。,犹不免有上殿之相争,所用若王安石。、吕惠卿。,天下岂有不乱?且使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而目无其君,此尤大不可也。”以天下焉己任,此乃宋、明学者惟一精神所寄,而为清廷所最极端反对。又如雍正时,谢济世注大学,不从四书集注本,顺承郡王 锡保参其谤毁程 朱,雍正批谕谓:“朕观济世所注之书,意不止谤毁程 朱。乃用大学内‘见贤而不能举中两节’,言人君用人之道,借以抒写其怨望诽谤之私也。其注有‘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等语,则谢济世之存心,昭然可见。”九卿议谢罪·斩立决,後得旨免死,发往新疆充军。又乾隆时尹嘉铨案,罗尹罪状,有尹著名臣言行录序列本朝大臣,谕谓:“朱子当宋式微,今尹嘉铨欲於国家全盛之时,妄生议论,实为莠言乱政。”又尹称大学士、协办大学士作“相国”,谕谓:“明 洪武时已废宰相,我朝相沿不改。祖宗至朕临御,自以敬天爱民勤政为念,复於何事藉大学士之襄赞?昔程子云‘天下治乱系宰相’,止可就彼时闯冗而言”云云。大学士等拟尹凌迟处死,家属缘坐,特旨改绞立决,免其凌迟、缘坐。则清廷之所谓尊程 朱者,其情居可见。

 


他们只利用了元 明以来做八股应举的程 朱招牌,他们绝不愿学者认真效法程 朱,来与闻他们的政权。

 

 

 

四库馆臣作四库全书 提要,对程 朱 宋学,均滥肆漫骂。此非敢显背朝廷功令,实是逆探朝廷意志,而为奉迎。东吴惠氏有楹帖云:“六经尊服 郑,百行法程 朱。”清廷科举功令,只是六经尊程 朱而已。另一面则推波助澜,假意提倡江、浙考证之学,务期学者只埋头不张眼,则是百行法服 郑也。清廷能自以私意操纵学风,正为其对中国学术文化有相当了解之故。

 


此等风气,恰恰上下相浃洽,而学者精神,遂完全与现实脱离。应科举觅仕宦的,全只为的是做官,更没有丝毫以天下为己任的观念存在胸中。清代中叶以後学术虽日盛,而吏治却日衰,正为此故。

 


清代统治中国的传统政策,一面箝制士大夫,社会中层。而一面则讨好民众。社会下层。

 


清代讨好下层平民最有名之著例,莫如丁赋摊入地粮,自康熙五十年以後,永不加赋一事。王庆云石渠馀纪谓:“清初丁徭之法,悉依明旧。顺治十八年编审,直省人丁二千一百六万有奇,至康熙五十年编审,二千四百六十二万有奇。五十年间,滋生不过十分之二。盖各省未以加增之丁尽数造报也。先是巡行所至,询民疾苦,或言户有五、六丁,只纳一丁,或言户有九丁、十丁,止纳二、三丁。於是康熙五十一年定丁额,谕曰:‘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亩未广,应将现今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自後所生人丁,不必徽收钱粮,惟五年一编审如故。’雍正初,定丁随地起之法,直省丁赋以次摊入地粮,於是丁徭口赋,取之田亩,而编审之法愈宽。”今按:以丁归田,其实唐 杨炎两税已如此。然自杨炎两税以後,仍自有差役。王安石令民输钱免役,而绍兴以後,户长、保正催钱复不免。李心传谓:“合丁钱论之,力役之征盖取其四;而一有征事,征夫之事又仍不免,是取其五矣。”及明代一条鞭法,实亦地丁合一也。清之田赋悉照万历年间则例征收,惟除天启、崇祯诸加派,则丁粮固已在租中,而复有丁徭,是正如唐行两税而五代、宋室复有差役也。及将丁粮摊入田赋後,其後仍不断有差役,则亦仍是一种朝三暮四,为狙公之赋芧而已。清代赋役,较之晚明固见轻减,若以与唐代租庸调制之确立一代规模者相比,则未可同日语。且清代此项政制,其先亦起於不得已。其时各直省对丁粮各有积亏,江苏巡抚所属七府五州,自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四年,积亏地丁钱粮至一千十一万。甘肃自康熙末至雍正初,亦亏帑金一百六十余万。清赋本重,民力已竭,故康熙五十年诏,有“户口渐繁,地不加增,民生有不给之虞”之说。此後丁粮既不加征,则惟有摊丁於地之一法。且清初征纳钱粮,照例有“火耗”。每两加三分。官吏舞弊滥收。据东华录:“康熙二十四年,山西各州、县每两加至三钱、四钱不等。三十六年谕:‘山、陕火耗有每两加至二、三钱不等者。’雍正元年谕:‘火耗日渐加重,每两加至四、五钱。’” 田文镜最为雍正依信,亦谓:“山东钱粮积亏二百余万,雍正六年应届完限,完不及五成;实由火耗太重,私派太多。”清廷虽时颁禁令,而民间未见实惠。其後乃明定其额而归之公。当时争者谓:“耗羡归公,即为正项。今日正项之外加正项,他日必至耗羡之外加耗羡。”,清廷不纳,而其後果然。火耗之外又继之“平余”。火耗尤可说,平余则明为不平矣。又复有“重戥děng”。钱粮又有所谓“浮收”。始乾隆三十年后。未几而又有“折扣”。始犹每石折耗数升,继乃至五折、六折不等。仍有“淋尖”、“踢脚”、“洒散”,多方糜耗。此皆在雍、乾盛时,更不论中、晚以後也。则清之讨好民众,固仅腾口惠,舆确立一代规模之善政有辨。又清代有捐纳之制,官吏可以赀进。其始盖以初入关,中国士大夫意存观望,清廷藉以网罗社会雄於资财之部分人,亦可减削一时反对之气势,而补开科取士之所不足。[/size=2]文官捐始於康熙十三年三藩事起之後,既可不加税而饷足,又以官爵饵社会安反侧,其用意至深毒。[/SIZE]然其後寝失本意,乃专为弥缝一时经费之急需。捐例大率不出三途:曰拯荒、河工、军需。名器不尊,登进日滥,仕途淆杂。清廷徒守“永不加赋”之美名,而捐例迭开,不啻纵数十百饿虎馋狼於民间,其害较之加赋为更烈。

 


但到士大夫腐化了,吏治振作不起来,则民众只有受苦,绝对沾不到惠泽。因此待到士大夫阶层反抗清代的意志渐渐消灭,即箝qián制成功,而大夫趋於腐化。下层社会反抗清廷的气焰渐渐炽盛。因吏治败坏,民不聊生。嘉庆十八年,蒋攸铦xiān疏:“我朝累代功德在民,而乱民愍mǐn不畏法,此皆由於吏治不修所致。”可谓道破此中消息矣。这是狭义的部族政权不可避免的一种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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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狭义的部族政治下之民变 

清中叶以下之变乱

 

 

一、乾嘉之盛极转衰

 

 

 

清康、雍、乾三朝,比较过的有秩序承平的日子;然到乾隆中叶以后,清室即入衰运。

 


  一、因帝王精神,一代不如一代。 乾隆好大喜功,不如雍正之励精图治。雍正刻薄,不如康熙宽仁。惟以国富论,仍以乾隆为最盛。康熙六十一年,户部库存八百余万。雍正间,积至六千余万。自西北两路用兵,动支大半。乾隆初,部库不过二千四百余万。及新疆开辟,动帑三千余万,而户库反积存七千余万。及四十一年,两金川用兵,费帑七千余万,然是年诏称库帑仍存六千余万。四十六年诏,又增至七千八百万。且普免天下钱粮四次,普免七省漕粮二次,巡幸江南六次,共计不下二万万两,而五十一年之诏,仍存七千余万。又逾九年归政,其数如前。康熙舆乾隆,正如唐 贞观舆开元、天宝也。

 

 

 

  二、因满族官僚,日益贪污放肆。此与前一事相因而至。满族对中国戒备之心日懈,则其自身缺点劣性日露。乾隆晚年之和珅,为相二十年,所抄家产,珍珠手串二百余,大珠大于御用冠顶。宝石顶数十,整块大宝石不计数。藏金钱、衣服逾千万。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埋银三百余万两。人谓其家财八万万,敌全国当时岁入十年以上。遂有“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之谣。其时外省疆吏亦望风贪黩(du 2:贪污)。满臣伍拉纳为浙闽总督,籍产得银四十万有奇,如意至一百余柄。乾隆谓其“如唐元载之胡椒八百斛”。乾隆虽对贪黩时加严惩,然其风终不戢(ji 2:收敛)。

 


  三、汉人亦志节日衰,吏治日窳(yu 3:恶劣)。此复与前一事相因。先论中央。洪亮吉 嘉庆四年疏,谓“十余年来,士大夫渐不顾廉耻。有尚书侍郎甘为宰相屈膝者;有大学士七卿之长,且年长以倍,而求拜门生为私人者;有交宰相之童隶,并乐与抗礼者。太学三馆,风气之所由出,今则有昏夜乞怜,以求署祭酒者;有人前长跪以求讲官者。翰林大考,国家所据以升黜词臣,今则有先走军机章京之门,求认师生,以探取御制诗韵者。行贿於门拦侍卫,以求传递,代倩藏卷而去,制就而入者。大考如此,何以责乡、会试之怀挟替代?士大夫之行如此,何以责小民之夸诈夤(yin2)缘? 辇毂(nian2 gu3)之下如此,何以责四海九州之营私舞弊?”此则在嘉庆初也。曾国藩谓:“十余年间,九卿无一人陈时政之得失,司道无一摺(zhe2)言地方之利弊”此则在道光朝矣。次论地方。清制,州、县分选、调为二等,而督、抚又得请拣发人员到省试用。故部选之缺,扣留者常十之七、八,铨选之权移於督、抚。督、抚权愈重,州、县包苴(ju 1)愈不可禁。每一缺出,钻营得之者,辄不惜盈千累万之贿,而墨吏日甚一日。外省鬻(yu 4:卖)缺,其弊尤甚於明吏部之掣签。洪亮吉谓:“十余年督、抚、藩、臬之贪欺害政,比比皆是”,是也。又当时道、府官,由州、县起家者十之二、三,由部员外擢(zhuo2:提拔)者十之七、八。而当时司员则甚少才望。一则由满洲之荫(yin 1)生太易,一则由汉员之捐班太多。当时督、抚既多满员贪黩,道、府亦少清望,州、县尚在府、厅、司、道之下,层层管辖,层层剥削,有志节者亦无以自保。故其时读书稍自好者,苟非入翰林得清显,即退为书院山长,或浮沉郎署,或宁为一教官。故乾嘉经学极盛时期之学者,仕宦率多不达。如是而望州、县之清廉,吏治之振饬(chi 4),自不可能。章学诚论其时官场贪婪,曰:“上下相蒙,惟事婪赃渎货。始则蚕食,渐至鲸吞。初以千百计者,俄而非万不交注,俄而且数万计,俄而数十万、数百万计。”洪亮吉亦日:“今日州、县之恶,百倍於十年、二十年之前。无事则蚀粮冒饷,有事则避罪就功。”又日:“吾未成童,侍大父及父时,见里中有为守令者,戚友慰勉之,必代为虑曰,此缺繁,此缺简,此缺号不易治,未闻其他。及弱冠之后,未入仕之前,二、三十年之中,风俗趋向顿改。里中有为守令者,戚友慰勉之,亦必代为虑曰,此缺出息若干,此缺应酬若干,此缺一岁可入己者若干;民生吏治,不复挂齿颊矣。然吾又尝验之,三十年以前,守令之拙者,满任而归,或罢任而返,其赢余虽不多,然恒足以温饱数世。今则连十舸(ge3),盈百车,所得未尝不十倍於前,而不十年,不五年,及其身已不能支矣。”此言夫守令也。又其言吏胥,曰:“吏胥为官者百不得一。登进之途既穷,营利之念益专。世门望族,以及寒唆(jun4:农官)之室,类不屑为。其为之而不顾者,四民中之*桀狡伪者耳。姓名一入卯簿,或呼为“公人”,或呼为“官人”。公人、官人之家,一室十余口,皆鲜衣饱食,咸不敢忤其意,即官府亦畏之。何则? 官欲侵渔其民,未有不假手於吏胥者。乡里贫富厚薄,自一金至百金、千金之家,吏皆若烛照数计。家之入於官者十之三,入於吏胥者已十之五矣。不幸一家有事,则选其徒之壮勇有力、机械百出者,蜂拥而至,不破其家不止。今州、县之大者,胥吏至千人,次者七、八百,至少一、二百人。大率十家之民不足以供一吏,至有千吏,则万家之邑亦嚣然矣。”此又一目胥吏也。

  因吏治之不振,而各省遂有所谓“亏空”。其事起於乾隆四十年以后。始则大吏贪淋者利州、县之贿赂,债事者资州、县之摊赔,州、县匿其私橐,以公帑应之,离任则亏空累累。大吏既饵其资助,乃抑勒后任接收。其后循至以敢接亏空为大员,以禀揭亏空为多事。州、县且有藉多亏挟制上司,升迁美缺。自后地方政治,遂惟有所谓“弥补”。宽则生玩,胥吏因缘为*。急则张皇,百姓先受其累。而民事遂无问者。刘蓉谓:“天下之吏,未闻有以安民为事者,而赋敛之横,刑罚之滥,朘(juan 1:剥削)民膏而殃民者,天下皆是。”则天下几何不乱!

 

四、因户口激增,民间经济情形转坏。乾隆十四年总计,直省人丁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九万有奇,距康熙五十年方三十年余,所增达七、八倍。又三十余年,至乾隆四十八年,为二万八千四百有三万有奇。又十岁,五十八年,为三万七百四十六万。又二十岁,嘉庆十七年,为三万六千一百六十九万有奇。此由丁随地起,自无减匿之弊,或有增造以博盛世之名者。然乾嘉人口激增,自为事实。洪亮吉 意言治平篇:“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然言其户口,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夫妇二人,宽然有余。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已不下二十余人。又自此而曾焉、元焉,视高、曾时已不下五、六十倍,不分至十户不止。隙地闲廛(chan2:居民区),增六倍、五倍而止矣。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bo2:跌倒)而死者之比比乎?”又生计篇云:“今日之亩,约凶荒计之,岁不过出一石。今时之民,约老弱计之,日不过食一升。率计一岁一人之食,约得四亩;十口之家,即须四十亩,其宽广即古之百亩也。工、商贾所入,至少者人可余百钱。士佣书授徒所入,日亦可得百钱。是士、工、商一岁之所入,不下四十千。闻五十年以前,吾祖、吾父之时,米升钱不过六、七,布丈钱不过三、四十。一人岁得布五丈,为钱二百;得米四石,为钱二千八百。是一人食力可以养十人。今则不然,农十倍于前而田不加增,商贾十倍于前而货不加增,士十倍於前而佣书授徒之馆不加增。且升米钱须三、四十,丈布钱须一、二百。所入愈微,所出益广。於是士、农、工、贾,各减其值以求售;布、帛、粟米,各昂其价以出市。此即终岁勤动,毕生皇皇,而自好者居然有沟壑之忧,不肖者遂至生攘夺之患矣。何况户口既十倍于前,游手好闲者更数十倍于前。遇有水旱疾疫,其不能束手以待毙也明矣。”供氏正值乾嘉盛极转衰之际,此两文正为指出当日由户口激增而影响一般生活之最好例证也。

 

 

 

乾隆末叶,民变之事已数见不鲜。

 

  一、乾隆三十九年王伦 临清之乱,唱清水教,运气治病,教拳勇,为白莲教之遣。

 


  二、乾隆四十六年甘肃 回叛。

 


  三、乾隆六十年湘、桂 苗变。

 


  四、即川楚教匪。

 

 

 

 


尤大者则为川、楚教匪,直延至嘉庆七年始平。

 

  川、楚教匪徒党二百万,波及燕、齐、晋、豫、秦、蜀诸省。其口号为“官逼民反”,自诡称明裔朱姓。清廷历时九载,军费至二万万两,杀教徒数十万。其兵士、乡勇之阵亡及良民之被难者无计。清廷仅能制胜者,惟恃乡勇与坚壁清野之法。陕西总督长龄云:“团练有益于今日,有大害于将来。”盖满族武力不足平乱,平乱者全赖民间之自力。逮民间自力一旦成长,则狭义的部族政权,再不能凌驾其上也。又按:雍正八年,鄂尔泰平西南夷乌蒙之乱,始用乡兵。乾隆三十八年,用兵小金川,多用乡兵。自后遂设屯练乡兵,其饷倍於额兵。嘉庆苗事,傅鼐(nai 4)以乡兵功冠诸将。川、楚之乱,文臣如四川按察使刘清,武臣如四川提督桂涵、湖北提督罗思举,皆乡兵功也。洪、杨起事,湘军始以团练街乡里,盖承历朝乡兵之风而起。

 


嗣是复有浙、闽海寇,十五年定。山东天理教,十八年定。更互迭起。至道光末年,乃有洪、杨之大乱。

 

二、洪、扬之乱

 

 

 

洪、杨先起,亦以“官逼民变”、“天厌满清”、“朱明再兴”等语为号。农民骚动主因,必由于吏治之不良,再促成之于饥荒。在官逼民变的实况下,回忆到民族的旧恨,这是清中叶以后变乱的共通现象。饥荒可以促动农民,却不能把农民组织起来,要临时组织农民,便常赖于宗教。

秦末东方革命,皆有贵族势力主持,故变乱最像样,有规模。西汉末,如光武以宗室起事,然其先绿林、赤眉等皆饥民集为群盗而已。故骚扰之时期长,社会元气损失大,而成事不易。东汉末年始有黄巾为民间以宗教结合起事之始。直至清代,十之七不得不赖于宗教之号召。洪亮吉征邪教硫:“楚、蜀之民,始则惑於白莲、天主、八卦等教,欲以祈福;继因受地方官挟制万端,又以黔省 苗氛不靖,派及数省,赋外加赋,横求无艺,忿不思患,欲借起事以避祸。邪教起事之由如此。”

 

 

 

为要在短期唱乱而临时兴起的宗教,决无好内容。这是农民革命自身一个致命伤。明太祖其先属于韩林儿,亦以白莲教号召;其后能完全一变为民族的立场,实为明室成事主因。

 


因中国疆域之广,饥荒灾歉,只能占大地之一角。而且饥荒有其自然限制,一两年后,情形即变。因一时一地的饥荒而激动变乱,要想乘机扩大延长,势必采用一种流动的恐怖政策,裹胁良民,使他们无家可安,无产可依,只有追随著变乱的势力;这便是所谓“流寇”。最著者如唐末之黄巢,明末之张献忠、李自成。这一种变乱,骚扰区域愈大,虐杀愈烈,则裹胁愈多。然而到底违逆民意,依然成为其自身的又一种致命伤。元末群雄并起,则不须为流寇,此亦见元代政治之普遍黑暗。用邪教的煽惑起事,用流动的骚扰展开,这是安静散漫的农民所以能走上长期叛变的两条路子。可惜这两条路子,开始便已注定农民革命的命运,使他们只能破坏,不能成功,除非中途能自己改变

 


洪、杨起事的第一因,在其有一种宗教性之煽惑;而将来所以招惹各方面反对,限制其成功,而逼到失败路上去的,便是这一种宗教。

 


洪、杨因地理的关系,洪秀全广东花县人,其先由嘉应州客民移去。开始附会采用西洋的耶教。洪秀全“天父、天兄”的造托,一面攫(jue 2:抓取)到广西深山中愚民的拥戴,一面却引起传统的读书人之反感。

 

忠王李秀成 供状谓:“天王常在深山内藏,密教世人敬拜上帝。亦有读书明白之士子不从,从者俱是农夫寒苦之家,积岁成众。知欲立国深远图者,皆东王 扬秀清、西王 萧朝贵、南王 冯云山、北王 韦昌辉、翼王 石达开、天官丞相秦日昌六人。除此未有人知道天王欲立江山之事。自教人拜上帝之后,数年未见动静。至道光二十七、八年上下,广西贼盗四起,扰乱城镇。各居户多有团练,与拜上帝之人,两有分别。拜上帝人与拜上帝一伙,团练与团练一伙,各自争气,各自逞强,因而逼起。”

 

 

 

其起事既利用上帝之团结,其扩大依然是恐怖裹胁政策的效用。

李秀成 供状云:“凡是拜上帝之家,房屋俱要放火烧了。寒家无食,故而从他。乡下之人,不知远路,行百十里外,不悉回头,后又有追兵。”这是农民决意叛变从事革命之真供状。

