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和石头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偶要勤奋笔耕,将土豆帅哥和靓仔石头的童年写真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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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四十天 (4)公证了一把

(2006-12-12 12:14:42) 下一个

我们去的公证机构是政府组织成立的,据说也有私营的。公证处看上去很正规,所有的工作人员的玉照都挂在墙上。公证员要培训考核拿到证书才能上岗。现场口录和公证内容都马上起草打印出来,问得问题回答的也头头是道,感觉干事的人还挺专业。

朋友和工作人员讨论了半天公证内容,检查了资料,以为可以签字盖章了。等等,这是助理公证员,请到对面工作台公证员那里当面签字盖章。哦,原来做事的是助理!(怎么忘了看照片后面的职称?)真正的公证员只是看到了签字和盖章,到底公证的什么内容恐怕都没搞明白,就下班走人了。最后为了盖得印有一个角不清楚又浪费了无数纸张油墨。反正大活人和亲手签名都是没用的,一定要大印盖上才算数。偶坐在一旁的翻翻弄弄,居然看到了前面公证随手丢弃的口录。嘿嘿,读一读还挺有意思的。

于在下班之前赶上交费。哇,还挺贵的!原来墙上挂的收费标准没有包括xx费。要是经济合同就按合同金额的比例收费,公证费可以高达数万元。看来咱又老土了一回,在米国只做过简单的民事公证,最多不过两三刀。大明星的婚前财产公证就不知如何收费的了。至于见过的契约合同,没注意到有公证的,也许钱都交到律师那儿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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