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的孙子毛新宇。。。
文章来源: 不很明了2013-07-25 09:33:26
《Red China Blues (神州怨)》
--By Jan  Wong(黄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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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的孙子毛新宇是我见过的所有中国人中最胖的。23岁的他,圆脸、下颚和弥勒佛般的身材简直跟他爷爷一摸一样。差得远的地方是毛泽东蒙娜丽莎式的狭长双眼,和让人难以捉摸的微笑。他没有跟爷爷一样,把头发后梳得平滑发亮,而是竖起来,像把刷子。


1993年,在离毛泽东的一百岁生日还差七个星期的某一天,我溜进了位于北京的军事医院来看毛新宇。之前我已经试了几个月,想采访毛泽东的后人,但是一直没成功。接着我得到消息说毛新宇在这里。手握一束黄玫瑰,我费了很多口舌,才通过了荷枪实弹的哨兵和三个关口的检查。

毛新宇正在他的房间里看电视。我介绍自己是加拿大Globe and Mail的记者。“进来吧,”他说,带着灿烂的笑容,好像我们是老朋友。“这是京剧,能让我把它看完么?”

他的房间里散发着臭袜子的气味。头发蓬乱,没刮胡子,肚子胀鼓鼓的新宇穿着医院发的条纹衣。他的裤子拉链只拉了一半,脚上穿着人字拖,所以我可以看到他灰色的尼龙袜上有几个洞。新宇遗传了他们家族不修边幅的习惯。他的爷爷毛泽东是个奇怪的人,30年代的时候,有一次埃德加·斯诺采访他,毛说着说着居然脱下裤子抓起虱子来了。毛有了大权,搬进了金碧辉煌的北京皇宫后,从不自己洗澡,全部由侍从在晚上用热毛巾擦拭他的身体。

新宇出生于1970年,那一年,毛泽东的声誉达到了顶峰。对他来说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到处是“红太阳把我的心照亮”的歌声,每个人都别着毛主席徽章,甚至有更狂热的信徒把毛主席像刺在胸口上。虽然毛泽东不是个好爷爷,但他还是化了很多时间给自己唯一的孙子起名字。伟大舵手当然明白一个好名字有多重要。“新宇”的意思是“崭新的宇宙”,意思是毛泽东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创造一个勇敢新世界。

毛泽东还有两个孙女,但按照中国老传统,她们是不能算作继承人的。新宇是唯一一个名字非同凡响的孙子。他在北京西边一个半山腰的村庄里被养大,有一打护士、司机、厨师、保姆、贴身保镖、武官照顾和保护他。没有玩伴和其他成年人。1976年,他的爷爷死了。当邓小平开始消除毛的个人崇拜时,新宇还是个小男孩。他父亲毛岸青此时已残疾,还得了忧郁症。他的妈妈始终紧跟着党的路线。

当新宇还在学走路的时候,她的妈妈有时溺爱他,有时又惩罚他。她有时狠狠地打他,用得棍子都打断掉了。有时她又一个劲地给他吃糖、猪肉、油炸食品,希望他能长胖。但她始终觉得新宇不够胖,为此她焦虑不已,于是让她听话的私人医生给儿子注射了激素。

毛泽东从没有抱过他、搂过他,从没陪他玩过。但新宇却很崇拜他的爷爷,用他知道的各种方法模仿他的爷爷。他最喜欢吃的菜也是伟大舵手的最爱——红烧肉,一种用大豆酱、茴香、米酒、红糖烧的带皮的大厚块猪肉。

几年后,新宇的体重已激增到300磅(即272斤——译者注)。为了减肥,他什么都试,从减肥茶、草药到减肥霜。我见到他的那天,是他在军事医院307号病房强制减肥的第37天,在这家地铁西边的医院,他把体重减到了250磅(即227斤)。在一个被他爷爷的乌托邦政策弄得很多人吃不饱甚至饿死的国家里,他还是很胖。

他活在自己的白日梦中。有个大学学生问过他以后想做什么工作,他答道:“当领袖。”就好像当领袖跟当电工那样普通。他一直心怀这样隐秘的愿望:某人在某一天会选定他当中国共产党总书记。1989年时,他在中国人大。当TAM事件爆发,他的同学血洒广场的时候,她的妈妈让司机开车送她去学校,硬生生把自己儿子绑回家不让出门,直到风波过去。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解放军在广场上冷酷地射杀了普通学生,自然也没感觉到一点震动。

我见到他的时候,新宇已经本科毕业了,现在在中央党校学毛泽东思想的博士学位。他梦想着出国。“我妈妈想让我去美国读书,因为那里有很多很多人在研究毛泽东思想。我听说在美国,毛主席的地位比乔治·华盛顿还高,是这样的吗?”