 

 

 

然而他们已与乾嘉以来屡次的变乱不同,他们能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一更重大的影响,正因他们能明白揭举出种族革命的旗号。

 

太平天国二年有奉天讨胡檄,谓:“满洲之众不过十数万,而我中国之众不下五千余万。以五千余万之众,受制十万,亦孔之丑矣。”当时洪、扬提出种族观念,实为制胜清政府一个最有利之口号。又广东有三合会,流行—于南洋、珠江流域一带。洪王告人,谓:“三合会之目的,在反清复明。其会组织在康熙朝,目的亦可谓适当。然至今二百年,今日反清可也,复明未见其是。吾既恢复旧山河,不可不建立新朝。”可见民族旧恨,明清之际已往的历史,数百年来流传民间,未尝熄灭。惟洪、扬之起,似乎只可谓利用此种民间心理,而非纯由此发动。所以虽在美、法革命之后,洪、扬诸人依然不脱以前帝王思想之旧习,他们只知援用西方耶教粗迹牢笼愚民,却没有根据西方民主精神来创建新基。此虽似责备洪、扬太苛,然彼辈自始即注意在凭藉宗教,并未能更注意到革新政体,这不能不说亦是他们一弱点。

他们在政制上及军事上,亦略有规模。

 

洪、杨官制,王分四等,侯第五等,其次六官丞相、天、地、春、夏、秋、冬。殿前检点、殿前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领一万二千五百人,辖五师。师帅、辖五旅。旅帅、辖五卒长。卒长、各分领百人,辖四两司马。两司马,领伍长五人,卒二十人,共二十五人。共十六等。又自检点以下至两司马,皆有职司名目。其制大抵分朝内、军中、守土三途。朝内官如掌朝、掌率、尚书、仆射、承宣、侍卫、左右史之类,名目繁多,日新月异。军中官为总制、监军以下。凡攻城略地,常以国宗 当指丞相以上有爵者,或丞相领军。而练士卒,分队伍,屯营结垒,接阵进师,皆责成军帅。由监军、总制上达於领兵大帅,以取决焉。守土官为郡总制,州、县监军,乡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凡地方狱讼钱粮,由军帅、监军区画,而取成于总制,民事之重,皆得决之。自都金陵,分克府、厅、州、县,即其地分军,立军帅以下各官,而统于监军,镇以总制。军帅以下至两司马为乡官,以其乡人为之。军帅兼理军民之政,师帅以下,以次相承如军制。又有女官、女兵。总计男、女官三十余万,女兵十万。其行军阵法有四:曰牵阵法、螃蟹阵、百鸟阵、伏地阵。又立水营,则未经训练,不能作战。盖供、杨初起,其治军有规划,有组织。及到达金陵,即已志骄气盈,不能再有所改进,乃即以军职为民司。又踞长江之险,而徒仗掠夺民船,不再精练水军。宜其致败也。

 

 

 

在政治上亦有几点比较纯朴的理想,如天朝田亩制度等是。

 


天朝田亩制度,今田为九等。各按家口多寡 不论男女。以行分田。凡天下田,男女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向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凡天下每一人有妻、子、女约三、四口,或五、六、七、八、九口,则出一人为兵。其余鳏、寡、孤、独、废疾免役,颁国库以养。二十五家中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通天下皆一式。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圣书。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顶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争讼则两造俱诉于两司马,不服更诉之卒长,以次达於军帅。凡天下官民总遵十款天条,及尽忠报国者,由卑升至高,世世官爵。或逮犯十款天条,及逆命令受贿弄弊者,由高贬至卑,黜为农。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凡天下诸官,三岁一升黜,以示天朝之公。保举之法,先由伍卒之中,查其遵守条命及力农者,两司马申之卒长,以次经历各上司以达于天王。

 

 

 


他们并禁缠足,禁买卖奴婢,禁*chāng*jì,禁畜妾,禁吸鸦片。他们有一部分确是代表著农民素朴的要求。

 

 

 

然而一到南京,距离事业的成功尚远,而内部便禁不住内讧起来。

 


南王 冯云山死于全州,西王 萧朝贵死于长沙。抵南京后,大权均操于东王 杨秀清,专擅甚过。北王 韦昌辉、翼王 石达开同谋杀秀清。初议杀东王一人,乃北王尽杀东王统下亲戚、属员,文武、大小、男妇,尽行杀净。翼王怒之,复杀北王。洪秀全乃专用安、福二王。安王乃秀全长兄洪仁发,福王乃秀全次兄洪仁达。自此众情离叛,翼王一去不返。时为咸丰二年事。洪、杨之败,已定于此时。

 

 


他们前后倡乱十五年,踞金陵十二年,蹂躏及十六省,沦陷六百余城。然而到底没有成事。

 

三、相淮军与咸同中兴

 


削平洪、扬的,并不是满清政府及其朝臣,洪、杨初起不过二千人,广西一省额兵即二万三千,又土兵一万四千,乃不能荡平,任其外溃。直至金陵,所过各省,无能阻者。而是另外一批读书人和农民。

 


洪、杨起事以前,汉人皆不得专阃(kun3:)寄。“鸦片”之役,能却敌者皆汉人,辱国者皆旗籍,然犹谴汉臣之立功者以袒旗员。西人固无意於战,旗员以利啖之即止。太平军则与清不两立,不用汉臣无可收拾。金陵既下,曾国藩仍推官文领衔奏捷。盖夙知朝廷意旨,不敢以汉臣自居大功也。

 

 

 

洪、杨的耶教宣传,并非真耶教。激动了一辈传统的读书人之反感。洪、杨的骚扰政策,惹起了一辈安居乐业的农民之敌意。曾国藩的湘军即由此而起。

 


曾国藩世世业农,以在籍 母丧。侍郎帮办团练。自咸丰二年十二月始,至四年出师湖北。有讨贼檄,谓:“粤匪自处于安富尊荣,而视我两湖、三江被胁之人,曾犬豕牛马之不若。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农不能自耕以纳赋,谓田皆天主之田也。商不能自贾以纳息,谓货皆天主之货也。士不能诵孔子之经,而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大变。凡读书识字者,焉能袖手坐观,不思一为之所也。”又曰:“李自成至曲阜不犯圣庙。张献忠至梓潼亦祭文昌。粤匪焚柳州之学官,毁宣圣之木主。所过州、县,先毁庙宇。忠臣义士如关帝、岳王之凛凛,亦污其宫室,残其身首。”相传太平军围长沙 左宗棠谒见天王、,献攻守建国之策,并劝天王弃天主耶稣,专崇儒教。天王不能用,左遂逃去,为后来削平洪、杨之重要人物。如罗泽南、彭玉麟等,皆激动于民族文化礼教之保全,以及社会民生秩序之自卫,而奋起杀贼。彼辈不私财,十不受朝廷官禄,以书生督领乡民,自卫地方,而渐次推及於近邻,乃一跃而为削平洪、杨之惟一势力。湘军舆粤军 即洪、扬。同样抱有一种民族观念。粤军的缺点,在於没有注意到民族文化传统势力之重要,只图激起革命;甚至对于传统文化加以过分的蔑弃,一切目之为妖,而别拥伪造的天父天兄,读圣书,做礼拜。此与满洲入关剃发令,一在外面,一入内裹,同样对於真受民族文化之薰陶者为一种难堪之损伤。但湘军诸帅,虽自谓受有传统文化之浇培,以保护民族文化自任,而他们对于民族大义,亦早已丧失。晚明 顾亭林、王船山、黄梨洲、吕晚村诸儒之议论,早已为狭义的部族政权所摧残而泯灭。湘军诸帅寄托在异族政权的卵翼下来谈民族文化之保存舆发皇,岂异梦寐! 因此一方面粤军只注意到民族政权之争取,一方面湘军只注意在民族文化之保全。他们都不知一个民族的文化与政权之不可分离,而结果乃演出同族相残之惨剧。

 

 

 

粤军的领导人,对于本国文化,既少了解;对于外来文化,亦无领略。他们的力量,一时或够推翻满清政权,而不能摇撼中国社会所固有的道德信仰以及风俗习惯。这是洪、杨失败最主要的原因。就此点论,洪、杨之天父、天兄等等愚民政策,与八卦教、天理教等,还是一鼻孔出气。而且洪、杨最先用以愚民的旗帜,他们并未悟到早已向全民族传统文化树敌;而他们军事上的实际活动,却又并没有一个预定的全盘计划。

 


李秀成 供状云:“天王攻长沙未下,欲由益阳*洞庭湖边到常德,欲取湖南为家。到益阳,忽抢到民舟数千,改作顺流而下。到南京后,天王与东王欲分兵镇守江南,而取河南为业。后有一驾东王坐船之湖南水手大声扬言,亲禀东王,不可往河南。云‘河南水小而无粮,敌困不能救解。今得江南,有长江之险,又有舟只万千,南京城高水深,尚不之都,而往河南,何也? ’后东王复想见这老水手之言,故而未往。”据此,粤军其先本未有直捣幽燕之计划,只欲在湖南谋一巢穴。因得舟船之利,遂沿洞庭直下长江而到南京。其所以建都南京不北上者,亦因在长江有舟船利用,故不欲舍之北去也。但又不从此积极训练水军。

湘军则虽系地方团练,而一起即有荡平天下之整个准备。

 


曾国藩在咸丰二年奉谕帮同办理本省团练,而咸丰三年,郭嵩焘(到)、江忠源即议用战船肃清江面,遂定湘军兴水师、造战船之计划。明年,咸丰四年,靖港战败,又重整水师,克武汉,顺流东下。是年,水师挫于湖口,截分内湖外江,不得合并。直至咸丰七年克湖口,内湖外江水师始复合。此后湘军所以能控制长江,直下南京者,凭水师舟船之力为大。

 

 

 

其用兵次第,亦始终牢守一个计划,按步推进。

 


曾国藩于咸丰三年奉谕酌带练勇驰赴湖北。嗣皖事日棘,又奉谕赶办船只,自洞庭驶入大江顺流东下,与江忠源会战皖贼。咸丰四年,水师挫於湖口。五年,罗泽南回援武昌。六年,罗泽南卒。七年,曾丁忧回籍。湘军克复湖口。八年五月,曾奉谕令驰驿前往浙江办理军务。七月抵九江、南昌,途次奉谕,即以援浙之师,移剿闽省各匪。十月,李续宾败于三河镇。十一月,又奉谕移军赴皖,著斟酌具奏。九年 是年作圣哲画像记。六月,奉谕著即前赴四川 夔(kui2)州扼守。八月行抵黄州,奉谕饬缓赴川,暂住湖北,为进剿皖省之计。十年十月,奉谕著统筹全局,保卫苏、常。有奉谕迅速驰往江苏,署理两江总督。六月,奉谕补授两江总督,并授为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十一年,克复庆安。是年,胡林翼卒。十月,奉谕统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并浙江全省军务。左宗棠援浙。同治元年,李鸿章赴沪。三年,克复金陵。此数年间,清廷虽知曾国藩才力可依,然并不曾想以削平洪、杨事业全付湘军之仔肩。忽而令之援浙,忽而令之援闽。忽而令之入川,又忽而令之赴苏。若使曾国藩遵从清廷意旨,必致一事无成,全局失败而止。惟曾之意中,早有一整个讨平洪、杨之腹本。因此清廷命令,彼必宛转因应,令其舆自己计划相应而止。其前锋则由九江逐步推进而至安庆,其后部则由湖南逐步推进而至武汉。稳扎稳打,一面应付洪、杨,一面应付清廷。又一面则团结共事之人才,如骆秉章、胡林翼等。直至咸丰十年,有统筹全局之旨,始稍得舒展。然当时朝意命其驰往江苏,江、浙地方乞援者,又连翩而来。而曾之步骤,依然不变。直至同治元年,始发出浙、苏援师。先后十三年,虽兵事利钝,瞬息千变,而进退计划,前后一贯。反观洪、杨,自三王内哄以后,石达开远行,内部即少可仗之才。李秀成、陈玉成仅为战将,虽东西驰突,不无一逞之威,然中枢不能发踪指示,阃(kun 3)外不能利害专断,狼奔豕(shi 3)突,漫无把握。两两相较,成败自判矣。

 

 

 

曾国藩虽在军中,隐然以一身任天下之重。网罗人才,提唱风气,注意学术文化,而幕府宾僚之盛,冠绝一时。 薛福成有湘乡幕府宾僚记。

 


其时满臣如赛尚阿、讷尔经额,既先后以钦差大臣失律被谴。文庆为大学士直枢廷,屡请破除满、汉畛域,用人不拘资地。曾国藩初以击贼失利,谤议纷起,文庆独主宜专任讨贼。胡林翼以贵州道员留带楚勇,以国藩荐拔,一岁间擢湖北巡抚。袁甲三督师淮上,骆秉章巡抚湖南,文庆荐其才,请勿他调。时军事方殷,迭饬疆吏及各路统兵大臣,奏举将才。林翼举左宗棠,予四品京堂,襄办国藩军务。沈葆桢、刘蓉、张运兰,命国藩、林翼调遣。他如塔齐布、罗泽南、李续宾、李续宜、彭玉麟、杨岳斌等,俱以末弁或诸生,拔自戎行。当时称曾、胡知人善任,荐贤满天下。曾、胡之得自由荐擢人才,实为湘军成功又一因。


至於洪、杨,自东、北、翼三王内哄以后,天王惟用兄弟、戚属为亲信。

 

 李秀成供状:“主上因东、北、翼三王弄怕,未肯信外臣,专信同姓之臣。重用者:第一、幼西王 萧省和。第二、王长兄洪仁发,王次兄洪仁达。第三、干王 洪仁歼。第四、驸马锺姓、黄姓。第五、英王 陈玉成。第六方是秀成也。”

 

文治制度方面,在南京十二年,可算绝没有些微上轨道的建设。亦不能搜罗原来团体以外之人才。如钱江、王韬等,

 


气局远不能与左、李、罗、彭相比拟,然粤军并此不能用。  

 


    

 


却妄想以天父、天兄之欺妄深山愚民者,欺尽天下。

 


此层虽粤军中将领亦各自知之。如李秀成供状即再四提及此层,慨乎言之,谓:“主又不问国事,一味*天,置军务、政务于不问。”又曰:“不问军情,一味*天,别无多话。”又曰:“我主不问政事,只是教臣认实天情,自有升平之局。”又曰:“天王号为天父、天兄、天王之国。此是天王之计,天上有此事,瞒及世人。天王之事,俱是那天话责人,我等为其臣,不敢与驳,任其称也。那天朝、天军、天民、天官、天将、天兵等,皆算渠一人之兵,免我等称为我队之兵。称为我队我兵者,责曰:‘尔有*心。’恐人之占其国,此实言也。何人敢称我兵者,五马分尸。”

 

 

 

如此何得不败?

 


明太祖所以能成事,一因元朝不能用汉人,一因明太祖自己极开明,能用刘基、宋濂等像样人物。洪秀全所以不成,一因清朝尚知利用汉人,不易推倒。一因自己太昏愚,始终不脱江湖草泽意味。因此他们虽揭举了民族革命的大旗,终因领袖人物之不够标格而不能成功。

 

 

 

东南洪、杨始平,西北捻、回又炽。清廷一无能力,依然仰赖于湘军。

 


曾国藩于同治三年六月克复南京,十月,即奉谕:江宁已臻底平,即著酌带所部,前赴皖、鄂交界,督兵剿捻。迅速前进,勿少延缓。十一月奉谕:曾国藩无庸前赴安庆,亦无须交卸督篆(zhuan4),仍驻金陵,妥协调度。四年五月,奉谕令至淮、徐一带,督率水陆援军,相机剿贼。又奉谕即前赴山东一带,督兵剿贼。两江总督著李鸿章暂行署理,而命曾国藩节制直、鲁、豫三省。五年,曾荐李自代。六年捻平。洪、杨凭长江之险,湘军特练水师制之。捻以骑兵驰骋,曾又定为长围之法。自有此法,流寇亦失其作用。李以淮军遵曾意制胜。甘、新 回乱,则左宗棠平之。皆曾一系人物也。

 

 

 

曾、左、胡、李号称同治中兴功臣。然此等人物,仅能平乱,却不能致治。

 


一因清政府种族观念太深,不能推诚大用。

 


曾、胡皆以文庆主持于内,始得稍有展布。胡林翼为湖北巡抚,委曲交骥于湖广总督官文,始克尽其为湘军后方之职责。咸丰遗诏:“无论何人,克南京封郡王”,而曾国藩仅得封一等勇毅侯,曾国荃、李鸿章、左宗棠皆为一等伯。南京于同治三年六月克复,十月即命曾国藩离守剿捻。此后曾即往返于两江、直隶两督任,未得为中央官。清廷曾谕国藩保荐督、抚大员,国藩引嫌,谓:“宜防外重内轻之渐,兼杜植私树党之端。”洪、杨平,即亟亟谋遣散湘军,以淮军自代。曾、胡皆善处当时之变局,以自成其所欲达之目的。

 

 

 

二则因胡既早卒,曾、左诸人皆驰驱军旅,效命疆场,未得为中央大吏,於朝政少可献替

 


曾氏同治元年五月七日日记,详论洋务,谓:“欲求自强之道,总以修政事、求贤才为急务,以学作炸炮、学造轮舟等具为下手工夫”云云。知曾氏并非专知有兵事,不知有民政者。曾氏对当时朝政极抱不满,然方其在翰院为部臣时,尚敢稍为论列。其后出外操握军权,因种种牵掣顾虑,对朝政即嘿不发言,一意以平乱为主。逮平乱以后,畏谗避谤,急流勇退。遣散湘军,以淮军代之。平捻之任,交付与李鸿章。如江南制造局、译学馆及派遣留学生等,只就疆吏可办者办之,於朝政纲领,更无献替。其幕府宾僚,亦极少为清廷重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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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国史大纲》第46章 

除旧与开新

 

——清代覆亡与民国创建

一 晚清之政象

 

 


       清代狭义的部族政治,虽经所谓「咸同中兴」,苟延残喘,而终於不能维持。

 

第一、是外患之纷乘。

 

自道光十八年以林则徐为钦差大臣,查办鸦片事务,至二十二年与英议和,订南京条约,割香港,许五口通商,是谓「鸦片战争」,为中国对外第一次之失败。此后咸丰七年英、法同盟军陷广州,八年至天津,陷大沽砲台。十年,再至天津,陷通州,入北京,烧圆明园,咸丰避难热河,为外兵侵入国都之第一次。光绪五年,日本灭琉球。六年,曾纪泽出使俄国,议改收还伊犁条约。八年,与俄定喀什噶尔东北界约。十年,中、法战起,十一年议和,失安南。十二年,与英订缅甸条约失缅甸。十九年,英、法共谋暹逻,废止入贡。二十年,中、日战起,二十一年议和,割台湾,失朝鲜。二十三年,德占胶州湾。二十四年,俄借旅顺、大连,英租威海卫。二十五年,法占广州湾。二十六年,八国英、俄、日、法、德、美、意、奥  联军入北京,光绪避难西安。二十七年订辛丑和约。二十九年,日、俄战起,以我东三省为战场。三十一年与日订满洲协约。宣统二年,外蒙库伦携贰,日本并灭朝鲜。三年,英兵侵据片马。

 


