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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中国队共产党一群,不要忙着打台湾了!看看,这个,会早晚轮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群的头上!

(2007-09-19 06:07:23) 下一个

今天的全世界,都在摩拳擦掌,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手!就署名《北海青年》一个,就够,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群受的!

每天都有卡车驶向刑场!50年代铁腕“镇反”
 
http://www.9999cn.com    海外中文网   发表日期:2007-09-19 
 
     枪声惩罪恶
   
    毛泽东给两广的批示以后,广东全省各地开始大规模镇压匪特分子。
   
    镇压对象以“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种人为主。血债累累,罪大恶极,不杀不能平民愤,要坚决杀掉。
   
    “杀、关、管”三管齐下。
   
    1951年1月下旬以后,从上到下加快捕杀反革命分子的进度。
   
    为了提高效率,省政府决定把杀人批准权,下放到地委一级。
   
    那些在解放前当过伪乡长、伪区长、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县参议员的旧党政军人员,而又霸占一方、鱼肉人民的土豪恶霸,公开搞破坏、暗杀的特务,首当其冲成为镇压对象,纳入捕杀之列。
   
    那时候,几乎每天,人们都会看见大卡车满载五花大绑、插着木牌、判了死刑的反革命分子,在武警和民兵的严密看守下,在群众排山倒海的怒吼声中,一辆一辆驶往刑场,枪声此起彼落……
   
    大批呈报审判案卷,像雪片似的呈报到地区和省的司法机关。
   
    广州市委、市政府在中山纪念堂召开市一级机团的“镇反”动员大会。
   
    会场上许多党政干部和民兵代表都佩上了手枪,洋溢着一股征战前的激昂气氛。
   
    常务副市长朱光说:“要胜利完成目前在全国进行的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两大运动,就一定要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这三件事情是互相联系的。”
   
    朱光表态,广州市的“镇反”不能落在全省的后面,要当排头兵。
   
    1950年初,肃反工作前,朱光出于保护风口浪尖的叶剑英,力劝叶不要公开到会场,以免发生意外,而自己却主动到中山纪念堂,站在孙中山像前讲话,向全市人民动员,没有一丝儿畏惧之心。
   
    当时,敌机炸广州是常事,每次接到空袭报告,朱光都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群众疏散。有一次,敌机轰炸黄沙,匆忙中,他只带了一名秘书,没带警卫员,冒着生命危险在黄沙小学召集公安民警处理火情,在场的领导都劝他离开现场,他却固执地说:“我要是怕危险的,就不来这里。”
   
    一次,他找分管政法工作的谭政文谈话。朱光说:“我是市委代理书记,杀人的事,今后一定要事前报告我,拿到市委会上讨论。现在被杀的人,有的在广州起义时,还算不错,后来听说也不那么坏,是否都要杀掉?当然该杀的要杀,但千万不能错杀。你不要怕我会右倾!”朱光对每一宗重大案件的审批都十分慎重。
   
    1951年3月,拥有生杀大权的中共广东军区委员会的工作组,在珠江、北江等地检查工作时发现,这些地区的“镇反”还过于右倾。
   
    他们以英德为例作了说明,那里有53名在押的罪大恶极者未加处理,其中一匪首曾杀害土改工作队员及革命群众,拘押年余,仍在看守所关着。
   
    群众提出控诉,也被置之不理,后经人民代表在县人代会上提出控诉,始批准处决,但仍未执行。
   
    工作组将检查时得来的情况,形成了一份工作报告,送达中共中央办公厅。
   
    毛泽东在这份报告上批示,要求省军区派遣工作队,对各区、各县“加以检查和帮助当地的镇反工作,坚决而正确地执行镇反任务。”
   
    中央的态度十分明确,就是要以“铁手腕”坚决、彻底地镇压反革命!
   
    但怎样才算彻底“镇反”呢?
   
    广东省公安厅根据国家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份《镇压反革命彻底程度判定书》,供各地“验收”之用。
   
    就是说,要以两条标准作为判断一个地区“镇反”运动是否彻底的依据。
   
    镇压反革命彻底的地区,必须具备有如下条件:
     一、五方面的敌人(即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及其他半公开的反革命分子),应该杀的已经杀了,应该关的已经关了,应该管的也基本管起来了。因而民愤平了,社会秩序安定,基层组织纯洁。
   
    二、群众已经充分发动起来,普遍受到了教育,觉悟程度及政治警惕已经提高,绝大多数群众敢于检举、控告、管制反革命分子,生产情绪高涨,在镇反运动中已经涌现出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并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
   
    特殊条件下的铁腕手段
   
    在全省,由于杀人批准权下放,有的地方出现了乱捕、乱杀现象,呈现出紧张不安和动荡的态势,而且日甚一日。
   
    1952年5月初,中央开始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5月9日,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的邓小平,写了一份关于土改、镇反、抗美援朝的综合报告,给毛泽东和党中央。
   
    毛泽东把报告转发到中南、西北、华北各局,并请叶剑英等人转华南分局、广东省委领导。
   
    邓小平在报告中说,在镇反和惩治不法地主两个问题上,有些地方发生了控制不严的毛病,上面开始收缩,而下面继续杀人。
   
    毛泽东在这里批了一句:“中南区也发生此种现象,也是控制不严的结果,必须记得这个教训,千万不可重复。”
   
    在谈到杀人批准权的问题时,毛泽东批示:“必须无一例外地一律收回到省委或区党委。”
   
    毛泽东还在5月份修改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时,以斩钉截铁的措辞指示:“为了防止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发生‘左’的偏向,决定从6月1日起,全国一切地方,包括那些至今仍然杀人甚少的地方在内,将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任何地方不得要求改变此项决定。”
   
    全国的镇反旋风,在经过一轮摧枯拉朽的扫荡之后,开始转入较为理智的收缩期。
   
    叶剑英在5月份的镇反会议上告诫与会者:
   
    “镇反上有几条必须注意:一、掌握运动规律,就像撒网一样:⑴抓紧网纲;⑵坚决展开;⑶适时收缩。我们也是:依靠群众(反神秘,大张旗鼓),展开捕杀,适时收缩。没有开就没有收,有些地方已达到千分之一,该收了;个别达到的,细致进行,没有开的,当然不会收。二、掌握工作方法,正如毛主席说的:严格审查名单,大张旗鼓宣传。”
   
    广州地区的镇反运动,在1951年底告一段落,但各地结合土改进行的“镇反”运动,仍然方兴未艾。
   
    1953年,全省又进行了大规模的追捕逃亡反革命分子行动,将一批逃亡的反革命分子绳之于法。
   
    据有关材料显示,在历时三年的镇反运动中,广东省共逮捕了十几万人,处决了几万人。
   
    可以说,镇反是特殊条件下的铁腕手段。
   
    广东“镇反”有经验,也有教训,在建国初期,它起到了巩固政权的巨大作用。
   
    在政权受到敌对力量威胁的情况下,任何国家都来会显示出“强悍而又铁腕”的一面,软弱无能只会让红色江山分崩离析,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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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RE:每天都有卡车驶向刑场!50年代铁腕“镇反”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7-09-19 02:09:42 (第1楼)
毛泽东滥杀无辜,屠中国,血债要用血来还!
中华正国胡德斌陛下,于欧洲行宫。200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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