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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2 11:52:17) 下一个

有些在国际上遵从的普世价值,比如马云龙说到的“人”,在中国开始传播了(在北朝鲜大概还被视为邪道),这无疑是很大的进步。马云龙以事实讲话,触人心魂。

马云龙:

1963年,他是河北省的高考文科状元,北京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文革”初期,他在北京大学名噪一时,位列聂元梓之后,号称“北大第一嘴”,但一夜之间,却主动辞去所有职务,退出了红卫兵组织。逍遥、读书。

1971年“九·一三事件” 副统帅林彪命殒蒙古,正在河南学农的马云龙说,“我们当时先是震惊,然后就是愤怒和屈辱,是发现自己被愚弄之后的愤怒和屈辱。”他进一步用自己的大脑思考,开始用审视甚至质疑的眼光打量他所侧身的这个世界。

    1974年,他被打成“反党、反毛主席、反中央文革的现行反革命份子”,背着85条“反动言论”,被投进看守所,本以为必死无疑,却终于在1979年被安全释放。有关方面曾打算把他树成“张志新式的与‘四人帮’斗争的典型”,他三言两语就回绝掉了,原因很简单,他不愿意再被左右,只想要自由。  

    15年后,他以非党人士身份主管新闻,成为主办河南《大河报》的四大元老之一。大河报之所以会有爆发式的发展,两年之后全面超过郑州晚报、奠定中原老大地位,和他这位灵魂人物是分不开的。而他却在其鼎盛期无奈离开,在同仁看来,这“标志着一份报纸一个时代的终结”。 

20078月就任《河南商报》顾问。他当“顾问”既顾也问,亲自采访、亲自写稿,亲自编版。带着一帮年轻记者,10月份捅出“巨能钙含双氧水事件”,今年3月又率先报道河北“聂树斌冤杀案”,以至于有人评论“河南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新闻,全让老马给做了”。

以下选自马云龙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讲话。

我觉得对所有的新闻人,…… 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就是要学会要懂得做“人的新闻”,这是我这两年痛切感受到的一个缺陷。现在中央十七大讲“以人为本”,这次救灾的时候高喊“生命第一”,这是一种新的表述和新的声音。我们媒体在这方面不自觉的东西太多了,忽视人和人的价值,在我们新闻里屡见不鲜,包括我们自己思维定式里都有这个东西。

我举几个例子,每年发生那么多灾难,多的死几十万,比如驻马店水灾死24万,唐山地震官方数字是24万,这一次地震恐怕不会少于10万吧。我要问一下,有谁知道这里头死的都是谁?当我们做新闻的时候,我们知道的是一个个数字,这场火灾死了309人,那个矿难死了多少人,你知道的是一个数字。这里有几个人,他的名字是什么,他是哪里的人,他的家庭情况如何,他的死亡带来的后果是什么?谁知道?不要说读者不知道,记者也不知道。记者就没有去采访这个,或者官方也不去发布这些东西。

大家做一个对比,美国的越战纪念碑是什么样的?是一堵墙,这堵墙上是一个一个的名字。整个越南战争当中死的每一个从将军到士兵的名字都刻在这个墙上,对人的尊重体现在这里。每个人都曾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都是一个生命的失去,最简单的追悼方式是你不要遗忘,你记住曾经有一个人活着,曾经有一个人就这样死了。哀悼的前提是你得记得他,如果你都忘了还哀悼什么?日本人指责我们,你们说南京大屠杀死了30万人不可靠,你拿出来的数字是30万,你拿出名单来。但是我们拿不出来,我们连一万人的名单都拿不出来,为什么?中国历来视民如草芥,一个普通百姓、一个草民的生命值得记吗?值得去搞调查吗?没有人管这些事儿。

            还有一条我后来才觉得残酷的规定,前两年国家定了一个标准,以后再发生各种灾难,死10人以上视为特大事故,就要报国家最高的部门。于是就出现了一个特别奇怪的现象,你注意最近报道的几个矿难都是死9个。一起是巧合,多起我就觉得不是巧合了。人们在数字上做文章啊,死9个就不够10个,就不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和追究。后来这居然成了咱们新闻界报道新闻、判断新闻价值的一个标准,死不够10个不报,大家也默认这个标准了,我对此感到非常悲哀,也非常气愤,我想突破。

            2004年的时候我做过一个题目叫《一个人的矿难》的报道。当时河南有一个煤矿发生了一次号称小的矿难,遇难的是一个人。我派了一个记者去,记者去了现场说就死了一个人。我说我就让你给我写这一个人,是什么人,家庭情况怎么样。到了现场他发现一些让他感动的东西:这个人姓陈,叫陈奎,因为井壁倒塌把他封到井下了,但是看样子没有受伤或者受伤不重。怎么知道他活着呢?从井里边通上地面一个水管,从矿难发生以后他就在井下不停地敲击那个水管,当记者去的时候还可以听到清晰的敲击声,这个声音一共响了七天七夜。这个细节让记者感动了,我也感动了。一个人,在几百米深的井下,在一片黑暗中,七天七夜不停地敲击那个水管,传递着一个求生的信号。