 1东西势力初次接触,中国昧於外情,因应失宜。

      东西两文化,其先本无直接之接触。其始有直接接触,已近在明清之际。其先中国文物由间接关系传入欧西者,举其尤要者言之,如养蚕法、东汉蚕丝已入罗马。南朝梁简文帝大宝元年(西历纪元五五О年)波斯人始将中国蚕种传东罗马都城君士坦丁。造纸法当唐玄宗时,大食在西域获得纸匠,因在撒马尔罕设纸厂,为大食造纸之始,时欧邦皆用,羊皮纸,大食专利数百年。于十二世纪,造纸法始入欧洲。 罗盘 宋书礼志谓:“周公作指南车,经马钧,祖冲之以后 ,其法不传。”至北宋又见於沈括之梦溪笔谈(卷二十四)欧人制磁针作航海用,始於西元一三О二年。当元成宗大德六年,较沈括所记尚迟二百年。其法盖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火药  中国古时即有火药。据三朝北盟会编,北宋靖康时,宋、金弓交战已用火砲。其后南宋虞允文造霹雳砲,以纸包石灰、硫磺。孝宗时,魏胜创砲车,火药用硝石、硫磺、柳炭,为近代火具之始。元顺帝至正十四年(西元一三五四年),德人初造火药。印刷术,雕版始於唐中叶。宋仁宗时,毕升发明活版印书术。明英宗正统三年(西元一四三八年),德人始制活字版,後於我四百年。皆有关近世文明者甚大。欧邦学者谓元代中西交通,乃将彼土中古时期之黑云一扫而净。蒙古人屠杀之祸虽惨,亦殊可以警奋数世纪来衰颓之人心,而为今日全欧复兴之代价也。 至于彼中所流被于我者,则除景教、摩尼教等几种宗教思想之稍稍传布于民间以外,他固无得而称焉。观於马可波罗所称述,在我固平淡无奇,在彼至于惊诧莫信。其先中西两大文化之成绩,我固未见绌于彼也。晚近一、二世纪以来,彼乃突飞猛进,而我懵然不知。彼我骤相接触,彼好议我为自傲。夫一民族对其固有文化抱一种自傲之情,此乃文化民族之常态,彼我易地则皆然。且彼之来也,其先惟教士舆商人;彼中教义非我所需,彼挟天算、兴地、博物之学以俱来,我纳其天算、兴地、博物之学而拒其教义,此在我为明不为昧。彼不知我自有教义,乃以天主、天国相强聒(GUO 2),如其入非洲之蛮荒然,则固谁为傲者耶?且传教之与经商,自中国人视之,其性质远不伦。经商惟利是图,为中国所素鄙,奈何以经商营利之族,忽传上帝大义?中国人不之信,此情彼乃不知。抑商人以贩鸦片营不规之JIAN利,教士笼络我愚民以扰搰(HU 2)我之内政,此皆为我所不能忍。而彼则以坚甲利炮压之,又议我为排外,我何能服?且彼中势力所到,亦复使人有不得不排拒之感。与彼中势力相接触而不知所以排拒者,是非洲之黑奴、美洲之红人也。排外而得法者,如亚洲之日本,乃至彼欧之互自相排。知必有以排之而不得其法者,则为中国。日本小邦浅演,内顾无所有,惕然知惧,急起直追,以效法彼之所为。而我则为自己传统文化所缚,骤不易舍弃其自信。虽亦知外力当排,而终未有所以排之者。自我屡为所败,则强弱即成是非。然此特我衰世敝俗,一时因应之失宜。急起直追,所以孙中山先生有“头彩藏在竹杠梢头”之譬也。

主和主战,翻覆无定。 内则言官哗呶(NAO 2),仗虚骄之气,发为不负责任之高论。外则疆吏复遇事胃粉饰,不以实情报政府。 而内政腐败,百孔千疮,更说不上对外。

 

第二、是内政之腐败。

      当时内政上,最感问题者,首为财政之竭蹶

       清自乾隆中叶以后,贪黩奢侈之风盛张,各省积亏累累,财政已感支绌。经嘉庆川、楚教匪长期内乱,至道光而对外商业,漏巵(zhī古同卮)日大。黄爵滋疏,道光十八年。谓:“近年银价递增,每银一两易制钱一千六百有零。非耗银於内地,实漏银於外洋。自鸦片流入中国,道光三年以前,粤省每岁漏银数百万两;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岁漏银一千七百万两。十一年至十四年,岁漏银二千余万两。十四年至今,渐漏至三千万之多。浙江、山东、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两。各省、州、县地丁钱粮,徵钱为多,及办奏销,以钱为银。前此多有赢余,今则无不赔贴。各省盐商卖盐得钱,交课用银。昔争为利薮者,今视为畏途”王庆云咸丰即位奏:“盐课岁额七百四十余万,实徵常不及五百万。生齿日繁,而销盐日绌。南河之费,嘉庆时止一百余万,而遁来递增至三百五十六万。地丁岁岁请缓,盐课处处绌销,河工年年保险。入少出多,置之不问。”今按:此等情形,一方起於官场之腐败中饱,一方亦由银价日昂,钱价日跌,经济状态转恶,生活程度提高所致。清廷之决心禁烟,亦由於此。厥后鸦片战争失败,五口通商,漏巵(zhī)益增。并历次赔款,国库益窘。

 


其次则为官方之不振

 

清自乾嘉以后,纳赀(zī)之例大开,洎(jì)咸同而冗滥益甚。王凯泰同治十二年应诏陈言,首请“停捐例”。谓:“自捐俸减折,百余金得佐杂,千余金得正印,即道、府亦不过三、四千金。家非素丰,人思躁进。以本求利,其弊何可胜言?”其时有以洋行挑水夫而为粮储道者,见殷兆鳙(yōng)疏。“捐纳”外复有“劳绩”一途。捐纳有“遇缺尽先”花样,劳绩有“无论题选咨留遇缺即补”花样。捐纳官或非捐纳官,於本班上输资若干年,俾班次较优,铨补加速,谓之“花样”。 而正途转相形见绌。甲榜到部,往往十余年不能补官,知县迟滞尤甚。王凯泰应诏陈言第二项,曰“汰冗官”。谓:“捐纳、军功两途,入官者众,部寺额外司员,少者敷十,多则敷百。补缺无期。各省候补人员,较京中倍蓰(xǐ)。”按:雍正中,查嗣庭、汪景祺等论列时政,已言部员壅滞,有“十年不调,白首为郎”之语。及乾隆间举人知县铨补,有迟至三十年者。廷臣屡言举班壅滞,然每科中额千二百余人,综十年且二千余人,铨官不过十之一。谋疏通之法,始定大挑制。六年一举,三科以上举人舆焉。仕途之壅滞,为自唐以来科举制下必有之现象,何况又加之以纳赀、劳绩异途杂流之竞进? 疆吏既竞务保举,多请吏部停止分发。保举大者有二途:一曰“军功”,一曰“河工”。光绪二十年,御史张仲析言:“山东河工保案,近年多至五、六百人。图保者以山东为捷径,捐一县丞、佐杂,不数月即正印矣。”此见保举与捐纳之狼狈相倚。其次复有“劝捐”。顺天赈捐一案,保至千三百余人。山东工赈,保至五百余人。他省岁计亦不下千人。时吏部投供月多至四、五百人,分发亦三、四百人。吏途充斥无轨道至此,官方如何得振!

         照当时的政象,绝对抵不住当时的外患,於是遂有当时之所谓“变法自强”。

 


二  晚清之变法自强

 

变法自强,本属相因之两事, 非彻底变法不足自强。 而当时人则往往并为一谈。 所变只有关自强之法。

 

   一则清廷以专制积威统治中国,已达二百年,在满洲君臣眼光里,祖法万不可变。

 

满洲君臣之倾心变法不过求保全满洲部族之地位。令变法而先自削弱其地位,满君臣虽愚不出此。

 

    二则汉人在此专制积威政体下亦多逐次腐化。当时政府里真读书明理,懂得变法自强之需要与意义者亦少。

   乾嘉朴学,既造成训诂考据琐碎无当大体之风尚;而道光朝科举惟遵功令,严於疵累忌讳,一时风气,更使学者专心於小楷点画之间。此风肇(zhào)於曹振铸。曹历事三朝,凡为学政者三,典乡、会试者各四,为军机大臣,殿廷御试必预校阅。没谧“文正”,盖以循谨为专制政体下之模范大臣也。自道光以来,科场规则亦坏,请托习为故常。咸丰八年,大学士柏菱以典顺天乡试舞弊罹大辟,科场法稍肃,然至光绪中又渐弛。当时所谓正途出身者,已乏通材,何论捐赀、劳绩异途之纷纷!此辈本不知变法图强为何事,且变法无异先妨碍彼辈之地位与前途。彼辈既不能走上前面襄助成事,彼辈又将躲在後面掣肘坏事。张之洞、刘坤一会奏变法,论及用人,云:“承平用人,多计资格。时危用人,必取英俊。今之仕途,不必皆下劣,同一才具,依流平进者多骑墙,精力渐衰者惮改作,资序已深者耻下问。其所谓更事,不过痼习空文,於中外时局素未讲求,安有阅历?而迂谈谬论,成见塞胸,不惟西法之长不能采取学步,即中法之弊,亦必不肯锐意扫除”此奏已在戊戌后,更可推想以前政界中状况也。


在这一种政治的积习与氛围中,根本说不到变法自强。纵有一、二真知灼见之士,他们的意见,亦浮现不到政治的上层来。

郭嵩焘谓:“西人富强之业,诚不越矿务及汽轮舟车数者。然其致富强,固自有在。窃论富强者,秦、汉以来治平之盛轨,其源由政教修明,风俗纯厚,百姓家给人足,以成国家磐石之基,而后富强可言也。岂有百姓困穷,而国家自求富强之理? 今言富强者,一视为国家本计,舆百姓无舆。官俗颓敝,盗贼肆行,水旱频仍,官民交困,岌岌忧乱之不遑(huáng),而轻言富强,祗益其侵耗而已。”嵩焘队此告李鸿章,李鸿章则曰:“西洋政教规模,弟虽未至其地,留心咨访考究,几二十年。(此光绪三年语。)人才风气之固结不解,积重难返,由于崇尚时文小楷误之。”其实即以鸿章言,恐亦未能深切了解郭氏之意。晚清大臣能语此者惟曾国藩,曾氏已死,郭氏此等议论,索解人不得矣。 一时言富强者知有兵事,不知有民政;知有外交,不知有内治;知有朝廷,不知有国民;知有洋务,不知有国务。此梁启超语。即仅就兵事、外交、洋务等而论,亦复反对之声四起。文祥光绪二年疏:“能战始能守,能守始能和,宜人人知之。今日之敌,非得其所长,断难与抗,稍识时务者亦讵勿知?乃至紧要关键,意见顿相背。往往陈义甚高,鄙洋务为不足言。抑或苟安为计,觉和局之深可恃。是以历来练兵、造船、习器、天文、算学诸事,每兴一议而阻之者多,即就一事而为之者非其实。至於无成,则不咎其阻挠之故,而责创议之人。甚至局外纷纷论说,以国家经营自立之计,而指为敷衍洋人。所见之误,竟至於此。”


在此情形下,遂使当时一些所谓关於自强的新事业之创兴,无不迟之又迟而始出现

    举其著者,如铁路之兴筑,同治季年直督李鸿章已数陈其利,竟不果行。光绪初,英人筑淞沪铁路,购回毁废。三年始有商建唐山至胥各庄铁路八十里。六年,刘铭传人觐,力言铁路之利,李鸿章又力赞之,而江督刘坤一以影响民生厘税为言,台官亦合疏反对,诏罢其议。十三年,始造津沽铁路一百七十里。明年,李鸿章唱议自天津接造至通州,朝议骇然,张之洞乃创芦汉干路说调停。后又中辍,直至二十四年始再定议,三十二年全路始成。沪宁路始于二十九年,京奉路成于三十一年,津浦路成 宣统三年。又以轮船言之,江宁条约后,外轮得行驶海上。天津条约后,外轮得行驶长江。同治十一年,直督李鸿章建议设轮船招商局。十三年,又疏请,始定议。直至光绪十年,犹申明禁令,小轮不得擅入内河。十六年,有疏请各省试行小轮者,总署王大臣仍以为不可。时江轮、海轮统名“大轮”。待各水道外轮先后行驶,华商小轮始弛禁。日本始有东京、横滨铁道在同治十一年,大阪商船会社设立在光锗十一年。又按:欧洲机械方面重要之发明,如瓦特始得蒸汽机专利权在乾隆三十四年,福尔登始造汽船在嘉庆十二年。第一道汽机铁路之通车,在道光五年。利用汽力,为欧洲近世文化最要一特点。若中国能在同治季年即切实仿行,先后最远亦不能出百年之外也。其后法拉第发明电机,在道光十一年,鄂图氏发明内燃机,在光绪二年,而后近代机械之日新月异,变化益速。使天地为之异形,人生焉之转观者,胥此一百敷十年内事耳。中国则因有二百年来满洲部族I政权之横梗作病,使之虽欲急起直追而不可得。其后则激荡益远,于政治革命之后,继之以文化革命、社会革命,于中国内部不断掀起彻底震荡之波澜,而欧洲之科学舆机械,遂终无在中国社会保养,徐徐生长成熟之机会。过激者乃益复推而远之,希望于驱逼中国投入世界革命中求出路,不知社会愈动荡,则科学机械之发展愈受摧抑。而中国社会之所以赶不上近世文化之阶段者,其惟一概括,只在科学机械方面之落后。道路在近而求之远,歧途亡羊,此之谓也。


    外患刻刻侵逼,政事迟迟不进,终於使当时人的目光,转移到较基本的人才和教育问题上去。

 


三   晚清之废科举兴学校

当时兴学沿革,略可分为两期。自同治初年以迄光绪辛丑为第一期,辛丑以后迄清末为第二期。


    首先创设之学校,大抵不外乎以养成翻译而研究语言文字。与军事而连带及於机械制造之人才为主。

   如京师同文馆、始同治元年,初止教授各国语言文字,六年议于馆内添设算学馆,京僚谤谢繁兴。上海广方言馆、始同治二年,以苏抚李鸿章请。福建船政学校、始同治五年,左宗棠督闽,创设船厂,并设随厂学堂。十二年,沈葆桢陈选派学生分赴英、法学习。清季海军将领多闽人,由此。天津水师学堂、始光绪八年,北洋大臣李鸿章奏设。天津武备学堂、始光绪十一年,亦李鸿章奏设,规制略仿西国陆军学堂广东水陆师学堂、始光绪十三年,粤督张之洞奏设。湖北武备学堂、始光绪二十一年,张之洞调任鄂督后奏设。

 


自强学堂、亦张之洞创设,初分方言、格致、算学、商务四门,其后专课方言。陕西诸省格致实学书院光绪二十二、二年间,各省学堂未能普设,多以变通整顿书院为请,遂有各省格致实学书院。等。可见当时人对於创建学校之旨趣。且此等学校,十九皆创於外省一、二督抚,非由中枢发动。

 

渐次乃有普通学校之创立,其目光亦稍稍扩大及於法政、经济诸门。然要之仍不脱於为一时之实用,而以学校为附属於政治之一机构。
     光绪二十三年,盛宣怀始於上海刽设南洋公学。先是光绪二十一年盛为津海关道,於天津创设头、二等学堂。头等学堂课程四年,分工程、电学、矿务、机器、律例五门。二等学堂课程亦四年,递升至头等。南洋公学如津学制,分四院:曰师范,曰外、中、上院。外院为附属小学,上、中院即头、二等学堂。课程大体分中文、英文两部,注重法政、经济。择尤异者资送出洋。盖以公学为预备学校,而以外国大学为究竟。中国学校之稍有系统雏形者始此。及光绪二十四年,始有国立京师大学堂之筹办。庚子政变后,至二十七年,渐有复兴学校之议。首创议者山东督抚袁世凯。二十八年,派张百熙为管学大臣,奏设速成科,分仕学、师范二馆。可见其时对学校观念,仍认为系政治上一种附属机关,所谓“学而优则仕”,仍脱不了一种科举传统思想也 。师范教育亦为当时所重,不为官则为师,亦合於中国传统旧习。学校生命,并非从一种对於学术真理向上探寻之根本精神中产生;其发动不在学术界自身,严格言之,时已无所谓学术界。 而在几个官僚与政客;则宜乎其浮浅摇动,不能收宏深之效。因此晚清兴学,在政治上,其效力不能与北宋时代之书院讲学相比。在接收外来文化其成果亦不能与魏晋南北朝时代之佛学寺院相比。


其时进新式学校乃至於被派出洋的,其目的亦只为在政界乃至於社会上谋一职业、得一地位,因此近人讥之为“洋八股”一与“洋翰林” 如是剧最多仅能学习到别人家的一套方法与智识,而学习不到别人运用此方法以探求此智识之一段精神。因此近人又讥之为“智识之贩”,以学校为“智识之拍卖场”。

 

      在此情形下,乃发生学校与科举之冲突。学校与科举之冲突,正如科举舆捐班之冲突,以其同为一种政治上之出身故也。

 


      光绪二十九年,张之洞与荣庆、张百熙会商学务,奏称:“奉旨兴办学堂此所谓辛丑以后之办学。两年有余,至今各省未能多设,以经费难筹。经费所以不能捐集,以科举未停,天下士林谓朝廷之意并未专重学堂。科举不变通裁减,人情不免观望,绅富孰有肯筹捐?按:晚清捐资兴学者,如杨斯盛、叶澄衷、武训之流,皆非绅富。朝廷以私唱,求国民以公应,岂可得耶?入学堂者,恃有科举一途为退步,不肯专心向学,且不肯恪守学规。”就事理论,必须科举立时停罢,学堂办法方有起色,经费方可设筹。光绪三十一年,袁世凯、张之洞会奏:“科举一日不停,士人有侥幸得第之心。民间相率观望,私立学堂绝少,拟请立罢科举。”遂诏自丙午始,停止各省乡、会试及岁科试。寻谕各省学政,专司考校学堂事务。

 

 隋、唐以来沿袭千余年的科举制度,终於废绝,而以学校为替代。

 

            二十九年,张之洞等奏定章程:通儒院毕业,予以翰林升阶,或分用较优官、外官。大学分科毕业,最优等作为进士出身,用翰林院编修、检讨。优等、中等均作为进士出身,分别用翰林院庶吉土、各部主事。大学预备科及各省高等学堂毕业,最优等作为举人,以内阁中书、知州用。优等、中等均作为举人,以中书科中书、部司务、知县、通判用。

 

       如是则学校再不能专以造就翻译舆军事人才为主。於是乃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理论出现。

梁启超拟京师大学章程:光绪二十四年。 “中国学人之大弊,治中学者则绝口不言西学,治西学者亦绝口不言中学。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不讲义理,绝无根柢、,则浮慕西学必无心得。前者各学堂之不能成就人才,其弊由此。”同时张之洞为劝学篇,亦云:“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外篇会通。又两湖经心书院改照学堂办法片亦云:“大指皆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既免迂陋无用之讥,亦杜离经叛道之弊。”

 

光绪定国是诏亦谓:“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切於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迂谬空疏之弊。”

 

                一个国家,绝非可以一切舍弃其原来历史文化、政教渊源,而空言改革所能济事。况中国历史悠久,文化深厚,已绵历四、五千年,更无从一旦舍弃以为自新之理。则当时除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亦更无比此再好的意见。惜乎当时已届学绝道丧之际,根本就拿不出所谓“中学”来。学术之培养舆成熟,非短时间所能期望。学校教育之收效,因此不得不待之十年、二十年之后。而外患之侵逼日紧,内政之腐败依然,一般人心再不能按捺,於是对全部政治彻底改革之要求蓬勃四起。此即走上变法图强之根本义。

 

四  戊戌政变与辛亥革命

 


       晚清全部政治彻底改革之运动,亦可分两节。第一节是戊戌变法,第二节是辛亥革命。二者同为对於当前政治要求一种全部彻底之改革。惟前者戊戌变法尚容许清王室之存在。待清王室舆满洲部族以及一般旧官僚结合一气,以阻碍此种改革之进行,于是乃有后者辛亥革命续起,连清王室一并推翻。

 

       戊戌变政,又称“百日变政”。这一个变政的生命,前后只有九十八天。四月庚戌召见工部主事康有为,命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至八月丁亥,皇太后复垂帘训政。

         这一个变政之失败,第一原因,在于他们当时依*皇帝为变政之总发动,而这个皇帝,便根本不可*。

    光绪以四岁入宫,抚抱为帝,屈服长养于那拉氏孝钦慈禧太后,同治帝之生母。光绪帝之母为孝钦妹,以是得立。积威之下。长日跪起请安,守家人儿子礼惟谨,十六岁大婚,太后撤廉,然实权仍在其手。移海军衙门费修建颐和园。户部尚书阎敬铭节款千万,备筑京汉路,孝钦逼之辞职。太监李莲英用事,海、陆军将领丁昌、卫汝贵、叶志超皆拜门下,称受业。时称“海底鱼雷”、“开花弹子”,皆以铁滓、泥沙代火药。满洲亲贵,乃至宫中宦寺,皆知有太后,不知有皇帝。光绪又体弱多病,易动感情,而机警、严毅皆不足。在内廷读康有为书如波兰亡国记、突厥亡国记等,至于涕泗横流。盖一软性富伤感而无经验阅历之青年,不足当旋乾转坤之任。

 

 


