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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权相悖的生存权是啥玩艺儿呀?

(2005-09-12 09:31:43) 下一个

 

正在加拿大访问的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回应加拿大总理要求中国改善人权状况的问题时为中国的人权问题辩护,指国情有别,与加国在人权问题上有分歧亦很正常。他说: 中国有13亿人,我们最关注的是生存权和人民发展权。同时,我们亦很重视公民权。”

 

不知为什么,中共似乎一贯很避忌“人权”这两个字,站在镜头前面那位脸上木无表情的胡总书记就象是在说绕口令,有关这个话题他竟说了三种权出来,但就是没有“人权”!还强调中国与加国在人权问题上有分歧亦很正常。予人一种西方国家口中的人权是和中国所说的这三种权是相悖或是人权并中不包括这三种权的印象。令我等才疏学浅的草民实在弄不明白人权与那三种权之间究竟有什么差异?

 

顾名思义,人权就是只属于人类的权利,因此,只要是人类都应享有这种权利。而且不论是什么东方人种还是西方人种,他们所希望的权利应该是基本相同的,至少不应有原则上的大分歧。而在胡锦涛口中排名第一的生存权则似乎不应是人类专属的权利了,只要是造物主赋于生命的物种,从植物到动物直至人类都需要这种权利,我等当然叹服中共拥有如此将人类和动植物都一视同仁的宏大胸怀,可能这就是无产阶级革命领袖和资产阶级政党领袖的最大分别﹖只是生存权应该是指还能不能生存得下去的权利,又是和动、植物平级,看来是比人权的档次要低,只能是属于动、植物类的权利(当然,人也是哺乳动物的一种)。所以不明白何以到了二十一世纪,西方国家已经在为保护各种野生动物和植物的生存权取得一定的成功,中国人却还在为解决自己人类的生存权而苦恼﹖那么,是谁在威胁中国人的生存权呢﹖

 

记得中国有古话﹕“好死不如赖活着”、“蚂蝼尚且偷生”又曰“忍辱偷生”,前苏联共党领袖赫鲁晓夫也说过﹕“脑袋要是掉了,原则还有什么用﹖”这些可能是对生存权的最好解释了。也就是说只要能让你生存下去,别的什么权利或要求都先不要提了,否则就没命了。

 

至于又有“宁可玉碎,不愿瓦全”、“宁死不屈”的古话以及斐多芬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和已故中共主席毛泽东的“干革命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则属于人权的解释了。即是说人光是象动物那样活着是不够的,有些做人的权利是要不惜用生命去换取的。

 

那么,在今天的中国,共产党为何会认为中国人民要求人权还为时过早,似乎现在有了人权反而就会威胁到生存权呢﹖是因为中共和人民的权利不一致吗﹖但如果把人民比喻成猛兽,则这个道理就容易讲通。好象人类把那些猛兽如狮子、老虎、豺狼、大象、鳄鱼等关在动物园的笼子里饲养给予它们生存权并供人观赏或驱役,它们住在那里是很安全的。但若是它们为了自由的权利逃了出来,那么它们的生存权就受到威胁了,因为人类为了自身的安全要取消它们在笼子外的生存权。所以,胡锦涛讲的是不是这个意思呢﹖难道中国人的素质就低到这种与动物一般的水准,以致只能先关在笼子里来解决生存权问题了。

 

从而,又联想起自古到今有多少中国人由于不懂生存权最重要这个道理,更不懂得为了先生存下来而不要怕做奴隶、做亡国奴、做汉奸、做叛徒这个大道理。结果自己白白地送掉了小命,直至用无数的人头把中共堆上了统治者的宝座大半个世纪后,才由现任中共领导人说出其中玄机。革命先烈若泉下有知,能不搥胸痛嚎,死得冤也﹗

 

其实中共的意思简扼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生存权和人权的最大分别就是﹕只要还能让我活下去,能给我一口饭吃,管它谁来统治我、管它什么人权不人权﹗我知足了﹗

 

但不知道正身在海外为中国人的生存权受到中共的关注而豪气万千的胡主席有没有听到关押在看守所里等候行刑的民工王斌余对记者说:他甚至觉得在监狱的高墙内比打工还要好,因为不受骂,不挨打,有人权。还有最后那句催人泪下的话: 我就是想死,死了总没有人欺负我了吧?

 

什么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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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天下 回复 悄悄话 是原创么,写的真不错.现在象这样的文章越来越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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