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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情勃发的中国女人吓怕人大代表?

(2005-08-19 21:24:04) 下一个

 

中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因其中新增“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条款备受关注。而参与这次审议的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罗益锋先生日前则公开表示,他已建议在这一新增条款的后边增加“妇女也不得对男士进行性骚扰”,从而保护男性及其配偶的权利,可谓针锋相对。其个中原因相信更为各界瞩目。

 

罗益锋指出,近年来性骚扰有愈演愈烈之势,受骚扰者大多是中青年女性,特别是职业女性、打工妹,还有中小学女生。但同时,愈来愈多的男性正在被女性骚扰,他们同样面临“性骚扰”问题。

 

这位人大代表指目前在职业场所和歌舞厅、高级饭店等社会场所,存在?愈来愈多的女性对男性进行性骚扰的现象。譬如,职业女性对男上司或下属的性骚扰。在一些高级饭店,男性也会被类似“是否接受特殊服务”等电话骚扰。为了体现男女平等,建议把“禁止女士对男士性骚扰”条加进妇女权益保障法。他还建议,员工举报遭受骚扰,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若按这位人大代表的说法,将令不明就里者以为中国的女性不知是否因为改革开放后生活水准大幅提高而导致饱食思淫欲,突然统统春情勃发成了花癫,以致在各种社会场所出现“愈来愈多的女性对男性进行性骚扰的现象”,竟令男性精疲力尽、难以应付,无奈下遂哀求人大立法禁止。此等消息传出后,相信首先受益的就是国内的旅遊业,大家不妨买进此类股票坐收渔人之利。因为在中国若是处处有此飞来艳福,世界各国喜好寻花问柳的“狂蜂浪蝶”一定蜂涌而至,争先恐后地接受中国女性对男性进行“性骚扰”,为中国的男士分忧解愁。

 

可叹的是不知道这位所谓的人大代表连什么是“性骚扰”还是“性交易”都没弄清楚,还是在故作天真?相信稍有社会常识的人都会知道“性骚扰”通常是指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手中的权力的人对受其管辖、敢怒不敢言的人进行猥亵、调戏、占对方便宜、甚至逼对方为其提供性服务。而“性交易”是要有偿的,通俗点说就是卖淫,许多歌舞厅根本就是提供这种“性交易”的平台。所以,把男性到歌舞厅去找“小姐”寻欢作乐也说成是受到女性“性骚扰”,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相信连嫖客都不敢用这般荒谬的藉口来应付的老婆责骂。至于不少高级饭店为了提高住房率也对这种“性交易”视而不见,甚至于暗中纵恿,更是人所皆知的事。不然,为何常有单身男性客人刚登记入住,随即有提供性服务的电话打进房间呢?但无论是“性骚扰”还是“性交易”,女性都是其中主要的受害者。

 

我们的人大代表对一个号称代表人类最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中有权、有钱的人的这种普遍将女性当作玩物以及全国如此数目惊人并日趋庞大的年轻女孩参与卖淫的现象不去深究原因,也不去了解为何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反而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中新增“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条款作画蛇添足之举,声称“为了体现男女平等”,倒似乎要把“包二奶”、“养小蜜”、“卖淫”统统说成是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更不用说为何共产党推翻“腐朽”的国民党政权,领导了中国近80年后,卖淫及“性骚扰有愈演愈烈之势”,“笑贫不笑娼”又再成为至理名言。难道这就是共产党和国民党的不同原因吗?

 

不过,这次在内地听到的一些段子中,有一个似乎能支持这位人大代表的论点。解释了为何如今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有愈演愈烈之势”的原因,段子如此说:“下岗女工不流泪,挺起胸脯露出背,大步迈进夜总会,谁给钱多就跟谁睡。谁说如今咱中国妇女没地位?呸!那是万恶的旧社会!”

 

如何?诸位笑得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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