第二原因,在於他们鼓动变法,一切超出政治常轨,而又并不是革命。

康有为系一工部主事,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即外务部、外交部之前身,   行走,无权无位。此系四月事。六月命康有为督办上海官报,康留京不出,而以军机四章京七月命内阁候补侍读杨锐、刑部候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主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赏加四品卿街,在军譬机章京上行走。有为告德宗:“大臣守旧,当广如小臣,破格擢用”故有此命。居间传递消息。要以内面一个有虚位、无实权的皇帝,和外面一无名义、无权位的不相干人督办上海官报的康有为。来指挥操纵全部政治之彻底改造,其事自不可能。

 

 

第三原因,由於一时政令太骤,主张“速变”、“全变”,而无一个按部就班切实推行之条理与方案

梁启超戊戌变政记新政诏书恭跋谓:“三月之间,所行新政,虽古之号称哲王英君在位数十年者,其可记政绩,尚不能及其一、二o”其实此等并非新政,更无所谓政绩,仅是一纸诏书而已。时人或劝康有为:“今科举既废,惟有尽力多设学校,逐求扩充,俟风气渐变,再行一切新政。”有为弟有溥与人书,亦谓:“伯兄(有为)规模太广,志气太锐,包揽太多,同志太孤,举行太大。但竭力废八股、俾民智能开,则危崖上转石,不患不能至地。今已如愿力劝伯兄宜速拂衣,以感激知遇不忍言去。”康谓:“列强瓜分,即在目前,此路如何来得及?」故康氏上皇帝书谓:“守旧不可,必当变法。缓变不可,必当速变。小变不可,必当全变。”速变、全变,惟有革命。宋神宗、王荆公在熙宁时庄南忪在怃阵时,尚不能速变、全变,清德宗之强毅有力远不如宋神宗,康有为之位望资历远不如王荆公,如何能速变、全变?康氏所以主张速变、全变者,以谓非此不足救亡。此等意见,亦仍与数十年前人一色。从前是只为自强而变法,现在则只就救亡而变法,均是将变法降成一个手段,没有能分清观点,就变法之本源处逐步走上轨道。“若不变法则亡国灭种之祸迫在眉睫”此等语用以耸人听闻,亦有流弊。若自己真抱此等感觉,则日暮途穷,倒行逆施,断不能从容中道,变出一个规模来。正如百孔千疮,内病未去,而遽希富强,其不能走上切实稳健之路,一也。此等意见,不外两病:一则正面对于当时所以必需变法之本原理并无深切认识,又一则对于外面国际形势亦复观察不清。郭嵩焘已言:“西人以通商为义,本无仇害中国之心。  五、六十年来,枢府诸公,不一研求事理,考览人才,悬一【防堵】之名,莫辨其缓急轻重,一责以防剿。虚求之而虚应之。一转盼间,又悬一【富强】

 


之名,索之杳茫冥昧之中,以意揣其然。”郭氏之言是矣。 不谓再一转盼间,“富强”之名又一变为“救亡”。昔之岌岌然谋富强者,今乃岌岌然曰救危亡。而於郭氏所谓“行之有本,积之有基”者,要之皆不理会也。时(戊戌秋)严复以召对称旨,退草万言书,略谓:“中国积弱,由於内治者十之七,由於外患者十之三。而天下汹汹,若专以、外患为急,此所谓目论也。今日各国之势,与古之战国异。古之战国务兼并,今之各国谨平权。百年以降、,船械日新,军兴日费,量长校短,其各谋於攻守之术亦日精。两军交绥,虽至强之国,无万全之算。胜负或异,死伤皆多。难端既构,累世相仇。是以各国重之。使中国一旦自强,则彼将隐销其侮夺觊觎之心,而所求於我者,不过通商之利而已。是以徒以外患而论,则今之为治,尚易於古叔、季之世。易为而不能为,其故由於内治不修,积重难反。外患虽急,尚非吾病本之所在。大抵立国建群之道,一统无外之世,则以久安长治为要圆;

 


分民分土、地丑德齐之时,则以富国强兵为切计。顾富强必待民之智勇,而民之智勇,又必待有所争竞磨磐而後日进。今西国以舟车之利,闯然而破中国数千年一统之局。且挟其千有余年所争竞磨磐而得之智勇富强,以与我相角。使中国之民,一如西国,则见国势倾危,方且相率自为,不必惊扰仓皇,而次第设施,自将有以救正。顾中国之民有所不能。民既不克自为,其事非倡之于上不可。然今日相时审势,而思有所变革,则一行变甲,当先变乙;及思变乙,又宜变丙。设但支节为之,则不特徒劳无功,且所变不能久立。又况兴作多端,动靡财力,使为而寡效,积久必致不支。”其言为大臣所嫉,格不达。大抵当时变法,牵一发,动全身。苟求全变,势不能速。若使有统筹全局之君、相,慎思密虑,徐以图之,庶乎有济。而清室诸帝,自咸丰以下皆非其人。咸丰二十岁即位,三十一岁卒。同治八岁即位,二十一岁卒同治八岁即位,二十一岁卒。光绪四岁即位,三十七岁卒。宣统三岁即位,六岁逊国。即以年龄言,皆不足担此重任。同治时,东(同治之嫡母)西(同掩(同治之生母)太后垂帘听政,继续至光绪时。母后临朝,—更难济此危局。以大臣言,智虑气魄足以胜者惟一曾国藩,既已老於兵旅封疆,未能对整个政局一展其抱负。李鸿章继曾而起,智局气量已不如曾,清廷亦从未田健未用之中枢,使有一统筹全局之机会。同、光以来世称军机权重,然特领班王、大臣主其事,次者仅乃得参机务。枢臣入对,席次有定。后列者非特询不得越言。后叶领以尊亲,势尤禁格。 然则曾、李纵人中央,仍不能有略展经纶之希望。相惭李历聘欧渊,见德相俾斯麦,叩之曰:“为大臣者,欲为国家有所尽力,而廷臣群掣其肘,欲行其志,其道何由?”俾斯麦告以:“首在得君,得君既专,何事不可为?”李曰:“苟其君惑于众口,居枢要、侍近习者,假威福而挟持大局,则如之何?”一俾氏良久曰:“大臣以至诚忧国,度未有不能格君心者。惟与妇人女子共事,则无如何矣。”李默然。此可见当时李鸿章之苦闷也。事势推荡,遂使康有为以一局外之人,而来发动整个政局之改革,其事固必失败。然就晚清全部历史进程而论,康氏此举,不不啻即为一种在野对於在朝之革命,戊戌政变乃成为辛亥革命之前驱。前後相隔,亦不过十三年年之时间而已。光绪三十三年,于式枚奉命出使德国,充考察大臣。濒行疏言:“日本维新之初,即宣言立宪之意。后十四年始发布开设国会之勅(chì)谕,二十年乃颁行宪法。盖预备详密迟慎如此。今横议者自谓国民,聚众者?云团体。未尝不是,然其时清廷绝不足以言此。在上者图变愈迟,在下者求变愈速。要求立宪之后一幕,自应为革命爆发也。


 第四原因,由於当时政治上旧势力尚相当浓厚,足以阻碍革新运动之进展。

满洲亲贵,与一辈旧官僚,依附於皇太后之下,而将皇帝之革新事业,全部推翻。政局骤变,不过一转瞬之间而已。其时新党诸人,谋欲劫胁太后,拥护皇帝亲政。此等举动,在当时情势下绝无成功希望。文悌告康有为,谓:“勿徒欲保中国,而I咖置我大清於度外。”是时满人反对变法之意态极鲜明。凡于变法下将失其地位之汉人,以及可以於反对变法下高升其地位之野心者,均依附於满族政权之下。康等过激之态度,亦不为一辈中和者所同情然反动势力之抬头,皇帝被幽,康、梁逃亡海外,戊戌六君子同日就戮,此等心理上之刺激,却更催满洲政权之覆灭舆革命之崛起。

 

紧随著戊戌政变而来者,为庚子拳乱。


    洪亮吉 嘉庆四年上书,谓:“士大夫皆不务名节即。幸有矫矫自好者,类皆惑于因果,遁入虚无,以蔬食为家规,以谈禅为国政。一、二人倡于前千、百人和于后。甚有出则官服,入则僧衣,惑众惊愚,骇人观听。亮吉前在内廷,执事曾告之曰:【某等亲王十人,施斋戒杀者已十居六、七。羊、豕、鹅、鸭皆不入门。】及此回入都,而士大夫持斋戒杀,又十居六、七矣。深恐西晋祖尚元虚之习,复见于今。”盖清自乾 嘉以下,世道日坏,学者惟有训诂考据,不足以安心托命,礼乐已衰,方术将兴。乃转而逃於此,曾国藩在军中,为圣哲书像记末附长论,亦为此种风气发也。下之则为天局天理教、八卦教、白莲教、红灯教、上帝会之此仆彼起,上之则有朝廷亲贵大臣,倚信拳民以排外,而酿成庚子之祸。清代士大夫研佛学,其事亦起于乾、嘉之际。直至清末,即如康有为、谭嗣同辈,皆读佛书。此虽异于洪、曾所指摘,要之为一种风气下演变而来,足以说明清中叶以下思想界之空虚旁徨舆不安宁也。


 庚子拳乱,虽挟有不少可笑的迷信,然其为中国上下不能忍受外侮压迫之情感上之爆发则一。所以继续于辛丑和议以下的,还是国内一片变法维法维新的呼声。然而满洲狭义的部族政权,还想挣扎其固有之地位。所以他们欢迎拳民而排拒新政。拳民排外不变法,于他们地位有利无害。

 


       庚子、辛丑以后,国家危机日益暴露,而满洲部族政权之权之意识,亦日益鲜  明。因知国政已到不得不变之时,而一变则满洲部族政治已往之地位,必先摇动也。于是满洲贵族,遂蓄意造成一排汉之中央集谥犬集权。光绪三十二;年之内阁,满七人,·蒙一人,汉军旗一人,汉四人。刚毅有言:“汉人强,满洲亡。汉人疲,满州肥。”族观念,既自促其政权之崩溃,亦於国家前途,有莫大之损害也。及清德宗与慈禧太后同日逝世,溥仪即位,醇亲王载澧溥仪父为摄政王监国监国,袁世凯被逐。李鸿章卒,以直隶总督及兼北洋大臣席荐袁,袁口曰隐然为当时汉大臣之领袖矣。载澧自统禁卫军,而以其弟载洵主海军、载涛为军谘大臣。即参谋大臣也。相传载澧于丑议和赴德谢罪,德亲王亨利告之曰:“搅握兵权,整顿武备注集权之第一著。”辛亥三月,新内阁成立,满人九,内皇族百族五人,汉人四,满、汉畛域益显在狭义的部族政治下,乃惟有革命爆发之一路。

 

五  辛一亥革命以后之政局

 


辛亥革命之爆发,这是告诉我们,当时的中国,由政治领导改进社会之希望已断绝,此乃文祥、曾经国藩、李鸿章、光绪帝、康有为诸人所想望者。不得不转由社会领导来改进政治。前者牺牲较少,进趋较易;此即日本明治唯新所取之路径。后者则牺牲大而进趋难。然而为两百多年满洲狭义的部族政权所横梗,当时的中国,乃不得不出此途。

 

    辛亥革命爆发,满洲王室退位,一面是狭义的部族政权已解体;然在此政权下所长养遗留的种种恶势力,却因旧政权之解体而溃决,有待于逐步收拾与逐步清涤。另一面则社会民众的力量,虽则已够有推翻旧政权之表现;而对于创建另一种理想的新政权之努力,则尚有待於逐步试验与逐步磨练。因此辛亥革命只是中国民众一种新的艰苦工作之开始,而非其完成。

旧政权解体后紧接著的现象,便是旧的黑暗腐败势力之转见抬头,而新力量无法加以统制。袁世凯误认此种状态之意义而帝制自为,康有为又误认此种状态之意义而参加复辟。

 

政局在此几度动荡中益增其阢(wù上面覆盖着土的石山;2危急不安的样子) 隍(huáng表示与地形地势的高低上下有关),而旧的黑暗腐败势力益见猖獗。此种旧的黑暗腐败势力之活动,大率以各省的军权割据为因依。辛亥以后的各省军权割据,远则导源于元、明以来行省制度之流弊。

 

行省制度起于元,而明、清承袭之。此项制度之用意,在利于中央之管辖地方,而并不为地方政治之利于推进。若使地方政治能活泼推进,各地俱得欣欣向荣,则中国自来文化传统,本为一大统的国家,各地方决无生心离叛中央而不乐于推戴之理。故汉、唐盛时,皆无防制地方,存心集权中央之政策。汉末之州牧,乃在东汉王室已臻腐烂之后;而唐之藩镇,则起于唐政府无限度之武力对外;皆非地方势力无端反抗中央。宋代惩于唐末藩镇割据之祸,乃始刻意集权中央。然行省制度则尚与中央集权不同。行省制实近似于一种变相的封建,乃是一种分权统御制也。元人所谓“行中书省”,即是活动的中书省,即中枢政权之流动分布。其意惟恐一个中央政权不足控驭此广土众民,乃专为蒙古狭义的部族政权而设此制度。明人不能彻底荡涤,明太祖废行中书省,而以布政使为各地行政长官,较元制远为合理。惟惜行政区域之划分仍依元旧,而其后复有巡抚、总督凌驾于布政使之上。 清代则有意利用。故明代督、抚尚非常设之官,而清则各行省必必设督、抚,而大体又必使满族任之。 故行省长官乃地方官之临制者,而非地方官之领袖与代表。 明、清总督、巡抚皆带“都御史”街,以此,名义上虽以布政使为行省长官,而实际而权在督、抚。同时时此等长官,皆偏重于军事统治之性质。故其名曰“总督”、“巡抚”。此种制度在平时足以障碍地方政事之推进,而增加地方舆中央之隔阂;而待一旦中央政权削—弱,各行省转易成为反抗中央,分区割据之凭藉。

 

近则导源于洪、杨以后各省督、抚离心态度之演进。

     清代督、抚权任本重。洪、杨之乱,满人为外省督、抚者,皆无力荡平,于是不得不姑分一部分督、抚之权位与汉人。自是以来,外省督、抚,渐与中央异趋。晚清中国各地之略略有新政端倪者,胥由一、二汉人为督、抚者主张之。庚子之变,东南各督、抚不奉朝命,相约保疆,超然事外;辛亥革命,各省宣布独立;皆此种离心态度之继续演进也。

       于是由清末督、抚之变相,而有民国初年之督军。

 


      旧中央既倒覆,新中央又摇动,经过帝制、复辟两事变,此—辈乃生心割据。各地军阀,纷纷四起。历史无必然事变,若使袁世凯能忠心民国,中央政权渐臻稳定,则此等事态,亦可不起,其时全国各地军队之多,至少当逾(yú)二百万以上。

      光绪中叶,各省绿营、清末存额尚四十六万二千三百八十二名。防军光绪二十四年各省防军、练军总三十六万余人。兵额七十七万,时已有以镶巨主裁减者。民国以来之军队,至少当超过清末三倍。

 

       不断的兵变与内乱,遂为民国以来惟一最常见之事态。


     或人统计民国十一年以前各地兵变,共达一百七十九次 分年讲之,元年二十八次,二年四次,三年十三次,四年三次,五年二十四次,六年十七次,七年八次,八年七次,九年十九次,十年十一次,十一年四十五次,以省区分之:直隶九次,奉天三次,吉林六次,黑龙江六次,山东十五次,河南二十九次,江苏十次,安徽十四次,江西十一次,湖北二十七次,湖南十一次,福建十六次,广东八次,广西一次,云南二次,贵州一次,四川五次,甘肃、新疆各一次,山西五次,京兆四次,绥远四次,川边二次,察哈尔一次,阿而泰一次,惟浙江独无。然自民十三年齐卢战后,浙另亦勇非干净土。又民国二十一年十一月,路透通讯员谓:“四川自民国以来,今,方为第四嘲十七次战争。”

 

而此辈军阀之私生活,尤属不堪言状

 

       有一人而纳姬妾四、五十人之多者。其私产业大抵无可訾(zī)省。其相与间关於军事、政治问题之商决,皆于鸦片烟、麻雀牌之集合中进行之。因此非能沉酣于此种嫖赌生活之中者,即无法与彼辈相接触。于是无论彼辈之自方乃至对方,官场习气之腐败,乃较逊清犹远过。

 

   其时则全国无所谓中央,政治无所谓轨道,用人无所谓标准,各省地方官吏皆由各省自派,中央,不能过问。马弁(biàn)、流氓皆踞民上。财务无所谓公私。专就政治情态之腐败黑暗而论,唐末、五代殆不过是。所异社会情形较不同。

 

  民生极度憔悴之下,田租预徵至数十年之外,加税名目至百余种之多,  惟有转以从军为出路。军阀皆可以借外债,买军火,而农民革命为不可能

   为扫荡此种军阀,与此种军阀之相互噬搏.而国家民族之元气大伤。

 

   代表旧政权之最后恶态者,为此辈军阀之腐化舆恶化。而代表新政权之最先雏形者,则为议会舆政党之纷扰。

      革命后之政治理论,厥为民主共和。于是创设国会,用用以代表民意,制定宪法。又组织政党以为议员竞选之准备。然此等皆钞袭欧美成法,于国内实情一情不合,因此不能真实运用。各党党纲,既无大差别,实则当国难严重,变动激剧之际,根本上便不能有两套显然相异的党纲。又各党背后皆无民众为之基础。中国政制,本求政府领导民众,不能遽(jù)觊(音“计”)民众操纵政府。清政府以不能尽领导民众夕瞳使命而推翻,而民国以来之政治理论,忽变为民指导政府,于是政府躲卸其责 任,民意亦无法表现,而变成两头落空。政党为既不能有真实之精神,国会与宪法徙为相聚而哄之题目与场合。

 

  当时的政党,似乎误认分党相争为政治上最高的景象。其时殆不知所谓和衷共济与举国一致。

 

       分党相争的胜负,不能取决於民众, 如是则新旧两潮流,汇为同趋。

 

    一般党员,则则凭藉党争的美名,来公开无忌惮的争权夺利 其时则有“党棍”、“党痞”啊、“吃党饭”诸名称。有激而唱为“毁党”、“造党”之论者,要之仍以分党相争为政治无上境界也。

 

    国家民族之元气,又在此种纷扰中损伤了不少。

   直到民国十七年国民革命军再度北伐,而上述两种情况军阀与党争,始见摧廓。以革命的武方来扫荡军阀,以一党专政的理论来停止党争。

 



六   文化革命与社会革命

 

      在此国家社会继续震荡与不断损伤中,过激思想亦逐步成长。

           康有为的”速变、全变”两语,可算是海通以来中国过激思想之最扼要的标语。

 

         同、光之际,所变在船炮器械。戊戌以后,所变在法律政制。民国以来,则又有“文化革命”一与“社会革命”之呼号与活动。


         文化与历史之特徽,日“连绵”,曰“持续”。惟其连绵与持续,故以形成个性而见为不可移易。惟其有个性而不可移易,故亦谓之有生命、有精神。一民族文化舆历史之生命与精神,皆由其民族所处特殊之环境、所遭特殊之问题、所用特殊之努力、所得特殊之成绩,而成一种特殊之机构。一民族所自有之政治制度,亦包融于其民族之全部文化机构中而自有其历史性。所谓“历史性”者,正谓其依事实上问题之继续而演进。问题则依地域、人事种种实际情况而各异。因此各民族各自有其连绵的努力,与其特殊的创建。一民族政治制度之真革新,在能就其自有问题得新处决,辟新路径。不管自身问题,强效他人创制,冒昧推行,此乃一种“假革命”,以与自己历史文化生命无关,终不可久。中国辛亥革命,颇有一切推翻故常而陷于“假革命”之嫌。辛亥革命之易于成功,一部分由于以排满为号召,此在我民族自身历史中有生命、有渊源。至于民主共和之新政体,以理论言之,与我先民以往政治理论及政制精神靡不合。然就实际政情言之,一国政制,有其一国之轨道。即以王室而论,如英、如日,至今犹有王室。如德、如俄,当时王室亦存在。中国以满族坚持其狭义的部族政权之故而不得不推翻王室,而为推翻王室之故,不免将旧传政制一切推翻。当时似误认以为中国自秦以来,即自有王室以来,一切政制习惯多是要不得。於是乃全弃我故常之传统,以追效他邦政制之为我所素不习者,此则当时一大错也。即如考试与铨选,乃中国政制上传袭甚久之一种客观用人标准,民国以来亦弃去不惜。如是则民治未达,官方已坏,政局乌得不乱?政制既已一切非我之故常,其政制背後支撑政制之理论,亦必相随动摇,则一变而俱不能不变。 而所以犹谓之“假革命”者,以我民族所遇之问题,犹是我民族特有之问题,却不能亦随别人之政制与理论而俱变也。故於辛亥革命之后,而继之有文化革命、社会革命之发动,亦势之所必趋也。然而离题愈远,失却解决真问题之症结所在矣。

