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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的孙子毛新宇。。。

(2013-07-25 09:33:26) 下一个
《Red China Blues (神州怨)》
--By Jan  Wong(黄明珍)
http://www.isanxia.net/thread-44207-1-1.html

毛主席的孙子毛新宇是我见过的所有中国人中最胖的。23岁的他,圆脸、下颚和弥勒佛般的身材简直跟他爷爷一摸一样。差得远的地方是毛泽东蒙娜丽莎式的狭长双眼,和让人难以捉摸的微笑。他没有跟爷爷一样,把头发后梳得平滑发亮,而是竖起来,像把刷子。


1993年,在离毛泽东的一百岁生日还差七个星期的某一天,我溜进了位于北京的军事医院来看毛新宇。之前我已经试了几个月,想采访毛泽东的后人,但是一直没成功。接着我得到消息说毛新宇在这里。手握一束黄玫瑰,我费了很多口舌,才通过了荷枪实弹的哨兵和三个关口的检查。

毛新宇正在他的房间里看电视。我介绍自己是加拿大Globe and Mail的记者。“进来吧,”他说,带着灿烂的笑容,好像我们是老朋友。“这是京剧,能让我把它看完么?”

他的房间里散发着臭袜子的气味。头发蓬乱,没刮胡子,肚子胀鼓鼓的新宇穿着医院发的条纹衣。他的裤子拉链只拉了一半,脚上穿着人字拖,所以我可以看到他灰色的尼龙袜上有几个洞。新宇遗传了他们家族不修边幅的习惯。他的爷爷毛泽东是个奇怪的人,30年代的时候,有一次埃德加·斯诺采访他,毛说着说着居然脱下裤子抓起虱子来了。毛有了大权,搬进了金碧辉煌的北京皇宫后,从不自己洗澡,全部由侍从在晚上用热毛巾擦拭他的身体。

新宇出生于1970年,那一年,毛泽东的声誉达到了顶峰。对他来说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到处是“红太阳把我的心照亮”的歌声,每个人都别着毛主席徽章,甚至有更狂热的信徒把毛主席像刺在胸口上。虽然毛泽东不是个好爷爷,但他还是化了很多时间给自己唯一的孙子起名字。伟大舵手当然明白一个好名字有多重要。“新宇”的意思是“崭新的宇宙”,意思是毛泽东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创造一个勇敢新世界。

毛泽东还有两个孙女,但按照中国老传统,她们是不能算作继承人的。新宇是唯一一个名字非同凡响的孙子。他在北京西边一个半山腰的村庄里被养大,有一打护士、司机、厨师、保姆、贴身保镖、武官照顾和保护他。没有玩伴和其他成年人。1976年,他的爷爷死了。当邓小平开始消除毛的个人崇拜时,新宇还是个小男孩。他父亲毛岸青此时已残疾,还得了忧郁症。他的妈妈始终紧跟着党的路线。

当新宇还在学走路的时候,她的妈妈有时溺爱他,有时又惩罚他。她有时狠狠地打他,用得棍子都打断掉了。有时她又一个劲地给他吃糖、猪肉、油炸食品,希望他能长胖。但她始终觉得新宇不够胖,为此她焦虑不已,于是让她听话的私人医生给儿子注射了激素。

毛泽东从没有抱过他、搂过他,从没陪他玩过。但新宇却很崇拜他的爷爷,用他知道的各种方法模仿他的爷爷。他最喜欢吃的菜也是伟大舵手的最爱——红烧肉,一种用大豆酱、茴香、米酒、红糖烧的带皮的大厚块猪肉。

几年后,新宇的体重已激增到300磅(即272斤——译者注)。为了减肥,他什么都试,从减肥茶、草药到减肥霜。我见到他的那天,是他在军事医院307号病房强制减肥的第37天,在这家地铁西边的医院,他把体重减到了250磅(即227斤)。在一个被他爷爷的乌托邦政策弄得很多人吃不饱甚至饿死的国家里,他还是很胖。

