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觅情谷

活着,就一定要开心健康!无论是自己,还是使别人开心。在人的一生中,即便只有一刻的心灵相通,也会少许遗憾
正文

魏京生评论的商榷

(2008-11-18 14:20:33) 下一个
魏先生的评论商讨
我们追求提倡的宪政制度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也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陈水扁绳之以法是独立宪政司法的具体体现有什么错呢?如果陈水扁因大量的贪污可以有赦免权,副总统也有副总统的赦免,不同的级别有不同的赦免权这不就是你反对的中共制度吗。
在说了为陈水扁戴手铐应当是正常的司法程序,世界上只要有法律的国家都是如此,如果对陈水扁的犯罪区别对待那才是象你说的那样“是对国家的侮辱,对民主制度,对台湾人民的侮辱”。
有关马英九的报复不知道根据从哪里来的,因没有能看到是马英九会象中共头领那样下指示,台湾如今民主的制度,司法也应该是独立的,马英九的权力能任意左右台湾的司法制度吗?如果“能”,那台湾不就是又一个中共那样独裁的天下吗。
你不能用你当年没有在法庭上戴手铐来论断其它犯罪案件就都可以不戴手铐,为防止意外在押解罪犯是都要戴手铐的,这是正当的司法程序。
其实中共对你一直是特殊照顾的,你在监狱一直能写书信,并且还能带出来,其他的犯人是没有你这个待遇的,你没有在中共监狱象其他犯人那样象遭受严厉的酷刑与繁重的劳动对待,这样的制度才是司法的不公。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