 


文化革命之口号则有“礼教吃人”、“非孝”、“打倒孔家店”、“线装书扔毛厕里”、“废止汉字”、“全盘西化”等。

 

社会革命则以组织工、农无产阶级攘夺政权,创建苏维埃政府为职志。

 

以上四步骤,最先为武备革命,牵涉范围最狭。进一步则为政治革命,其对象始徧(biàn)及政治之全部。又进一步则为文化革命,其对象又扩大及于全体社会中层读书识字之智识分子。更进一步为社会革命,则其对象更扩大及于全体社会下层工、农大众无产阶级。又武备革命之呼号则曰“自强“,政治革命之呼号则曰“救亡”,文化革命则主推翻中国以往自己传统文化、历史教训,而社会革命更进而主张推翻经济组织,与相随而有之一切文化制度。其意态愈奋昂,其对象愈广廓。而此四步骤,同可以康氏“变”之一字包括之,同可以康氏“全变、速变”之要求说明之也。

 

政治不安定,则社会一切无出路。社会一切无出路,则过激思想愈易传播流行,愈易趋向极端。要对此加以纠正与遏止,又不知费却国家民族多少元气与精力。

 

   继续此种国内政治之不安定,社会之无出路,而引起更严重的外患。其时欧西则以自己大战而对我放松,日本事贝以独收渔人之利而对我加紧。自民国四年“五九”对日屈服,直至民国二十年“九一八”沈阳事变,东四省被占,以至民国二十六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开始全国一致之对日抗战。


 

七   三民主义与抗战建国

 

    在此艰钜的过程中,始终领导国人以建国之进向者,厥为孙中山先生所唱导之三民主义。三民主义主张全部的政治革新,与同、光以来仅知注重于军备革命者不同。

 

    三民主义自始即采革命的态度,不与满洲政府狭义的部族政权求妥协,此与光绪末叶康有为诸人所唱保皇变法者不同。

 

    三民主义对当前政治、社会各项污点、弱点,虽取革命的态度,而对中国已往自己文化传统、历史教训,则主保持与发扬;此与主张全盘西化、文化革命者不同。

    三民主义对国内不主阶级斗争,不主一阶级独擅政权;对国际主遵经常外交手续,祈向世界和平;此与主张国内农、工无产阶级革命,国外参加第三国际世界革命集团者不同。

 

    三民主义之革命过程,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仍主以政治领导社会; “军政”所以推翻旧政权,“训政”则以政治领导社会前进而培植新政权,“宪政”乃为社会新政权之正式成立。此与偏激的急速主义,专求运用社会力量来做推翻政治工作者不同。光绪时,于式枚疏:“行之而善,则为日本之维新;行之不善,则为法国之革命。”“维新”与“革命”之辨,正为一由政府领导社会,一由社会推翻政府。其牺牲之大小与收效之多寡,适成反比。惟惜清政府不足语此。然革命要为万不得已,政治苟上轨道,终必经此军政、训政、宪政之三步骤也。

 

    可惜三民主义之真意义与真精神,一时未能为信从他的一般党员所切实了解。此本孙中山先生自述“知难行易”。因此三民主义在建国工作上,依然有不少顿挫、不少歧趋。然而辛亥革命、民国十七年之北伐,以及当前之对日抗战,全由三民主义之领导而发动。将来三民主义之充实与光辉,必为中华民国建国完成之惟一路向。

 

 

 

 

八.抗战胜利建国完成中华民族固有文化

 

对世界新使命之开始

 

本节诸项,为中国全国国民内心共抱之祈向,亦为中国全国国民当前乃至此后共负之责任。不久之将来,当以上项标题创写于中国新史之前页。

 


 
大食国今在何处
唐玄宗天宝十载(公元751年),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出征西行至西域。当时唐王朝的疆域包括中亚的楚河和锡尔河一带,而此时在亚洲西部的阿拉伯半岛上又崛起一个伊斯兰国家,我国古代称其为“大食国”。
大食国的首都缚达城(今伊拉克巴格达)。
中国远洋船舶前往大食最便捷的道路,是广州和大食麻离拔国(今沙特阿拉伯的鲁卜哈利沙漠以南至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境,是当时大食的重要国家之一)港口佐法尔(今阿曼境)之间的航线。
以上引用多处文章,纵观可知.
其次大食国兵力强盛,可比大唐.附属小国众多,版图跨越想必也很大.
具体的地图没有见过,知道的就这些```


 

 

热河注解

热河
热河,简称热,省会承德市,是中国旧行政区划的省份之一,1914年2月划出,1955年7月30日撤销。位于目前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地带。

名称

热河名称来源自承德避暑山庄内的温泉,温泉水流入武烈河后,武烈河下游在承德市内的部分,在当地冬季寒冷的气候下也不结冰,蒸汽蒸腾,所以被称为“热”河。

历史

1914年2月,中华民国政府设立热河特别区域,脱离直隶省直属于民国政府。同年7月,成立热河道。所辖区域包括原直隶热河都统管辖的14个县,另外将内蒙古卓索图盟的7个旗、昭乌达盟的12个旗并入。

1928年9月17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将热河改为省,属于关外东北六省之一。辖15县和卓索图盟、昭乌达盟的共20个旗,省会设在承德县(现承德市)。由奉系军阀汤玉麟担任热河省主席。

1933年3月热河省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划入满洲国。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热河省恢复以前的行政区划。

1947年5月,国民政府重新划定热河省区域,增设宁城、凌南、鲁北、天山4县,至此,热河省辖20县20旗。包括: 承德县,滦平县,平泉县,隆化县,丰宁县,凌源县,朝阳县,阜新县,建平县,绥东县,赤峰县,开鲁县,林西县,围场县,经棚县,林东县,鲁北县,天山县,宁城县,凌南县,喀喇沁右翼旗,喀喇沁中旗,喀喇沁左翼旗,土默特右翼旗,土默特左翼旗,唐古特喀尔喀旗,锡埒图库伦旗,巴林右翼旗,巴林左翼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左翼旗,翁牛特右翼旗,敖汉左翼旗,敖汉右翼旗,敖汉南旗,奈曼旗,喀尔喀左翼旗,札鲁特左翼旗,札鲁特右翼旗,阿鲁科尔沁旗。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保留热河省,重新划分为2市、16县、4旗: 承德市、赤峰市;承德县、赤峰县、凌源、平泉、建昌、建平、宁城、围场、乌丹、青龙、隆化、丰宁、滦平、兴隆、北票、朝阳等16县及喀喇沁右旗、敖汉旗、翁牛特旗、喀喇沁左旗等4旗。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撤销热河省。原热河省所属承德市及承德、平泉、青龙、兴隆、滦平、丰宁、隆化、围场等8县划归河北省;建昌、凌源、建平、朝阳、北票等5县及喀喇沁左旗划归辽宁省;赤峰、乌丹、宁城3县及敖汉旗、喀喇沁旗、翁牛特旗3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钱穆《国史大纲》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新旧党争与南北人才元祐以下

             一  熙宁新党与南人(1)

王安石的新法,不能说有成功,然而王安石确是有伟大抱负与高远理想的人。他新法之招人反对,根本上似乎还含有一个新旧思想的冲突。

所谓新旧思想之冲突,亦可说是两种态度之冲突。此两种态度,隐约表现在南北地域的区分上。

新党大率多南方人,反对派则大率是北方人。

宋室相传有“不相南人”的教戒。无论其说确否,要之宋初南方人不为相则系事实。然而南方人的势力,却一步一步地侵逼到北方人上面去。真宗时的王钦若,仁宗时的晏殊,都打破了南人不为相的先例。

  宋史王旦传:“真宗欲相王钦若,旦曰:‘臣见祖宗朝未尝有南人当国者。虽称立贤无方,然须贤乃可。臣为宰相,不敢沮抑人,然此亦公论也。’真宗乃止,旦没后,钦若始大用。语人曰:‘为王公迟我十年作宰相。’”或谓真宗问王旦:“祖宗时有宓(mi,4)谶(chen,4),云南人不可作相,此豈立贤无方之义”云云。见曲洧(wei,3)旧闻。真宗景德初,晏殊以神童荐,与进士并试,赐同进士出身。寇准曰:“惜殊乃江外人。”帝顾曰:“张九龄非江外人耶?”又陆游谓:“天圣以前多用北人,寇准持之尤力。”

而南方人在当时,显然是站在开新风气之最前线。

  晁以道尝言:“本朝文物之盛,自国初至昭陵。仁宗时。并从江南来,二徐兄弟锴、铉(xuan,4)以儒学,二杨叔侄紘(hong,2)、亿。以词章,刁衍、杜镐(gao,3)以明习典故,而晏丞相、殊。欧阳少师修。巍乎为一世龙门。纪纲法度,号令文章,灿然具备。庆历间人材彬彬,皆出于大江之南。”

在野学校之提倡,晏殊知应天府,延范仲淹教生徒。自五代以来学校废,兴学自殊始。及仲淹守苏州,首建郡学,聘胡瑗为师。在朝风节之振厉,范仲淹为祕(mi,4)阁校理,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此始。文章之盛,尤著者为欧阳修,奖引后进,如恐不及。赏识之下,率为闻人。曾鞏(gong,3)、王安石、苏洵,洵子轼、辙,皆以布衣,修游其声誉。宋之文学,莫盛于是。朋党之起,晏殊平居好贤,当世之名士,如范仲淹、孔道辅,皆出其门。仲淹以殊荐为祕阁校理,承殊风益进。学者从质问,为执经讲解,亡所倦。推俸以食四方之遊士,诸子至易衣而出。仲淹罢知饶州,尹洙、欧阳修、余靖皆坐贬,朋党之论自是兴。皆由南士。

司马光与欧阳修为贡院逐路取士起争议,这里便已十分表见出当时南方文学风气已超驾北方之上远甚。

  司马光谓:“古之取士,以郡国户口多少为率。今或数路中全无一人及第,请贡院逐路取人。”欧阳修非之,谓:“国家取士,惟才是择。东南俗好文,故进士多;西北人尚质,故经学多。科场东南多取进士,西北多取明经。东南州军进士取解,二、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西北州军取解,至多处不过百人,而所解至十余人,是十人取一。比之东南,十倍优假。东南千人解十人,初选已精。西北之士,学业不及东南,发解时又十倍优假,初选已滥。广南东西路进士,绝无举业,诸州但据数解发。其人亦自知无艺,一就省试即归,冀作摄官。朝廷以岭外烟瘴,亦许其如此。”据司马、欧阳两人主张,可见当时北方文风已远逊南方。不仅取解人数不能相比,且北方多考明经,南方多考进士。自唐以来科第,即以进士为美,非进士及第不得美官,非善为诗赋、论策不得及第。后世遂谓文学诗赋盛于南方,不知中唐以前,殊不尔也。进士、明经,难易荣辱绝不同。唐人语:“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宋人则曰:“焚香礼进士,撤幕待经生。”(欧阳修诗句)试进士日,设香案于阶前,主司与举人对拜。(此唐人故事。)有司具茶汤饮浆。试经生,悉撤帐幕、毡席之属,亦无茶汤。渴则饮砚水,人黔其吻。又曰:“焚香取进士,瞋(chen,1)目待明经。”设棘监守,惟恐其传义。盖明经试先帖文,掩其两端,中间惟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得四、五、六即为通。帖文后口试大义。后停口试,改墨义十条。宋吕夷简应本州乡试卷:“‘作者七人矣’,请以七人之名对。”对云:“七人某某也。谨对。”又:“‘见有礼于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请以下文对。”对云:“下文曰:‘见无礼于君者,如鹰鸇(zhan,1)之逐鸟雀也’谨对。”又题:“请以注疏对。”则对:“注疏曰云云。”如有不能对,则曰:“未审。”明经仅于记诵,故为人*视。史称:“五代干戈抢攘,而贡举未尝废,惟每年所取进士,其多仅及唐盛时之半。三礼、三传、学究、明经诸科,唐时所取甚少,而晋、汉后明经诸科,中者动以百计。”然则北方士人多考明经,盖自五代丧乱,文章坠废。而南土较安,故诗赋文学日盛也。

  熙宁间,王安石罢词赋、帖经、墨义,并归进士科,而齐、鲁、河朔之士,往往守先儒训诂,质厚不能为文辞,榜出多是南人,北人极少。哲宗以后,遂许齐、鲁、河朔五路北人皆别考,然后取人南北始均。元祐诸老即北人为多。时谓“北人质厚,不能为文辞”,其实中唐以前擅文辞者,多北人也。中唐以下,则诗人以江南为多矣。陆佃(tian,2)在元丰八年有乞添川、浙、福建、江南等路进士解名劄子,谓:“京东、西、陕西、河东、河北五路,多是五、六人取一人;川、浙、福建、江南往往至五六十人取一人。”则在南人意见中,尚觉南士机会不如北人。然南北分卷之制,直至明代,依然不能革。诚使公开竞选,北人到底争不过南人,不得不以此为调节也。又按:唐韩愈欧阳詹哀辞言:“闽人举进士自詹始。”则当时闽人举进士者必甚少。此后三百年,至宋中叶,闽进士常六、七百人,居天下五之一。流寓他处,及占名数京师入太学者,尚不在内。新党人亦以闽人为盛。当时称吴、楚、闽、蜀。

 


 

     一  熙宁新党与南人(2)

南北两方文风盛衰之比较,后面即反映出南北两方经济状况之荣枯。

  司马光谓:“非游学京师者,不善为诗赋、论策。每次科场及第进士,大率皆是国子监开封府解送之人,”盖文学、政事必待于师友风尚之观摩,社会声气之染习。大抵当时北方社会,经济日趋枯竭,故士人不能游学京师。南方经济较优,故游学者盛。当时如晏殊、范仲淹以及欧阳修辈,皆以南人居京朝,为名士之领袖,风气之前导也。

因此当时南人,颇有北方人政治上待遇较优,南方人经济上负担较重之感。

  李觏(gou,4)长江赋谓:“国家重西北而轻东南。彼之官也特举,此之官也累资。敛于此则莫知其竭,输于彼则惟恐不支。官以资则庸人并进,敛之竭则民业多隳(hui,1)。为贪为暴,为寒为饥。如是而不为盗贼,臣不知其所归。”此乃一种极激昂之不平鸣也。

而在北人眼中,则南人在政治上势力日扩,似乎大非国家前途之福。

  宋人笔记谓:“治平英宗。中,邵雍与客散步天津桥上。闻杜鹃声,惨然不乐。曰:‘不二年,上用南士为相,多用南人,专务变更,自此天下多事。’”此说本不可信,然在此故事中,却充分表现出北人讨厌南人当权用事之心理。

以中国疆域之广大,南北两方因地形、气侯、物产等等之差异,影响及于社会之风习,以及人民之性情;双方骤然接触,不免于思想态度及言论风格上,均有不同,易生抵牾(wu,3)。

  神宗相陈旭,升之。问司马光:“外议云何?”光曰:“闽人狡险,楚人轻易,今二相皆闽人,曾公亮、陈旭。二参政皆楚人,王安石,唐介。必援引乡党之士,充塞朝廷,风俗何以更得淳厚?”此说不知确否,然必当时北人有以此论南人者。又司马光与吕惠卿在讲筵,因论变法事,至于上前纷挐(ru,2)。上曰:“相与论是非,何至乃尔?”既罢讲,君实。光。气貌愈温粹,而吉甫。惠卿。怒气指膺(ying,1),移时尚不能言。人言:“一个陕西人,一个福建子,怎生厮合得者!”

所以王安石新政,似乎有些处是代表着当时南方智识分子一种开新与激进的气味,而司马光则似乎有些处是代表着当时北方智识分子一种传统与稳健的态度。刘挚谓:“今天下有喜于敢为,有乐于无事。彼以此为流俗,此以彼为乱常。畏义者以进取为可耻,嗜利者以守道为无能。此风浸盛,汉、唐党祸必成。”挚对神宗,自言:“臣东北人,不识安石。”其言正足代表当时两派之态度也。除却人事偶然方面,似乎新旧党争,实在是中唐安史之乱以后,在中国南北经济文化之转动上,为一种应有之现象。

王安石新法,有些似在南方人特见有利,而在北方人或特见为有害的。

  罗从彦遵尧录谓司马光所改法,无不当人心,惟罢免役失之。王安石免役,正犹杨炎之均税,东南人实利之。今按:罗亦南人,其言必信。政繁则役重,当时东南之役,谅必较重于北方也。治平四年九月,司马光论衙前有云:“臣见国家以民间苦里正之役,改置乡户衙前,又以乡贫富不同,乃立定衙前人数,选物力最高为一户补充。行之十年,民困愈甚。向差里正,例有更番,借使乡有上等十户,一户应役,则九户休息,可以专意营生。今衙前乃一概差遣。其有力人户常充重役。自非家计沦落,则永无休息之期。以为抑强扶弱,宽假平民,殊不知富者既尽,贫者亦必不免。臣尝行村落中,见农民生具甚微,问之,曰:‘不敢为也。多种一桑,多置一牛,蓄二年之粮,藏十匹之帛,邻里已目为富室,指抉以为衙前矣。况敢益田畴、葺庐舍乎!’”据此,则北方苦役亦甚矣。盖当时官户不役,客户不役,官户既北多于南,客户亦以江、浙为独少。北方社会既贫困,而又免官户、客户,赀力高者不多,则被差更密,(如富乡一等户十五户,计赀三百万;贫乡一等户五户,计赀五十万。富乡十五年一周,贫乡五年一周。富乡犹有休息,贫乡败亡相继。)故轮役者更见其苦。然则北方之反对免役者,必为盛拥客户之官户可知,文彦博告神宗:“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曰:“更张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曰:“陛下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正在此等处也。”推而言之,如均输法当亦于南方特利;而保甲、保马诸政皆推行于黄河以北,民间觉其骚扰,南方则不知也。王岩叟谓:“保甲之害,三路之民,如在汤火。”又韩魏公家传卷九有云:“西川四路乡村,民多大姓,每一姓所有客户,动是三、五百家。赖衣食贷借,抑以为生。今若差官置司,更以青苗钱与之,则客于主户处从来借贷既不可免,又须出此一重官中利息。其他大姓固不愿请领苗钱”云云。则反对青苗者又必为盛拥客户之大姓,而客户固以江、浙三路为独少。此又新法南人便之、北人恶之之一例。田赋宋代最不均,景祐时谏官王素及欧阳修等皆主均赋,至嘉祐时复遣官分行诸路均田,然俱无成功而止。欧阳修初主均田,后遂言其不便。元丰间,天下垦田凡四百六十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六顷,马端临谓:“前代混一时,汉元始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千余顷,隋开皇时垦田一千九百四十万千余顷,唐天宝时,应受田一千四百三十万八千余顷。比之宋朝,或一倍,或三、四倍有余。虽宋之土宇,北不得幽蓟,西不得灵夏,南不得交趾;然三方半为边障屯戌之地,垦田未必倍蓰(xi,3)于中州。”治平会计录谓:“田数特计其赋租以知其顷亩,而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率而计之,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万顷。祖宗重扰民,未尝穷按。”宋制官户占田多得免赋。如宋史高觌(di,2)传:“王蒙正恃章献太后势,多占田嘉州。诏勿收租赋,觌极言其不可。”又食货志:“上书者言赋役未均,田制未立,因诏限田,公卿以下无过三十顷。”又柳约传:“绍兴元年,约以军兴科需百出,请官户名田过制者,与编户一同科赋,从之。”然则仁宗限田,亦限其不科赋之额耳。此亦宋田赋不均一要端。然则此所谓‘扰民’者,官户亦其主矣。又食货志言:“天下荒田未垦者多,京、襄、唐、邓尤甚。至治平、熙宁间,相继开垦。然凡百亩之内,起税止四亩。欲增至二十亩,则言者以为民间苦赋重,遂不增。”以是观之,田之无赋税者,又不止于十之七而已。此等脱逃租赋之田,惠泽岂真下及于贫民?朝廷一行均田,豪强必多方阻挠,结果则所谓均者,依然不均。史称:“元丰八年,神宗知官吏奉行方田多致骚扰,诏罢之。”则均田之难行可想。哲宗时,毕仲游上疏:“田制未均,患在迫于富家大室而恤之甚。名田不行,则在上之人贵者。”徽宗时,蔡京等又言方田,臣僚言:“方量官惮于跋履,一任之胥吏,有二百余亩方为二十亩者,有二顷九十六亩方为一十七亩者,虔之瑞金县是也。有租税十有三钱而增至二贯二百者,有租税二十七钱而增至一贯四五十者,虔之会昌县是也。望诏常平使者检察。”遂诏罢之。南渡后,林勋政本书论此甚详。朱子知漳州,条奏经界状,细民鼓舞,而贵家豪右,胥为异端以摇之。卒格不行,迄于贾似道而有买公田之举。是方田实宋代一要政,而其行之难见效而易滋弊亦可知。初,欧阳修请于亳(bo,2)、寿、蔡、汝四州择尤不均者均之。田京知沧州,均无棣(ti,4)田。蔡挺知博州,均聊城、高唐田。