他活在自己的白日梦中。有个大学学生问过他以后想做什么工作,他答道:“当领袖。”就好像当领袖跟当电工那样普通。他一直心怀这样隐秘的愿望:某人在某一天会选定他当中国共产党总书记。1989年时,他在中国人大。当TAM事件爆发,他的同学血洒广场的时候,她的妈妈让司机开车送她去学校,硬生生把自己儿子绑回家不让出门,直到风波过去。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解放军在广场上冷酷地射杀了普通学生,自然也没感觉到一点震动。

我见到他的时候,新宇已经本科毕业了,现在在中央党校学毛泽东思想的博士学位。他梦想着出国。“我妈妈想让我去美国读书,因为那里有很多很多人在研究毛泽东思想。我听说在美国,毛主席的地位比乔治·华盛顿还高,是这样的吗?”

“恐怕不是,”我回答。

新宇好像没听到我的话。他叹了一口气,肚子微微晃动。一个密西西比州的大学——他忘了名字——愿意提供他一笔奖学金(可见,毛新宇的智商并不低,只是太喜欢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这一点和他爷爷很像——译者注),但被中央禁止。“政府不会让我出国的,”他说道,“他们怕我出去了以后思想发生变化,或者就不回来了。”

他继续看电视上声音刺耳的京剧。我问他打算在医院里待多久。“我不想回家,”他承认,“我不想让我妈告诉我该做什么。我怕她。这里时间过得很快啊,我能天天看电视。”

毛泽东的孙子居然是个电视迷?毛泽东的孙子还想去美国学毛泽东思想?毛泽东的孙子被共产党囚禁?我的脑子一阵晕眩。毛泽东的王朝最后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于是我开始回忆,刚到中国的时候,自己还是一个毛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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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China Blues (神州怨)》 
标签: Jan  Wong  中国  分类: 读书 2007-08-16 07:07
两个月前就向Murray借了这本书,因为眼睛一直在恢复期间,读小字有点费劲,所以到现在刚刚看完。

Murray给我书的时候也送了我一个警告:“我以前借给一个中国人看过,他读完的感觉是:作者太着重于描写中国负面的东西了。对这点我并不是很清楚。如果真是如此希望你不要在意。”

那样的读后感,其实最平常不过。中国人读西方人笔下的自己,很少有每个人都觉得舒服中听的。我倒是很好奇:一个在中国渡过了自己的黄金岁月、亲身经历过七十年代以来几乎所有重大历史事件的女性,她笔下的中国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这本书的全名叫《Red China Blues: My Long March from Mao to Now》(《神州怨:我从毛泽东时代走到现在的长征》)。作者是一名华裔加拿大记者Jan Wong,中文名字:黄明珍。1972年,十九岁的她为了寻找理想主义的世界前往北京,是当时被允许进入北大读书的仅有的两名外国留学生之一。文革以后,她回到加拿大,后又在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系获得硕士学位。1988年到1994年间,她任加拿大《环球邮报》驻北京特派记者。

黄明珍在中国读书期间,与那个时代的许多学生一样,参加下乡劳动,挖沟,和水泥,割稻子,开机床,读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的著作。做《环球邮报》记者的那段日子,则见证了很多著名的历史事件,包括在一个闷热的夏季夜晚,藏在北京饭店阳台上一个黑暗的角落,一边看着下面轰隆隆开过的庞然大物的队列,以及周围蚂蚁般四散奔逃的人群,一边用颤抖的手记录下眼睛看到、却迟迟不敢相信的东西。

这本书是从70年代初到1995年黄明珍在中国的生活经历。它并没有给我留下“专门描写中国的负面信息”的印象。作为一名记者,黄明珍的写作风格就是记述事实,她的用词甚至不及中国“主流媒体”具有的褒贬色彩。当然,事实本身也可以是刺耳的,即使是作者幽默的文笔也无法让它变得柔和起来。

还是来看看她是怎么开始和结尾的吧。

对自己1972年离开蒙特利尔的家奔赴北京时的心态,黄明珍是这样描写的:

“......对世界一无所知的我,认为西方社会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充斥着种族歧视、资本剥削、和购物中心的烂摊子。我希望、也相信,世界上有一个地方可以找到永恒的答案。按照年轻人天真的逻辑,我认为既然我们的政府在说谎,那么他们的敌人所说的必定就是事实了。中国作为最大的一块多米诺牌,自然更增加了她的可信度。我想象中的中国,只存在着和谐与完美......”

