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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声 明 系列(一) 兰剑

(2007-09-15 02:42:55) 下一个

http://www.peacehall.com/forum/boxun2007b/380957.shtml

我在“兰剑报到,向博讯问好”一文中说过:“感谢陈泱潮先生近年来对本人的关注及向陈泱潮先生问好,对于所涉及到的一些情况与不同观点,我下一步会和先生提出来共商榷”。
时间过去两天,我没有等到陈泱潮先生的回应,颇感遗撼。离开博讯这么些年,承蒙陈泱潮先生多次提到本人,本人诚为感动,本人觉得有几个问题应当与陈泱潮先生交换一下自己的看法,不对或不符合事实之处,诚请先生给予指教。
中国可谓一个人才济济之大国,还没有离开博讯三年,陈泱潮先生已成为“中华(联邦)合众国总统”,据此而言本人深有失敬,还须陈泱潮先生大人大量,千万不可放在心上。

陈泱潮先生任大总统对外发布的得意之笔莫过于“中华(联邦)合众国”筹备委员会追查令备忘录 / 筹查字2007年第(001)号文件 ,在此件中,陈泱潮先生不惜屈尊为本人写了如下言辞:
“关于追查披着兰剑(007、019、老照片……)诱捕清水君的凶手及其同案犯的备忘录
察网上披着兰剑(007、019、老照片……)马甲者,已经可以明确认定是构陷和诱捕清水君、并且导致清水君被判处12年徒刑的凶手!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刑事犯罪。鉴于此案罪恶的严重性和案犯后续行为的恶劣影响,若此令备忘录公布之后,案犯仍无悔改,未来民主中国政府有责任彻底查证落实其与同案犯一系列相关犯罪事实,必须依法严惩不怠!特此备案。
中华(联邦)合众国筹备委员会
陈泱潮 执笔
2007-9-7日”

其中附件目录也是多不胜数,想必大家都看到陈泱潮先生的这一杰作,恕我就不在这里一一举示,但对于陈泱潮先生的这番苦心,本人实为佩服,陈泱潮先生能为我罗列如此多罪名,并且本人能上“中华(联邦)合众国”一号追查令,真是三生有幸。
当我看到这样的“国书”后,大为震惊,陈泱潮先生是不是患上先天性的健忘症,竟然把整件事忘得干干净净,请陈泱潮先生回顾一下清水君当时力图到泰国是为什么?事情如此明了,怎么可以明确认定我是“构陷和诱捕清水君、并且导致清水君被判处12年徒刑的凶手!”呢?如果说这件事因而“导致”清水君被判处12年徒刑,那么这个人非陈泱潮先生是也!因为清水君到泰国是因为在有着“老民运人士”之称的陈泱潮先生一再邀请下而到的泰国,并不是兰剑,清水君与陈泱潮先生膝足交谈近一月后清水君执意要回国内,归根到底,这个“导致”确实是因陈泱潮先生而起,至于陈泱潮先生为什么要千呼万唤的邀请清水君来泰国,陈泱潮先生心中最明白不过了,由于清水君回国没有签证,这才找到我安排人送清水君回到国内,清水君在大陆被捕,网上那么多史料已做过无数次的证实,清水君本人在回到大陆也有那么多自叙,陈泱潮先生不会又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吧?

到现在为止我仍不能明白,按陈泱潮先生之说,清水君被捕的几年内,我一直“披着马甲”四处活动,兰剑一下成为小溪,成为老照片等等中共特务,我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兰剑不是一个宗教人士,也不是一位摄影师和魔术家,摇身一变就能变出小溪或其它人,对宗教兰剑是一窍不通,怎么也无法与小溪等网友攀扯在一起。正因为如此,陈泱潮先生完全有必要为小溪等等网友正名,没有任何道理要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
我想,既然陈泱潮先生要“奉天承运加冕受命替天传道”,那么就请陈泱潮先生通过“天道图”,仔细看好兰剑究竟是谁?没有必要因为个人的好恶而给其它人戴上一些不合时宜的帽子,我想这是一个“总统”应有的胸襟。陈泱潮先生可谓日理万机,上承天道,下管离民百姓,区区一个兰剑没有必要让“总统”煞费心思吧?