“恐怕不是,”我回答。

新宇好像没听到我的话。他叹了一口气,肚子微微晃动。一个密西西比州的大学——他忘了名字——愿意提供他一笔奖学金(可见,毛新宇的智商并不低,只是太喜欢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这一点和他爷爷很像——译者注),但被中央禁止。“政府不会让我出国的,”他说道,“他们怕我出去了以后思想发生变化,或者就不回来了。”

他继续看电视上声音刺耳的京剧。我问他打算在医院里待多久。“我不想回家,”他承认,“我不想让我妈告诉我该做什么。我怕她。这里时间过得很快啊,我能天天看电视。”

毛泽东的孙子居然是个电视迷?毛泽东的孙子还想去美国学毛泽东思想?毛泽东的孙子被共产党囚禁?我的脑子一阵晕眩。毛泽东的王朝最后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于是我开始回忆,刚到中国的时候,自己还是一个毛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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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China Blues (神州怨)》 
标签: Jan  Wong  中国  分类: 读书 2007-08-16 07:07
两个月前就向Murray借了这本书,因为眼睛一直在恢复期间,读小字有点费劲,所以到现在刚刚看完。

Murray给我书的时候也送了我一个警告:“我以前借给一个中国人看过,他读完的感觉是:作者太着重于描写中国负面的东西了。对这点我并不是很清楚。如果真是如此希望你不要在意。”

那样的读后感,其实最平常不过。中国人读西方人笔下的自己,很少有每个人都觉得舒服中听的。我倒是很好奇:一个在中国渡过了自己的黄金岁月、亲身经历过七十年代以来几乎所有重大历史事件的女性,她笔下的中国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这本书的全名叫《Red China Blues: My Long March from Mao to Now》(《神州怨:我从毛泽东时代走到现在的长征》)。作者是一名华裔加拿大记者Jan Wong,中文名字:黄明珍。1972年,十九岁的她为了寻找理想主义的世界前往北京,是当时被允许进入北大读书的仅有的两名外国留学生之一。文革以后,她回到加拿大,后又在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系获得硕士学位。1988年到1994年间,她任加拿大《环球邮报》驻北京特派记者。

黄明珍在中国读书期间,与那个时代的许多学生一样,参加下乡劳动,挖沟,和水泥,割稻子,开机床,读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的著作。做《环球邮报》记者的那段日子,则见证了很多著名的历史事件,包括在一个闷热的夏季夜晚,藏在北京饭店阳台上一个黑暗的角落,一边看着下面轰隆隆开过的庞然大物的队列,以及周围蚂蚁般四散奔逃的人群,一边用颤抖的手记录下眼睛看到、却迟迟不敢相信的东西。

这本书是从70年代初到1995年黄明珍在中国的生活经历。它并没有给我留下“专门描写中国的负面信息”的印象。作为一名记者,黄明珍的写作风格就是记述事实,她的用词甚至不及中国“主流媒体”具有的褒贬色彩。当然,事实本身也可以是刺耳的,即使是作者幽默的文笔也无法让它变得柔和起来。

还是来看看她是怎么开始和结尾的吧。

对自己1972年离开蒙特利尔的家奔赴北京时的心态,黄明珍是这样描写的:

“......对世界一无所知的我,认为西方社会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充斥着种族歧视、资本剥削、和购物中心的烂摊子。我希望、也相信,世界上有一个地方可以找到永恒的答案。按照年轻人天真的逻辑,我认为既然我们的政府在说谎,那么他们的敌人所说的必定就是事实了。中国作为最大的一块多米诺牌,自然更增加了她的可信度。我想象中的中国,只存在着和谐与完美......”

1995年告别中国的时候,她又写道:

“......西方世界,尤其是加拿大,拥有免费的公立教育,全民医疗保障,失业保险,老年退休金......可以说,比中国的任何时期都更象社会主义。在中国的那些年月让我更加感激加拿大-- 一个人口稀少却拥有多元文化的国家。我千里迢迢去中国找寻一个理想主义的、革命性的社会,其实我要找的东西就在家里......

不过,我并不后悔把自己的青春年华留在了中国。我不后悔去挖沟、收稻子,学习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思想......我也不会因为青春的奉献遭到被叛而感到耻辱、难过,甚至愤怒。曾经拥有信仰后又失落,还是比从来就没有过信仰要好。那些岁月教会了我:我是谁;我想在什么样的世界里生活。他们让我明白了待在西方的家里永远也不可能体会到的生命的道理。如果你告诉一个住在多伦多的人,你认为民-主与自-由是多么的美好,他们会很奇怪地看着你,就象你在称赞氧气如何美好一样。

我对‘工人阶级的天堂’的醒悟,并没有让我变得爱冷嘲热讽,只是我的耐心少了很多。自己在那里居住过以后,我再也不能忍受任何形式的教条主义了。理论上太完美、太黑或太白的东西都会令我怀疑。如果说我还坚持一种信念的话,它就是人的尊严和力量。今天所有我相信的东西都必须经得起推敲,而且也能给我五岁的孩子作出解释。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琢磨自己转变了的思想。我曾经计划要象一个毛泽东思想的传播者那样生活。但是最终,我选择了另外一条‘长征’之路。中国已经变了,我也一样。”

【注】:现在,黄明珍定居多伦多,仍然任职於《环球邮报》。很多人对她的评价是比较“tough”,曾经因为对魁北克省枪击事件的评论引起争议。

-- MIKASA

08/1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