1995年告别中国的时候,她又写道:

“......西方世界,尤其是加拿大,拥有免费的公立教育,全民医疗保障,失业保险,老年退休金......可以说,比中国的任何时期都更象社会主义。在中国的那些年月让我更加感激加拿大-- 一个人口稀少却拥有多元文化的国家。我千里迢迢去中国找寻一个理想主义的、革命性的社会,其实我要找的东西就在家里......

不过,我并不后悔把自己的青春年华留在了中国。我不后悔去挖沟、收稻子,学习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思想......我也不会因为青春的奉献遭到被叛而感到耻辱、难过,甚至愤怒。曾经拥有信仰后又失落,还是比从来就没有过信仰要好。那些岁月教会了我:我是谁;我想在什么样的世界里生活。他们让我明白了待在西方的家里永远也不可能体会到的生命的道理。如果你告诉一个住在多伦多的人,你认为民-主与自-由是多么的美好,他们会很奇怪地看着你,就象你在称赞氧气如何美好一样。

我对‘工人阶级的天堂’的醒悟,并没有让我变得爱冷嘲热讽,只是我的耐心少了很多。自己在那里居住过以后,我再也不能忍受任何形式的教条主义了。理论上太完美、太黑或太白的东西都会令我怀疑。如果说我还坚持一种信念的话,它就是人的尊严和力量。今天所有我相信的东西都必须经得起推敲,而且也能给我五岁的孩子作出解释。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琢磨自己转变了的思想。我曾经计划要象一个毛泽东思想的传播者那样生活。但是最终,我选择了另外一条‘长征’之路。中国已经变了,我也一样。”

【注】:现在,黄明珍定居多伦多,仍然任职於《环球邮报》。很多人对她的评价是比较“tough”,曾经因为对魁北克省枪击事件的评论引起争议。

-- MIKASA

08/1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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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1)
评论
NotALawyer2 回复 悄悄话 解放军在广场上冷酷地射杀了普通学生???????
Outside of square!!!!! Most died are citizen of Beijing who were trying to block army to Square. 36 college students died in Beijing, NOT in square. Remember the image one guy tried to block tank. Tank tried to circle him instead of marching toward him. I was 1 year older than grandson of Mao, 2nd yr in College.
心水 回复 悄悄话 一看就假,把人当傻子
erandom 回复 悄悄话 写得很好。写出了一个年轻人寻求真理的过程、徬徨和醒悟,文笔也比楼下那些骂他的人强得多。
bj2009 回复 悄悄话 你装一辈子孙子也未必能当个少校
reader 回复 悄悄话 现在才真正明白了“装孙子”的意思:只要装成是老毛的孙子,一头猪也能当上少将、人大委员。
绿屋 回复 悄悄话 “----累”!
老马老毛都前面忽悠后面耍。你还这傻咧咧的学什么马列毛,确实够累的!
Biabia 回复 悄悄话 写的很好
东西风 回复 悄悄话 很不错的文章,思想轨迹太象60年代的青年,满怀激情的参加革命运动,又无怨无悔的去广阔天地修地球。最后那些“崇高的理想”在现实生活中被击的粉碎。
chinawjb 回复 悄悄话 非常典型的英文翻译中文的感觉,怪怪的
仲伯由序 回复 悄悄话 如今,流行乱七八糟的组织语言文字,疯疯癫癫的叙述胡联大把扯的事情。就这样,没准明天就成名呢。袁腾飞,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
金笔 回复 悄悄话 什么乱七八糟文字啊,疯子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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