我看到陈泱潮先生的一些报道,陈泱潮先生自比姜太公,那陈泱潮先生不会没有读过古人范鑫叙姜太公老先生的钓论吧?范鑫在钓论中说道:“天下钓者,多不胜数,大致分来,却又不过三个等级。初钓者为利不计手段,在乎鱼之大小,数之多寡,这种人勉强可称为钓工,乃碌碌风尘中人,不足为论:其次善钓者讲究的是钓法,钓技熟能生巧,巧中求奇,沉顷其道,无法自拔:不问所钓大小,不求多寡,有可,无也可,这种人已初窥堂奥。至于真正钓中高术非姜太公之钓者,姜太公之钓不重鱼,又岂能入高境界。高者,讲究钓这技巧,不问秋雨冬霜,全凭感觉,一杆钓尽人间冷暖,一杆钓尽山中明月,所钓之鱼,似鱼非鱼,又何必碌碌红尘,再寻无谓烦恼。”

我是一介武夫,国家大事,不甚了了,但我还明白一个道理,凡处理国家大事,要保持盈满,安定倾危,节制事情:持盈者和天同道,定倾者取人之心,节制者与地共利。泱泱“合众国总统”,既然不惜冒天下之大不讳,公然赤膊上阵对本人长达四年的征剿,如今又要号令天下,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我想陈泱潮先生不会连这样的道理也不知晓吧?

陈泱潮先生加害于人的手段可谓前所未有,公然说“兰剑~~~~~等以缅甸佤邦地区彭家声军队参谋长的身份,坚决主张以军事手段推翻中共政府,策划建立军政府,分兵两路出云南、捣成都,推翻中共政权……”陈泱潮先生的控诉状本人其罪赫然于纸,此时此地不知陈泱潮先生作何而想,堂皇自诩的“民运先驱”公开编造如此谎言,说到底仍是为了置我于死地,陈泱潮先生脱下“民运先驱”的外衣,不惜屈尊“总统”身架,赤裸裸的公开叫嚣“按照中共国法律,兰剑(007、019……)策动军事手段推翻中共国政权,实属罪大恶极死有余辜”,我真怀疑陈泱潮先生是不是服用了马药,变得神智不清了,天天策动军事政变,妄图推翻中共国政权的大有人在,这个人恰恰正是陈泱潮先生,那么是不是更应当千刀万剐,下到入地狱,让其永世不得超生?

为达到个人蛊惑人心目的,陈泱潮先生真是费尽心思不厌其烦的为自己鼓吹:“在下作为清水君所信赖并诚挚邀请担任其组建中的中华爱国民主党特邀总顾问,已经尽心极力劝阻清水君回国之行.但是,清水君正是在兰剑先生的诱惑下坚持回国的!尤其重要的是, 兰剑先生通过清水君,来曼谷邀请老夫去中国云南和缅甸交界的佤邦办政治大学“为民主革命培养干部……”关于陈泱潮先生是不是爱国民主党的什么特邀总顾问,自有爱国民主党的人士出面证实,我需要说的是,我在何时何地,“来曼谷邀请”陈泱潮先生呢?陈泱潮先生在什么地方见过本人呢?更为离奇的还在后面,谁和陈泱潮先生说过要“去中国云南和缅甸交界的佤邦办政治大学”呢?陈泱潮先生连本人属那一邦,那一区的人都没法说清,何处来的办学一说?是陈泱潮先生想做什么政治大学的校长还是陈泱潮先生另有图谋,想必陈泱潮先生自己更为明白。

