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不适宜实行民主制度,实行民主只能使社会动乱、国家分裂。”、“中国现在应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建设,一搞民主就会拖慢步伐。”、“民主是西方敌对势力妄图颠复中国的工具。”、“民运人士上台还不如共产党呢。”……一些自诩“爱国”的中国人如是说。
2004年上半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出台,椐官方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新发展,《条例》对发展党内民主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并以此作为《条例》的主线。政治局常委吴官正也在与此有关的会上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又说:“在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内民主的极端重要性”。中共中央组织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相关试点﹐探索和完善扩大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和新办法。
这就让人不免有些糊涂起来了,民主制度既有如此这般弊端,又是敌对势力的工具,何以共产党却反要加强实施,还以“党的生命”形容其重要性﹖须知生命者不可一日或无!莫非共产党不是身居中国,党员不是中国人吗﹖按说中共是在中国执政的政党,等于是人体的大脑,俗话说蛇无头不行。若是它中了民主毒素,“神经”分裂起来,中国岂不随着行为失常,天下大乱﹖因为民主若能使国家分裂,自然也能使党分裂。所以实在看不出在党内实施民主与在中国实施民主有何分别﹖既一时无从判定实施民主的对错,也不必在此纠缠揣摹党内发展民主的目的何在了,倒不如先看看现实情况吧。
至此,按官方说法,党内早有民主,国内则暂无民主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自建国以来,凡属罪魁祸首企图分裂国家、分裂党者﹔意欲复辟资本主义乃至封建主义者、让劳动人民吃二茬苦、受二茬罪者﹔要抢班夺权谋害领袖者﹔发动文化大革命将国家推到崩溃边缘者﹔组帮结派、祸国殃民如四人帮者﹔自称儿子的竟拿起武器向手无寸铁的父母开枪者﹔无一人不是出自党内!今天在经济改革的大旗下,不择手段争当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先天下人之乐而乐者﹔卖官鬻爵、罔顾公义、贪赃枉法、草菅人命者﹔尸位素餐,妻妾成群,丧失对共产主义之信仰、向往西方国家生活方式、监守自盗,挟公款潜逃者﹔更是党员十居其九,因为非党员者无此能量也。
至于这些党员们当初是坏人混入党内,还是好人入党后变成坏人,则与“民主”大有关系了!
如党内确有民主,而“民主”确有如“爱国”者所言之弊端,则本对民主无认识之国人,入党接触“民主”后,经耳濡目染令人性渐失,变为恶魔,遂作出以上人神共愤的恶行则不足为怪。但若“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此言不谬,那就是由于党内民主不足或名存实亡,致使坏人混入党内后因权力不受监管,从而如鱼得水、如虎添翼,为害更甚。好人入党后则身不由己,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随之同流合污、沆瀣一气。总之,纵观历史中共巳成了一个黑染缸,手中掌权者鲜有出污泥而不染者,这也无庸置疑了。只是因有民主之故,还是因无民主之过﹖则要请大家评说了。
至于民运人士是否能藉民主运动上台执政,若其执政与中共相比孰好孰坏﹖则不必在此讨论。因为选不选他,权在选民手上,并非他想上台就上台的。除非他也是用枪杆子打上来,则又另作别论。
敢问诸网友,根椐民主的“利弊”,中共若要反腐“保先”,究竟是应积极推行党内民主还是取消党内民主﹖若此题有了答案,那实施民主是否祸国殃民立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