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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下三路”的自由,不要“上三路”的自由﹖

(2004-12-22 19:44:28) 下一个

有关杨翁的夕阳与娇阳之恋的争论引发出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这是属于他俩的私事,旁人无权评论﹖第二个问题是捍卫他俩的婚恋自由也就是捍卫人权和自由﹖第一个问题我不同意,第二个问题我是同意的。

理由是,本来老少恋确是他俩间的私事,但经官方的新华社报导后,令到家喻户晓就不再是私事。这好比男女两人拍了自己的床上镜头关在家里自己欣赏,那是私事。但他们交给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公开播放了这个儿童不宜的片段,令家长担心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大家自然有权要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论了。尤其是女方的家长还率先接受记者访问,把女儿的行为和爱国、关怀为人类作出贡献的科学家、是舍己为人的美德挂上钩,似乎其女是在为国人作出表率。这就更不能说私事了,大家当然可以选择认同或不认同。

第二个问题是他俩选择婚恋确是他们的人权和自由,这个权利是应该捍卫的。正好比我坚决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一样。既然不违法,他们当然可以做出这样的决定。

但是有些自诩“爱国”,并反对批评这段不伦之恋的人,讥讽持不同意见的人是过于关注及干预别人的“下三路”,言外之意是“下三路”的自由不容干预,因为这属于他们的人权和自由。不过事实上大家只是评论而已,并无实际上的干预。但无论如何,这种“爱国”人士勇于捍卫人权自由的精神还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只是这些勇于捍卫“下三路”自由的“爱国”人士却似乎对“上三路”的人权自由视而不见﹖

最近一些经常撰文针砭时弊的知识分子如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成员刘晓波、余杰,“中国改革杂志”陈敏,诗人师涛等相继被扣押,那位因揭开卫生部掩盖SARS疫情真相而名满全国的蒋彦永医生甚至消声匿迹。他们只不过是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即使不一定为执政者或别的人士所认同,但这也是他们的人权和自由啊,却受到了这种极不公平的对待。但是敢于挺身捍卫杨翁“下三路”自由,并和大多数社会上不同声音对抗的人士﹔并没有拿出同样的干劲来捍卫他们可以在政治上发表不同意见的“上三路”自由权利,难道是因为要面对的是权势的执政者﹖难道是因为“下三路”的自由比“上三路”的自由更重要﹖抑或是“爱国”人士只对“下三路”的自由有兴趣﹖

所以我认为真要捍卫人权自由,就要对上下“三路”的人权自由权利一视同仁,如果只懂得争取、捍卫“下三路”而无视“上三路”的权利﹔不理会道德伦理的,那只是畜生的所为,而且畜生是无所谓什么“老少配”还是“少老配的。如果平时还要迎合权贵,刻意去反对别人争取、捍卫“上三路”权利的,那就连畜生都不如了!

作为人类,我们还是要多关心一下自己“上三路”的自由和权利,并懂得如何约束自己的“下三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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