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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两头“野兽”的会面-评泰森拜谒毛泽东干尸-还真是两头类人猿!

(2007-10-26 05:15:23) 下一个

(博讯 boxun.com)

备案恶行 !

余杰:两头“野兽”的会面-评泰森拜谒毛泽东干尸-还真是两头类人猿!  
还真是两头类人猿!
中华正国皇帝胡德斌于欧洲行宫。
2006,5,11。
 
余杰:两头“野兽”的会面-评泰森拜谒毛泽东干尸
(博讯200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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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美国前拳王泰森高调访问中国,成为大陆媒体报道的热门话题。泰森的主要活动在上海展开,其间又闪电访问北京,“由于行程紧张,泰森在北京只停留五个小时,参观完毛主席纪念堂之后就去了钓鱼台国宾馆,出席朋友潘庆林的私人宴会”。 (博讯 boxun.com)
    
    《新京报》记者在一篇特写中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毛主席是泰森最崇拜的伟人,他的右肩头还有毛主席的头像文身。因此,泰森将毛主席纪念堂定为北京之行的最重要一站。由于周末毛主席纪念堂到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就要闭馆,因此泰森一行下机之后马不停蹄地直奔纪念堂。当轿车缓缓驶入天安门广场时,泰森非常招摇地按下了车窗露出自己的头。这一招,果然奏效。一时间,毛主席纪念堂西侧大门人潮如涌,有人举起相机、有人拿出手机,准备拍下这一幕。甚至有一群外国游客也激动地凑过来嘴里叫着泰森的名字。泰森下车后,有一个来自东北的游客还用英语高声喊着“泰森,我爱你!”面对此景,泰森很是开心。他不住地向游客们微笑、挥手。
    
    在纪念堂内,泰森很虔诚地在毛主席遗体前停留良久,之后在出门时买了三册毛主席纪念堂珍藏书画册。他还对纪念堂里出售的毛主席和几位开国元勋的挂画非常感兴趣。泰森说:“在毛主席遗体前我觉得自己很渺小,能够有机会参观纪念堂是我莫大的荣幸。我希望自己不久还能来中国,来这里参加比赛。”这番话好像是一篇标准的中国一年级小学生的作文,可以获得老师的一百分了。
    
    这篇由一名实习记者写的报道绘声绘色。而上海的媒体对待泰山就没有这么宠爱了。这并不是说上海的媒体比北京的媒体多几分自由度(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这仅仅说明泰森在上海稍稍多呆了两天便露出了“野兽”的真面目——他的言行实在太恶劣,导致媒体忍不住对他“口诛笔伐”。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泰森在上海不仅对媒体采访缺乏应有的诚信,还极端不尊重送花和苦等见他一面的“粉丝”,甚至爽约和静安寺方丈的忏悔约定,所谓慈善捐款也是来源不明。《新闻晨报》的评价是:“泰森干了太多的坏事,所以国外媒体封他为‘野兽’;泰森首次来上海,就遇事经常出尔反尔,所以他在这里又多了个外号‘痞子’。”是的,这是一个 “外国痞子”,可惜伟大领袖没有早日认识这个“外国痞子”,否则他的《湖南农民运动调查报告》中关于“痞子运动”的段落又可以多一个标本了。
    
    翻开“野兽”的历史,泰森的不光彩记录历历在目:一九九一年七月因为面对选美小姐德丽丝·华盛顿的强奸诉讼,泰森被判六年监禁,并处罚金五万美元;一九九六年,出狱不久的泰森在同霍利菲尔德的较量中,竟然用牙齿猛咬老霍耳朵,从而输拳又输人;一九九八年,泰森又因在马里兰车祸事件中打人而“二进宫”,直到一九九九年五月才刑满出狱。如今,他不仅失去了在美国参赛的自由,而且官司缠身,已经彻底破产。虽然泰森在第一次入狱时就皈依了伊斯兰教,但从其后面的表现来看,宗教并没有净化他的心灵。一路走来,伴随着他的始终是没有教养的桀骜不驯和为人不齿的犯罪行为。
    