但是记者后来见到的情况让他气愤。矿山救难队去了,当记者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矿山救难队的救护是分批下井,一次下去两个人,其他人在井口的房子里打牌、睡觉。每下去两个人一个小时上来再换两个人下去,一个小时的掘进大约是50公分左右,不紧不慢地在搞着所谓救护。上面还在打着牌,下面不停地敲击水管声还在传来。我说你去写这个,你就把你现场所看到的一切写下来,写了就发了,后来多次到这个现场,过了21天才终于挖通了倒塌的那个井壁,这个人已经死了。原来我已经答应了,我说当陈奎的尸体出来那天我要写一篇评论,我要为他哀悼,我要写他死于什么,他死于灾害也死于人心,一个人的生命就是这样结束了。结果后来有个变故,在那个结果还没出来之前我就离开那个报纸了,所以悼陈奎我也没写成,但是我有这个心。

           
我们做新闻的人不能太冷血,不能把人都看成一个一个数字。一旦它变成一个僵硬的数字的时候,它里边传达的人性感情统统没了。洛阳火灾死了309人以后,最让我感动的东西或者是最引起我悲伤的东西不是写在稿子里的,是第二天记者回来跟我汇报的一个细节。309人都像是睡着了一样,身上一尘不染,火灾之后没有一点烟火样。为什么呢?那天着火是地下二层起火,一个家具商场着了,家具着火的一股浓烟顺着中间那个天井直冲最高一层,最高一层是个歌舞厅,正在开一个盛大的圣诞晚会,这股和着毒气的浓烟一下子冲进去,在场的所有人马上倒地,两秒钟,吸了那个毒就死了,但火没有烧到那里。这些人一个个穿着节日的礼服,看那样子一个个像睡觉一样。但是记者告诉我最悲惨的一个细节是这样的,当他找到一个熟悉的军队朋友,穿着军装混到停尸现场的时候,一排一排的尸体停在那儿,他说他的感觉是像走在夏天的庄稼地里,满耳听到的是地里蝈蝈蛐蛐的叫声。因为所有的死者身上BB机和手机都在叫。头天晚上参加圣诞晚会一夜没回家,第二天家人还不知道死活拼命打电话,整个停尸场里头一片手机声,但是没人管。没有人去接,也没有人回答,没有人告诉他们家人死去的消息。这样一个细节让我感觉到咱们这个社会太缺乏对人的人文关怀。包括对死者对生者都是一样的,而我们做新闻的时候只能作出死亡309人,其他什么都没有,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和一个个家庭的痛苦都在这数字里过去了。

            我们能不能从现在开始,既然咱们第一次给地震死难者降了半旗,能不能在将来的四川修一个地震的纪念碑,把死者的名字一个个镌刻出来?让我们第一次尊重一下这些人,尊重这些生命,尊重这些姓名。我们记者写报道的时候也不要再那样冷血了,不要把所有的死亡、所有的东西都变成简单的数字。我们过去做新闻讲的是见事不见人,我们只注意事儿,这儿死了几个那里死了几个,我们没有看到这背后是多少个生命的失去和带来的悲剧,我们没有注意过人,甚至死的是男的是女的,大人还是小孩我们也没有关注。只要他不是大人物,普通草民是没人关注的。好人如此,坏人也一样。回想起我们过去做的报道里有多少违反人道或者是违反普世价值的报道。

            
大家还记不记得,你们上小学的时候有个赖宁的故事?山林着火了让孩子们去救火,烧死了之后作为英雄去表彰,这人道吗?现在已经停止了,幸亏有点儿进步,以后发现森林火灾禁止动员学生去救火,我觉得这才符合人道。在我年轻的时候全国曾经宣传过一个上海的典型叫金训华,一个上海知青到黑龙江,发生水灾,一根木头被冲到水里去了,他为了救这根木头跳进去最后把自己淹死了,也作为全国青年学习的榜样来宣传。这人道吗?一个人的生命就不如那根棍子?即使他这样做了我们能这样宣传他吗?能号召人们都去学习他吗?直到现在朝鲜不是还在宣传吗?发生水灾的时候一个朝鲜小姑娘为了到水里把金正日的画像抢出来自己牺牲了,朝鲜课本上现在还有这一课呢,为了抢救领袖画像而英勇牺牲,被追认为非常高的地位。这人道吗?我们过去搞的宣传里这种不人道的东西还少吗?所以我觉得通过这些年的新闻实践,特别是这次灾难的报道我们现在要反思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真得去向普世价值靠拢一下,真不能再做这种愚蠢的傻事,更不能干那种血腥的事儿。

           
在我一生中见过很多次死亡,80年代我在《河南日报》做记者的时候曾有一个没有发出来的报道,当时豫西山区里的基地里发生了官兵之间的矛盾,一个当兵的拿了枝枪把连长毙了,然后携枪外逃,整个豫西所有的路口都有军警把守,所过的每一个行人和每一辆车都要接受检查,把这个士兵的照片印出来对照。那天晚上在洛阳东面的孟津县黄河大桥桥头拦住了一辆长途汽车,公安人员拿着罪犯的照片上车跟所有乘客对照,没想到对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士兵。这个当兵的也发现了,就拿出身上带的枪把这个警察打死了,枪声一响司机开开门就跑掉了,然后重兵包围了这一辆车,向车上喊话,劝他出来投降等等,他不下来。相持了几个小时,眼看天黑了他也不下来。天黑了以后怕他趁黑逃跑,有人下令开枪,冲锋枪手枪步枪机枪一起开,我后来见那辆汽车了,打的像蜂窝一样。那个罪犯加上全车的乘客同时被击毙了。这是八十年代的一个真实案件。

