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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回首 - 看看百万富翁与太太离婚是如何瘦身缩水

(2007-11-22 15:54:40) 下一个
俺的同事Robert,40多岁,是俺们的IT manager,是澳洲人当中极少数善于投资理财的财子。离婚前与太太Jane育有三个孩子,收刮了11套房子,总价值约320万,净资产大约有200多万。

然而天有不测之风雨,在离婚率非常之高的澳洲Robert与太太Jane缘尽情绝,最后协议不成,不得不请律师,由法庭裁决离婚,分配财产。

澳洲是一个公平的社会,特别照顾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的权益受到特别的保护。果然在离婚,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配上,Robert成为受气包和任人宰割的肥羊。

最后的法庭裁决如下:

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归Jane, Jane身体不太好,今后可以抚养孩子不工作。

卖掉9个物业,Robert留有一物业价值42万,但仍然欠银行16万。Jane留有一物业价值50万,还有二个投资物业价值70万,不欠银行任何债务。

卖掉物业的所得需付20万的律师费,30万的capital gain。

Robert工资税后的一半需交给Jane,Robert养老金的一半需交给Jane。

现在,百万富翁Robert离婚后仅剩26万的财产,还得拼命工作养Jane和三个孩子。而不工作的Jane座拥120万的财产,每月还有固定的收入。你说这世道合不合理?百万富翁们想离婚得事先想好了,你知道离婚会减肥,但会如此骨瘦如柴你会预料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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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7)
评论
greentree01 回复 悄悄话 Pre-nub is the way to go if you have large assets before you marry someone.
喝白开水健康 回复 悄悄话 哇,别离了,凑合着过吧,太惨了。
江城游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laojie的评论:
老姐: 谢谢您的见解,俺没看过,有机会今后一定看看 the movie "The War of Roses"
laoji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江城游子的评论: Most of divorced women with children have tougher life than ones who are with husband. The law is set to protect the children and family. There are always "unfair" cases if we follow the law. Negociation is always better than having a fight. However, what's the percentage of couples who can keep their minds straight when filing for divorce? Divorce lawyers often play roles of councilors, and some people willingly spend their $$. BTW, have you seen the movie "The War of Roses"?
The important message is that the money does NOT belong to the men, it is the common property of the couple in the marriage. In US, one can protect his/her $$ earned before the wedding (men or women) by signing leagel agreement. This is a infinitely better way than threating to kill the spouse (in this case, the chance to loose $$ will definitely be greatly enhaced).
江城游子 回复 悄悄话 俺比较欣赏协议离婚,好来好散。总不该把钱往律师和税务局这个水池子里扔吧? 谢谢大家的评论!
laoji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男人123的评论:这可是够得上恐赫罪。白“纸”黑字, 公众舆论场所啊。
You have right to keep silent and get yourself a lawyer.
老男人123 回复 悄悄话 想分男人财产的要想清楚钱重要还是命重要。西方国家杀妻比率高的原因是什么?
laojie 回复 悄悄话 应该将这离婚法和瞻养法推行到中国去,不怕的尽管养二奶三奶小蜜大蜜。
阳阳阳阳 回复 悄悄话 "不工作的Jane座拥120万的财产,每月还有固定的收入"? 有没有搞错啊? 带三个孩子的工作量可比上班累多了, 也操心多了. 他掏钱不是给Jane, 是养活自己的孩子. 有什么可抱怨的?
偶然路过的人 回复 悄悄话 一个小问题: 为什么三个孩子全跟妈妈? 是不是Robert是过错方?
nidayewo 回复 悄悄话 这很好办:找一个降头师或一个会巫术的人给那个吊女人做法,轻而易举地就能干掉她!查都没法查。本人不是教人学坏,而是没有办法。你总不能与社会对抗吧。所以这是最后的选择!
柳青青 回复 悄悄话 哇,原来富婆是这么致富的啊,看来澳洲离婚对男人很不公平。长见识了。
喜欢喝咖啡 回复 悄悄话 据说美国有很多富婆就 结婚,离婚,几次下来,就成富婆了。
江城游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largesammy的评论:

Ha Ha 得动点脑筋:)
江城游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秦兰燕的评论:
“肉烂在锅里”,“肥水不流外人田”。说得多好! 最亏的就是那律师费20万了,还有房子不卖,7-10年变640万了。
秦兰燕 回复 悄悄话 Robert真傻!区区200多万,三个孩子外加个不工作的太太,离婚了也是他花更多的钱养着,离什么婚?

实在要离他应该好好和太太沟通,协议离婚。只要沾上律师和法庭,那他就只有挨宰了。五口人分200万,只有他一个人有工作能力,他当然拿不到多少。不是世道不公平,20万律师费,30万capital gain, 全是他自己缺乏最起码的法律和理财知识造成的。

我在澳洲也有个好朋友夫妻离婚。他们两人都工作。供养两个孩子上大学。也有好几处房产。尽管太太觉得很无奈和委屈,而且收入比老公低。但她很理智,同意协商解决而不去法庭。双方同意所有财产和负担孩子的费用都对半分。 房产将capital gain计算在内后,折价都给了丈夫。丈夫付给太太的一半是现金。太太另买了处舒适的,不需打理的三居室单元,因为现在正是房地产很低的时候,价格很合理。

双方请律师起草了份财产分割协议并办理房地产和养老金的过户。才花了两三千元。

从表面上看,这种方案对太太不很公平 - 她作为离婚的受害方,工资低却要平分孩子的抚养费。但她希望将离婚这个感情倍受折磨的过程尽量缩短,所以做出让步赢得了双方的信任和合作。丈夫也认为这样分财产是“肉烂在锅里”,“肥水不流外人田”。两方的财产反正将来都是给孩子的。他也就不斤斤计较了。

经过离婚,双方没有反目为仇,反倒对对方更信任了。这样将来对孩子很有好处。

总而言之,离婚要慎重。这里Robert是个很好的反面例子。
largesammy 回复 悄悄话 看来要赶紧想办法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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