  王安石行均田自京东路始。疑当时田租不均,亦北方为甚。以其沿五代而来。则反对均田者,恐亦北人为多矣。宋代逃田之外,又多逃丁。西汉户口,率以十户为四十八口有奇。东汉十户为五十二口。唐盛时十户至五十八口。宋元丰至绍兴户口,率十户二十一口,一家仅两口。盖诡名子户漏口者众也。在上赋税之轻重,与在下私弊之多少,亦相比例。政府不先务轻赋,则此等弊亦难革。王明清挥尘录谓:“祖宗开国以来,西北兵革既定,故宽其赋役。民间生业,三亩之地,止收一亩之税,缘此公私富庶。政和间,尽行根刷,人不堪命,皆去而为盗。胡马未南,河北蜂起。其后散为巨寇于江、淮间,如张遇、曹成、钟相、李成之徒皆是也。”然则借为法治之名,而图括削之实者,其为祸又可见矣。

及元祐新政,王安石一党尽斥,而所斥的即是南人。

  元祐元年,王严叟入对,言;“祖宗遗戒不可用南人,如蔡确、章惇(dun,1)、张璪(zao,3)皆南人,恐害于国。”

其后蔡京擅权,南人又得势。

  陈瓘(guan,4)弹蔡京云:“重南轻北,分裂有萌。”按:陈乃南剑州人,其论盖就当时实情为持平也。又按;元祐朝首主“绍述”之论者为李清臣,乃大名人,韩琦之婿。当时讥其“趋时,嗜权利,意规宰相”。此所论新旧南北之分,特就大体言,未能一一吻合也。

所以宋史*臣传中,几乎全是南方人。

  蔡确,泉州晋江人。附吴处厚,邵武人。吕惠卿,泉州晋江人。章惇,建州浦城人。父俞徙苏州。曾布,江西南丰人。安惇,广安军人。在四川。蔡京,兴化仙游人。弟卞,安石婿。此皆与新法有关。此下如黄潜善邵武,汪伯彦祁门,秦桧江宁,丁大全镇江,贾似道台州,亦皆南人。故陆游谓:“班列之间,北人鲜少。”而陈亮谓:“公卿将相,大抵多江、浙、闽、蜀之人,而人才亦日以凡下也。”苏天爵滋溪集谓:“故老云:宋在江南时,公卿大夫多吴、越士,起居服食,骄逸华靡,北视淮甸,已为极边,当使远方,则有憔悴可怜之色。”

而元祐诸君子,则大多是北方人。他们中间却又分洛、蜀、朔三派。这三派里面,便无闽、楚南方的分。当时所指楚人,乃江西以东耳。湖北荆襄不在其列。春秋楚人亦南方文化一大结集。自战国经秦白起之兵祸,流亡窜闃(qu,4)焉无一人物出于二百年间也。光武起于南阳,迄于东汉之季,而荆楚甚盛。不惟民户繁实,地著充满,材智勇力之士,又森然出其中,孙、刘资之以争天下。及其更唐、五代不复振起,至宋皆为下州小县,乃至无一士生其间。而闽、浙之盛自唐而始,乃独为东南之望。一地人文之兴衰,大抵观其所受兵祸洗荡之程度也。蜀人自荆襄转中原,其风气乃与大江下游转不接。


 

         二  洛蜀朔三派政治意见之异同(1)

熙宁、元祐新旧党争后面带有南北地域关系,而元祐北方诸君子洛、蜀、朔三派分裂,洛,程颐为领袖,朱光庭、贾易等为羽翼。蜀,苏轼为领袖,吕陶等为羽翼。朔以刘挚、王严叟、刘安世为领袖,羽翼尤众。至绍圣初,同以元祐党窜领海外。后面也带有政治意见之不同。

其中洛派中原派。所抱政见,大体上颇有与王安石相近处。他们都有主张将当时朝政徹底改革。

  程颢上神宗皇帝陈治法十事,即力劝神宗勿因一时反对而灰其改革之气。其十事中重要者如论帝王必立师傅,及井田、学校、兵归于农,及吏胥用士人等,皆与王安石议论相合。

他们对政治上最主要的理论,是有名的所谓“王霸之辨”。

大抵唐、虞、三代是“王道”,秦、汉、隋、唐是“霸道”。他们主张将唐、虞、三代来换却秦、汉、隋、唐。

  熙宁元年,王安石以翰林学士越次入对。神宗问为治所先,曰:“先择术。”神宗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至要、至易,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耳。”

其实所谓唐、虞、三代,只是他们理想的寄託。他们的政治见解,可以称之为“经术派”,或“理想派”。他们主张将理想来徹底改造现实,而古代经籍,则为他们理想辩护之根据。

  同时关中张载与洛阳二程相呼应,其政治理想,亦大体相似。谓:“周礼必可行于后世。治天下不由井地,终无由得平。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chi,1)一人而定。”尝欲买田一方,尽为数井,以推明先王之遗法,未就而卒。又谓:“朝廷以道学、政术为二事,此正自古之可忧者。”此即安石所谓“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之意。以吕公著荐得召见,问治道,曰:“为政不法三代,终苟道也。”神宗大悦。然张氏主复封建、世臣、宗法,此皆泥古太深;若施之政事,当较安石更为迂阔。

其先程颢本助安石。熙宁二年,安石遣刘彝(yi,2)等八人察农田水利,其中即有程颢。

安石因廷臣反对乞退,程颢等尚想法挽留。事在熙宁三年二月。安石复视事,颢等乃私相贺,见长编记事本末卷六十八。

最后程颢终与安石分手,则因安石偏执,不惜与举朝老成破裂之故。言论已见前引。

程颢尝言:“治天下不患法度之不立,而患人材之不成。人材不成,虽有良法美意,孰与行之?”此乃洛学与安石根本相异处。二程尝谓:“介甫拒绝言路,进用柔佞之人,使之奉行新法。今则是他已去,不知却留下害事。”又曰:“王氏之教,靡然而同,是莫大之患也。天下弊事一日而可革,若众心既定,风俗已成,其何可遽(ju,4)改?”又曰:“介甫之学,坏了后生学者。”

至于论及识见,尚谓安石“高于世俗”。程颢云:“介父所见,终是高于世俗之儒。”

故洛派于元祐排斥新政,并不完全赞成。

  上蔡语录:“温公欲变法,伊川使人语之曰:‘切未可。’”又伊川曰:‘今日之祸,亦是元祐做成。’又曰:‘至如青苗,且放过,又是何妨。’伊川十八岁上仁宗书,谓应时而出,自比诸葛;及后应聘为哲宗讲官,则自讲读之外无他说;可见程氏在元祐时,并不能大张其学。当时谓:“伊川与君实语,终日无一句相合。明道与语,直是道得下。”盖二程论学本与温公不同,惟明道性气较和易温粹耳。

朔派是正统的北方派。他们与洛阳的中原派不同。一主理想,洛。而一重经验。朔。一主徹底改革,洛。而一则主逐步改良。朔。司马光谓:“治天下譬之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故一为“经术派”,而一则为“史学派”。

  新学者以通鑑为元祐学术。政和时,诏士毋得习史学,即以斥元祐。陈了翁则云:“变故无常,惟稽考往事,则有以知其故而应变。王氏乃欲废绝史学,而咀嚼虚无之言,其事与晋人无异。”又了翁弹蔡京云:“灭绝史学似王衍。”此皆以元祐为史学也。新党则奉王安石为经学,与洛学路径较似。南渡以下,洛学渐盛,遂与新学兴争端。秦桧、赵鼎迭相,鼎主程颐,桧主王安石。桧死,高宗乃诏:“毋拘程颐、王安石一家之说,务求至当之论。”孝宗淳熙五年,以侍御史谢廓然言,敕“有司毋以程颐、王安石之说取士”。朱陆意见不同,亦尚隐有一袒伊川、一护荆公之迹。盖新学与洛学自为近也。

故洛学、新学同主“王霸之辨”,程颢上神宗皇帝书,有一篇专论“王霸”。而司马光则不信此说,可为他们中间最显著的区别。

  洛、蜀、朔分党,司马光已死,光不在党派中。惟朔派多系司马光弟子。光谓:“合天下而君为王。分天下而治为伯。方伯,渎也。天子,海也。小大虽殊,水之性奚以异?”又曰:“后世学者以皇帝王霸为德业之差,谓其所行各异道,此乃儒家之末失。”

惟其不信王霸之辨,故亦不主三代之道与秦、汉、隋、唐绝异。因此他们不肯为复古之高论。他们政术似乎只主就汉、唐相沿法制,在实际利害上,逐步改良。

  王安石行保甲,期复兵农合一之古制,此为洛学所赞同。司马光则谓:“太祖定天下,曷(he,3)尝用民兵?”此等议论,颇近于蜀派矣。后朱子谓:“京畿保甲,荆公做十年方成,元祐时温公废之,深可惜。”朱子承洛学,政见亦与荆公近也。又洛学与新学皆推尊孟子,而司马光著疑孟。孟子论政偏于理想,王霸之辨即从孟子来。熙宁初,王安石欲复经筵坐讲之制,元祐间程颐亦争坐讲。陆佃陶山集卷十一。谓:“安石性刚,论事上前,有所争辩时,辞色皆厉,上輙改容为之欣纳。”盖自三代而后,君臣相知,义兼师友,言听计从,了无形迹,未有若兹之盛也。陆象山荆公祠堂记即发挥此义。程颢上神宗书极论帝王必立师傅,新学、洛学皆欲以师傅之尊严,驾汉、唐君臣形迹之上。此义亦本孟子。而蜀、朔两派则毋宁谓其态度乃偏于尊君。此亦经史、王霸之大辨也。洛党、新党主尊师,即主尊相,总之求以学术超驾于君权之上也。此等理论接近儒家,偏于理想而为趋新。朔党、蜀党则主尊王,仅就汉、唐以下历史事态立说,偏于现实而为守旧,又近似于法家也。南宋时朱子尚极论之,谓:“古者三公坐而论道,才可仔细说得。如今莫说教宰执坐,奏对之时,顷刻即退,文字怀于袖间,只说得几句,便将文字对上宣读过。且说无坐位,也须有个案子,令开展在上,指画利害,上亦知得仔细。今顷刻便退,君臣间如可得同心理会事?”(语类一二八。)朱子此等议论,正与陆象山荆公祠堂记抱同一态度。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语类一三四。)若照当时洛党、新党理论,所谓王霸之辨,政治必须有一番徹底改革。张浚之报苗傅,亦谓:“废立之事,惟宰相大臣得专之”,此等皆所谓宋儒议论也。此后元、明、清三朝,正向此项理论加以迎头之挫压。元、清两代以狭义的部族政权为骨干,自不乐此项理论。明太祖虽驱逐元人,却见解不能到此。其后张居正乃大呼尊君卑臣,谓是祖法,深仇讲学之士,遍毁天下书院,则真是中国传统之所谓法家,即朔党、蜀党亦不致出此耳。

这一种态度,其好处,在于平稳不偏激,切于事情。而其弊病则在无鲜明之理想,因应事实不徹底,结果陷于空洞与懈弛。

  神宗初议并营,文彦博、苏轼等皆以兵骄已久,遽并之必召乱,帝卒从王安石议。时又议拣汰卫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司马光、吕公弼、陈荐、李常先后论奏以为非宜,帝手诏拣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至是冗兵大省。自熙宁至元丰,兵饷岁有销并。此等处见新党之锐气敢为。旧党论节财省用,固为胜于新党。然节财省用之大者,莫如去冗卒,而旧党顾又因循持重,此正襮(bo,2)露旧党之弱点。

 

二  洛蜀朔三派政治意见之异同(2)

元祐力反熙宁,大部即由朔派主持,而操之过激。

  元祐初,安石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至此乎?”即范纯仁、苏轼亦皆争之。哲宗始亲政,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绪。帝曰:“第行元丰法,而减去宽剩钱,百姓何有不便?”可见绍圣之政,亦元祐诸老有以激成之矣。蔡确新州之贬,遂造循环报复之端,范纯仁、苏轼亦力争之。此皆其已甚也。

他们除罢免熙、丰设施外,自己却并无积极的建树。

  后人谓:“元祐诸君子,若处仁、英之世,遂将一无所言,一无所行,优遊卒岁。”此正道著元祐病痛。至拥载高后,谓以母革子,借母后临朝之力,置哲宗于不顾,更为失策。无论理论不圆满,而幼主年事渐长,高后一崩,反动遂起,亦元祐诸臣自有以召之。在尊王理论之下,亦惟有如此。

财政无办法,更不足以关折主持新政者之口。

  元祐年四月,王安石卒。八月,范纯仁即以国用不足,请再立常平钱榖敛散出息之法,此即“青苗”也。以台谏交争而罢。然可以见元祐不可久矣。曾布谓:“神宗时,府库存充积,元祐非理耗散,又有出无入,故仓库为之一空;乃以为臣坏三十年之大计,恐未公。”通鉴长编。毕仲游、洛派。与司马光书谓:“当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余于财,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然后新法永可罢。”元祐诸老徒责王安石用言利臣,然政府不能常在无财乏用中度日。元祐能废新法,而不能足财用,则宜乎新法之终将复起。

大程似乎颇见司马光才不足负当时之艰难。

  二程语录:“伯淳道君实自谓如人参、甘草,病未甚时可用,病甚则非所能及。”

而温公于伊川经筵进讲,亦有不满。

  刘元成言:“哲宗尝因春日折一枝柳,程颐为说书,遽起谏曰:‘方今万物生荣,不可无故摧折。’哲宗色不平,因掷弃之。温公闻之不乐,谓门人曰:‘使人主不乐亲近儒生者,正为此等人也。’”

这两派在政见上本不相近,只为反对王安石只求行法、不论人品的一点上,两派却绾(wan,3)合起来了。

  司马光尝谓:“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见遵尧录。此处确又是儒家正统也。又仁宗时,光上疏论理财三事,乞置总计使,云:“宽恤民力,在于择人,不在于立法。”又曰:“为今之术,在随材用人而久任之,在养其本原而徐取之,在减损浮冗而省用之。”则光非不主理财,惟其意见自与安石大异。惟此等意见,在安石未相,政局未动摇前,尚有济效。在安石相后,政局已变,则仅此不足救时。大抵温公之人与学,俱是人参、甘草也。

又一为蜀派。西南派。蜀派的主张和态度,又和洛、朔两派不同。他们的议论,可以苏氏兄弟轼、辙。为代表。上层则为黄老,下层则为纵横。尚权术,主机变,其意见常在转动中,不易捉摸。他们又多讲文学,不似洛、朔两派之严肃做人。

王安石废科举、兴学校,此事在洛派极端赞成,而蜀派则认为“多事”。苏轼反对兴学校之理论云:“治人在于知人,知人在于南实。治宫室,养游士,置官立师,不帅教者屏之远方,是为多事。”

王安石又主改诗赋为经义,此层洛学自所赞成,朔派亦不反对。

  治平元年,光有定夺贡院科场不用诗赋,已开王氏先声。又治平二年,乞令选人试经义,则光对此事,见解与安石一致。故谓:“神宗皇帝罢诗赋及经学诸科,专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此诚百世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欲盖掩先儒。”

而苏轼仍生异议。

  谓:“兴德行在于修身格物。设科立名,是教天下以伪。策论、诗赋,自政事言之,均为无益。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毕仲游西台集。则谓:“汉、唐诸儒,多抱经白首,然后名家。近世如孙复治春秋,居泰山四十年,始能贯穿自成一说。熙宁、元丰之进士,今年治经,明年应举,经术但为利禄之具,尊经术而反卑之。举子止问得失,王安石在位,则经义欲合王安石;司马光在位,经义欲合司马光。风俗伤败,操行陵夷,未必不由之。诗赋虽欲取合而无由。习诗赋,必须涉猎九经,泛观子史。策论之中,又自有经义。涉猎泛观,必粗知前言往行,治乱得失。而聪明特起之士,因此自见于大。至于经义,则为书者不为诗,为诗者不为易。知一经而四经不知。诗赋声律易见,经义散文难考。诗赋出题无穷,经义问目有尽。诗赋必自作,经义可用他人。诗赋惟校工拙,经义多用偏见。”刘挚立论亦略似。似较苏辨更为就实。王安石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自为正论。苏氏轻为立异,殊若无谓。至毕、刘所争,则事后流弊实情,王安石亦悔之。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此亦唐宋人才转变一大关键也。清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力言科举时文之弊,请将考试条款改移更张,别求遴(lin.,2)拔真才实学之道。章下,礼部覆奏,全用苏氏议论,舒议遂寝。文人一时标新立异,其见解乃足贻误六、七百年后人,亦可怪也。

又如免役,苏氏兄弟初亦反对。苏辙谓:“役人必用乡户,如衣之必用丝麻,食之必用五穀,不得以他物代换。”其后司马光复差役,苏氏却又不赞成。苏轼云:“役可雇,不可差,虽圣人复起,不能使农民应差。王安石但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多取民钱。若量入为出,不至多取,则自足以利民。”又按:英宗治平四年,司马光亦曾极论衙前之害,至是乃排众议而复役,亦可惜也。他们的学术,因为先罩上一层极厚和释老的色采,所以他们对于世务,认为并没有一种正面的、超出一切的理想标准。此层所以与洛学异。他们一面对世务却相当练达,凭他们活的聪明来随机应付。他们亦不信有某一种制度,定比别一种制度好些。此层所以与朔学异。但他们的另一面,又爱好文章词藻,所以他们持论,往往渲染过分,一说便说到尽量处。近于古代纵横的策士。此层却得到南方派中一部分的同情,因南人大率好文词也。欧阳修、张方平等较前辈的南方文人,亦颇有近于蜀学者。

后人说他们苏氏兄弟。“勇果于嘉祐之制策,而持重于熙宁之奏议,转手之间而两论立。”陈龙川语。但就其对新学之反对而言,则蜀、朔两派早就志同道合。最先反对荆公者为吕诲、苏洵、张方平。张方平南人,其学却与蜀派相似。三苏自蜀来,张方平、欧阳修为之延誉。荆公独不许老泉,由其学术路径不同。相传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老泉文初出,见者以为荀子。可见荆、蜀路脉早别矣。迨(dai,4)朔派力改新政,蜀派却又有些处似与洛派的意见较近。此便是蜀派态度始终一贯处,并非先后有变。但就学术意味言,则洛、蜀两派的裂痕,毕竟最难弥缝。以后朱子承洛学,极抵蜀学,谓:“东坡早拾苏、张之绪余,晚醉佛、老之糟粕。”又谓:“荆公、东坡门人,宁取吕吉甫,不取秦少游辈。以吉甫犹看经书,少游翰墨而已。”(此刘后邨(cun,1)转述,见文献通考。)

先秦诸子,虽则异说争鸣,但他们都没有实际把握到政权,因此在学术上愈推衍,愈深细、愈博大,各家完成他各家的精神面目。只李斯为秦相,便弄出焚书坑儒的事来。西汉窦太后在朝,赵绾、王臧亦见杀。北宋诸儒,不幸同时全在朝廷,他们的学术意见,没有好好发展到深细博大处,而在实际政治上,便发生起冲突。既为群小所乘,正人见锄,学术不兴,而国运遂中斩。

 

三  道德观念与邪正之分

宋儒的自觉运动,自始即带有一种近于宗教性的严肃的道德观念,因此每每以学术思想态度上的不同,而排斥异己者为*邪。这又足以助成他们党争意见之激昂。

  温公论张方平为*邪,而苏氏父子则推之为巨人长德。程颐,洛学奉为圣人,而苏轼谓:“臣素疾程某之*邪。”孔文仲其人亦极论新法之非。劾伊川疏谓:“其人品纤污,天资憸(xian,1)巧。”刘安世至目程颐、毕仲游诸人为“五鬼”。谓:“搢绅之所共疾,清议之所不齿。”刘挚则谓颐“以迂阔之学邀君索价”。

刘彝、胡瑗弟子。程颢明明是君子,但他们亦赞成新法。刘彝因赞成新法,宋史与沈括同傅。然沈括辈亦未必是小人。

王安石主新政,至多亦只能说他学术差了,不能说他人品*邪。此层朔党人亦言之。刘安世元城语录谓:“金陵亦非常人,其质朴俭素,终身好学,不以官爵为意,与温公同。但学有邪正,各欲行其所学,而诸人辄溢恶,谓其为卢杞、李林甫、王莽,故人主不信。此进言之过。”

尽目熙宁新党诸人为*邪,其事在当时洛学一派即所反对。

  温公在朝,欲尽去元丰间人。伊川曰:“作新人才难,变化人才易。今诸人才皆可用,且人岂肯甘为小人?若宰相用之为君子,孰不为君子?此等事教他们自做,未必不胜如吾曹。”侯仲良曰:“若然,则无绍圣间事。”

范纯仁亦主消合党类,兼收并用。曾子开谓:“范公之言行于元祐,必无绍圣大臣报复之祸。”按:纯仁乃仲淹子,亦反对新法,元祐时为相。然其政见实与朔党不尽同,曾向温公争差役不得,叹曰:“若欲媚公为容悦,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元祐元年四月,再散青苗钱,议出范纯仁。时议贬故相蔡确,范持国体欲营救,刘安世等力弹之。

惜乎当时朔派诸人,“忠直有余,疾恶已甚,遂贻后日缙绅之祸”。此邵伯温语,见宋史本传。

且过重道德,转忘所以重道德之本意,循致官场皆重小节,忽大略,但求无过,不求有功。

  李清臣著明责篇宋文鉴一O四谓:“古者用人,视成不视始,责大不责细。今较小罪而不观大节。恤浮语而不究实用,惟固己持禄避事随时之人,乃无谴而得安。故庸平者安步而进,忠愤者半途气折。天下之事,靡靡日入于衰敝。夫拔一臣加之百官之上,非求其谨洁无过,将任以天下之责。今罢退宰相,皆攻其疵瑕,未尝指天下之不治为之罪。纠劾守令,皆以小法,未尝指郡邑之不治为之罪。迁谪将帅,以庖(pao,2)厨宴馈之间,微文细故之末,未尝以蛮夷骄横兵气弗强为之罪。故上下莫自任其责,局局自守,惟求不入于罪。朝廷大计,生民实惠,卒无有任者。天下之大,万官之富,常若无人。英绩伟烈,寂寂于十数载,抱才负志不得有为而老死沉没者,相望于下,可不惜哉!”