按陈泱潮先生自己的说法,我是堂堂“缅甸佤邦彭家声的参谋长”,陈泱潮先生连彭家声是那一个山头的人都不清楚,还要义正严词的对本人进行诬蔑,如果陈泱潮先生弄不懂的话,为什么不提前看一看博讯文集内“自由掸邦”对彭家声的介绍,好妥这样编造谣言也算来路光明,以免让自己陷入如此尴尬境地。
想想陈泱潮当初浪迹海外的狼狈之相,本人虽然人微言轻,但云南省内大凡有一些名声的人还都认识,上自文革云南两派头面人物,下至逃难到泰国境内的流亡人员无一不知,就从未听说过中国国内有“老民运”这么一个人物,我凭什么要和你沦为一伍?更为重要的是我又凭什么一定要将陈泱潮先生及清水君引诱回国?我如果想要在泰国拿一个陈泱潮何必要冒那样的风险。陈泱潮先生是高估了自己的身份了吧!难道陈泱潮先生的命比王炳章先生的命更值钱?才会让我“耗费心机”来绑架你?话说到这个份上,陈泱潮先生如果现在还有一点廉耻之心脸上也应该有少些粉红色了。

陈泱潮先生骇人听闻的“合众国追查令”进入尾声,又开始大肆遣责“兰剑……为什么不去找尽职尽责为清水君作了无罪辩护的郭国汀律师?为什么不来找和清水君共同发表了《联合声明》、清水君专程去泰国礼聘的爱民党的特邀总顾问陈泱潮?”似乎大千世界,唯有找陈泱潮先生方为正统,如果贸然去找他人,其身份不是国安特派员起码也是一名共特。陈泱潮先生不愧是云南省“以我划线”路线的优秀学生,反手就将我划入他的敌对方面去了。
我想陈泱潮先生一定是弄错了,我与陈泱潮先生一不沾亲,二没有故人之交,三没有任何来往,凭什么我就一定必须要找陈泱潮先生,而不能找其它网友,否则就是大逆不道,这不是活生生的强人所难又是什么?何况我又不是陈泱潮先生治下的小民,所谓的“合众国”在大陆谁也不清楚是一个什么东西,本人就一定得听从陈泱潮先生的吩咐吗?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陈泱潮先生是一名“至尊的基督圣徒”,其“合众国”也是以此“听命于上帝之声”,到此还不忘将其它网友打为共特,再一次罗织罪名“为何有着彭家声军队参谋长丰富斗争经验的兰剑……,就会偏偏去找长期与中国民主运动先驱陈泱潮(陈尔晋)为敌、明显有共特嫌疑的小溪联络?”我不是基督教徒,也不得不对着苍天“上帝啊,据说你是一位仁慈的主,你看看你的徒儿吧,他的所作所为难道就是你的授意?你是如何教化你的先知,这不仅毁坏了你的名声,还要把你拖入不复之灾,悲哀呀,主,你睁开眼睛看看吧~~~~”。
陈泱潮先生利用他人窘迫的时候以求大利,这是商贾小人的用心,陈泱潮先生偏要以商贾小人的心志图利自己,却要以士人君子的心理希望别人报答他,有失“总统”风范,更不要说自己是“代表上帝在教化众人”之言了。

我要和陈泱潮先生共商榷之事非常之多,这只是一个序曲而已,如果有人要对此进行无端的指责,我也没有任何意见,我和陈泱潮先生之间不存在什么“内部之争”,第一,我不是陈泱潮先生的“内”,更谈不上是他的“部”了,第二,按陈泱潮先生的话,他从2004年就认定我“是国安特派员”,是“一名金星兰盾”,这是对我人格的侵犯,我有权通过在陈先生造谣的平台上详举事实,向陈泱潮先生拿回我的尊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想陈泱潮先生也不会在意我和你之间这样心平气和的讨论吧。
、为了我第一次真正认识陈泱潮先生,我有话赐以未来“合众国”的先知“总统”,请陈泱潮先生仔细看好,只有这样,我们的商榷才可能“有序”继续下去。
“悔在于任疑,偏在于多私,不祥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贤,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

200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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