    如摇滚歌手何勇所唱的那样,中国确实是一个垃圾场,倾倒在中国的垃圾不仅是那些破坏环境的“洋垃圾”,更是像西哈努克、金正日、泰森这样的更可怕的“垃圾”。泰森的中国之行,显然是一次金钱之旅。虽然他自称是应朋友的邀请而来,是一次“私人活动”,但他同时又相当招摇,如此作秀必然有商业背景。据说邀请方是一名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富豪,对此有网友置疑说:“我们的政协委员为了啥呢,面子还是……?真有钱就多帮帮国内的同胞。三百元钱就可以圆一个失学孩子的上学梦,而纵然给泰森一百万、一千万,也等于扔进了听不到水响的无底洞。如此清楚的良心账,为啥没人算呢?”中国的那些嘴角流着民脂民膏的富豪们的思维本无法用正常的逻辑去揣测。
    
    泰森的中国之行,更是一次政治之旅。表面上看去,泰森像野兽般粗鲁愚笨,实际上他内心狡猾无比,他深深地知道在中国这样一个仍然实施一党专制、偶像崇拜的野蛮制度的国家里,如何才能为自己捞取到最大的好处,那就是与中共现任党魁胡锦涛一样成为“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信徒,成为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吹鼓手。一个宣称热爱毛主席和毛主义的西方体育明星,到中国来赚钱自然能通行无阻、通吃各方,中共的统战部门亦会待若上宾——我不知道泰森先生是否像普通人那样排队参观 “伟大领袖”的木乃伊,想必像他这样的“显赫人物”是无需排队的,纪念堂的管理人员早就接到通知,会为之开辟一条“特殊通道”,这样的特殊待遇是泰森在美国如果去参观林肯纪念堂的时候绝对无法享受到的。看来,对于“伟大领袖”干尸的“瞻仰权”,中共当局也是“宁与友邦,不与家奴”。那些排队等候的愚夫愚妇们,活该在寒风中多排几个小时,因为拳王阁下比你们更有资格“与狼共舞”。
    
    这确实是两头凶残无比的“野兽”的会面。因为只有野兽才会亲近野兽,只有魔鬼才会赞美魔鬼,只有垃圾才会认同垃圾,这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常识。仅仅就“强奸犯”这个身分而言,泰森与毛泽东堪称“同好”,他们都是毫无廉耻之心的好色之徒。不同之处则在于:毛泽东是一个专制国家的独裁者和暴君,他可以随心所欲地玩弄治下所有的美女,以至患了梅毒之后拒绝治疗而四处传播病毒,毛的私人医生李志绥在回忆录中将毛惨无人道地对待大量女性的恶行曝光于天下;而泰森不幸生在作为法治社会的美国,虽然是著名的体育明星,却并不能享有毛泽东式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特权,所以他强奸了女性之后不得不付出被告上法庭,缴纳巨额罚款和牢狱之灾的后果。在此意义上,泰森对“主席”的崇拜是理所当然的,他最大的遗憾也许就是没有与主席生活在同一时代——如果泰森生活在主席掌权的时代,一定会更加频繁地到中国来访问,甚至在中国定居下来,因为主席为了团结这位反对美帝国主义的“黑人兄弟”,一定会特批给他一打一打的“中国妹妹”,任由他玩弄蹂躏。不过要是不巧遇到了那些被主席玩弄蹂躏过的女人,泰森兄弟恐怕难逃染上梅毒的厄运。
    
    泰森拜谒毛干尸的新闻至少说明了两个事实:第一,在中国,毛泽东崇拜仍然是官方愚民政策的重要项目和中共维持独裁统治的根基;第二,在西方世界,像泰森这样崇拜毛泽东的人还真不少,其中甚至不乏一些一流的知识分子和文体明星。作为一种标志和符号的毛泽东头像,我在中国大陆之外的许多地方都看到过:在香港铜锣湾有一家悬挂着毛泽东头像的名为“为人民服务”的书店,在澳洲墨尔本唐人街有一家悬挂着毛泽东头像的“毛家菜”餐厅……人们对于这样的做法似乎见怪不怪。然而,我们能够想象,在德国或者德国人海外的居住区内,一家悬挂着希特勒头像的商店能堂而皇之地存在吗?
    