南方一种奋发激进之气,暂时为北方的持重守旧所压倒。但是不久即起反动,于是有所谓“绍述”之说。哲宗亲政,遂反元祐之政。改元“绍圣”。元祐诸君子尽见黜逐,嗣是遂有所谓“建中靖国”。哲宗崩,徽宗立,又尽罢新党,复元祐旧臣。嗣改元“建中靖国”,欲立中道,消朋党。蔡京用事,司马光尽罢熙、丰之政,惟罢雇役,复差役,最于人情未协,又为期五日,同列皆病其太迫。时蔡京主开封府,独如约。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及绍圣时,章惇相,议复免役法,讲议久而不决,蔡京谓惇曰:“取熙宁成法施行之耳,何以讲为?”惇然之,雇役遂定。新旧相争的结果,终于为投机的官僚政客们造机会。相激相荡,愈推愈远。贫弱的宋代,卒于在政潮的屡次震憾中覆灭。徽宗时,陆佃言:“今天下之势,如人大病向愈,当以药饵辅养,须其平安。苟轻事改作,是使之骑射也。”宋室即在新旧两派更互改作中断送。新派亦非无贤者,而终不胜意气私利之洶涌。两党皆可责,亦皆可恕也。

 
 


第三十一章  贫弱的新中央 北宋初期


在不堪言状的分裂与堕落之后,中国又重新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来。这一个中央,却以他特殊的姿态出现于历史。与秦、汉、隋、唐的统一相随并来的,是中国之富强,而这一个统一却始终摆脱不掉贫弱的命运。这是宋代统一特殊的新姿态。

     一  北宋帝系及年历

(一)  太祖  一六  专力对南方求统一,于北方取守势。
(二)  太宗  二二  吴越来降。平北汉。两次亲征契丹,均败归。西夏始建国。
(三)  真宗  二五  西夏陷灵州。契丹掠淄齐。澶(chan,2)渊之盟。封禅。此后宋辽一百二十年不交兵。
(四)  仁宗  四一  西夏边患日盛。陕西用兵。富弼使辽,再修和约。庆历变政。
    (商王)
    (濮王) 
(五)  英宗  四   
(六)  神宗  一八  王安石相,行新法。
(七)  哲宗  一五  即位甫十龄,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司马光为相,元佑废新法。哲宗亲政,绍述,复新法。改元绍圣。
(八)  徽宗  二五  排绍圣,复元佑。改元建中靖国。蔡京用事,复行新法,改元崇宁。元佑党籍。联金灭辽。
(九)  钦宗  一   靖康之难,二帝蒙尘。


北宋凡九主,一百六十七年而亡。

     二  宋初中央新政权之再建

自唐代镇兵拥立留后,积习相沿,直至五代,造成国擅于将、将擅于兵的局面。宋太祖由陈桥驿兵变,黄袍加身,这是五代兵士拥立皇帝的第四次。唐明宗李嗣源、唐废帝潞王从珂、周太祖郭威,皆由军士拥立。
由不断的兵变产生出来的王室,终于觉悟军人操政之危险,遂有所谓“杯酒释兵权”的故事。此在太祖即皇帝位之第二年,即建隆二年。
自此节度使把持地方政权之弊遂革。

  太祖召诸镇节度,会于京师,赐第留之,而分命朝廷文臣出守列郡,号“知州军事”。自此诸节度使并不食本镇租赋,藩府除授带都督名衔者,实不行都督事。诸路观察、采访、防御、团练、刺史皆遥领,不亲本州务。

而地方长官遂得重用文臣。

  五代时不仅诸镇节度使皆用勋臣武将,即不隶藩镇之州郡刺史,亦多以军功为之。至是始革。

继之置诸州通判。

  凡地方军民政务,均须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通判事得专达,与长吏钧礼。又令节镇所领支郡,皆直隶京师。

县令亦分由朝官兼摄,称为知县。

  知州、知县,论名义皆属临时差遣,非本职。故宋代州县守令,皆带中朝职事官衔。

从此地方官吏,又得均由中央任命。

  五代凡曹掾(yuan,4)簿尉之龌(wo,4)龊(chuo,4)无能,以至昏老不任驱策者,始注县令。故其时地方政治,惟有刻剥诛求,猥(wei,3)迹万状。优诨(hun,4)至多以令长为笑资。宋祖以朝官出知县事,犹北齐武成时以世胄子弟为县令,亦一时救弊,非必全出于私天下之心。

各州又置转运使,处理各地方财政,除诸州度支经费外,悉输京,毋占留。唐代地方财政有“留州”、“送使”、“上供”之别。从此地方财富亦归中央。严惩赃吏,亦宋开国政治要政之一。
又命诸州县各选所部兵士,才力武艺殊绝者送都下,有“兵样”,为挑选标准。先以人,后以木梃(ting,3)为之。补禁旅之阙。称“禁兵”,为天子之卫军。其老弱者始留州。此为“厢兵”,属地方兵,罕教阅,多以给役。五代无政,凡国之役皆调于民,宋悉役厢军,凡役作工徒营缮,民无与焉。既不能一时复兵于农,则此亦不失为权道。
从此地方兵力亦移归中央。
吏治、兵权、财赋三项,脱离了地方军权藩镇。之分割,而统一到中央来,中国始渐渐有一个像样的、上轨道的中央政府。

     三  宋代对外之积弱不振

宋太祖凭借那一个比较像样的、上轨道的中央政治机构,便可先来平复南方。先荆南,次蜀,次南汉,(时贬号“江南”。)渐次敉(mi,3)平。

  太祖虽以杯酒释侍卫诸将兵柄,然其时在外郡以节度掌兵者犹近三十州。乾德中,或因其卒,或因迁徒,或因致仕,渐以文臣代之。然守将之控制西北者类多久任。郭进守西山凡二十年,李汉超守关南凡十七年,董遵诲守通远凡十四年。其余十许年、八九年不可悉数。所部筦(guan,2)榷(que,4)之利悉与之,军中事许从便宜。边臣皆富于财,得养募死士。蕃寇每入,多致克捷。以此无西北之虞,得以尽力东南。仁宗至和二年范镇疏:“恩州自皇祐五年秋至至和元年冬,纔踰(yu,2)一岁。知州者凡七换,河北诸州大率如是。欲望兵马练习,安可得也?”

南方诸国在经济上虽比中原为优,而政治情形并不长进。

  东晋、南朝,有大批北方士族南渡,故衣冠文物为北方所宗。五代时,南方诸国,仅得唐末进士诗赋遗风,政治上并无传统可言,

故宋室政治,稍有头绪,便能将南方诸国逐次收拾。
至太宗时,吴越降附。江南统一,再平北汉,而终于不能打倒契丹,这是宋室惟一主要的弱征。

  太宗两次亲征,均败归,其死传系箭疮发。石晋开运阳城之战,耶律德光几不免,周世宗一举而下三关,契丹非不可胜。但太宗才弱,又无贤辅耳。周世宗用兵欲先取幽州,则吴蜀不足平。宋则以赵普谋,先南后北为持重。兵力已疲,而贻艰钜于后人,则太祖之失也。

宋代建国本与汉唐不同。宋由兵士拥戴,而其建国后第一要务,亦即宋室政权惟一生路。即须裁抑兵权。而所以藉以代替武人政治的文治基础,宋人亦一些没有。

  宋初文臣,出五代南唐之遗,皆猥琐浮薄,无堪建树。古者三公坐而论道,唐五代宰相见天子议大政事,亦必命坐赐茶。宋初,周世宗旧臣范质等为相,惮(dan,4)帝英睿,请每事具箚(zha,2)子进呈。由是奏御浸多,始废坐论之礼,而宰臣见天子亦立谈矣。太祖谓宰辅中能循规矩,慎名器,持廉节,无出质右,但欠为世宗一死。质与王溥为世宗顾命大臣,王溥时以拟冯道,盖皆不为宋祖重视。宋所信赖者惟赵普。然普为相后,宋祖常劝其读书,乃时时披览论语。以宋初大臣与唐代相较,所逊远矣。此宋治之所以不逮于唐也。

北方的强敌,契丹。一时既无法驱除,而建都开封,尤使宋室处一极不利的形势下。藩篱尽撤,本根无庇。这一层,宋人未尝不知。然而客观的条件,使他们无法改计。

  张方平曾论其事,见续资治通鉴长编二百六十九。谓:“今之京师,古所谓陈留,天下四冲八达之地,非如函秦洛宅,形胜足恃。自唐末朱温受封于梁国而建都,至于石晋割幽蓟之地以入契丹,遂与强敌共平原之利。故五代争夺,其患由乎畿(ji,1)甸无藩篱之限,本根无所庇也。祖宗受命,规模必讲,不还周汉之旧而梁氏是因,岂乐而处之,势有所不获已者。大体利漕运而赡师旅,依重师而为国也。则是今日之势,国依兵而立,兵以食为命,食以漕运为本,漕运以河渠为主。”张语止此。张洎(ji,4)亦论汴漕。谓:“汉兵甲在外,惟有南北军、期门、羽林孤儿,以备天子扈(hu,4)从藩卫之用。唐承隋制,置十二卫府兵,皆农夫也。及罢府兵,始置神武、神策为禁军,不过三数万人,亦以备扈从藩卫而已。今天下甲卒数十万众,战马数十万匹,并萃京师,比汉唐京邑(yi,4)民庶十倍。”张语止此。太祖末年欲卜都洛阳,曰:“终当居长安,据山河之胜又去冗兵,循周汉故事以安天下。”而晋王即太宗。力请还汴。太祖终不以为然,曰:“不出百年,天下民力殚矣。”范仲淹又力主于洛阳广储蓄,缮宫室,为迁都计,而吕夷简目为迂阔。其先则畏难因循,其后又偷安苟且,一误再误,而宋事终不可为矣。

大河北岸的敌骑,长驱南下,更没有天然的屏障,三四天即到黄河边上,而开封则是豁露在黄河南岸的一个平坦而低洼的所在,所以一到真宗时,边事偶一紧张,便发生根本动摇。其时王钦若主迁南京,陈尧主迁四川,而并无主迁洛阳、长安者。正见此两地文化经济之衰落,至是仍一无恢复也。幸而寇准亲征,始得有澶渊之盟。然而到底是一个孤注一掷的险计。
此后宋辽遂为兄弟国,宋兄辽弟,辽萧太后为叔母。宋岁输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自是两国不交兵一百二十年。

宋都开封,不仅对东北是显豁呈露,易受威胁。其对西北,亦复鞭长莫及,难于驾驭。于是辽人以外复有西夏。

  唐僖宗时,夏州裨(bi,4)将拓拔思敬,本党项族。预破黄巢功,赐姓李氏,拜夏州节度使。三传军乱,拥立李仁福,不知于思敬亲疏;其后即西夏。然则西夏仍是唐胡籍藩镇之最后遗孽也。

真宗时,西夏已陷灵州。其时李继迁卒,子德明立。至仁宗,西夏骤强,德明卒,子元昊立。边患遂盛。范仲淹、韩绮以中朝名臣到陕西主持兵事,结果还是以和议了事。陕西用兵只五、六年。宋岁赐西夏银、绮、绢、茶共二十五万五千。
从对夏的示弱,又引起辽人的欺凌。富弼使辽,重固和议,岁增银、绢各十万。契丹主欲于誓书用“献”字,宋以“纳”字许之。辽史云用“贡”字,不可信。

 

四  宋室内部之积贫难疗

宋代对外既如此不振,而内部又终年闹穷。而且愈闹愈凶,几于穷得不可支持。
以中国已往历史而论,只要国家走上统一的路,以广土众民供养一个中央政府,除非穷奢级欲,绝不至于患贫。宋室之患贫,则因有几个特殊原因:
第一还是由于养兵。

             (一)宋代之冗兵

无论秦、汉、晋、隋、唐,每一度新政府创建,在天下平一之后,必随着有一个兵队的复员。只有宋代因事态特殊,唐末藩镇的积重难返,外寇的逼处堂奥,兵队不仅不能复员,而且更逐次增加。
  太祖开国时  二十万。
  太祖开保时  三十七万八千。   (内禁兵十九万三千。)
  太宗至道时  六十六万六千。   (内禁兵三十五万八千。)
  真宗天禧时  九十一万二千。   (内禁兵四十三万一千。)
  仁宗庆历时  一百二十五万九千。 (内禁兵八十二万六千。)
  英宗治平时  一百十六万二千。  (内禁兵六十六万三千。)
以上只是一个约略的计数。

  陈襄云:“艺祖时有兵十二万。张方平则云:不足十五万。真宗时,三十余万。曾公亮云:三十八万。张方平云:咸平中五十余万。挥尘录:咸平后增至六十万。乾兴中真宗末年。始及八十余万。庆历时,一百余万。”挥尘录:皇祐初兵一百四十万。

要之可以见宋代兵额之递增。直到仁宗时,先后百年,而全国兵额增至七、八倍以上。
军队大半来自招募。并有营伍子弟听从本军,及有罪配隶等,然以招募为主要来源。其他尚有乡兵,由土人在所团立。应募者非游手无籍,即负罪亡命。
又往往因岁凶募饥民,遂使长大壮健者游惰,而留耕者胥老弱。如是久之,农村生产力日渐减削。
且募兵终身在营伍,自二十以上至衰老,其间四十余年,实际可用者至多不过二十年。廪之终身,实际即是一卒有二十年向公家无用而仰食。孙洙(zhu,1)谓:“谓之兵而不知战,给漕挽、服工役、缮河防、供寝庙、养国马,乃至疲老而坐食者,皆兵也。”
如此的军队,最易流于骄隋。宋兵制以厢军伉健者升禁卫,然卫士入宿,即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给粮不自荷而扉人荷之。
太祖因怕兵卒骄惰,故定禁兵分番戍(shu,4)宋郡县。然三岁一迁,即无异一出征。故虽在平时,而军费时时等于征讨。
那时的军队,沿着五代积习,月廪岁给外,还有各项额外的赏赐。尤著者为三年一次的郊赉(lai,4)。

  郊祀竭府库犒赏军卒,其事起于唐。肃、代以后,国用不给,乃不得不废祀。旧五代史梁太祖开平三年,唐莊宗同光二年,周太祖显德元年,皆有祀天大赦颁赏之记载。宋承积弊,不能荡涤,遂以三年一次为定例。南郊执仗兵士一万七千四百余人。

宋室的郊费,亦逐步增涨。
  太宗至道时  五百余万缗(min,2)。以金、银、绫、绮、絁(shi,1)、紬(chou,2)平直赐给。
  真宗景德时  七百余万缗。又东封八百余万。
  仁宗皇祐时  一千二百万缗。
  英宗治平时  一千三百万缗。
其他复杂易稠叠。

  每岁寒食、端午、冬至,有特支。戍边,每季加给银、鞋。环庆缘边艰于爨(cuan,4)给者,有薪水钱。苦寒,或赐絮襦(ru,2)袴(ku,4)。戍领南者,增月奉。自川广戍还者,别予装钱。川广递铺卒,或给时服、钱、履。

据英宗时治平二年。统计,禁兵数约七十万,一夫钱粮赐予岁不下五十千,则七十万人有三千五百万缗之费。厢军数约五十万,一夫钱粮赐予岁不下三十千,则五十万人有一千五百万缗之费。厢禁军共费五千万,而此时天下所入财用,大约只有缗钱六千余万。养兵费占了全部岁入之六分五。神宗时陈襄上疏。又孙洙云:“总户口岁入,以百万之兵计之,每十户而资一厢兵,十亩而给一散卒。”至于戍卒,则岁费一卒达二万。

  尹洙息戍在神宗时。云:“西北涇(jing,1)原、邠(bin,1)宁、秦凤、鄜(fu,1)延四帅戍卒十余万,一卒岁给无虑二万。平骑卒与冗卒,较其中总廪给之数,恩赏不在焉;以十万较之,岁用二十亿。自灵武罢兵,计费六百余亿。

所以王安石要大声疾呼的说,倘不能理兵稍复古制,则中国无富强之理也。

  神宗君臣虽力主省兵,然熙宁禁军籍尚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又至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蔡京用事,兵弊益滋。军士逃窜死亡,阙而不补,悉取阙额封椿(zhuang,1)为上供之需。又阙额不以实,上下共为姦利。靖康之难,种师道将兵入援,止得万五千人。京师卫士,亦仅三万。宋竭国力养兵,而结果未得一兵之用。

 

(二)宋代之冗吏(1)


为宋代财用之蠹(du,4)者,第一是冗兵,第二则是冗吏。
收复北方失地,此乃宋王室历世相传的一个家训。

  太祖始平僭(jian,4)乱,收其府库,别藏之封椿库,国用之余悉入焉。尝曰:“俟(si,4)满五百余万缗,当向契丹赎燕蓟(ji,4)。”又曰:“北人若敢犯边,我以二十匹绢购其一人首,料其精兵不过十万,我用绢二百万匹,其人尽矣。”太宗两次亲征,均失败归来。真宗以下用岁币买和,与太祖设封椿库意义相差过远,自为宋王室所不能忍。

但是不能再让军人操握政权,亦是宋王室历世相传更不放弃的另一个家训。
宋室既不能荡平北寇,自然不能作消兵之想,而同时又不让军人操握政权,故宋王室的第三个历世相传的家训,厥为优待士大夫,永远让文压在武人的头上。

  宋祖谓赵普曰:“五代方镇残虐,民受其祸。朕今用儒臣,分治大藩,纵皆贪浊,亦未及武臣十之一也。”又太祖有誓约,藏之太庙,云“不杀大臣及言事官”。徽宗被虏于金,尚以此事命使臣反告高宗。

