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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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写高考作文上海卷:城市与我

(2010-06-16 09:10:19) 下一个
我是城市的孩子,城市是我的故乡。 我熟悉我所生长的城市布局, 闻的惯她 的空气,听得惯她的声音, 看的惯人们的言行, 轻而易举的做着这个城市的人们做的事情。 在无所事事的暑假,白花花的太阳晒在柏油马路上,路面就软软的,一踩一个坑。孩子们在跳橡皮筋。弄堂口, 有人有气无力的叫着:“坏的综绑修伐?坏的洋伞修伐?”时不时,另一端传来爆米花爆炸的声音,又一桶玉米出炉了。 叮叮铛铛的自行车在窄小的马路上穿梭, 难免碰到人,就会有人骂,“侬眼睛瞎脱拉?” 隔壁传来阿二头被吃生活的哭声,门口是更大一点的孩子斗蟋蟀的叫嚣。空气里,弥漫着家家户户的饭菜的油烟,午后。偶尔有卖酒酿的路过,就有酒香飘来;而黄昏,就有人喝从工厂高温车间带回来的盐汽水,还是冰镇的,啪-----的一开盖子,就会有一股白烟冒着空气里, 让我羡慕的想到渔夫从海里打捞的瓶子,妖怪无非也就是这样出来的吧?

而在我童年的印象里,城市离乡村无疑是迥然不同的。 在中国,人们更愿意生活在城市。 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位来自美国的外教老太要训练我们讲述观点的能力,就给我们出了个作文题目,让我们论述自己更愿意生活在城市还是乡村。 我们全班同学都完全不理解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会有人愿意主动选择生活在乡村。城市多方便啊。 出门就有各种小吃, 上学方便,各种娱乐尽在咫尺。 城市如此繁华, 人们衣着时髦,说着最入流的话。白天人们衣冠楚,晚上霓虹初上。于是 被指定写乡村的那一拨人完全不知所云。我记得我言不由衷的写道,乡村是广阔的天地,是沁人心脾的泥土的香气,不用再挤在车水马龙里了,我可以在前院种菜,后院养鸡,每周赶一次集市,去换一些需要的生活用品, 我离陶渊明的灵魂是那样的近。那作文我好像也拿了个B, 但我完全不再将此话题放在心上。

二十年以后, 我生活在美国的一座中型城市里。恐怕全世界的城市都是这样的拥挤, 我每天上下班都苦恼的穿梭在车流里; 上班的时候人前人后,衣冠楚楚的说着装模作样的话语。 然而,许多人家都在屋前屋后种菜。 饭桌上,是邻居给的他们种的洋葱,是朋友自家养鸡下的鸡蛋。 我们用我家里钓的鱼, 去和朋友换他们吃不完的黄瓜,丝瓜和冬瓜。有同事去打猎,我们就有鹿肉,野猪肉和鸽子吃。 我们过着半原始的物物相换的生活,每周买一次菜,我常常分不清我这是生活在城市还是乡村。也许,更确切的说法是我住在城市,过着乡村的生活。

这几年, 不约而同的, 在太平洋的彼岸, 我的爸爸妈妈也过着城市不城市,乡村不乡村的生活。 他们先是在本世纪初从浦西搬到浦东,接着几年他们和他们的老朋友一起,在曾经的上海人心目中极为远郊的奉贤县,现为奉贤区买了房子,住在一个小镇上。小镇上有原住民,他们还有自己的地,耕种和生长着各种农作物,有多的就卖给他们。小镇上有更多的像他么这样退休的人,因着房价的原因,因着城市化的原因,从拥挤的市区来到这里,吃着本地生长的鸭子和蔬菜,过远离尘嚣的日子。 在今天的中国,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 城市越扩越大,人们越住越远。 在今天的地球村上, 世界变小了,城市和乡村的界限就这样变得模糊了。

而我,还能回到记忆中的城市里生活吗?故乡,也许是永远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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