    迄今为止,毛泽东的罪恶仍然未能得到应有的彰显,像李志绥的《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和张戎的《毛泽东传》这样的著作,还应该出版更多、更多。希特勒的罪恶被全人类所认知,是因为他缔造的邪恶帝国已经在二战被摧毁,诸多罪行受到了纽伦堡国际法庭的审判;斯大林的罪恶被全人类所认知,是因为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和今日苏联已经崩溃的现实,也是因为几代有良知的俄罗斯知识分子,从蒲宁、梅日列科夫斯基到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萨哈罗夫,一直在毫不妥协地揭露其暴行。在中国,很少有作家学者愿意为此承担风险,愿意为此奉献毕生精力。长期致力于文革研究的历史学者王友琴指出:“在历史的写作中,因果关系相反:关于大量受难者的故事的记载,才使得杀戮和迫害他们的统治者得到‘暴君’的恶名。比如,被纳粹党杀害的数百万犹太人的名字和故事,使得希特勒成为人类历史上残暴和邪恶的代表人物之一。比如,由索尔仁尼琴和其他俄国作者揭示的‘古拉格群岛’中千万囚犯遭受的虐待和迫害,使得斯大林成为那些想为其辩护者也难以辩护的共产主义暴君形象。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关系,在毛泽东时代被迫害、监禁和杀戮的人们的名字和故事,长久以来,一直被压制和禁止发表。道理很是简单:没有了这些受难者的名字和故事,毛泽东就不会成为历史记载中的暴君。”许多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了忘却,有多少父母会向他们的孩子讲述他们在毛泽东时代所经历的一切呢?许多年轻人真的以为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那是一个慈祥的父亲般的领袖。
    
    今天,一大批经过一九八九年“天安门运动”洗礼的青年知识分子摇身一变成了“新左派”,成了毛主义的信奉和鼓吹者。一尊比成都天府广场的毛像还要巨大的毛像即将在长沙破土动工,据说这是当地政府回应家乡人民的强烈要求;毛泽东的红宝书也开始在台湾登陆,据说这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是一种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啊。这一历史与现实的吊诡充分表明,“狼奶”教育的成功和偶像崇拜的可怕,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中国人要真正获得心灵自由、拥有正确是非善恶的判断,是何其艰难。王友琴在《受难者与暴君》一文中对中俄的现状作了精辟的对比:“由于看到斯大林虽死但是其影响犹在,苏联诗人叶甫图申科写过一首诗说,要检查检查斯大林的坟墓里是否有一架电话,半夜里他还在那儿发号施令。中国的情况不同。毛泽东不需要暗连的电话。毛泽东的尸体供奉在天安门广场上,他的巨幅画像高悬在天安门城楼上。他的威力直接使得受难者们的名字成为禁区,不能印刷在报纸杂志上,也不准展示在电脑网络空间中。”当泰森朝拜毛泽东干尸成为一个被 “正面报道”的新闻事件,成为一根撩拨中国民众的“民族自尊心”的狗尾草的时候,在这文革发动四十周年的时刻,有谁还记得数千万计的被毛所残害的同胞的冤魂呢?正如王友琴所追问的那样:“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是:当暴君不予受难者安息之地的时候,应该让他安息吗?”
    
    我同意王友琴的观点,所谓“暴君”,是一种老式的说法,“暴君”、“独裁者”等任何丑恶的定义都无法穷尽毛泽东的罪恶。在现代的司法正义体系中,这种人应该是罪犯的一种,是“群体灭绝罪”的罪犯之中的主犯,一种因其有大权力而犯下大罪恶的特种罪犯。在人类二十世纪的历史上,在这样一个罪恶滔天的罪犯的序列之中,波尔布特、皮洛切特、米洛舍维奇、萨达姆、金正日等人仅仅算是不入流的小弟弟而已,有资格与毛泽东被钉在一起、钉在地狱最底层的耻辱柱上的,唯有希特勒和斯大林。有一则政治笑话是这样说的:在地狱最底层,在鲜血汇聚成的深潭中,江青脖子以上的头部还露出表面,还可以暂时地呼吸和观望,希特勒和斯大林早已遭受“灭顶之灾”了。斯大林在沉没前一刻,心有不甘地问:“江青同志,上帝为何独独怜悯你一个人,让你能够多活片刻?”江青则哭泣着回答说:“斯大林同志,你有所不知啊,我踩在毛泽东主席的肩头上呢。”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
    
     《民主中国》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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