宋代进士一登第即释褐,待遇远较唐代为优。

  唐进士及第,未得即登仕牒,尚须再试于吏部。进士由礼部主试。有屡试屡黜者。其中格人,仅补畿赤丞尉。不中格者,或例赴选曹之集,或应地方官辟署。俟外效有著,再正式转入仕途。宋则一登第即释褐。

而登科名额,亦远较唐代为多。

  隋唐初设进士,岁取不过三十人。咸亨、上元中增至七、八十,寻复故。开成中连岁取四十人。又复旧制。进士以外,明经中科者亦不过百人。在宋太祖开国时,进士登科寥寥,岁无十数。其时进士甲科亦不过授司寇,或幕职官,至太宗时,亲御便殿临试贡士,博于采拔,待以不次。太平兴国二年时以郡县缺官。赐进士诸科五百人遽(ju,4)令释褐。或授京朝官,或倅(cui,4)大郡,或即授直馆。进士中第多至七百人,后遂为例。

应进士试者,太平兴国八年多至万二百六十人,淳化二年至万七千三百人。见曾鞏(gong,3)文集。
进士应试已遍及全国,遂定三年一试之制。

  唐虽以进士、明经二科取士,然其时贵族门第势力尚未全消,又地方长官亦得自辟署,仕进路广,不专以科第。又闽岭黔峡,士人殊鲜。两河之外,复为寇境。故礼闱(wei,2)可以岁开。宋则贵族门第已灭,地方官亦不能自辟署,用人之权集于中央。社会文教之风更普遍,踰剑度岭者,往返需时,故礼部试不能岁开。

以后进士御试,又例不黜落。

  以前殿试皆有黜落,有累经省试取中,而摈(bin,4)斥于殿试者。相传张元以落第积忿降元昊,为中国患。宋室始囚张之家属,未几复纵之。于是群臣建议归咎于殿试。仁宗嘉祐二年,遂诏进士与殿试者皆不黜落。

状元及第,更为士人无上光荣。

  太宗临轩放榜,三五名以前,皆出贰郡符,迁擢荣速。陈尧叟、王曾初中第,即登朝领太史职。

  此后状元及第者,不十余年皆望柄用。每殿廷胪(lu,2)传第一,则公卿以下,无不耸观,虽皇帝亦为注视。自崇政殿出东华门,传呼甚宠,观者拥塞通衢(qu,2)。

竟至有人说:“状元及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逐出彊(qiang,2)寇,凯歌劳旋,献捷太庙,其荣无以加。”儒林公议引尹洙语,不知确否。然即非尹洙语,必其时有人作此语、存此想也。仁宗朝进士前三名,凡三十九人,不至公辅者仅五人。
宋代如此优奖进士,无非想转移社会风气,把当时积习相沿骄兵悍卒世界,渐渐再换成一个文治的局面。

 

(二)宋代之冗吏(2)


宋代既立意要造成一个文治的局面,故一面放宽了进士的出路,一面又提高文官的待遇。处处要礼貌文官,使他不致对武职相形见绌。

  五代以来,藩镇节度使诸武臣,非重禄厚赐不足餍(yan,4)其欲。宋既积重难返,又深惩武人跋扈之病,意望提奖文吏,退抑武臣。既以高官厚禄夺武臣之权,自不得不以高官厚禄慰文吏之心。

宋室优待官员的第一见端,即是官俸之逐步增添。

  真宗咸平四年杨亿上疏,极论当时吏俸之薄。谓:“左右仆射乃百僚之师长,月俸所入,不及军中千夫之帅,豈稽古之意?”其后乃逐有增益。兹举宰相、枢密使言之,有正俸,钱月三百千。使相、节度使月四百千。有禄粟,月一百石。使相月二百石,节度使一百五十石。有职钱,有从人衣粮,七十人。使相、节度使百人。又有冬春服,各绫二十疋(pi,3)、绢三十疋、冬棉一百斤。此外复有茶酒厨料、薪蒿(hao,1)炭监、饲马刍(chu,2)粟、米面羊口各项。此等尽是陋规,盖大半沿自五代而不能革。至外官有公用钱,自二万贯以下。有职田,四十顷以下。有茶汤钱,无职田者如使臣之属,给之。又有添给。外任官不得挈(qie,4)家属赴任者,许分添给钱贍家。

当时称“恩逮于百官,惟恐不足;财取于万民,不留其余”。可以想见宋朝优待官吏之情态。
官吏俸禄既厚,而又有祠禄,为退职之恩礼。

  真宗置玉清昭应宫使,以王旦为之。后旦以病致仕,命以太尉领玉清昭应宫使,给宰相半俸。祠禄自此始。其后日渐增多。宋朝优礼士大夫,极少贬斥,诛戮更属绝无。王安石乃以祠禄处异己,著令宫观无限员数,又听从便居住。要之为吃闲俸而已。

又时有额外恩赏。

  此盖亦始于武臣。如雷有终平蜀,特给廉镇公用钱岁二千贯。既殁,宿负千万,官为偿之。戴兴为定国军节度使,赐银万两,岁加给钱千万。王汉忠出知襄州,常俸外增岁给钱二百万。自此波及文臣,若李符、为三司使,赐银三千两。李沆(hang,2)、宋湜(shi,2)、王化基、初入为右补阙,各赐钱三百万。湜知制诰,又易银五百两,钱五十万。杨徽之、迁侍御使,赐钱三十万。魏廷武、为转运使,赐钱五十万。宋摶(tuan,2)为国子博士,赐钱三十万。等,而宰执大臣更不得不优渥(wo,4)。故李沆病,赐银五千两,王旦、冯拯、王钦若之卒,皆赐银五千两。仁宗崩,遗赐大臣各直百余万。司马光率同列上言辞赏,不许。

复有恩荫。兵卒武人既三年得一次郊赉,自然文臣不应向隅,于是每逢郊天,即推恩封荫。文臣仍得郊赐。故事宰臣枢密使银帛四千疋两,执政官三千,三司使千,此下递减有差。庆历二年,节冗费,执政以上各减一千,三司使减三百,余亦递减,遂为定制。

  曹彬卒,官其亲族、门客、亲校十余人。李继隆卒,官其子,又录其门下二十余人。雷有终卒,官其子八人。则加荫亦从武臣始。

荫子荫孙,乃至于荫其亲,荫大功亲,甚至荫及异性亲,乃至门客。总之是朝廷恩意,没有子孙近亲,便只有鬻(yu,4)卖朝恩,把异姓门客来充数。金安节疏:“致仕遗表恩泽,不宜奏异姓亲,使得高赀(zi,1)为市。”
甚至甫莅位即得荫。故范仲淹请在职满三年始得荫。甫荫即给俸,故阎日新疏,请自二十以上始给。甫荫即服章。故李会奏云:“尚从竹马之游,已造荷囊之列。”孙沔(mian,3)亦云:未离襁褓,已结搢(jin,4)绅。”甚至未应娶妻,已得任子。亦李会语。
一岁郊天,任子可得四千人。十年之后,即须万二千员。赵思诚疏。
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即一家兄弟子孙可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范仲淹疏。
此种优待条件,亦是逐步成立。

  诞节之恩,起于至道。郊禋(yin,1)之恩,起于祥符。致仕之恩,滥于明道。遗表之恩,繁于真宗。又嘉祐推恩数十人,治平二百人,熙宁六年乃至四、五百人。政和六年,郊恩奏补一千四百六十人。又按:唐制郊祀行庆止进勋阶,五代肆赦便迁官秩,宋亦因之。真宗后以有谏者而罢,遂定三年磨勘法,则依然是朝三暮四也。

在此情形下,不免官吏日多,俸给日繁。
  真宗景德时    官一万余员。
  仁宗皇祐时    官二万余员。   张方平奏乐全集卷二十五:“臣向在翰林,见本院天圣中具员,两制、两省官不及三十员,今五十余员。近领御史中丞,见本台天圣中京朝官班薄,不及二千员,今二千七百余员。先领三班院,见本院景祐中使臣不及四千员,今六千余员。”此奏约在仁宗庆历七年。  
  英宗治平时    总二万四千员。  内并幕职州县县官三千三百余员。

以吏员冗禄言,
  真宗时  九千七百八十五万。
  仁宗时  一万二千万。
  英宗时  视皇祐增十之三。元祐时一倍皇祐,四倍景德。
文武两班,均如此受朝廷优待,皇帝的宗室,照例亦不应向隅。故宗室吏员受禄者,
  真宗天禧时  九千七百八十五员。
  仁宗宝元时  一万五千四百四十三员。
所以当时是冗官冗兵的世界。冗官耗于上,冗兵耗于下,财政竭蹶,理无幸免。虽国家竭力庙法增进岁入,到底追不上岁出的飞快激增。
  太宗 至道末。 岁入二二、二四五、八OO缗。 岁出            余大半。   
  真宗 天禧末。  一五O、八五O、一OO缗。 一二六、七七五、二OO缗。 余二四、O七四、九OO缗。
  仁宗 皇祐元。  一二六、二五一、九六四缗。               无余。
  英宗 治平二。  一一六、一三八、四O五练。 一二O、三四三、一七四缗。 不足一五、七二六、O四七
                         又非常(临时费)一一、五  缗。
                         二一、二七八缗。
将仁、英两朝与太宗时相比,岁入加了六倍。太宗时犹余大半,而仁、英时反闹不够。财政趋势如此,再不加以挽回,如何得了。

  按:此据宋史。朝野杂记所记有异,盖本郑湜劄子。谓:“国朝混一之初,天下岁入缗钱千六百余万,太宗皇帝以为极盛,两倍唐室矣。天禧之末,所入增至二千六百五十余万缗。嘉祐间,又增至三千六百八十余万缗。其后月增岁广,至熙、丰间,合苗、役、税、易等钱,所入乃至六千余万。元祐之初,除其苛急,岁入尚四千八百余万。”晁(chao,2)说之元符三年应诏上疏,谓:“宋赋、役几十倍于汉。”林勋政本书则谓:“宋二税之数视唐增七倍。”宋之疆土民庶远不如汉唐,而国家税入远过之,此其所以愈贫而愈弱矣。

兹再举景德与庆历两朝几种商税之比数以见一斑。此据张方平乐全集。又见朝野杂记。
时代/税项 商税     酒课    盐课   和买紬绢           茶盐酒税总计
景德    四五O余万贯 四二八   三五五  景祐中诸路所买不及二OO万疋 一五OO余万缗 
庆历    一、九七五  一、七一O 七一五  三OO万疋          三倍
兹再将景德、庆历全部税收作一个简比如下表。据包拯奏议。
   天下财赋                   在京
景德 岁入四七、二一一、OOO匹、贯、石、两。   岁入一八、三九二、OOO匹、贯、石、两。
   岁支四九、七四八、九OO匹、贯、石、两。   岁支一五、四O四、九OO匹、贯、石、两。
庆历 岁入一O三、五九六、四OO匹、贯、石、两。  岁入一八、九九六、五OO匹、贯、石、两。
八年 岁支 八九、三八二、七OO匹、贯、石、两。  岁支二二、四OO、九OO匹、贯、石、两。

包拯云:“天下税籍有常,今则岁入倍多者,祖宗世输税只纳本色,自后每从折变之故。”
宋朝之所以积贫难疗,大体如上述。
宋朝竭力想抑制武人,然而却根本不能去兵。宋朝又竭力想提高文治,然而亦根本不能对文吏有一种教育与培养。结果虽有兵队而不能用。兵队愈不能用,则愈感兵队之少而兵队反日增。文臣虽极端优待,而亦得不到文臣之效力。结果文臣气势日高,太阿倒持,文臣一样像骄兵悍卒般,只来朘(juan,1)吸国家的精血。
这是宋室在仁宗以前的内部情形。加上北方的辽,西方的夏,两面逼桚(zan,3),内外交攻,一个太太平平的统一政府,正如犯上了肺痨,虽无大病,却日就死路,这是宋朝的一个绝症。

 


五  宋代政制上的另外两个弱点(1)

宋代政制,大体上沿袭唐规,而亦另自有他的弱点。

第一是中央集权过甚,地方事业无可建设。

宋之地方行政分三级,曰“路”,相当于唐代之“道”。曰“府、州、军、监”,相当于唐代之“州、府”。曰“县”。

  至道三年,分天下为十五路。仁宗初,为十八路。下府、州、军、监三百二十二,县一千二百六十二。熙宁二年,又析为二十三路。京府四,次府十,州二百四十二,军二十七,监四,县一千二百三十五。

外官分“亲民”与“釐务”两种。亲民官皆由京朝官差遣,不设正官。而釐务官则专治一事,直属中央。如此则全部官吏几乎在性质或名义上,尽是为中央服务,而没有正式特设的地方官。叶适谓:“文臣知州事,使名若不正,义若不久者,以轻其权。”诸路分设帅、漕、宪、仓四司,谓之“监司官”。有缺一二不并置者,亦有兼他使事务者。
  帅  安抚使。   掌一路之兵民,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
  漕  转运使。   掌一路之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
  宪  提弄按察使。 掌一路之司法,领狱讼曲直囚徒详覆。
  仓  提举常平使。 掌一路之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

此谓之“部使”。唐之州、县,其上临之者不过一使;汉之州牧,则并不预事,仅司考察。唐贞观时,亦专任刺史、县令,数年一遣大臣,以六条巡行,而吏治日蒸。开元末,始增置按察诸司,而官吏转失职。宋有四监司,则州县更难奉承展布。然宋代如寇准知巴东县、苏颂知江宁县、范纯仁为襄邑令、周敦颐知南昌县、王安石为鄞(yin,2)令、程颐为晋城令,地方亲民 官尚多大贤,亦得跻高位,与后世尚不同。而四司中尤要者为转运使,务令地方金榖(gu,3)财货全集中央,而地方政事的性质,似乎只在为中央聚敛。

  汉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不主金榖财货事。唐中叶乱后,亟(ji,2)于兵食,计臣始兼转运诸筦(guan,3)榷(que,4)之名,而诸路置巡院官,掌赋调之式,委输之藏,然并不揔(zong,3)州郡吏民之政事。其揔者则有按察、採访、黜陟之使。宋则外权之重惟转运,一道百城,号令千里。官吏之黜陟、财赋之弛敛、恩泽之流壅(yong,1)、民政之惨舒,郡县观听其风棱,国朝倚办乎外务。提众职之纲辖,实方面之师表。顾名思义,以转运司为一路长官,豈非专于为中央务聚敛乎?

宋代的政制,既已尽取之于民,不使社会有藏富;又监输之于中央,不使地方有留财;而中央尚以厚积闹穷。宜乎靖康蒙难,心脏受病,而四肢便如瘫痪不可复起。

  此层可与唐安史乱时相比较,便知宋政之失。又王安石新政,尚注意于挹(yi,4)地方注中央,可知荆公不知先务也。


 五  宋代政制上的另外两个弱点(2)

第二是宋代的谏官制度,又使大权揔集的中央,其自身亦有掉转不灵之苦。
谏官始秦汉。

  秦谏议大夫无定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两汉属光禄勋。

隋唐属门下省、中书省,有给事中、谏议大夫、拾遗、补阙、司谏、正言等。)为宰相僚属。谏官所以纠绳天子,非纠绳宰相。故宰相用舍听于天子,谏官予夺听之宰相,天子得失听之谏官。

 天子→宰相→谏官 按:此意犹稍存汉代宰相得兼统内朝之遗风。太   ↑_____ | 宗诏宰相入内平章大计,谏官得随入与闻。肃宗诏谏官论陈政事,不必先知宰相。则唐之崇谏官可知。


谏官与御史,喝俱为言责之臣,然其职各异。谏官掌献替以正人主,御史掌纠察以绳百寮。

  唐重谏官而薄御史。中丞温造道遇左补阙李虞,恚(hui,4)不避,捕从者笞(chi,1)辱。左拾遗舒元褒等建言:“故事供奉官惟宰相外无屈避。遗补虽卑,侍臣也。中丞虽高,法吏也。”乃诏台官、供奉官共道路听先后,行相值则揖。

至宋代三省制废,

  宋中书置禁中,称政事堂,与枢密为两府。尚书、门下在外,不复与朝廷议论。咸平四年杨亿疏:“尚书但吏部铨选,秩曹详覆,自余租庸筦榷由别使总领,尺籍伍符非本司校定,事有所分,政非自出,周之六官,于是废矣。”是尚书之权至宋大削,而其端皆起于唐。

谏议、司谏等写在门下、中书者亦废,遂有谏院。别置谏院在天禧时。乃脱离宰相而独立。仁宗庆历初,诏除谏官,毋得用见任辅臣所荐之人。

当时称“台谏”,几于并为一职。权势气力,乃与宰相等。

  时称任用谏官、御史,必取天下第一流。非学术才行俱备,为一世所高者,莫在此位。而当时曾不十年,径登台辅。又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

世讥仁宗世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见苏轼上神宗书。
谏官既以言为职,不能无言,时又以言为尚,则日求所以言者,但可言即言之。而言谏之对象,则已转为宰相而非天子。
宰相欲有作为,势必招谏官之指摘与攻击。
于是谏垣与政府不相下,宰执与台谏为敌垒,廷臣水火,迄于徽、钦。靖康元年,诏宰执毋得荐举台谏,当出亲擢,立为定制。南宋后台谏遂不振,缘向来太恶习也。

又文臣好议论,朝暮更张,常为政事之大害。即以财政一端论之,后世史臣固已力言其弊矣。

  宋史食货志谓:“大国制用,如巨商理财,不求近效而贵远利。宋臣于一事之行,初议不审,行未几,即区区然较得失,寻议废格。后之所议未有瘉于前,其后又复訾(zi,1)之如前。上之为君莫之适从,下之为民无自信守。因革纷纭,是非贸乱,而事弊日益以甚。”此论宋代好议论之病极切,要亦与谏官制度有关系。

其三尤要者,为宋代相权之低落。宋代政制,虽存唐人三省体制,而实际绝不同。
宋初宰相,与枢密对称“两府”,亦曰“两地”。而宰相遂不获预闻兵事。

  枢密一职,起唐代宗后,仅如汉之中书谒(ye,4)者令。虽时称其权任侔(mou,2)宰相,然特以宦者任之,非朝廷正职。五代更用士人,权位真埒(lie,4)宰相。宋因之,分文事任宰相,武事任枢密。故太宗命曹彬取幽州,而宰相李昉(fang,3)等不知。其伐辽,一日六召枢密院计议,而中书不预闻。宰相之失职可知。

又财务归之三司,亦非宰相所得预。

  三司者,为户部司、盐铁司、度支使司。亦由唐代、德以来,兵寇频仍,经费竭蹶,故每以宰相兼判度支、盐、铁。宋初犹袭其遗制,其后则三司骎骎脱离相权而独立。宋史职官志谓:“天下财赋,内廷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是也。其后王荆公为相,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以整顿全国之财政,司马温公议其非,谓:“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可黜,不得使两府侵其事。”

宰相之权,兵财以外,莫大于官人进贤,而宋相于此权亦绌。

  宋史苏绅奏:“太宗皇帝始用赵普,议置考课院以分中书之权,今审官是也。”涑(su,4)水纪闻亦云:“太宗患中书权太重,置审官院、审刑院。至淳化三年置三班院,考殿最,自后多命近臣主之。”

又宰相坐论之礼,亦自宋而废。

  旧制,宰相早朝上殿命坐,有大事则议,常从容赐茶而退。自余号令除拜、刑赏废置,事无巨细,并熟状,拟定进入,由禁中印画,降出奉行。自唐历五代不改。宋初,范质、王溥、魏仁溥在相位,引嫌具劄子面取进止,啜茶之礼寻废,执政皆立而奏事。相体失其尊严,异乎古制矣。

故宋代虽称中央集权,而其权实不在宰相。人主虽猜忌相臣加以裁抑,亦不能如明代之直废相臣,集大权于一身。则宋制乃适成其为一种弱征,虽遇大有为之君臣如神宗、王安石者,乃亦束手而莫如何矣。

故就王室而论,虽若唐不如宋。宋无女祸,无宦寺弄权。然唐承北朝方兴之气,宋踵五代已坏之局。唐初天下文教已盛,规模早立。故渐弛渐圮(pi,3),乃以奢纵败度。宋建天下,垢污方浓,荡涤难净。虽渐展渐朗,而终止于以牵补度日。

待到治平无事百年之久,而庆历、熙宁之间,乃有人起来要想从新改造,这自然是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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