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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留学澳洲档案(七一):香山李连生

(2015-08-30 06:40:22) 下一个

 

民国粤人留学澳洲档案(七一):香山李连生

 

前面曾经提到的在一九二一年申请其子李华福(Willie Wahook Lee)赴澳留学的李紫云(Chee Win Lee) 是香山县石歧人,而李连生(Lee Ling Sing)则是金角环村人。鉴于金角环村为李姓聚居村落,那么,石歧的李姓显然也是与之有同宗关系了。即使二者不是同宗,可能也通过联姻或其它途径有亲戚关系。至少可以说,根据澳洲档案的记载,李连生是李紫云的亲戚,英文说前者是后者的cousin,与中文相对应的话,前者不是后者的堂弟就是表弟。

李连生,一九一二年二月十三日出生在香山县金角环村。他的父母及其他亲戚早年到新西兰捱生活,其叔叔Man Dick Lee(李文第?)和Jin Bow Lee(李金宝?)则到澳洲打拼。一九二七年,十五岁的李连生获得新西兰六个月的签证,去到南太平洋底部的这个岛国探望其父母与亲戚。待其签证即将到期时,他于一九二八年初,致函中国驻澳总领事,希望协助其办理来澳留学护照及签证事宜。可能是当时他的二个叔叔都不在澳洲的缘故吧,他提出由其在雪梨的堂兄或表兄李紫云作为其监护人,因后者已来澳二十八年,事业有成。为此,李紫云以自己在雪梨与人一起经营的专做进出口业务的日升行(Yet Shing Co.)商铺作保(他在该商行中所占的股份价值为一千澳镑),由在雪梨牛津街(Oxford Street)116号经商之刘姓乡人Alf Lowe作为他这位监护人之财政担保人,应允每年供给李连生膏火一百澳镑,于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具表向中国驻澳总领事馆提出申请,办理李连生的学生护照和入境签证,并在递交护照签证材料之前二天,就为其堂弟或表弟联络注册入读圣罗纶学校(St Lawrence College)。在接到李紫云提交的有关护照和签证的申请材料之后不久,二月十六日,中国驻澳总领事魏子京就为李连生签发了编号为493/S/28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并在当天致函澳洲内政部秘书,请求按例给李连生发放入境签证。

内政部接到上述材料后,便按程序来处理这个申请。到三月九日,海关便将对李紫云的调查结果上报:李紫云确为日升商行股东,占该商行一半的股份;日升商行实则一九二六年六月便已开始营业,但直到一九二八年一月十九日才正式注册备案,注册证号为38540;李紫云之财政担保人Alf Lowe为生果杂货铺东主,已在上述地址经营达十四年之久,铺租为每周十五澳镑,租约尚余三年;上一年度日升号已缴税十澳镑。李紫云的经济状况表明,他确实有能力可以作为监护人。于是,三月十九日,内政部同意签发李连生的入境签证。随后,中国总领事馆便将护照寄往新西兰李连生的住处。李连生在接到护照和签证之后,也没有耽搁,就从新西兰乘坐Maunganui号班轮,于四月十七日抵达雪梨入境,开始了他的在澳留学生涯。

因第一学期的课程即将结束,圣罗纶学校校长建议李连生在第二学期才正式注册入学,由是,李连生遂于五月二十九日正式入读该校。但他只是在这间学校读了三个月,即读到九月四日这个学期结束,然而校长对他的学业和其它表现都很满意。从九月三十日起,他转学去了中西学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校长的例行报告亦对他的学业和操行都有好评。就这样,李连生在中西学校一直读到一九三二年底。

一九三三年初,李连生二十一岁了,他决定在其签证到期之前便回国。在其回国求学前的二个月时间里,他希望能进修经商方面的课程,遂通过中国总领事馆向内政部提出申请。鉴于其签证离到期尚有几个月时间,内政部自然乐观其成,批准了他的申请。

原本李连生已经订妥四月十八日搭乘太平号班轮返回香港的船票,但就在他准备登船的当天,突然接获其叔叔李文第已于当天在香港搭乘常德号班轮,将于五月五日抵达雪梨之电报,因他与叔叔有很重要的生意需要交接,便通过中国驻澳总领事馆向内政部长提出延迟离澳的申请,即利用常德号班轮在澳停留的那段时间,与他的叔叔做好生意的交接,然后于五月二十日常德号班轮离澳前往香港时,他再搭乘该轮,一同离澳。他申请的理由充足,所滞留的时间也不长,前后也就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政部遂如所请。

一九三三年五月二十日,常德号班轮如期离开雪梨,驶往香港。李连生也如约搭乘该轮离开澳洲,回国升学。李连生总计在澳留学五年。

1928年1月25日,李紫云为其堂弟或表弟李连生来澳留学事宜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1928年2月16日,中国驻澳总领事魏子京为李连生签发的中国留学生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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