      后来很快就通知这个案件不得报道,到现在也没有报道。但是前些天我突然发现在河南警察学校的教材里有这个案件,它是作为警察处理各种案件处理不当的一个例子把这个案件讲出来的。不要在这里骂什么普世价值了,在任何一个世界的文明国度里头发生了这样的事儿,警察总长都要引咎辞职的,在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里发生了人质劫持案的时候,第一原则都是要保证人质的安全,宁可让罪犯有逃跑的可能也不能让伤及一个人质,这是普世价值,这是全世界都遵从的东西,而我们从来不懂这东西。我们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这事儿就发生在八十年代,我们对普世价值的理解还是这种水平。

             
要学会做“人的新闻”,甚至于坏人也要如此。王书金给我一个震撼,一个杀了四个人的强奸杀人犯,居然在自己一生最后的时候办了一件男子汉的事儿,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是个罪犯,而且是要执行死刑的,他用自己最后的举动来为一个已经替他死的人恢复名誉,我觉得这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甚至某种意义上让我感动的人。最坏最坏的人你也要看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怎么形成的。

            我这辈子见过最冷血的杀手叫彭妙记,这个人现在保持着中国连环杀人案的纪录,他一个人在四年时间先后杀了77个人。这绝对是个恶人,是个杀人狂,但他是怎么形成的,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一个人?我让记者采访,记者回来跟我汇报的是这样一个情况。他从来没有过过一天正常人的生活。他家里非常穷,从小没有父亲,跟着母亲要饭,当他记事儿的那天起就是个要饭的,没上过学,没受过任何教育,正常人的家庭生活他没有,从小要饭要到大。他做的第一个案子是17岁时贩卖人口,他贩卖的第一个人是他母亲。当他母亲把他拉扯到17岁的时候他找个机会把他母亲卖了,赚了点钱。即使犯罪分子也有他形成犯罪的环境条件,以至于他后来杀了很多人。其中杀的最惨的是在一个村边的破房子里杀死了一家四口,杀完了一家四口得到的钱是五块钱,那家很穷。他杀的最后一个人是跟着他杀人的一个同伙,怕他走漏口风。让我特别吃惊的是就这样一个杀人狂在法庭上居然要求免他死刑,希望从宽处理,希望给他立功赎罪的机会。他最后的回答让人又想笑又可气又可恨,但不能不深思。法官问他你说你立功赎罪你能立什么功?你有什么本事?他很认真的回答说我会杀人,你把我派到台湾去我保证把李登辉杀了。让人苦笑不已,他的唯一特长是杀人。

        
我们的报道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有几个把这个人写成一个活生生的真实的人了?我们写一篇报道总是某某某罪有应得,或者等待法律的严厉惩罚,我们看到人了吗?我们看到人所生活的环境,所形成的条件,所走过的历程,所给予大家深思的教训了没有?包括这次救灾我希望你们特别是学新闻的学生,在等大家激动的情绪冷静下来以后,认真的检点一下这次赈灾的报道,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太好的,哪些是应该避免的。

       我现在不说,但是我有个感觉,给我启发的是美国《时代周刊》这一期的封面,也是以汶川大地震为背景。美国这一期的《时代周刊》封面是两只手,下面一只从水泥板下伸出来的已经青黑色的死者的手,一个孩子的手,上面是一个红润的孩子父亲的手,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这张照片的名字叫做中国的心碎了,你可以理解为汶川地区正好相当于中国的心脏地带,发生了一次山河破碎的地震;你也可以理解到它所带来的悲剧让中国人伤了心,但这张照片决不血腥。

        你可以回忆一下9.11,据统计数字,整个美国世贸大厦死了3000多人,从电视报道到报纸报道中你们谁见过一张残肢断臂血腥的照片?没有。美国没有宣传部,也没有禁令,但是美国的新闻从业人员很自觉的遵守一个规则,就是死亡已经很令人悲哀了,不要把死者的惨象给留下来,或者是让他们家属再受到那个刺激。那些家长,孩子死了,你再把那个断了头的断了臂的惨不忍睹的血淋淋的照片拿给她看,这个母亲受得了吗?这里面是对人的人道主义的关怀,在这一点上我们有没有向美国同行学一学这样一种理念呢?不是去掩盖灾情的严重,而是为了救助人心,对人的一种人道关怀。在这些东西上我觉得我们中国人包括我们中国新闻人,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是太多了,我们对普世价值理解的东西还是太少了。我觉得地震给我们留下不尽的话题,大家将来想或者是有可能做新闻工作或者新闻研究工作的,希望你们能够在将来资料攒齐了之后认真琢磨琢磨。(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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